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四篇 談話記錄(一) 書名: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五)

 

第一三四篇 談話記錄(一)

  講時:一九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講地:不詳

  攻克己身與苦待己身的分別

  李淵如姊妹問:苦待己身與攻克己身有什麼分別?保羅無論在什麼景況下都得了秘訣,他是怎樣對待己身?

  答:苦待己身是指拒絕身體上合法的需要;這樣的人並不一定更屬靈。有一位弟兄,在冬天洗臉不用熱水,衣服穿得很少,這是苦待己身。另一位姊妹請我去吃飯,她燒的菜味道很怪,我問她這是什麼緣故?她回答說,『我們要苦待己身,來表明屬靈。如果吃得好,就是叫肉體有享受,這樣的人就不能屬靈。所以我不作好味道的菜,來叫自己的肉體有享受。』基督徒在地上固然不該貪享安樂、貪食美味,但是也不必故意燒出怪味的菜。

  那什麼是攻克己身呢?攻克己身就是不叫身體上合法的需要攔阻我的靈性;這樣的人乃是真屬靈的。攻克己身的意思是說,我身體上有合法的需要,但為著主、為著主的工作的緣故,在必要的時候,我放棄這些要求。一個基督徒如果凡事必要合乎他的需要,這樣的人必定沒有學過攻克己身的功課。有一次我和一位弟兄一同出門,在一個人家中作客,上桌吃飯的時候,他的筷子一直在盤子裡翻來翻去,揀自己愛吃的菜。那一次與他出門之後,我有十幾年不再和他一同出門。這樣的人就是沒有學過攻克己身,叫身服我的功課。

  苦待己身是說,身體上雖然有這個需要,但是你不接受它的要求,你特意去違反身體的律,這是偏了;另一面,一個人如果從來沒有學過攻克己身的功課,他在主的手中也沒有多大用處。有一次我和兩位弟兄一同出去工作,這兩位弟兄很活潑,傳福音、幫助人都很火熱;但是他們到了一個時候,就不行了,怎麼拉都拉不動。他們在午飯以後,一定要午睡。有人來找他們交通,有事情請他們幫忙,他們一概不理。我要他們作一點事,不但用口勸他們是勸不動;就是用手去拉他們,也是拉不動的。這就是體貼肉體,自憐自愛,沒有學好叫身服我的功課。

  中國的道家和佛家,都有苦待己身的思想;苦待己身不是聖經的思想。保羅所說的『叫身服我,』乃是用他的身體來為他效力,他能叫他的身體服事他,而不受他身體的控制。叫身服我的意思就是,靈性不因身體的需要而受攔阻。冬天一定要用熱水洗臉的人,是沒有學過叫身服我和攻克己身的功課。一面,我們不要去破壞身體的律,要顧到它的需要;另一面,我們的身體仍然要在靈的管治之下。有的人吃飯一定要吃飽,一點不能挨餓;有的人睡覺一定要睡足,睡眠一點不能少;有的人愛乾淨,不能忍受一點髒亂;有的人一定要睡軟床,硬的木板床就受不了。這些都是沒有叫身服我的人。凡靈裡願意,而身體軟弱的人,都是沒有學會攻克己身的功課。這樣自愛的人,在神的手中沒有多大用處。我們要求神憐憫我們,叫我們學習攻克己身,叫身服我的功課。

  行神跡的問題
    
對一個信徒來說,信心是一件最自然的事,一點不需要花力氣去相信。一旦一個人要花力氣,掙扎而得信心,那就不是真的信心。有一位弟兄作見證說,他初信主的時候,要用很大的力氣使自己相信。他頭一次出去傳福音的時候,要花許多時間禱告,好像要從外面裝許多信心到裡面去。神也實在憐憫他,垂聽了他的禱告,許多事都應驗了。但是別人在旁邊看他,也覺得很辛苦。因為那個信心出來很不自然。

  今天信徒普普通通的禱告神,神普普通通的答應信徒的禱告,這就是神跡。每一個行神跡的人,並不覺得自己在行神跡。一個人若覺得行神跡是一件希奇的事,他乃是一個離神很遠的人。住在神殿中的人,行神跡不覺得奇怪;但是住在帳幕的人,看見神跡就要覺得希奇。摩西行了許多神跡,他自己並不覺得奇怪。他帶以色列人過紅海,海水在他們面前分開。對摩西來說,他並不是在那裡表演那個神跡,他就是那樣作了。以色列人那樣相信了,事情也就那樣發生了。在認識神的人身上,信心和神跡乃是很自然的事。

  在美國有某基督徒主張要實行馬可十六章十七、十八節:『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他們特意拿響尾蛇來,叫一班基督徒給蛇咬,結果那些被咬的人全死了。這些主張實行這些作法的人,存心都是錯的,他們把神跡當作表演,用來顯明自己的本事。

