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篇 基督的死與復活(二) 書名: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三)

 

第七十二篇 基督的死與復活(二)

  講時:一九三七年八月五日 
講地:新加坡

  讀經:

  羅馬書七章十七節,二十節:『既是這樣,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

  六章六節,十一節:『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昨天我們已經看見,基督的死有四方面:第一,血,是祂為我死,叫我免死,這是為了贖罪;第二,釘十字架,對付舊人;第三,肉,祂釘死叫人得生命,借死釋放生命;第四,背十字架,對付己。

  血是叫人的罪得赦,肉是叫人得生命,釘十字架是對付罪,背十字架是對付己。所以基督釘死的各方面,是叫人得完全的救恩。我們昨天已經看見,血在神前怎樣贖罪;今晚就來看看,釘十字架怎樣對付罪,對付我們裡頭的罪,就是我們肉體的問題。

  在神面前的罪與在人裡面的罪  

  聖經裡給我們看見,罪有兩種:一種是在神前的,這一種罪在原文是多數的;一種是在我們裡面的,這一種罪在原文或英文是單數的。在神前有各種的罪,是我們犯出來的,是一一可數的;在我們裡面的罪,是一種能力迫人去犯罪,迫人作出好多罪的事來。你必須分別在神前和在人裡頭的罪。大衛說,『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詩五一4。)這就是在神前的罪。保羅說,『在我裡頭的罪,』(羅七20,)這個罪就是另一問題。聖經裡頭的罪有兩方面,所以得拯救的救法也得有兩方面。在神前的罪是用血贖去,在裡頭的罪是用另一種方法去拯救的。

  現在來看看,神前的罪和人裡面的罪有什麼分別。比方一個小孩子晚上不喜歡早睡,每天都要玩到十點才就寢。起先他父母不說什麼,但因他身體一直軟弱下去,有一天他父母就叫他一定要在八點睡。那一天到了晚上八點,因為父母叫他睡,他沒有辦法,不能再到外頭玩;但是他進了房間,把門關起來,又在那裡玩到十點才睡。起先他的父母沒有命令,他不睡,他在父母前並沒有罪。這一天他的父母命令他睡,他不睡,他在父母前就有了罪,就是違背父母命令的罪。這罪是從他裡頭不喜歡睡的心發出來的。這樣有一段日子,小孩子天天在八點時,關到房間去,在裡面一直玩到十點才睡。起先父母還不知道,但是後來看見他還是沒有精神,就在他進房間後,在外面查看,查知他還是不睡。第二天早上,他父母把他責罵一頓,小孩子就認錯了,他父母也就赦免了他,叫他以後要好好的睡。這樣,他在父母之前的罪就得了赦免。但是小孩子的心是否就變成喜歡早睡呢?我告訴你,晚上八點過後,他躺在床上長吁短歎,還是不喜歡睡。

  所以請你記得,罪得了赦免,不能叫你變作好人,變作不犯罪的人。好像一個驕傲的人,他知道驕傲是罪,求神赦免;但是赦免以後,不能立即變作謙卑的人。又好像一個有欠債的癮的人,一直的向人家借錢,借到欠人幾千萬塊。他有一位好朋友幫助他,代他還清欠債。但是把已往的債還了之後,他會否就變作一個不借錢的人呢?我告訴你,今後癮一來,他還是照樣向人借的。所以外面的罪雖然得了赦免,裡頭的罪還要受對付。

  今天發脾氣是好多基督徒的通病。基督徒發了脾氣,知道自己不對,就求神赦免。但會不會因神赦免了之故,今後就成了一個忍耐的人呢?我告訴你,一次忍耐,二次忍耐,三次忍耐,但最後忍不住,就一齊發出來了。所以,外頭的罪因主的血得了赦免,裡頭的罪還是一個問題,還要得拯救,還須受對付。假使不受對付,你雖然得救重生,但是並不比世人強。不信的人發脾氣,你也發;不信的人掛慮,你也掛慮;不信的人驕傲,你也驕傲。你和世人一點沒有分別。

  人裡頭的罪是一種律    

  什麼是裡頭的罪呢?保羅說,裡頭的罪乃是肉體中的一個律。(羅七23。)什麼是律呢?律就是一直這樣,永遠這樣的。比方國家訂的法律,殺人應當償命;無論什麼人,若是殺人,就要償命。你今年殺人要償命,明年殺人還是要償命;這法律訂了就不改。再比方地心吸力是個律,你一把東西放手,它立刻掉到地上去。不論你走到北平、天津、上海、英國、美國,你把手裡的東西放開,它永遠是掉到地上去。這就是律。凡是一直這樣不改變的,就叫作律。我們裡頭的罪,保羅把它稱作罪的律。

