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三篇 基督是我們的義 書名: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五)

 

第一四三篇 基督是我們的義

  講時:一九四○年十一月十五日週五
講地:上海

  讀經:

  彼得後書一章一節:『作耶穌基督僕人和使徒的西門彼得,寫信給那因我們的神,和救主耶穌基督之義,與我們同得一樣寶貴信心的人。』

   哥林多前書一章三十節:『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腓立比書三章九節:『並且得以在祂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

  引言 

  第一天晚上我們說,得救的人要知道自己是神的兒子;第二天晚上我們說,要知道神的義;第三天我們所要知道的乃是基督的義,以及基督成為基督徒的義。今天我們要來看基督的義與基督作我們的義有何分別;這兩者大不相同,我們必須分辨清楚。

  基督的義

  通常人相信,我們作基督徒以後,基督的一切就分給我們。但聖經並沒有說,我們是靠基督的義得救,或者以基督的義為我們基督徒的義。聖經除了彼後一章一節以外,沒有一處說到基督的義;彼後一章一節是指基督自己的義,我們若沒有基督的義,就沒有救主。基督為救主,乃是因為祂有義,祂的義是為著祂自己的;基督的義叫祂能夠作我們的救主,有資格作我們的救主。

  我們讀聖經時,不要將聖經讀得走樣了;不能人大概說說,我也大概知道。十幾年來,我常常問人兩個問題:我們靠著什麼義得救?我們靠著什麼人的義到神面前?許多人常回答說,我們靠著基督的義得救,我們是靠著基督的義到神面前。這樣說絕對是錯的。我要這樣說,耶穌的義是祂作人時在神面前的地位,這義無法分給我們。我們與主聯合不是在世界裡,乃是在十字架上。因此,基督在世時的一切,都與我們無分。請你們記得,一粒麥子死後,才有許多子粒。基督徒與基督的聯合是在祂死時,不是在祂生時。基督生在伯利恆,活在地上時,人只能遠遠追隨祂,說,看哪,神的羔羊!(約一29。)但到了羅馬六章就說,我們在祂死與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5。)所以基督徒在神面前成為義人,並非因基督的義,乃是因基督自己。我們乃是得著基督自己而得救。

  基督作我們的義

  有一次我與一位女神學生談話,我說,『聖經不是說,我們穿上基督的義袍;乃是說,我們穿上基督。』加拉太三章二十七節是說,我們披戴基督。今天我們所穿的不是基督的義,乃是基督自己。基督的義是在基督身上的,是歷史上的。所以,我們基督徒到神面前,乃是穿上基督。基督自己就是我們的義,我們隨時可到神面前,因為基督永遠活著。

  像我們這樣有罪、失敗的人,如何能到神面前?神為何聽我們的禱告?有一位姊妹不覺得脾氣是罪,不去對付。後來,因著她有一件事不能過去,要在神面前好好對付,就打電話約我談話。我對她說,去禱告。她聽了之後就去禱告。她沒有到神面前時,就不會想起義,當她真要到神面前時,就想起義了。她想,我應該有那一種義到神面前?結果她看見了她的脾氣,知道自己是沒有義的人。初信主者禱告時常會問,我們是根據什麼向神禱告?比方說,你在自己的臥房裡,無論穿什麼衣服都可以。但你要見人時,就需要打扮自己。從來沒有一個人晚上打扮後再睡覺,因為你睡覺時,是你自己一個人,一點不需要裝扮。但你白天要見人時,就需要裝扮。照樣,人只要一到神面前,就需要打扮自己。每當家裡有病人或有難事,你要到神面前時,就會想到平時沒有想過的罪。

  到底我們如何到神面前?林前一章三十節是新約很大的一節。那裡啟示我們,基督徒到神面前不是靠著自己的義,也不是帶著許多的罪,乃是靠著基督自己。基督徒到神面前,不但不憑自己的不義,也不靠自己的義。這節明說,基督成為基督徒的義;並非基督的什麼,乃是整個基督自己作信徒的義。若是基督的什麼,就不是絕對、完全的;乃是因著基督自己成為我們的義,所以神接納我們。

