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篇 信心 書名: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六)

 

第一八○篇 信心

  讀經:

  馬可福音十一章二十四節:『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

  這節聖經的應許非常包羅。這是聖經中最大的經節之一。約翰三章十六節有『一切…的,』指所有人;這裡有『凡…的,』指所有事。約翰福音說,『一切相信祂的都得永生;』這裡說,『凡你們禱告祈求的,…就必得著。』所以這是非常包羅的經節;『凡』包括一切事。但這節有一個條件:我們必須相信。我們若沒有信心,就得不著所祈求的。這一節不僅告訴我們信心的必需,也告訴我們信心的性質。就著我所記得的,聖經惟有此處告訴我們信心的性質。

  信心的性質是什麼?我們該相信什麼?當我看見屬靈的事,並追求要得著的時候,我該如何相信?我在這裡不是講到信心的必需─那是顯而易見的。但問題乃是如何相信,這是回答這問題惟一的經節。『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我們要怎樣信?『信是得著的,』這句話該譯作:『信是已經得著的。』這是原文裡的意思。相信的路不是相信我要得著,或我能得著,或我將要得著,乃是我已經得著。這就是信心─我已經得著了,不是我有一天將要得著。我用全心相信,說我能得著,或我將要得著,這是最錯誤不過的事了。那只是盼望,不是信心。信心指向過去,它與將來沒有關係。將來的事總是盼望,不是信心。我們的主不是說,你必須相信你要得著,乃是你必須相信你已經得著了。這是神已經作成的,是神賜給我的。每當我們的信心放在將來,這就不是信心,而是盼望。

  讓我們來看一些例子,來說明這種正確的信心,『信是已經得著的,』是什麼意思。

  救恩 假若我是個傳福音的人。一個罪人來了,要我告訴他得救的路。我盡所能的對他說清楚。我告訴他關於血、十字架、贖罪和救贖的事,也告訴他主已經作了一切。然後他說他要得救。我們就一同跪下來。我禱告了幾句,就請他禱告。他說,『主,我知道你的兒子基督的血潔淨了我一切的罪,所以請你赦免我的罪。』然後又說,『阿們。』他起來之前我問他說,『你的罪如何?你的罪得赦免了麼?你自己如何?你得救了麼?』假如他回答說,『我相信我將要得救,我相信神要赦免我的罪,我全心相信神能赦免我的罪。』那個人得救了麼?不!他的罪得赦免了麼?不。他該怎麼說呢?他該僅僅往上看,並說,『讚美主,我一切的罪都得赦免了;讚美主,我一切的罪已經得赦免了;讚美主,我得救了。』只有一種信心─我已經得著了。這原則也應用在別的事上。許多所謂的信心,其實只是盼望而已。許多人說他們有信心,但全是在將來,他們說有一天他們將要得著。但信心不是說我有一天將要得著,乃是說我已經得著了!

  醫治 已過常常有人叫我去為病人禱告,禱告之後我立即知道那人是否得著醫治。怎麼知道的呢?我進到房間後就用油抹他,或者不用油抹,視情況而定;禱告之後我會問他說,『你的病怎麼了?』他的答覆會立刻顯明那人有沒有信心。他如果說,『讚美主,一切都好了。』他可能仍然覺得軟弱,仍然有高燒,但他能讚美主。我問他說,『我需要再來為你禱告麼?』他說不需要了,事情都成了。所以無論他的情況看來如何嚴重,我都很有把握的離開;因為他不是相信神將要醫治,乃是相信神已經醫治了他。有時當我問那個人如何時,答案卻不一樣。他說,『我相信主要醫治我。我很確定神要醫治我,我全心相信我將要得著醫治。』他可能看起來有世上全部的信心,相信他要得著醫治,我卻失望的回家。我知道他不會得著醫治。他沒有神聖的一摸,沒有所賜的信心。那人說他相信,但他完全沒有相信,只是盼望而已。

  你看見馬可十一章二十四節的重要麼?神說,我們必須相信是已經得著了。有一次,主奇妙的醫治了我,我就在少數信徒中間作見證。當時一位姊妹,眼睛有非常嚴重的毛病。每一周她必須坐渡輪到遠處去看醫生;在這位醫生的照顧下,她漸漸好轉。醫生給她擦藥膏,也給她配戴眼鏡。她聽到我的見證,就想說,『雖然醫生說我會好轉,但他卻說我絕不會再像正常一樣。』所以她禱告,也信主會醫治她。但她與醫生約好,必須去看他。醫生給了她一付眼鏡和一瓶藥膏;之後,她上了渡輪就再禱告說,『主阿,你真的要醫治我麼?』她相信主已經聽了她的禱告,事情已經成了。所以她說,『主阿,我要這眼鏡和藥膏作什麼呢?』但撒但說,『不要太快,不要作得太過了,不要盲目的相信。等等看這是否可行,如果不行,你仍然有眼鏡可戴,有藥膏可塗。這樣你兩面都顧到了。』但她說,『禱告蒙垂聽了,事就成了。我已經得了醫治,不需要眼鏡或藥膏了。』然後撒但說,『眼鏡花了三十塊錢,你若將它丟掉,就浪費三十塊了。如果你的禱告和信心沒有用,你就得再花三十塊錢去買。』但她說,『我已經得醫治了,我要藥膏和眼鏡作什麼呢?』所以她把眼鏡和藥膏都丟到船外。(我不是題議你們把眼鏡丟掉,也不是說我們不需要醫生的幫助;但我們若有信心,就能作任何事。)她就這樣回來,眼睛也真的得了醫治。

