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四篇 基督的身體 書名: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六)

 

第一七四篇 基督的身體

  讀經:

  羅馬書十二章一至五節:『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傚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

  在我們實際來看神論到基督身體的話之前,最好回頭來看看羅馬一至八章,好帶我們進入十二章。九至十一章是說明的話,可以放在括弧內,十二章乃是緊接著八章的。九至十一章乃是說明前面所講述過的真理,這是必需的;但我們直接從八章講到十二章,就更能看到連接的關係。

  為要進入十二章,我們必須從一章看到十二章。羅馬頭八章論到基督徒生活的兩個階段。一章至五章十一節是頭一段,五章十二節至八章是第二段。請注意羅馬書不是寫給未得救的人,乃是寫給已得救的人;其重點不是指示罪人如何進入,乃是給我們看見,我們是如何進入的。在頭一段裡,罪性和罪之權勢的問題尚未對付;只對付了罪行的問題,就是我們所行的。這事的拯救乃是赦免。我有罪辜,因為我作了一些事。神沒有忽視我的罪行,假裝看不到。祂已經在基督的人位裡審判了我的罪行。我蒙赦免,是在已經受審判的立場上,不是在神恩典的立場上。

  不只我所作的有錯,我所是的也有錯;是我這個人基本上錯了。所以第二段對付罪人的問題。證明人是罪人的是羅馬五章,不是羅馬三章。我們乃是構成了罪人。我是罪人,因為我來自錯的族類。我的族類決定我所是的。凡來自亞當族類的,不管他有沒有犯罪,他就是罪人。我的錯不在我所作的,乃在我的生命。

  律法的意思就是神對我有所要求。我將自己擺在律法之下,意思就是想要為神作什麼事,想要為神作怎麼樣的人。從律法得自由,意思就是不要為神作什麼事或作怎麼樣的人。我知道我來自什麼族類,我知道我的構成是什麼,所以我不嘗試去作。羅馬七章的人不是想去犯罪,乃是想要討神喜悅。然而,想要討神喜悅的結局,卻是犯罪。

  隨從靈的人,乃是看見血已經對付了他在神面前的罪,十字架已經對付了產生這些罪的那個人。如果那個釘死是真實的,我就不能再為神作什麼。如果我仍想要討神喜悅,我實際上就是否認我與基督的同釘。

  現在問題來了:『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請注意這是一個活祭。這裡有事情發生了!你從羅馬一至八章,進到羅馬十二章,當你將自己獻上以遵行祂的旨意時,你就發現自己自然的來到基督的身體裡。當你經過了羅馬一章到八章,你必定發現自己就在羅馬十二章。你看見了基督身體的奧秘。這是個歷世歷代所隱藏,到了現今世代才顯明的秘密,基督就是為此受膏的。

  我們相信十字架是中心,但十字架本身不是目的,乃是達到神聖目的的神聖憑借。目的乃是基督的身體。當十字架在你的生活中有了特別的作為時,你會發現自己就在基督的身體裡。你會很自然的,發現自己在基督的身體裡。

  許多信徒所追求的個人聖潔是非常寶貴的。許多信徒所追求的得勝是非常寶貴的。為著得救、稱義、以及從罪的權勢得自由,讚美主。但請記得,神給我們這些屬靈的經歷,不是要我們能成為千千萬萬獨立單位的個人,分散在地上。神的意思絕不是要基督徒作單個的單位。

  閱讀倫敦的旅遊指南,絕不能代替親身遊歷倫敦。烹飪的食譜絕不能代替在廚房的經驗。知道基督身體的真理絕不能取代在基督身體裡的經歷。今天的難處就是我們把基督徒想成許多個人。我們想到得救、得勝等等,都是個人的經歷。但主若開啟我們的眼睛,我們就要看見,得救與身體有關,得自由與身體有關,得著個人的聖潔也與身體有關。神聖的思想乃是要得著一個『大人,』不是一班微小的人。讚美主,我們這些個別的罪人得救了,但我們的結局必須是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神所要的,一點不差就是基督的身體。祂正朝著這個身體作工。十字架就是為著這個。設法產生個別的聖徒是徒勞的。神的心意不是僅僅要在這裡那裡得著一些人─一些蒙稱義、被聖別的個人或團體。在擘餅聚會中,每一個肢體所分受的,合起來仍是一個餅;這就說明了神所要得著的,乃是一個團體人。

