第一九四篇 關於路加十七章二十至三十七節的解釋 書名: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六)

 

第一九四篇 關於路加十七章二十至三十七節的解釋

  讀經:

  路加福音十七章二十至三十七節:『法利賽人問神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說,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中間。(另譯。)祂又對門徒說,日子將到,你們巴不得看見人子的一個日子,卻不得看見。人將要對你們說,看哪,在那裡;看哪,在這裡;你們不要出去,也不要跟隨他們;因為人子在祂降臨的日子,好像閃電,從天這邊一閃,直照到天那邊。只是祂必須先受許多苦,又被這世代棄絕。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樣。那時候的人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洪水就來,把他們全都滅了。又好像羅得的日子;人又吃又喝,又買又賣,又耕種,又蓋造;到羅得出所多瑪的那日,就有火與硫磺從天上降下來,把他們全都滅了。人子顯現的日子,也要這樣。當那日,人在房上,器具在屋裡,不要下來拿;人在田里,也不要回家。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我對你們說,當那一夜,兩個人在一個床上;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門徒說,主阿,在那裡有這事呢?耶穌說,屍首在那裡,鷹也必聚在那裡。』

  路加十七章二十至二十一節 法利賽人問了一個問題:『神的國幾時來到?』主回答說,『神的國就在你們中間。』(另譯。)但法利賽人是瞎眼的。主清楚指明,人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這句話是關鍵,用於二十一節和二十三節。法利賽人問神的國幾時來到,主僅僅回答他們說,『神的國就在你們中間。』但祂像平常一樣,為祂的門徒保留解釋。祂立刻轉向門徒,向他們解釋。但請注意,法利賽人的問題說到國度,而在主的解釋裡,祂說到人子。(22。)為什麼?因為人子就是神的國。每當你有神國度的能力,你就有神的兒子同在。

  二十四節 國度將有顯明的一天;但今天你在這裡若有主的同在,今天你在這裡就有國度。國度不是一樣東西,乃是主自己。祂的同在、能力和榮耀顯在地上何處,那裡就有神的國。現在是程度的問題,不是品質或性質的問題。

  二十六至二十九節 這裡我們的主使用舊約的兩個例證─挪亞和羅得,及其與人子的日子的關係。我們都熟悉『人子』這辭。希伯來二章解釋這辭是指基督作地的承受者。神所有的一切,都要存在祂裡面。祂是神的『一個新人,』團體的人,要接受祂的產業。祂要得榮耀,並據有地。

  但有件事要發生,帶進人子的日子。那時將有對地的審判,並對神子民的拯救。挪亞去了,洪水就來了;羅得去了,天上的火就來了。主要從這兩個事例,為祂的門徒引出確定的功課。

  三十一節 勸勉─不要下來屋裡。

  三十二節 警告─要回想羅得的妻子。

  三十三節 逃避的路─喪掉你們的魂生命。

  日子將到,所有的挪亞和羅得都要被提。這些挪亞和羅得要如何去?藉著特別的呼召─呼叫的聲音、號聲、天使長的聲音。(帖前四16。)

  挪亞的事例不是例證部分被提,因為他和他全家都得拯救;但我們的主在這裡不是從挪亞的故事,乃從羅得的故事,引出祂在這一段談話裡所要教導的功課。祂是根據羅得的故事加以解釋,祂的警告也是引自羅得妻子的事。

  這裡告訴我們,我們若有器具在屋裡,不要下來拿;我們若在田里,不要回家拿。這完全是對神『上到這裡來』之呼召的反應問題。羅得的妻子接受了呼召去,她沒有犯任何罪,但她對器具有反應、回顧、回轉。被提在我們身上不會產生神奇的改變。被提將只是踏出一步,也將是我們態度的問題。

  二十八節所題霸佔人生活的事,如吃喝、買賣、耕種、蓋造等,本身不是有罪的─這些是完全合法的─但難處是人沒有與這些分離。所以,那將成為攔阻的未必是罪;那將成為攔阻的,是完全合法的事。

  我們必須來到一個境地,當呼召臨到時,我們的心立即的回應將是:『是主。』一切都在於我們心的態度,在於我們對主有沒有反應。我們要與我們的工作,或任何霸佔我們的事,任何沒有祂自己的事,完全分離。當呼召臨到時,我們是想到『但工作怎麼辦』麼?若是這樣,那麼我們就很可能要留下來作工!我們可能沒有在所多瑪滅亡,但我們也可能沒有到山上。回頭一看說出整個故事。我們非常容易依附主的恩賜,所以以撒必須捨棄。我們被所賜給我們的抓住麼?我們能說主有一切的地位,我們為自己一無所要麼?『主,你是那惟一能造成分離的一位。』我們的主越過水面到門徒那裡去的時候,彼得一看見『是主,』別的一切都忘了;立即的反應就是到祂那裡去。(太十四25~29。)

  三十三節給我們看見如何能造成這分離,乃是藉著喪掉魂。這是為著主的來臨預備好的明確條件。我們需要喪掉我們天然的人,就是我們慾望和感覺的部分,因為天然的人總是想為自己得著什麼。聖靈在此向我們指出這天然的生命。天然的生命現在若不受對付,有一天就要表現出來,使我們有錯誤的反應。所以十字架必須天天作工在我們身上。十字架工作的範圍是什麼?就是在我們裡面任何主以外的東西。主必須是惟一的,祂必須是一切。

  三十四節 要取去一個─就是同主一起。主題到挪亞和羅得的時候,乃是說到被提的問題。

  我要同主站在那裡?我們的態度該是『要像無有所得,』(林前七30,)『要像』我們沒有這個和那個。我們不是禁慾主義者;我們仍在肉體裡,仍然使用世物,但我們必須『要像』一點也不使用這一切。我們擁有這些,卻與一切不是主的事物有所分離。這惟有藉著十字架內裡的工作,才能作到。

  當呼召響起,要我們去的時候,我們會有那一種的反應?我們的反應將是按著我們的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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