  許多基督徒的經歷是這樣,如果他今天早起讀經,一天不發脾氣,晚上禱告時就很剛強。如果今天一天是失敗的,晚上禱告時就軟弱。事實上,縱然我們今天犯罪,但基督作我們的義,這在我們身上仍然不變,因為我們是在基督裡。假如我們這一天頂好,我們就以為自己今天更配到神面前,這就是靠自己的義進到神面前。這樣的感覺完全是錯的。神接納我們不是因著我們的義,當然更不是因著我們的不義,乃是因著基督。基督徒犯罪不會叫他變為更不義,基督徒作好也不會叫他變為更義。犯罪並不滅少人的義,行善也不加增人的義。我們在神面前的義,一點不是自己的行為,乃是整個基督,所以我們在神面前的義永遠不變。義是一個人位,不是一樣東西。基督徒所得的義乃是活的基督,不是死的事物。縱然我們犯了全世界的罪,我們的義仍是基督。每個基督徒在神面前,遲早必須知道自己的義是誰。

  披戴基督

  基督的義袍是一個很好的比喻,但不是完全的比喻。舊約的雅各為得祝福,欺騙父親。他的兄弟以掃渾身有毛,雅各身上光滑,利百加就把以掃的衣服給雅各穿上,又用山羊羔皮,包在雅各的手和頸項上,如此到父親面前騙得祝福。這是化裝,這是虛偽。基督徒到神面前不是像這樣。我們不但穿上義袍,更是穿上基督。我們不是穿上基督的衣服,乃是穿上基督自己。加拉太三章二十七節的披戴基督就是穿上基督。如今我所得的義超過我自己的義,就是基督自己成了我的義。所以我是完全的,因此神接納我。

  你每次到神面前是靠什麼?你每次到神面前是想什麼?是不是想到罪就害怕,但想到自己的義就放膽?或者你是想到基督?許多人不是想到罪,就是想到自己的義。我們回到剛才題起的那位姊妹。後來我到她家問她禱告得如何。她說,『我禱告得不對,因為我的脾氣不好。』我說,『脾氣不好,神不聽你的禱告;脾氣好,神也不聽你的禱告。』她不明白。我就坐在椅子上,作出非常驕傲的態度對她說,『我有一件事比你好,我有把握主會聽我的禱告,你覺得如何?』她說,『我不信,這是你自己說的。』我說,『我的好壞也許與你相同,或許不如你,但我所信、所得的義與你不同,因為我到神面前是因基督成為我的義,不是因基督的義。不錯,我到神面前有我的義,也有我的不義,並且我的不義在神面前不能算為義,我的義在神面前也不能算為義。今天不是因我愛祂,乃是因祂愛我;不是因我保守自己,乃是因祂保守我;不是因我手抓住祂,乃是因祂手抓住我;不是因我不變,乃是因祂不變。』也許我所犯的罪,比你們數百人所犯的都多,但我在神面前能放膽,因為我的義是基督。

  我們初信主時,光景好的時候,也許比保羅三層天的經歷更高;墮落的時候,也許落到比無底坑更深。但我們必須認識,罪的問題,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為我們解決了;義的問題,基督在寶座上也為我們解決了。神賜給我們的義就是基督,祂一賜給,就永不變更。神在基督裡不能找出更進步的人,因此今日我們的心能夠歡樂。初信主時,我們到神面前的根據是基督,信主多年後,我們到神面前的根據仍是基督。我們的進步不能使自己更配到神面前,我們的敗壞也不會使我們更不配到神面前。希伯來四章十六節說,我們隨時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神面前。

  我們的義與行為

  信主二十年來,我的行為有改變,但我的義沒有改變,並且再過二十年也不會改變,因為我的義乃是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我今天若像底馬或銅匠亞力山大那樣敗壞,也不會增加我的不義;我今天若像保羅那樣受苦,像約翰那樣愛主,像彼得那樣勇敢,也不會增加我的義。我的行為或有進步,但我的義不會進步;我能在聖潔上進步,但我的義不能進步。因為神給我的義已經是完全的,就是基督。我是全世界最義的人,因為我的義是基督。基督如何不變,得神喜悅,我也照樣不變,得神喜悅。

  這件事若能解決,基督徒大半的難處就解決了。我們看見罪與義沒有關係,罪是一件事,義是另一件事。我們若靠著這義進到神面前,撒但就無法攻擊我們。盼望我們不將今天晚上所講的當作道理。在我們與神交通的事上,我們在神面前要有新的看見,看見人在神面前的情形可變得進步或退步,但人在神面前的地位永遠不變。倘若我們在世上仍有二、三十年的光陰作基督徒,我們可以更進步、更聖潔、更屬靈、更成熟,但我們的義不會叫我們更放膽,我們的不義也不會叫我們更懼怕,因為我們所有的義就是基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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