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八篇 死的判決(一) 書名: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五)

 

第一五八篇 死的判決(一)

  講時:一九四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講地:香港九龍佐敦道七號

  讀經:

  哥林多後書一章八至十節:『弟兄們,我們不要你們不曉得,我們從前在亞西亞遭遇苦難,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自己心裡也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祂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祂將來還要救我們。』

  天然生命的對付

  我們要知道,基督徒從神所得著的一切,都是跟著重生而來。藉著重生,基督徒有了一個新的生命。神從來不彌補天然的生命,神從來不修理老舊的生命。天然、老舊的生命乃是十字架工作的範圍。神要藉著十字架,一次基本的擊打天然、老舊的生命。 

  我們知道,以掃是一個有道德的罪人,而雅各是一個敬畏神的人,卻也是一個抓奪的人。他要屬靈的祝福,他要神的同在,但他很天然的要。他擺不下自己,他那調皮的手段、力量、聰明始終還在。所以神至終還要在毗努伊勒,對他有一次基本的對付。凡神在你身上的對付,若是還能恢復到從前的地步,那就還不是基本的對付。

  雅各起初要祝福,反而必須逃難;欲為長子,反而要立刻離開家,離開父母。等到神在毗努伊勒摸了他的大腿窩,他就永遠瘸了。從此,他的腿動一下,就瘸一下。他天然生命的能力是被神徹底的對付了。許多人因著對付,有了啟示和亮光;但這些對付在你身上所發生的能力深不深,就要看你被神摸得深不深。你需要神的光照,叫你看見你的本相。這樣,你本來的情形就無可挽回,不能再恢復了。這就是基本的對付。基本的對付,意思就是無可挽回的對付。

  死的判決

  死是所有的人必須經過的一條路,人一生下來就向死路而去,但在死還未真正臨到一個人時,死在人身上也許從來沒有能力。人也許從來沒有想過死,乃是等到醫生告訴你,你的肺病已經到第三期了,你就立刻有『死的判決。』這不是說,以前沒有死,乃是沒有看見死是很近的,死是實在的。現在你看見了,所以就叫你軟弱。許多人知道十字架的道理,也會傳講,但對十字架仍是迷糊的。等到有一天,神摸了你,你聽見死的判決,十字架就變為實在的。人若被神摸著,就必瘸腿,瘸腿是被神厲害摸著的記號。

  神的道理與神的光

  神的道理與神的光有很大的分別。雅各遇見了神,被神摸著,被神對付,所以他的腿瘸了。倘若我也學瘸腿,去得那結果,這是沒有用處的。這好比裝作瘸腿,記得時就瘸腿,乘公共汽車時爭先恐後就不記得瘸了。這是行為的改良,不是生命的改變。真的瘸腿的人不瘸也不行。跑得頂快的人沒有被神摸著,裝瘸的人也沒有被神摸著。在神的兒女中,充滿了行為,只因在講台上充滿了道理,道理產生了裝作的行為。

  我看見神曾叫比你更剛強的人瘸了,我信神也能叫你瘸了。神要把你倚靠自己的心拿去,叫你不要倚靠自己,這不是一個道理教你不要倚靠自己,乃是神摸著你,自然而然你就變作一個無依無靠的人。這就是死的判決。總得有一次,神要這麼厲害的對付你,給你死的判決,叫你能夠說,一切都是出於神;今天的不是出於神,已往的也不是。這樣,你拒絕自己就是自然而然的,你禱告也是頂容易的。真的被神摸著,就不需要記性。真的腿瘸了的人,縱然忘了自己腿瘸,但只要走第一步,想要像正常人一樣走路也是不行,頭一步就要跌倒了。你的頭會忘記你是瘸腿的,但你的腿永不會忘記它是瘸的。十字架是神最大的破壞,把整個的舊造破壞了;那破壞乃是藉著光的工作。這樣厲害的工作,就叫你永遠恢復不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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