  請記得主的話說,『信是已經得著的,就必得著。』信心總是過去式,雖然經歷可能是將來的。我們若因著經歷是將來的,而使信心成為將來的,那麼信心就只是盼望而已。這位姊妹回來之後,見證主為她所作的;一位與她從前病況相同的弟兄,聽到她的見證。(我見證主為我所作之事時,他也在場。)這位弟兄與她的疾病完全一樣,也去看同一位醫生,醫生也給他同樣的處方。他對自己說,『如果神能醫好那位姊妹的眼睛,難道祂不能醫好我的眼睛麼?』所以他禱告了。有一位同工來告訴我說,『倪弟兄,你知道麼?某某弟兄正信靠主醫治他的眼睛,那不是很好麼?』我說,『不,等等看到底這是信心還是盼望。』他也與醫生約好了,也要配戴眼鏡並塗藥膏。他拿到以後,上了同一艘渡輪,然後掙扎說,『如果我得了醫治,難道不該把眼鏡和藥膏丟掉麼?』他記得那位姊妹把眼鏡和藥膏丟到河裡,所以他也照樣作了。他說,『我要單單信靠主,我不要信靠醫生或藥物。』他回來以後來看我。我對他說,『你為什麼把眼鏡和藥膏丟掉呢?』『哦,我信靠神。從今天起,我不信靠人,我單單信靠神。』我問說,『你的眼睛怎麼了?』『我可以信靠神。』『但你只有這兩隻眼睛;眼睛是很寶貴的,眼睛若有毛病,你永遠無法換掉。』他說,『我信神要醫治我的眼睛。』我問:『你真的相信神要醫治你的眼睛麼?』『是的,我若不相信神醫治我的眼睛,你想我會這麼愚昧,把眼鏡和藥膏丟掉麼?』我對他說,『對不起,我要說你的信心太大,以致神無法作事。恐怕你要回到醫生那裡,再買一付眼鏡。』他說,『你這樣說是什麼意思?』我回答說,『你是在盼望神,不是相信神。』他有點受刺激,就離開,對另一位弟兄說,『有一天倪弟兄會看見他是錯的。他要得著證明,我已經有信心了。我知道神要醫治我。』我的同工來告訴我,又問我說,『為什麼你說他沒有信心呢?為什麼你不相信神要醫治他呢?』我回答說,『因為他完全沒有信心,他只有盼望。』他問說,『你的意思是什麼?』我說,『你記得馬可十一章二十四節如何解釋信心的性質麼?』『你的意思是說,一個人冒著瞎眼的危險,還沒有真實的信心麼?如果那不是信心,那怎樣才是呢?你的意思是說,如果一個人因著信丟掉三十塊錢,又丟掉已過所花總數近一百塊的錢,他還是沒有真實的信心麼?那怎樣才是呢?』我說,『這都是行為,不是信心。這些是他所作的,不是相信神所已經作的。』當然,我很盼望他能得著醫治。我不願意他得不到醫治,來證明我是對的!一個月過去,沒有事發生。兩個月過去,我再看到他。他的眼睛變得更紅,流膿流得更厲害。有一天他來對我說,『你仍然相信我沒有信心麼?』我說,『恐怕是的。』他回答說,『我相信神要醫治我。我知道一件事,神指示我要到河上游傳福音。我要住兩個月,然後回來,那時我就會得著醫治了。』我說,『盡你所能的相信你要得著醫治罷。』我沒有說什麼使他灰心;但我對我的同工說,『他相信他若為神作事,神就要為他作事。他的相信是將來的,不是過去的。』他回來的時候,仍然沒有得著醫治,他還得依賴眼鏡,今天他仍然戴著眼鏡。

  這兩個事例是完全平行的。一個得著醫治,另一個沒有。為什麼?因為一個有信心,另一個沒有。一個相信,另一個只是盼望。我們以為人若不冒一些風險,就是有信心,但這些是人的行為,不是人的信心。我們若相信,我們就說,『讚美主,事已經成了。』

