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篇 基督的復活 書名: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二)

 

第四十六篇 基督的復活

  講時:一九三六年十月二十日晚上
講地:鼓浪嶼

  讀經:

  羅馬書六章十一節:『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看』更好譯作『算。』)

  彼得前書一章三節:『願頌讚歸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借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約翰福音十二章二十四節,三十三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耶穌這話原是指著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

  加拉太書三章二十八節:『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已過三個晚上,我們看見什麼叫作在基督裡。昨天晚上我們看見,我們在基督裡,所成功的事乃是死了。基督在十字架上死了,我們這些在基督裡的人也就死了。我們不必自己去死,不必找方法死,也不必想如何死,在基督裡我們都死了。因著基督死了,我們這些在祂裡面的人也死了。

  我們有一位弟兄從前是帶兵的。他對我們說,軍隊裡規定,如果有人害怕打仗而逃跑,就必須槍斃。他在軍隊裡與幾個軍官談到這事,他說軍隊裡的規定比一切的律法都厲害。有許多士兵實在受不住,因為軍官待他們不好,欺侮他們。然而一旦一個士兵死了,就脫離軍官的權柄,軍官對他就沒有一點辦法。軍官欺侮士兵只到死為止,再過就沒有了。同樣的,在基督裡我們也是這樣。亞當的罪在我們身上有能力,叫撒但常常欺壓我們、控制我們;但我們一在基督裡死了,就脫離了他的轄制。

  以上所題,乃是消極方面的解決我們的問題,至於積極方面,神為我們作了什麼?神立亞當為人類的元首,亞當犯罪墮落之後,所有的人一生下來就是罪人,因為所有的人都在亞當裡。這樣,神如何把我們從罪裡救出來?神的救法乃是另立一個新的頭,就是基督。基督是新人類的元首,正如亞當是舊人類的元首。神今天乃是把我們放在基督裡,成為在基督裡的人,正如我們從前是在亞當裡的人。人不是獨立的,若不是在亞當裡,就是在基督裡;若不是在基督裡,就是在亞當裡。天上只有一個人,地獄裡也只有一個人。你今天在這裡,是在那一個人裡面作人?你要知道,我們乃是藉著基督的死退出亞當,而進入基督裡;基督的復活乃是一切新造的起頭。聖經十分奇妙,沒有一處經文告訴我們,要信基督的死。聖經只告訴我們,要相信基督的復活。保羅在林前十五章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14。)基督的死是消極的,了結了一切舊有的。而基督的復活乃是積極的,因著有了復活,我們才能得著新生命,才能脫離罪,才能事奉神。當基督復活的時候,所有在祂裡面死了的人也都要復活,成為在新生命裡,在神面前的新人。

  我們在基督的復活裡蒙了重生

  彼前一章三節說到一件很奇妙的事,就是『借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今天在教會裡,人常說到重生,但許多人不明白到底人如何重生。許多人說,我們是藉著十字架重生。但彼得告訴我們,我們乃是借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蒙了重生。我們重生是因基督的復活,換句話說,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就不能重生。基督死而復活,我們也與祂一同死而復活,(弗二6,)並得著祂的生命。重生就是得著基督的生命,這生命乃是基督在復活時所賜給我們的。基督必須先死,然後復活;祂如果沒有死,就不能復活,也就不能把生命給我們。感謝主,祂已經死了,又活了,所以祂能夠將生命賜給我們。

  現在我們要把主的死與復活作一些解釋,好使我們知道,我們在基督裡所得之得勝的生命是怎麼一回事。主在地上時,說過麥種的比喻,這事記在約翰十二章二十四節。主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十二章三十三節指明主所說麥子的死,乃是指祂自己的死。一粒麥子與一粒砂不同,麥子有生命,砂沒有生命。但麥子如果不落在土裡死了,就是千萬年後,還只是一粒。所以有一天,主耶穌這粒麥子落在伯利恆,死於各各他,然後在復活裡,使我們重生,而得著與祂同樣的生命。如果基督不離開天上,來到地上,今天就仍然只有祂一人。聖經說,基督是神的獨生子。(一18。)獨生子意思即一的兒子。神喜歡祂的獨生子,但祂更喜歡有許多的兒子。(來二10。)神要祂的獨生子變成長子,使祂能有許多眾子。