  行神跡並不是一件什麼奇特的事。保羅那一次被蛇咬了,他就簡簡單單的把蛇甩到火裡去。(徒二八3~5。)在他看來,這件事平常得就像被蚊子咬一樣。他沒有對米利大島上的人說,『你們來,我要行一個大神跡給你們看。』他一點沒有鼓吹。一個真認識神的人,他不會鼓吹神跡;但是不鼓吹神跡的人,並不一定就是認識神的人。只是認識神的人,一定不鼓吹神跡。如果你要把馬可十六章十七、十八節拿來,試驗神的應許,神果真讓你經歷了,那才希奇;即使你真經歷到其中的一些事,那種信心也不是真信心。

  神跡是在需要的時候神作的,並不是由人定規要作,就作得出來的。神跡是在不知不覺的時候作的;覺得而作的,都不是神跡。信心的果效乃是在不知不覺的時候產生的,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有沒有信心,事情就那樣自自然然的發生了。我們自己不覺得而行出來的,乃是真的神跡。就像彼得的影子能夠醫治病人,是在不知不覺中的。(徒五15。)彼得的影子在醫治人,他自己必定不覺得。好像說,有人打我,我能覺得,但是人若打我的影子,我就不會覺得。

  慕勒弟兄有一次在船上禱告求神叫霧退去,我自己從前在梅花村求神降下大雨,這些神跡都沒有再重複發生過。這兩個神跡都不是表演,不是要顯自己的本事,不過是把神的偉大、能力、權柄顯給人看一下罷了。

  許多時候,我們預備了一些經節,用來試驗神,對付神。羅馬七章十八節下半說,『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們也可以這樣說,『立志為神跡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真的神跡是連你自己都覺得莫名奇妙,你就是這樣交在神的手中,事情就這樣作出來了。神肯讓你行出神跡,但是神不會讓你自己覺得。有人問慕勒弟兄是否有信心的恩賜。他回答說,他所有的乃是信心的恩典。神的能力大到一個地步,什麼事情都是祂自己作,不必我們去作。一個真信靠神的人,他的信心是自自然然的,一點不費力,他的生活是越過越簡單,他認識許多事是神作的,不是自己作的。

  基督徒的道路

  我們以為神量給我們的路是多端的,豈不知多路的人乃是不認識神的人。一個真正認識神的人,他的路必定不會多。因為神若真向一個人啟示,祂定規會把許多的路關掉,只剩下一條路。箴言四章十八節說,『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這裡的『路』是單數的,指明義人的路只有一條。許多時候神啟示我們時,只給我們一條路,我們連問有沒有別的路的機會都沒有。在新約裡我們看見,基督一直只有一條路,祂從來沒有兩條路可以揀選;每一次,祂都只有一條路可走。今天為什麼人覺得有很多條路呢?今天人以為有很多條路,需要他去找出那一條是對的,那一條是正確的,好像他需要在眾多的路中,找出一條神為他預備的路。其實,要走屬靈的道路不必如此辛苦,你只要有一個心志,就是遵行神的旨意,要行在神的道路上,就夠了,神自然會把祂的道路擺在你面前。

  今天許多弟兄姊妹有好多的路,這裡那裡都有人請他們去。人有那麼多的路擺在你面前,似乎神頂信任你,把許多路擺在你面前,完全由你自己去選擇。其實這樣的人,不一定真是屬靈的。還有許多人一直等神來開路,已經有了七、八條路擺在他面前還不夠,還要求神開路。這樣的人應該求神來關路,好叫他們能夠走在神獨一的路上。

  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在他們跟隨主的最初期,都有很多揀選。但是到了他們老年的時期,他們只有一條路,只有神命定的那一條路可以走。我們該走那一條道路的責任不在我們,乃是在神;我們不必自己忙著尋求道路,只要立志遵行神的旨意,神必會以祂自己所定獨一的路指示我們。另一面,我們的路能夠走得好,也不是因為我們有本事。不是因為我們能夠找到好的路,所以才走好路,乃是因著神把我們關在祂的道路上,如同神把挪亞關在方舟裡面一樣。惟有神的保守,才能使我們走好我們的道路。

  保羅的一生中只有一條路,他從不猶疑;自從他在大馬色的路上遇見主以後,在他面前就只有一條路,他一直竭力在這條路上奔跑,所以至終他能夠說,『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提後四7。)一個基督徒的靈性越長進,他的路就越少;甚至到一個地步,他只有一條路,就是神給他的那一條路。求神把我們面前許多的路關閉,求神保守我們走在祂為我們命定的獨一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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