  得自由 對於救恩,我們必須相信是已經作成的。對於醫治,也可應用同樣的原則。得自由是在同樣的基礎上。我們必須認識這是已經完成的。

  某個大城市之教會的長老,對主非常熱心。他開了三、四個相當大的店,也資助自己教會的牧師,與他輪流講道。他的脾氣很急,非常暴躁!有一天清早他來看我,流著淚說,『今天早上我要負責在教會講道,但我怕我不能講。』我問說,『你有什麼難處呢?』他說,『你知道我的脾氣很壞。我知道這事,也恨這個。我知道我不該發脾氣。我認錯,但之後我又發脾氣了。我對我的員工說到主耶穌,然後卻發脾氣,他們就說,「作基督徒有什麼用?」我在所有的店裡都發過脾氣,也失去我的見證。昨天我對一些員工非常不滿。雖然我非常受刺激,但我克制住自己。我想:「明天輪到我講道,我不敢發怒,」所以我把怒氣壓下去,直到我回家,但我全身因著壓下去的怒氣而發抖。我因著家裡發生的事又受刺激,但我再想說,「明天輪到我講道,所以我不敢發怒,」我就把怒氣又壓下去了。今早起來,我記起昨天所發生的事,就不禁全身發抖。然後我的女兒作了一些事使我不高興;更壞的是,我太太把食物燒焦了。我就說,「這已經過了忍耐的限度;即使今天輪到我講道,我也無法再忍受了,我無法控制自己,我無法講道了,因為我必須爆發出來了!」現在怎麼辦呢?』我只是笑笑,他就說,『不要跟我開玩笑了。』我說,『我很高興。』『為什麼呢?』『我高興主又有大工要作了。』『不要以為我是容易辦的;我的脾氣是不受控制的。』『對你來說可能太過,但對主這不是太過。我相信實際的救恩,不是理論的救恩。』我翻到羅馬八章二節,讀出來說,『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我就說,『你在基督耶穌裡麼?』他回答說,『我當然在。』『那好,神的話怎樣說呢?』『聖靈的律…釋放了我。』『這句話是什麼時態?』『過去式。』『不錯,神說賜生命聖靈的律…已經使你得自由,你自由了麼?』『當然沒有。』我說,『我不是問你今天有沒有發脾氣;我是問你另一個問題:你自由了麼?按照這一節神的話,你是自由的,因為這裡說,「已經釋放了我。」』他回答說,『按照羅馬八章二節,我是自由的;但按照我的經歷,我不是自由的。』『你要相信自己的經歷呢,還是相信神的話?那一個更可靠,是神的話呢,還是你的經歷?』他回答說,『我是基督徒,當然必須說是神的話更可靠,但我無法說我是自由的。』我說,『神不是那麼在意你的脾氣,祂卻非常在意你不信的噁心。神的話說,「賜生命聖靈的律釋放了我。」你卻說聖靈沒有釋放你,那你就是說神在羅馬八章二節的話不是真的。我不那麼在意你的壞脾氣,但我卻在意你不信的噁心。』他流著淚說,『我自知我是不信,因為我盼望得著自由,但我無法相信我是自由的。我無法相信神的話,說我已經自由了。』我說,『這次主日早上我要講道,我必須去預備。對不起,我不能再逗留了,但我可以讓你留在我的客廳;關於這不信的罪,你去跟神對付罷。』半個小時之後我回來,那位弟兄抓住我的手說,『讚美主,阿利路亞。』我問說,『發生什麼事了?』『讚美主,我得自由了。』『你的脾氣怎麼樣呢?』『我只知道這件事,我得自由了,我不在意別的事,因為我得自由了。』我問說,『你將要得著自由,還是你如今是自由的?』他回答說,『我如今是自由的了。』他走出門時又再說,『讚美主,我如今自由了。』兩個月之後我遇到他就問說,『現在你怎麼了?』他回答說,『讚美主,我是自由的。』四個月之後,我遇到他,又問同樣的問題,他又回答說,『讚美主,我是自由的。』六個月之後,對於我的問題,他的答案仍是一樣。這就是信心。信心不是說,『我將要得著自由,』或『神能使我得自由。』信心乃是站在神的話上,並說,『我是自由的。』

  那麼我如何能得著信心呢?我的眼睛必須得開啟。這是對於信心最重要的點。我們不能單單坐下來說,『我得救了,我得救了,所以我就是得救的,』或者說,『我得醫治了,我得醫治了,我得醫治了,所以我就是得醫治了;』或者說,『我自由了,我自由了,我自由了,所以我是自由的。』那是自己的題議,不是信心。不,我們需要眼睛被開啟;我們需要從神的話而來的啟示,使我們能說,『神已經聽了我的禱告,我知道了!』我們可能不明白,但我們知道。我們可能無法解釋是否聽到一個聲音,或看見一個異象等等,我們就是知道了。我們是怎麼知道的呢?我們知道就是了。你如何得知自己的名字呢?你就是知道了。你不需要到戶籍登記處來查對,或者過一陣子去查看你的護照一下才能確定。你就是知道了。比如有人會說,『神的話如此如此說。』那很好,但可能沒有意義。不錯,神的話如此說,但你知道麼?我們若理論說,『現在我有了一個啟示,我得著了信心,我下一步該作什麼?』那就是沒有信心!信心是自然的。信心是:『主,我讚美你的名;事已經成了。』讚美是信心自然的結果,是從信心自然產生出來的;我們不必作出來。什麼時候我們有信心,神就尊重這信心;什麼時候有信心,就會有讚美,禱告就停止了。我們要說,『謝謝你,』我們就不會求懇了。不需要人催促我們讚美,因為我們無法不讚美。願神教導我們信心真實的性質。一切禱告都是在那根基上蒙垂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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