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八篇 被附、著迷、和神的光 書名: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四)

 

第一一八篇 被附、著迷、和神的光

  講時:一九四○年
講地:上海

  讀經:

  以賽亞書六章九至十節:『祂說,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要使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發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裡明白,回轉過來,便得醫治。』

  約翰福音三章十九至二十一節:『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馬太福音六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

  詩篇三十六篇九節:『因為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源頭;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

  箴言二十三章二十三節:『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

  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十節下半至十二節:『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

  使徒行傳七章六十節末句:『說了這話,就睡了;掃羅也喜悅他被害。』

  使徒行傳九章一至二節:『掃羅仍然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去見大祭司,求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若是找著信奉這道的人,無論男女,都准他捆綁帶到耶路撒冷。』

  腓立比書三章六節首句:『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

  約翰壹書一章八節:『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被附、著迷與說謊

  被附,乃是直接落在撒但的手中,受撒但的支配和約束。著迷,就是自欺。約壹一章八節題到,說自己無罪的乃是自欺的人,也就是著迷的人。至於說謊,與著迷是不同的。說謊的人,良心會受到責備。著迷的人,自己頂有把握,以為絕不是說謊,其實就是說謊,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自己在說謊。著迷的人乃是用自己的理想,來作為事實,而且以為是對的。帖後二章十至十二節所說沉淪的人,不領受愛真理的心,反而信從虛謊,這是一件最淒慘的事。我們基督徒若對自己有一種了不得的估價,這乃是心思中的謊言;若是這種謊言不除去,遲早這樣的人會著迷。

  著迷乃是住在黑暗裡

  有的人本來和我們一同走道路,今天卻不走了。因為他對於某件事,自己看為是對的,一次過一次的想,想來想去,想到一個地步,就以為絕對是對的,這樣就使別人沒有辦法再幫助他了。這樣的人乃是落在黑暗裡,他看不見事情的真相。又如,有一位弟兄以為娶妾是對的,我一直勸他,盼望幫助他。後來我知道這位弟兄不是來欺騙我,若是欺騙我,還容易幫助他。他乃是欺騙自己,一直不放棄自己的想法,這樣的人,你想要幫助他,就非常難了。著迷的條件乃是住在黑暗中。猶太人拒絕主,在他們看都是有理由的,但是按事實卻是不對的。因此主曾多次說到,他們乃是住在黑暗中。

  著迷不僅是話語上的事,著迷乃是心理上的事。說謊與著迷,裡面的內容都是一樣的。不過說謊是良心裡知道自己有罪,卻打算騙人;著迷是頭腦裡說自己無罪,心理上也相信自己無罪。從腓立比三章,我們知道保羅以前也是一個著迷的人,蒙了光照以後,就不再著迷了。每一個著迷的人,都有一個特點,就是自己認為頂有把握,犯了罪還不知道。瑪拉基一章說到,以色列民多次犯罪得罪神,而他們卻一直說,『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在何事上污穢你呢?』(6~7。)這就是著迷,落在黑暗中。約翰福音裡也有許多著迷的例子。五章三十八節裡,猶太人拒絕主不一定是故意的,乃是著迷的。六章四十一至四十二節、五十二節、六十節,七章二十八節、四十七節,八章二十四節、四十三至四十五節,都是著迷的例子。

  著迷的拯救

  著迷的拯救乃在於詩篇三十六篇九節:『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這裡『你的光,』是指神的光照;『得以見光,』是指我們因神的光照,而看見了事情的真相。許多人喜歡根據自己的心思、想法、想像、臆測,來看事情,這樣的看法,常常與事實是不對的。世界上最可憐的人,乃是自以為是,有把握,又能與人辯論的人;其實他所談的,所辯的那些事,乃是錯的。我們要存著恐懼戰兢的心,來到主面前,活在祂的光照中。這樣,我們在主的事奉和工作上,才不容易著迷,不至像保羅在沒信主之前,所作的事一樣。

  光照的原則、攔阻與條件

  光照的原則乃是,只要有一點的縫,光就進來。主說,光是在你的裡頭,(太六23,)這裡頭的光就是聖靈住在你裡面的光照。但這裡面的光照是會受到攔阻的。什麼攔阻人得光照呢?約翰三章十九至二十節說,當人自己有了主意,有了成見,就不來就光。所以攔阻得著光照的,第一件事就是自己有了成見,不肯來就光。在真理上進入越深的人,應當越過越對自己沒有把握;那些很有把握,不肯就光的人,乃是危險的。第二,喜歡得著從人來的榮耀的,也不能來到主前得光照。由此可見,要得光照乃是有條件的。得神光照的第一個條件就是,存心要神的旨意。一個人如果存心要神的旨意,就能曉得事情的真像。(約七17。)但是就連這樣的心,有的時候還有假的可能。為此,我們要求主的憐憫,保守我們有一顆真實要神旨意的心。箴言說,得真理是要出代價的,謊言就不需要代價,謊言是便宜的。我們若要得著真理,就必須付代價的,(二三23,)這是得光照的第二個條件。求神憐憫我們,使我們真有一顆要神旨意的心,並且願付代價得著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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