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八篇 談話記錄(三) 書名: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五)

 

第一三八篇 談話記錄(三)

  講時:一九四○年十一月五日下午
講地:不詳

  人是一切的問題

  人是神用土所造的瓦器,用來盛裝神。神的生命必須從人裡面,像光一樣的照射出去。燈是怎樣的燈不一定重要,要緊的是這燈裡頭要有光照射出來。有的人喜歡說話,有的人不愛說話,然而不管你是話少,還是話多,你都要讓光從你身上照射出去。有的人在聚會中一動,眾人就會說,『他又來了!』可見這個人在會中的說話,並不是燈的照射。有些人假裝屬靈,外表盡可能像是那麼一回事,但要知道,個人的生活是假不來的。

  流血必須有傷口。希伯來九章二十二節說到『流血』。不只是血,乃是流血。當基督在世上活著的時候,身上是有血的;而當祂在十字架上被釘、被刺時,祂流了血。主流了血,祂就能赦免人的罪,供應人生命。許多人能作好人,給人稱讚,說,『不錯!』但是十字架在他身上,沒有傷口。他沒有流血,因此也不能供應人什麼。十字架帶給人的是對付,是給人傷口,為要讓血流出來,好有東西可以供應人。神用十字架對付我們的目的,乃是要叫我們這個人破碎,叫我們這個人擴大,叫我們的靈變大,好與神的生命相配。

  一九二七年我由石女士介紹,去見一位心臟科的大夫。他給我照了X光,檢查過後,他說,我的肺和心都有問題。心臟的形狀很奇怪,太小了。他說我的心臟配給一個矮護士還可以,配給我這高個子就太小了。一個正常的人,他的心臟要配得上身體的大小。照樣,神要我們的靈夠大,來配上祂在我們身上的工作。神不怕我們聰明、有能,因為神比我們大得太多。神是要我們有更大的靈,來配上我們的才能、聰明、以及我們的個性。有的人作完一件事會說,『這是我作的!』有的人作完一件事會說,『這是神作的!』有的人說話,只是他自己這麼說;有的人說話,乃是神在他裡面說;也有的人很少說話,用半天的時間去睡覺。不管你的情形是怎樣,當你被神對付過一段時期以後,你的作法、說話,也許還是和以前一樣,但是你的靈卻大有改變。

  我們常說要對付天然的生命,到底要對付到什麼地步呢?十字架必須對付到我們的靈能夠出來。我想說一點史百克弟兄的事。史百克弟兄是最不會招待人的,你若是找他招待,你就找錯人了。他不太說話,你和他坐在一起半個小時或一個半小時,你只會聽到牆上的掛鐘在響。然而你雖然沒有聽見他說什麼,你卻能摸著他的靈,你可以感覺到有神與他同在。十字架是一個敞開的傷口,當你的血一從傷口流出來,別人就能摸著你的靈,也能從你摸著神的生命。當你受到神的對付,那並不是說,你將變成一個古怪的人了,乃是說神的生命能從你流出來。如果你有機會挨近史百克弟兄,你會立刻感覺到有一個大的靈在他裡面。

  有的人講的道話語平常,你知道那個話你也能講,但是他在那裡用普通的話講一講,你就能夠摸著他的靈了。有的人站起來禱告,弟兄姊妹都能說阿們,他那個禱告能把人帶到深處去,叫人摸著強的靈。有的人站起來禱告,眾人也禱告,求主叫他禱告得短一點。有一位弟兄去聽人講道回來,報告給人說,『今天的道講得不錯,今天的道講得很對。』我們要知道,道理只能把知識給人,道理不能供應靈。能摸著人靈的,並不是道理講得對不對,解經解得好不好,而是講的人到底他的靈有沒有被神摸著。走在十字架道路上的人不需要太多的思想。想得通,未必走得通。許多人的難處都是思想上的難處,並不是屬靈上的難處。你思想上的難處即使想通了,靈命還是不長。這種難處根本不必去對付,只要你停下你的思想,一過屬靈的關,你的靈命就立刻長進。在思想上有難處的人,大部分都沒有什麼生命的實際。我們應該除去教義上的、知識上的、腦子裡的思想。