  罪怎樣成為一個律呢?因為我們犯罪是有規律的,是有軌道的。每一次人家罵你,你裡面就覺得不快。早上罵你,你不快;晚上罵你,你照樣不快;今天罵你,你不快;明天、後天罵你,你照樣的不快。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永遠是這樣的不快。人家讚你,你怎樣的高興,三百六十五天都是這樣的高興。三百六十五天都是一律的。我們的罪是一律的。因為每一個罪在身上的工作,都是一樣的。我們的罪是專門的。在世界上,什麼博士都有,但是我從來沒有碰見犯罪的博士。因為一個人只能犯一兩樣的罪,不能犯各種的罪。希奇!罪不容易有新發明,永遠是一兩個罪一直來打擾你,制伏你,使你專門的犯它。一個硬的人,他事事都是剛硬的,作事一點也不肯將就。驕傲的人永遠是驕傲;發脾氣的人,永遠是發脾氣。罪在我們身上是一個律,一直的來支配我們,叫我們多次犯同樣的罪。你很少今天犯一種罪,明天犯一種新的罪,後天又犯別的一種。

  弟兄姊妹,總有一樣罪是你犯得頂熟的。你二十歲,這樣罪跟你二十年。你五十歲,這樣罪跟你五十年。假使你不得拯救,它要一生一世的跟著你。這就是保羅所說,裡頭的罪。這個罪是沒法藉著赦免得著解決的,因為赦免以後照樣又犯。我們可以得救,但得救了之後,罪還是一直的跟著我們。

  你看連保羅也有一個罪跟著他,他雖然立志,還是一直的犯;他雖然拒絕,還是不能脫離。後來他說,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24。)『取死』譯得不准,原文是『已死。』這字在羅馬有特別的意思。羅馬人有一種刑罰,人如果殺了人,他們就把屍首縛在那兇手的身上,面對面,手對手,足對足。他可以坐,但屍首也坐;他可以走,但屍首跟著他走。他到那裡去,那個死屍一直的跟著他,無法脫離。保羅說,他的罪像死屍那麼討厭的跟著他,追隨他,附在他的身上。弟兄姊妹,你們有否看見,有一種罪像死屍那樣叫你不自由,時時處處的追隨你?假使你不覺得,那真沒有辦法得拯救。神必定要叫你看見你裡頭那個罪的可惡,像死屍那樣的討厭可恨,不脫離不行,那時才救你。有人犯罪,雖然知道要靠血得赦免,但是他不知道,他裡頭還有一個罪在鼓動他,迫他作出許多不願作的來。

  十字架對付人裡頭的罪

  聖經中對付罪有兩方面:在神前的罪,藉著血免去;但在肉體內的罪,要藉著十字架的工作。血和十字架在聖經中的功效完全不一樣。血是為神的,在外面,乃是客觀的;十字架是為人的,在裡面,乃是主觀的。聖經只叫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並沒有叫人與基督同流血。因為對付外頭的罪,只有基督作,人不必作;但是對付裡頭的罪,應當藉著十字架的能力除去舊人,(羅六6,)就是我們的『故我。』

  羅馬六章六節告訴我們三件東西:第一,舊人;第二,罪身,屬乎罪的身體;第三,罪奴。(就是第一,罪;第二,舊人;第三,身體。)怎樣說叫人不作罪奴?因為罪是主,是東家,是有勢力的。這個罪在原文和英文,都是單數的。這就是裡頭的罪,是主動力,在裡頭鼓動你,推你去犯罪。有的人事奉它幾十年,至今不得釋放。有時稍為抵抗一下,又失敗了。罪是有能力的。雖然這樣,我們犯罪還不能怪它,應當怪的只有一個,就是我們的舊人,這舊人是從亞當墮落以後就傳下來的。

  弟兄姊妹,你可記得你犯罪時,是怎麼的情形?當你要犯罪時,你覺得不應當犯,但有一種力量在裡頭推你,於是你就犯了。比方有人對你說一句不好聽的話,你裡面就有一件東西,叫你與他大吵起來。這就是罪在裡面鼓動你。你是基督徒,吵起來不好看,但是不吵又不行,因你覺得氣透不出來。等到和人大吵一頓之後,你的氣就通了、好了。在你的裡面好像有董事在出主意,有幹事在贊成,於是就實行出來了。

  罪不過是一種力量,在你裡面鼓動你。但是你的舊人是一心一意要犯罪的,因為舊人喜歡犯罪。有一個弟兄告訴我,他假使忍耐下去,他的肚子像是會爛的。你看裡面的試探是多厲害。一個主張,一個贊成。一個鼓動,一個實行。身體是實行的器官。因為無論什麼罪,沒有身體是犯不出來的。身體好像一個傀儡,叫它犯就犯,叫它作就作。聖經說罪身;一切不正當的東西都是從身體出來的。看不正當的,是身體的眼睛看;想不正當的,是身體的頭腦想;作不正當的,是身體的手作;走不正當的,是身體的腳走。一切不正當的都是由身體實行出來的。聖經告訴我們說,罪出主張,舊人讚成,身體實行,三者合作,人就犯了罪。

  得拯救脫離罪的方法在於把舊人釘死

  什麼方法可以得拯救呢?聖潔派說,把罪根拔出,就不會犯罪了。中國人說,既然一切不好的事都是身體這個壞東西作的,所以應當刻苦己身,管住這個身體,叫它非禮勿視、勿聽、勿言、勿動,把身體綁得規規矩矩的。但是這個辦法沒有用處。許多人身體雖然規矩,心裡一點都不規矩。

