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篇 身體的原則 書名: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四)

 

第一○四篇 身體的原則

  讀經:

  使徒行傳八章四至五節:『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道。腓利下撒瑪利亞城去,宣講基督。』

  十二節:『及至他們信了腓利所傳神國的福音,和耶穌基督的名,連男帶女就受了浸。』

  十四至十七節:『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瑪利亞人領受了神的道,就打發彼得約翰往他們那裡去。兩個人到了,就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浸。於是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就受了聖靈。』

  雅各書五章十四至十六節:『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使徒行傳九章三至六節:『掃羅行路,將到大馬色,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他說,主阿,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起來,進城去,你所當作的事,必有人告訴你。』

  十至十二節:『當下在大馬色,有一個門徒,名叫亞拿尼亞;主在異象中對他說,亞拿尼亞;他說,主,我在這裡。主對他說,起來,往直街去,在猶大的家裡,訪問一個大數人名叫掃羅;他正禱告;又看見了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進來按手在他身上,叫他能看見。』

  十七節:『亞拿尼亞就去了,進入那家,把手按在掃羅身上說,兄弟掃羅,在你來的路上,向你顯現的主,就是耶穌,打發我來,叫你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滿。』

  馬太福音十八章十五至十六節:『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准。』

  十九至二十四節:『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

  使徒行傳六章六節:『叫他們站在使徒面前;使徒禱告了,就按手在他們頭上。』

  十九章六節:『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

  提摩太前書四章十四節:『你不要輕忽所得的恩賜,就是從前藉著預言,在眾長老按手的時候,賜給你的。』

  五章二十二節:『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

  提摩太后書一章六節:『為此我題醒你,使你將神借我按手所給你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

  使徒的按手

  行傳八章裡有一個例子,給我們看見身體的原則。那時,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之外,門徒都四散。腓利不是使徒,他是管飯食的,但因他有生命,就下到撒瑪利亞城去,在那裡宣傳福音。許多人信了,也受了浸。『在那城裡,就大有歡喜。』(8。)但在得救的人中,有一樣經歷是與那些在耶路撒冷得救的信徒不同,就是他們沒有聖靈降在身上。所以,使徒們差派代表,就是彼得約翰往他們那裡去,要補足那個缺欠,他們按手在得救的人頭上,他們就受了聖靈。

  按手是什麼意思?舊約利未記告訴我們,獻祭的時候,獻祭的人要按手在犧牲的頭上,這指明按手乃是聯合的意思。新約也有多處論到按手的事。提前五章二十二節說,『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保羅解釋說,以免『在別人的罪上有分。』這也指明按手乃是與別人聯合,所以給人按手要小心,免得與別人的罪聯合。在舊約,設立君王或祭司時,就按手在他們頭上,同時澆油在他們頭上。所以按手主要的意思有二:一是把信徒擺在元首的膏抹下,二是把信徒帶入身體的交通裡。

  使徒是神的代表,也是基督身體上的代表肢體。彼得和約翰按手在撒瑪利亞的信徒身上時,就是把他們帶到元首的權柄底下,並帶進身體的交通裡,就是承認他們是身體裡面的人。他們一被帶進身體裡,在一個恩膏底下,聖靈就降在他們身上。若是使徒沒有到撒瑪利亞以前,撒瑪利亞得救的人就受了聖靈,那也許腓利要想,他們在耶路撒冷會作工,我在撒瑪利亞也會作工,這樣,在撒瑪利亞得救的人,要與在耶路撒冷得救的人分開了。如果說在耶路撒冷有彼得,在撒瑪利亞有腓利,那就把身體的原則破壞了。在撒瑪利亞的事,乃是要叫我們看見,若不服在身體之下,就沒有膏油;我們不承認身體,就沒有膏油。聖靈不是賜給個別的人,乃是賜給身體裡的肢體。使徒的按手乃是把信徒帶入身體的交通裡。因此,按手就是承認有聯合;按手就是承認有交通;按手就是承認有一個身體。身體只有一個,所以,所有的肢體不僅要承認他們倚靠元首,他們也彼此倚靠。

  希伯來六章一至二節題到六項道理開端的東西,(按手是基督徒生命基本項目之一,)這六項可以分作三類:第一類是懊悔死行、與信靠神,這是裡面對自己並對神的一種心境或行動;第二類是死人復活、與永遠的審判,這是關於將來的事的道理;第三是受浸、與按手,這兩項乃是外表上的見證。受浸與按手是教會的兩項見證,是『進到完全的地步』所必需的。這其中,五件我們都沒有忽略,我們卻忽略了其中的一件,就是按手。聖經雖然沒有明令按手,但聖經給我們看見,使徒時代,得救的人一受浸,就也受按手。受浸是歸入基督,受按手是歸入身體;信徒不僅歸入了基督,並且歸入了基督的身體。這是我們所該站的地位。我們知道,擘餅乃是每個信徒在主日所要有的,為的就是溫習受浸與按手的意義。受浸乃是作一個見證,我脫去自己,脫去世界,進入基督裡;按手乃是作一個見證,我脫去個人,進入身體裡。從那時起,即使在地理環境上,我被帶到隔離的地方,我仍然不是單獨的,因為整個身體都與我在一起。如果我受苦,所有的肢體就與我一同受苦,我能夠繼續不斷倚靠從他們而來的幫助。

  在按手時,若聖靈給一個被帶到恩膏下的人有預言的禱告,這預言所說的特點,就要成為那人將來生命與職事的特點。在提摩太身上我們可以看見這樣的事。當保羅和長老們按手在他身上時,說了預言,後來保羅勸勉提摩太不要輕忽,乃要挑旺所分到他裡面的恩賜。(提前一18,四14,提後一6。)如果我們真得著身體的啟示,我們就必須有按手。這是我們對看見身體並獻身於身體生活的見證。借此我們宣告,從這時起,一切都是為著身體,沒有一樣是為著個人。如果主要用我,我讚美祂;如果主揀選別人,我也讚美祂。在基督的身體裡沒有嫉妒的地位。