  神創造萬有,只用了六天就安息了。神要對付人,也是在非常短的時間內完成,如果把時間拉長了,乃是自己找來的。自然,神對付人有祂的時候,但我是說,多半是人在受神對付的時候,自己耽誤了神的時間,也耽誤了自己。我們需要放下種種神學的理論,簡單的接受神的對付。

  眾人的意見是否神的旨意

  有一次欒弟兄在南洋某地方作工的時候,他裡面有感覺,並且他也作夢,要他離開那個地方,但是當地的弟兄們挽留他。本來他六點就要走的,改到九點走;到了九點要走的時候,政府派人來,弄得走不成,結果很不好。到底他是應該順服弟兄,不單獨呢,還是他應該按著裡面的引導呢?我的回答是這樣:聖經乃是說順服身體,並不是說順服屍首,順服團體的脾氣。南洋的流氓集團,根本不能代表神的權柄。許多人以聚會為消遣,以聚會為生活中改換花樣的節目。如果我是欒弟兄,我就要問對方,你們挽留我是否經過禱告?如果這只是出於你們自己的意思,那麼請你們放下。只有經過這樣的追問,他們挽留的意思才有考慮的價值。許多人所要的,不過是屬靈的熱鬧而已。

  我在這裡說這些話,不怕話傳到南洋去。有一次我應南洋弟兄們的邀請,說他們有屬靈上的難處,需要幫助。我到他們的聚會中,沒有什麼話說。弟兄們就說,他們願意聽『沒有話的話。』開會時,幾乎每個基督徒都作接待員,並帶許多未信主、屬世的人來。散會後,我問弟兄姊妹:『在這次的特會中,你們是要自己得幫助呢,還是要幫助別人?』我們固然不該跟隨一個肉體,但是跟隨多數的肉體也是不該的。

  老底嘉的意思是『大多數。』信徒不能跟隨大多數,因為大多數不一定是對的。工人出門作工,不要讓人為你定規,或者你自己定規什麼,乃是要禱告在主面前,讓主來決定。神不會虧負簡單的信徒。最可恨惡的事,就是自己不知道神的旨意,還要來引領人作自己所不知道的。欒弟兄是落在強盜的手中。

  正當的引導

  李小姐問:前一次有人打電報來請我去,不知道該不該去?

  答:請你們看馬太十七章,關於納稅的問題。這並不是一件可以作不可以作的事,而是要問你在作這一件事的時候,是在光明中,還是在黑暗中?如果一件事是出於主的,你去作的時候定規感覺你是在光明中;如果你去作的時候感覺有問題,那麼你就應該立刻停下來不作。因為你覺得有問題的時候,乃是在黑暗中。有的時候,順服弟兄,不是因為這是出於神的,乃是自己也不知道到底該怎樣作才好。我們就是順服弟兄,也應該先知道這件事到底是怎樣的情形。

  教會就是基督

  我們要認識,彼得所看見的包袱不是教會;(徒十9~16;)保羅所說的帳幕,才是教會。加拉太三章二十八節說,『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這裡的『並不分,』翻得更準確一點,乃是『既不是…又不是…,』意思是說,既不是猶太人,又不是希利尼人。在基督裡只有屬基督的人,屬基督的都是神的兒子。所以,教會裡既不是猶太人,也不是希利尼人;既不是自主的,也不是為奴的;教會裡沒有『人,』教會裡面只有基督。加拉太三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你們受浸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十字架在人身上的工作

  在十字架作工以前,人的熱心可以變作雄心,禱告可以變作控告,愛弟兄可以變作結黨,聖靈的能力可以變作肉體的狂放。這給我們看見,一切問題的關鍵都在於:十字架是在人工作的前面,還是在人工作的後面。一個人在神面前是不是對的人,關鍵就在是否已經讓十字架在他裡面作過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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