  從前有兩個基督徒,住在一起。一個是姑母、一個是侄女。有一天一個人非常無理的把姑母罵一頓。姑母笑笑,一動不動,侄女看見真是佩服。等那人去後,她對姑母說,他雖然罵你,不罵我,但我的頭幾乎要冒起火來。她姑母說,你想我不冒火麼?我的火是冒在裡面的。許多人以為不把罪犯出來便是得勝,其實不然。

  神並非對付罪身,也並非釘死罪根。神的工作不在身外作,是作在裡面,就是對付舊人。這個舊人喜歡作罪奴,神就把舊人釘死。罪引誘、試探、強迫,舊人也喜歡作罪奴,就叫身體去犯罪。保羅說,因為知道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羅六6。)你看釘死的是舊人。這裡的『釘十字架』原文是動詞,是過去式,是永遠成功的。不是舊人要與主同釘,也不是將要釘,乃是已經釘了。當基督釘死時,我們的舊人也包括在內;基督何時死,舊人那時也死了。

  比方今晚有一個罪人想得救,他求神說,神阿,可憐我罷!叫主為我流血,為我贖罪。你聽見時,一定告訴他,如此祈禱是錯的,怎麼能求神叫主流血呢?祂的血早已替你流出來了。你只需求神給你相信,一信即可以得救。不是求祂今晚才替你流血,替你在神面前贖罪,乃是信祂的血已經流了,一信即可以叫你稱義。對付舊人也是這樣。不是求神把你的舊人釘死。主說,舊人早已釘在十字架上了。救贖赦罪怎樣是一個過去的事實,舊人釘死照樣也是已過的事實。

  因信赦罪完全是主自己作的,舊人的釘死也完全因信,主已把你的舊人釘死了。我們若看希臘文或是英文的譯本,就知道舊人的釘死是已過的,舊人已經釘死了。只知道不夠,還要信。你因信,知道舊人已經死了,就該讚美神說,讚美神,我已經死了。

  舊人釘死,肉身就失業

  舊人釘死之後,就叫罪身滅絕。『滅絕』在原文是失業的意思。本來罪身的職業是犯罪,口是罵人的,頭腦是想污穢的事。舊人一死,口就不罵,頭就不胡思亂想。這樣口和頭就失業了。雖然罪照樣迫你去犯罪,但舊人沒有了。裡頭主的新生命是不會犯罪的,新生命是不愛罪的,因此身體就失業了。

  天津有一個人頂喜歡打麻將,他的兩隻手本來就只是打麻將。但是相信主之後,他的兩隻手就失業了。保羅說,裡頭的舊人釘死,叫外頭的身體失業,結果就叫人不犯罪,不作罪奴。雖然裡頭的罪還可以試探,試探還在身上,但死了的人是根本不覺得的,無論如何是不反應的。這就是聖經所說十字架的工作。

  十字架和血的工作完全是兩樣的。血是主獨自流出,為我們除去神前的罪,這工作我們自己絲毫無分。與基督同釘不是為罪,是為除去舊人。聖經說,神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聖經題到基督的血是用以洗淨罪,但未說用血來洗舊人、洗自己、洗肉體,因為這些都是用十字架來對付的。(加二20,五24。)這些不是用血洗,乃是釘十字架。『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你看肉體不能用血洗,沒有法子洗。外頭的的污穢能用血洗,但是肉體和舊人是不能洗的,肉體和舊人只能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

  聖經裡頭每次說到釘十字架,都是指著自己和舊人,並非指著罪。罪需要血洗;舊人需要十字架來對付。弟兄姊妹,你看見完全的救法麼?你們知道中國現在正在禁煙,不許人賣鴉片。但是鴉片是從煙廠製造出來的,是煙廠的出產。我們的舊人像鴉片廠,天天有新的出產。鴉片雖除去。但廠內又有新的產品出來。我們外頭的罪,靠寶血洗去,但是這罪洗去之後,舊人又把罪犯出來了。所以血是對付犯出來的罪,十字架是除去犯罪的舊人。不是除去每天出來的煙,乃是用一顆炸彈把煙廠炸毀。工廠一被炸壞,就不會再出產鴉片了。十字架一除去舊人,就不會再犯罪了。

  十字架是什麼意思?你記得猶太人棄絕主時,一齊喊著說,釘祂十字架!(約十九6。)底下又有一句說,除掉祂!(15。)十字架就是一個大的除掉。他們除掉主,用十字架;今天主除去我們的舊人,也用十字架。血是為贖罪,十字架是為除去舊人。舊人除掉了以後,就有完全的得救。血是客觀的,為贖去在神前的罪;十字架是主觀的,為除去舊人,叫我們從罪得著釋放。

  所有的問題,只在乎『信』字。一切的工作,神已經作了。神說,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了。(加二20。)也許你沒有信心,心裡想,恐怕沒有這件事罷,我還是我,還不覺得。罪人靠主的血把罪洗去,一信即得救。你記得你以前得救的故事罷?照樣現在你一信,立即也就會讚美神說,感謝神,我的舊人已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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