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篇 倪弟兄出國餞行飯後談話 書名: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三)

 

第六十九篇 倪弟兄出國餞行飯後談話

  講時:一九三七年六月二十四日晚上九時
講地:上海

  出席:李石賽荷、林薛韻瑲、倪斐雅、唐美立、許瓊英、顧保真、程儀鳳、王毓英、韓景黎等九位姊妹,請三桌,有長老及男女同工:胡逸民、何越樵、張夫婦、杜忠臣、林光表、俞成華、李、張、繆小姐、劉慧芬、杞會貞、包淑敏、倪先生師母、章輯五及師母(張姊之妹)、魏林意天、倪老太(斐雅母)。

  三方面的工作

  最近一兩個月中,我的頭腦裡一直有這樣的心意,就是三方面的工作:第一,貧民福音;第二,工作用大會場;第三,在真茹的工作。

  一 貧民福音

  首先說到貧民福音。貧民包括強盜、拉車伕、扒手等,上海特別多這類的人。教會應以傳貧民福音為生活,為體面的事。這些人從來沒有聽過福音,如果叫他們來聽福音,每次要花好幾元,或者損失好幾元;對他們來說,生活費都不夠了,所以不能盼望他們來聽福音,這樣我們只好去到他們那裡。在上海,這樣的人有八十萬,佔上海總人口的四分之一。這數目比福州的總人口多,比青海、新疆、蒙古等算為一省的也都多。假如一年裡,他們中間,每十個人得救一個人,就有八萬,每一百個人得救一個人,也有八千人。如果我們這樣作,此後就可免別人說我們偷羊了。因為我們的羊是生的,不是偷的。當然我們不是單單為這緣故而作,乃是作了之後,可免人說這樣的話。

  二 工作用大會所

  第二,盼望將來主再安排一個中心地方,有可以容納七、八千人的場所,為著工作用,不是為著教會用。這個大會場乃是為著每年得勝聚會,或者造就信息,或者一二個月,全教會聚在一起擘餅用。教會其餘時候的擘餅仍在各人家中,若地方不夠大,就租一處地方。現在我們不像哥林多教會,人數不多;我們乃像耶路撒冷的教會,人數眾多,需要租一個地方,搭會幕聚會。

  三 真茹的工作

  第三,是真茹的工作。關於真茹的性質,在此題一下也好,真茹乃是為兩等人,第一是為著地方負責人,要得靈性的幫助,可於夏天或者假期中,來讀一點聖經,好讓他們以後能夠負責得更好;第二是為著一般少年工人,就是那些明白主呼召他們出來服事主的,來此讀經一段時間,以後出去作工。真茹不收要來受對付的人,乃是為著已經受對付,起頭事奉的人。不是為著懶惰的人,乃是為著要慇勤事奉主的人。我不怕犯罪的人,只怕懶惰的人。懶惰的人,你拉他,他才動,一不拉,他又不動。或者你叫他,他就動,你不叫他,他又不動。真茹也不是為著輕浮的人來受對付,乃是為著已經受過基本對付的人,要進深造就的。真茹也是個人的工作,由我與欒弟兄負責。真茹不是客棧,不是療養院,也不是神學院,乃是專為少年工人及負責弟兄而設立的。

  關於這三件,我現在不敢明說是神的旨意,但是我個人有這樣的心意,擺在各位面前,請各位傳給別的信徒聽。

  工作與地方教會的關係

  每一個人出來作工,沒有第二個人為他負責,乃是神負他全部的責任,免的有人到半途就說,倪先生,我不作了。他要辭職,到神那裡去辭。另外,一個人把錢奉獻以後,收錢的人有權支配那些錢。你是奉獻與神,那人忠心不忠心,將來是要在審判台前交賬的。他若把那些奉獻的錢吃掉了,也是他的事。你信託他,就送他,若不信託他,就不必送了。所以個人工作的錢,不能也不必向外人報告。主留下一個最好的榜樣,就是叫猶大管錢,主知道他會偷錢,祂讓他偷,並不計較。猶大與主那麼親近,且是一個管錢的人,主也不對付他。這件事乃是到那日審判的事;今日不關你我的事。

  所以福音書房虧本的事,不能怪教會或弟兄。又如真茹,我現在作,再過二年我將房子賣掉,也是我的事,再留二百年,也是我的事。濟良所辦得很好,幾個負責人來和我談話,問我意見如何,我說,你們有工作不錯,是好的,且是對的,但你們沒有教會。他們說,那些人和我們有擘餅、禱告、傳福音。我說,你只有濟良所聚會,沒有上海教會。換一句話說,你還沒有夠作教會的單位。你的餅只能包括濟良所,不能代表全上海的信徒,更不能包括中外古今,以至將來的信徒。

  工作是絕對個人的,或者是一個人,或者是幾個人的,與教會無關;教會不負工作的責任。另一面,教會是地方的,包括擘餅、施浸、交通、查經、禱告、聚會;工作也不能支配教會的各樣行政和活動。

  有一位弟兄寫信來,徵求對他個人某種工作的意見如何。我說,根本連回信都不必,因為這工作是絕對個人的,成功或失敗是他自己在神面前負全責,與教會及別人無關。如福音書房乃我本人、李、張、何兄四人個人的工作,虧本厲害,不能怪教會或信徒不來幫忙。你們若信託書房,喜歡書房,幫助書房,送錢給書房,我們就收下。至於書房如何用法,不必報告奉獻的人,這乃是我們在神面前負責的事。只要我們幾個人知道內容,其他人不必知道。如果送錢的人不放心,就謝謝他們,不送好了。

  比方,俞弟兄將來要開眼科醫院,這是他在神面前有負擔,與神辦交涉的事,他不能要教會出來辦。弟兄姊妹若看這件事為好,歡喜幫助他也好,但不能等到年底,眼科醫院賺錢,你要來收利錢。慕勒辦孤兒院是個人的工作,他發財或沒有飯吃,都是他個人的事。

  至於福音車的事,好是好,不過車裡的人員是受薪的。將來如果有一弟兄起頭負責,有此負擔,求神給他車,弟兄姊妹或教會想要幫助他也好,但不能教會買一輛車托他用,他不喜歡作的時候,就把車退還。他要退還,要到神那裡去退。又如到鄉下去作工,有醫生、看護想要行醫幫助他們,這是個人的工作。不過所有的果子要歸入地方教會,不能佔為己有,否則就成為宗派。

  工人與錢財

  每一個工人出來,我都問他一句話,就是他個人的錢和工作的錢,能否分得清楚。一個人在錢財上如果不能分清楚,他就還沒有資格來作主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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