  長老的抹油禱告

雅各書五章十四至十六節給我們看見,與疾病有關的按手。在這件事上,雅各囑咐我們要請教會的長老來。為什麼請長老,而不是請有醫病恩賜的人?因為這個病人需要被帶到恩膏底下,所以他們的病需要教會的代表來對付。十五節所說的罪,乃是特別的,就是得罪了身體。怎麼知道他的病是特別的病,而不是普通的病呢?我們看醫生的處方,就能推斷病人生的是什麼病。這裡的病人被帶到膏油之下,所以我們能夠保險的推論說,這病人的疾病是脫離了膏油。神的話明明的說,有許多人軟弱、患病了,甚至死的也不少,乃是因為他們沒有分辨主的身體。(林前十一29~30。)雅各書五章所說的就是這樣的事。如果我們活在身體的範圍裡,我們就必一直在元首的膏油底下;但只要我們走個人的路,我們就脫離了膏油,暴露在疾病和死亡之下。在這裡那人所犯的罪,必定是脫離了基督的身體。他所犯的罪,如果只是個人的罪,他只要倚靠寶血,也向人承認,對付了,就能得著赦免,他不必請長老來抹油,才得著赦免。長老的抹油不能除去罪,乃是血才能洗去罪。這裡說,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是因長老的禱告而得著赦免,所以這個罪和普通的罪不同,這個罪乃是他的舉動和身體不合的罪。所以要請教會中的長老來,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把他帶到元首之下,回到身體裡。

  十六節說,『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這裡說你們要彼此認罪。為什麼要『彼此認罪』呢?因為基督的身體出了毛病。認罪的範圍必須和過犯的範圍相合。如果我犯罪得罪神,我只要向祂認罪。這裡的罪乃是得罪了基督的身體;基督的身體出了毛病,那病人和長老都有責任,因為病人干犯身體,而長老是代表身體的。所以病人要向長老認罪,長老要向病人認罪。請注意這裡是說『彼此』認罪,病人認罪,長老也認罪。病人承認疾病是進到個人的地位的結果;長老承認他們在愛和儆醒的事上失敗,否則那人就不至脫離身體的地位。

  彼此認罪之後,還要互相代求。『互相代求』就是長老再為病人禱告,病人又為長老禱告。結果,罪得著赦免,病也得了醫治。彼此互相乃是身體的特點。你看見在抹油、認罪、和代求的事上,都強調身體麼?在身體裡,每個肢體都一直要有愛和謙卑。落在身體之外,不只有肉體上的病,也有靈性上的病。所以落在身體之外的人,要看見回到膏油之下的緊要,要看見回到身體裡的緊要,以得到別的肢體的幫助。

  保羅悔改時所看見身體的啟示

  在保羅悔改的時候,我們進一步看見按手的事。行傳九章給我們看見,保羅悔改時所得的啟示有兩個特點。保羅在往大馬色的路上,主向他顯現,給他看見他逼迫信徒,就是在逼迫祂自己。(徒九3~5。)主是說,『你為什麼逼迫我;』主不是說,『你為什麼逼迫信我的人。』保羅問說,『主阿,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在這裡,主給保羅看見,當他逼迫身體的肢體時,就是逼迫頭。當你傷了身上任何的肢體,你就傷了頭。所以一切干犯身體的罪,就是干犯頭的罪。一切信主的人,乃是與主合一的,這就是元首與身體的合一。保羅是第一個看見基督身體的人,他從頭一天主向他顯現時,就看見身體。

  在這樣高超的啟示之後,主要他進城去,並對他說,他所當作的事,主會用別人告訴他。(6。)這一個也是身體的啟示。甚至在這樣超越的啟示之後,主沒有直接指示他,主把他交給身體。保羅在得救的頭一天,主就給他看見身體的原則。三天後,主差一個小門徒,名叫亞拿尼亞,進來按手在他身上,對他說,『兄弟掃羅,在你來的路上,向你顯現的主,就是耶穌,打發我來,叫你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滿。』(17。)亞拿尼亞只是一個普通弟兄,在這件事的前後,我們都看不見他的歷史。當他受主差遣到掃羅那裡,對他說,『兄弟掃羅,』這就是帶掃羅看見基督的身體;又叫他被聖靈充滿,這乃是帶他到膏油之下。

  兩三個弟兄的斷案

  馬太十八章十五至十六節所說的,不是問你有沒有錯,不是你覺不覺得有錯,乃是說,憑著兩三個弟兄的口作見證,他們說你錯,你就是錯了。所以,當別的弟兄都看見你錯,而你自己不覺得的時候,你寧可接受他們的斷案,過於相信自己。如果有兩三個人,他們是站在基督的名裡面的,他們對你所說的話,你應當聽。

  在教會中,有四等人是代表身體的,就是:(一)使徒們;(二)長老們;(三)主所特別揀選的人;(四)兩三個信徒,拒絕自己,歸主名下的信徒。這四等人,是代表身體的。你如果有錯,主會特別差派單個信徒告訴你;單個信徒對你說的話,你如果不聽,他就要告訴兩三個信徒;兩三個信徒對你說的話,你如果不聽,你就該得著長老的幫助,不能有單獨的行動。有許多解決不來的事要找使徒,他們是主特別選出來代表身體的。我們不能忽略身體,也不能忽略身體的代表。但願主給我們看見身體的啟示,使我們能順服元首基督,也能順服身體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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