  在約翰福音裡,基督乃是神的獨生子;而在羅馬八章和希伯來二章,基督變成神的長子。從人方面來說,我們不能把長子和獨生子用在同一個人身上。長子的意思是,底下還有兒子。如果是獨生子,就沒有其他兒子了。神要祂這獨生子變為長子。基督這位神的獨生子,怎樣能夠變為神的長子呢?如果獨生子永遠在天上,那就永遠只有一個獨生子。祂要變成長子,就必須從天上『落』到地上。所以,有一天基督就從天上『落』到伯利恆來,然後死了。基督的死有二方面:第一面是贖罪的死,為著擔當我們的罪;第二面是非贖罪的死,為著釋放出祂的生命。

  神的生命借死得釋放

  我們讀路加十二章四十九節,這節乃是路加福音裡最深的一節。主說,『我來(這時祂不說贖罪,只說祂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著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麼?』這裡的火被丟在地上,指明這火不是從地上來的,乃是從天上,由神那裡來的。火乃是指聖靈裡的生命。主來把火丟在地上,就是要把神的生命釋放到地上來。但主接著在五十節說,『我有當受的浸;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迫切』在希臘文裡是『緊、拘束』的意思。主的意思是說,祂來要把神的生命釋放出來,但祂還在肉體裡,無法把神的生命釋放出來,祂覺得甚緊,很受拘束。因為祂有肉身,神的生命不能發出來,神的生命受肉體的限制,所以祂覺得甚緊,不得釋放。

  主說祂有當受的浸,還沒有成就。主在三章時已經受了浸,為什麼這裡說,祂還有當受的浸?我們要注意,這裡主不是說,祂還沒有受洗;祂乃是說,祂有當受的浸,還沒有成就。這裡的浸,顯然是指祂在十字架上受死說的。(可十38。)基督的死乃是祂的大釋放。基督若沒有死,祂裡面神的生命,就始終被拘禁,受約束;祂一旦死了,神的生命就得著釋放,就能夠給人得著。這乃是祂所願意的。

  全本聖經沒有一次說『在耶穌裡』,只有說『在基督裡,』我們不能在耶穌裡,耶穌是個人的,是神的獨生子,我們不無法與祂有分。沒有一個人能在拿撒勒人耶穌裡。但有一天,這個在肉體裡的人,單獨的人,被釘在十字架上,雖然祂的肉體死了,但借此祂的生命就釋放出來了。當這人從死裡復活時,就成了基督耶穌,成了我們可以在祂裡面的一位。我們在基督裡面,得著祂的生命,並得以與祂同死同復活。這就是基督復活所成就的。

  現在我們再回到約翰十二章二十四節。這節裡的那一粒麥子乃是指基督,神的獨生子。基督死了,就是那一粒麥子死了,麥殼腐爛,麥子裡的生命就釋放出來,再過一段時期,一粒就變成許多粒。這許多粒都是由那第一粒麥粒來的。原來惟一的一粒,今天化成了許多粒。這惟一的一粒如何變成許多粒?乃是藉著落在地裡。基督一個人在地裡死了,身體裂開,生命釋放出來,在復活裡變成你和我,我們就是那許多的麥粒。我們的生命乃是由基督這第一粒麥子來的,我們的生命,乃是從基督分出來的。這樣我們才知道,什麼叫作基督是頭,我們是肢體。今天這生命雖然在我們裡面,但這生命乃是由基督來的。這就是基督重生我們的經過。