  神不滿足於單個、分開的基督徒。當你相信主,有分於祂的時候,你就成了祂身體的一部分。神必須給我們看見基督身體的啟示。我是為著自己追求屬靈的經歷麼?我是為著我的公會帶人得救麼?或者我看見了一個屬天之人的異象,知道神是要把人帶到那裡?當我們從一個不同的觀點來看得救、得自由、以及每一件事時,一切都徹底翻轉過來了。今天,許多人教導一個身體的教訓。甚至梵諦岡也教導一個教會,但他們有自己的元首,因為他們從未看見基督的身體。

  什麼將我構成基督身體的一個肢體?如果神給我看見基督身體的啟示,在我身上會有什麼影響?那個啟示僅僅是一個新的真理,讓我去講解麼?不,那個啟示必會帶來革命性的改變!什麼把我構成基督身體的一個肢體?不是我所經歷的一些事,也不是我必須作的事,乃是在我裡面的基督,把我構成基督身體的肢體。使你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的,不是你自己裡面的所是,乃是你裡面這位主的生命。

  基督的身體就是基督。保羅說,『…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林前十二12。)他這樣說,在文法上,在屬靈上,都沒有錯。在文法上,也許有人認為保羅該說,『基督與教會也是這樣。』但保羅這裡的意思是,頭是基督,身體也是基督。凡出自基督的就構成身體,所以凡不是出自基督的都必須除去,都不能進到身體裡。這不是加的問題,這全是減的問題。你不需要得著什麼或作什麼,才能進入基督的身體。你只需要被剝去你一切所是和所有的。那就是十字架進來的地方。十字架是惟一的神聖憑借,將我裡面使我不能有分於身體的東西除去。出於我自己的東西、我的性情、我的組成等等,都必須除去。神必須摸這些事。有的人頭腦很精明,他們以為藉著那精明的頭腦就更能明白神的話,更能供應神的話。不!那需要被除去。往往我們盡職,是僅僅因為有一個精明的頭腦。我們多少人需要從我們的頭腦蒙拯救,需要給我們的頭戴上救恩的頭盔。我們天然力氣的背脊骨必須被打斷。我們必須對神聖的事物有對的眼光。

  我們若來到神面前,求祂給我們看見以弗所書,並給我們看見祂對這世代的計劃是什麼,祂必定給我們看見基督的身體。十字架把我們直接指向基督的身體,而基督的身體把一切出於亞當的都除去。凡出於我的都在祂裡面沒有分。例如,我無法將任何不屬於我身體的東西,加到這肉身裡,因為它已經是完整的。基督也是這樣。

  我們必須領悟,要看見基督身體的啟示,要出非常大的代價。這要摸著我們生活的源頭。這時,個別肢體的行動就要完全停止。身體裡不能有隨意的舉動。如果我的手指要動,我手臂的肌肉就不能拒絕不動。如果我的手臂要動,我的手指也無法不跟著動。一切個人主義的都必須除去。你必須與別人一起行動,你必須等候別人。你無法單獨往前,你必須與弟兄們一同往前。

  我們若看見基督的身體,以別的來作頭這問題就必須受到對付。以別的來作頭,與基督絕對的主權是衝突的。掃羅代表反對神受膏者之事物的系統。大衛有兩個仇敵─歌利亞和掃羅。掃羅與歌利亞爭戰,但他與歌利亞同樣是大衛的敵人,使大衛不能登寶座。一個是外面的仇敵,另一個是裡面的仇敵。請注意,掃羅明顯的特徵乃是他的頭,歌利亞明顯的特徵也是他的頭(就是他的高大)。凡是出自人的頭腦、觀念、意見的,都使受膏者不能登寶座。但有一天,從大衛的機弦甩出的石子,給歌利亞致命的一擊;那一天也注定了掃羅的結局。我們不需要,直接打擊現今事物的系統,『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弗六12上。)當歌利亞被對付時,掃羅也就被對付了。

  你若真認識十字架,它就會帶領你進入基督的身體。許多基督徒宣稱認識主,認識十字架更深的意思,認識基督身體的真理,也宣稱他們在基督裡是一。他們強調舊人必須除去,但可悲的是,在實際除去舊人的事上卻有阻礙。神已過並如今在你身上的一切對付,都是為著身體來預備你。祂在我們裡面一切的工作乃是清除的過程,好叫我們能成為基督身體盡功用的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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