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二篇 祭司的職事 書名: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五)

 

第一三二篇 祭司的職事

  講時:一九四○年
講地:不詳

  讀經:

  使徒行傳十三章一節上半,二節:『在安提阿的教會中,有幾位先知和教師,…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

  民數記十六章一至三節:『利未的曾孫,哥轄的孫子,以斯哈的兒子可拉,和流便子孫中以利押的兒子大坍、亞比蘭,與比勒的兒子安,並以色列會中的二百五十個首領,就是有名望選入會中的人,在摩西面前一同起來;聚集攻擊摩西、亞倫,說,你們擅自專權,全會眾個個既是聖潔,耶和華也在他們中間,你們為什麼自高超過耶和華的會眾呢?』

  十九至二十一節:『可拉招聚全會眾到會幕門前,要攻擊摩西、亞倫,耶和華的榮光就向全會眾顯現。耶和華曉論摩西、亞倫說,你們離開這會眾,我好在轉眼之間把他們滅絕。』

  三十一至三十二節:『摩西剛說完了這一切話,他們腳下的地就開了口,把他們和他們的家眷,並一切屬可拉的人丁、財物,都吞下去。』

  十七章五節,八節,十三節上半:『後來我所揀選的那人,他的杖必發芽,這樣我必使以色列人向你們所發的怨言止息,不再達到我耳中。…第二天摩西進法櫃的帳幕去,誰知,利未族亞倫的杖已經發了芽,生了花苞,開了花,結了熟杏。… 凡挨近耶和華帳幕的,是必死的。』

  神所設立的職事中,有一種是祭司,還有一種是先知。在舊約的時候,這兩種的職事是分開的,設立在不同的人身上。例如摩西、撒母耳、以賽亞等人都是先知;而亞倫和他的子孫們,是在耶和華的殿中,供祭司的職分。到了新約時代,這兩種職分在一些信徒身上,乃是兼而有之。在安提阿的教會中,就有幾位先知和教師,一同事奉主,一同盡祭司的職分。

  事奉乃與主發生直接關係

  我們要看見,今天我們一切的工作,和一切的事奉,乃是直接為著主的,也是直接與主發生關係的;工作並不是直接與教會發生關係的。我們必須看見,雖然我們是在教會中工作,在教會中事奉,但是我們的工作、我們的事奉,並不與教會發生直接的關係,乃是與教會的元首直接發生關係。我們的工作乃是主所交付的,我們所事奉的乃是主。比如,我們的左手常常幫助右手。單單一隻右手拿不起一把大椅子;然而左手很自然的馬上幫上去,就可以完成這件事情。對左手來說,它這樣作,並不是事奉右手,它所以這樣作,乃是為著事奉頭。你看見麼?左手乃是與頭直接發生關係的。所以凡是真實供應教會的工作,都該是直接事奉主。因為祭司乃是一班直接事奉主的人,祭司的職分是直接事奉主的。因此,在教會中,無論你是傳福音、講道、造就信徒、餵養小羊、看望有病的,甚至於整潔、飯食服事,都得與主發生直接關係,都該是你直接向主的事奉。

  事奉必須在復活裡

  作祭司事奉神,不僅與主發生直接的關係,並且作祭司事奉,也必須在復活的原則裡。我們從舊約以色列人的歷史可以看見這事。神的原意是要全以色列民都作祭司事奉神,使他們歸神作祭司的國度。(出十九6。)後來,因為以色列人的失敗,違背將他們從埃及地召出來的神,竟去拜偶像,(三二,)與外邦女子行淫,惹動耶和華的怒氣。(民二五。)惟有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以神的忌邪為心,神就將平安的約賜給他,和他的後裔,作為永遠祭司職任的約。(10~13。)所以在以色列人中,神就以亞倫和他的子孫,在神面前供祭司的職分,代替全以色列民事奉神。但有一天,利未的子孫可拉和大坍等人起來攻擊摩西、亞倫。他們認為摩西、亞倫高抬自己超過眾人;他們想自己為什麼不能作祭司?於是在他們中間有一件攸關生死的事發生了,就是地開了口,把他們活活吞下去。可拉黨與亞倫的爭執點,不在於其他任何事上,他們乃是爭在事奉神的事上,是爭在祭司的職任上。(民十六10。)且神懲罰他們也是在事奉神的時候,並不是在犯罪的時候。(18。)這實在是一件太嚴肅的事情。

  可拉和大坍一黨的人以為亞倫能作祭司事奉神,他們也能。然而神的話給我們看見,人能作為一個祭司,不是按著人天然的情形,或是天然的條件;作祭司乃是在復活裡的事。我們從民數記十七章一至八節可以看見,亞倫有資格作祭司,是因為他發芽的杖,這乃是表明死而復活。樹枝子還留在樹上的時候,乃是活的;一砍下來,就是死的了。但亞倫的這一根杖不但是發了芽,還生了花苞,開了花,結了熟杏。神由此指明亞倫乃是神所揀選,作祭司事奉祂的。所以我們能夠看見,作祭司不是在人天然的範圍裡,乃是在復活的境地裡。

  新約希伯來七章說,基督『成為祭司…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永遠為祭司。』(16~17。)惟有基督是起誓立的祭司,是成全到永遠的。又因祂是永遠常存的,祂的祭司職任就長久不更換。(20~24。)舊約亞倫發芽的杖不過是死而復活的預表,以色列人中的祭司,還是有死的阻隔,他們的祭司職分都不能長久;但基督乃是借永遠的生命能力成為祭司。舊約的祭司不過是一個地位而已,但基督的祭司職任,不是一個地位,乃是一個實際。今天我們新約信徒作祭司事奉神,乃是憑著復活的生命。

  什麼是死呢?死乃是藉著十字架,對付你身上一切不屬於神的東西。什麼是復活呢?復活就是經得起死的。進去的是死的,而能夠從死裡再出來的,就是復活。在復活裡的,就得著了新生命。許多東西經過死,就不出來了;凡能出來的,乃是新的,是在復活的境地裡的。凡我們所是的、所有的,都必須經過了死而復活。我們的愛、口才,都必須經過死而復活,如同摩西所經過的一樣。但願我們的所有並所是的,都是經過死而復活的,這是我們事奉神的基本資格。

  裡面的事奉

  另一面,我們還必須看見,祭司事奉神必須在裡面遇見神,與神接觸。祭司必須在聖所裡有胸牌的決斷,以後才能出到聖所外有事務的處理。亞倫無論怎樣忙碌,在他盡祭司職分的日子裡,總不離開聖所。這給我們看見,祭司必須把自己關在神面前,祭司若是沒有裡面的事奉,也就沒有外面的事奉。我們必須在裡面事奉神,與神有交通,與神親近,然後才能在外面為神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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