  同有一樣的生命

  主原來是神的獨生子,當祂死而復活之後,就生出許多子粒來,祂就成了神的長子,我們這許多子粒,就成了神的眾子。主在復活那一天告訴馬利亞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約二十17。)在三天前,主還不能說這句話,但在復活那天,祂就能說這句話了;主未死之前,還未能與我們有此關係,但當祂從死裡復活後,把生命分給了我們。我們就都有了相同的生命,都成了神的兒子。我們重生之前,在亞當裡有許多不同;如今在基督裡都相同了,我們有相同的生命,有相同的性情。

  在基督裡的新人

  受浸表面上是一件簡單的事,但我們不可以為簡單。在受浸裡,無論什麼東西都埋葬了。加拉太三章末了說,我們受浸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我們在基督裡,都成為一了。(27~28。)許多年來,共產黨想要把階級打倒,但都打不倒。他們即使把父子的關係打破了,其他的關係仍在。然而我們在基督裡,就能打破一切的階級,包括國別、性別、階級等。在基督裡,我們都成為一了。請你記得,我們成為一,與二十七節的受浸很有關係。你什麼時候進入水裡埋葬?乃是你承認你的舊人死了的時候。當你看見你舊人所有的一切,都與基督同釘在十字架上時,你就要求受浸。所以你進入水裡時,是一個在亞當裡的人;而當你從水裡起來時,你乃是一個在基督裡的基督徒。我們從水裡起來時,一切在亞當裡的不同,都留在受浸的水裡,埋葬了。我們得著了基督作我們的生命,我們都成了基督人,所以我們能夠合而為一。

  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

  在加拉太三章,保羅為什麼要說到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因為猶太人驕傲,他們看外邦人好像狗,甚至好像豬。你如果送錢給他們中間的窮人,他們不會要。全世界上神的選民,就是猶太人,他們的種族觀念最厲害。你要猶太人與希利尼人合而為一,作不到。但當他們相信基督、接受基督,進到水裡受浸時,猶太人不能起來了,只有在基督裡的那一部分能起來。受浸乃是試驗你是否在基督裡。你還在國家的分別裡麼?你還在主奴的分別裡麼?在羅馬帝國的時候,奴隸沒有任何自由,主奴的分別是非常的大。然而所有受浸歸入基督的,都在基督裡成為一了,再沒有國籍、種族、主奴的分別了。

  不分自主的、為奴的

  在上海有一個弟兄為我煮飯,在家裡我叫他的名字,在聚會裡我稱他為弟兄。有一次我叫他坐到前面來。他說,『倪先生,…』我說,『在基督裡,沒有主僕,你不可以叫我先生,你要叫我弟兄。』在上海有一位姊妹,丈夫原未得救。前年冬天,有一天他倆一起禱告,作妻子的先禱告,以後丈夫也禱告,兩人就都成為主內的人了。我在丈夫受浸那天對他們說,你們從結婚那天起至今天止,彼此的關係乃是夫妻,但從今晚開始,你們在亞當裡的關係已經埋葬了。從今晚起,你們乃是在基督裡合而為一了。有一次我在加拿大遇見一位弟兄,我問他,你的父親得救了麼?他說,我的父親,也是我們的弟兄,已經得救了,現今我們在基督裡合為一。又有一次我在聚會中介紹我的一個舅父,我稱他為弟兄。在家庭裡,肉體的關係有分別;但在基督裡,在教會裡,沒有肉體關係的分別。我們在基督裡都成為一了。我常說,你在家裡叫你的孩子為孩子,但在教會中,你們乃是弟兄姊妹。

  在河南開封有許多官長信主。我被邀請到那裡去講道時,有一個弟兄為我介紹那裡的弟兄們。他介紹時,稱這個是什麼長,那個是什麼長。長來長去,我就對他說,我們都從亞當裡出來,進入基督裡了,今天我們乃是弟兄。有二位弟兄乃是廳長,他們到上海來,與弟兄們一同吃飯,有一位弟兄將要說某某廳長時,向我看了一看,立刻就改口說,我講錯了,是某某弟兄。阿利路亞!我們眾人今天因著死,脫離了亞當,因著復活,進入了基督。現在我們在基督裡,乃是神的眾子,是親愛的弟兄。

  不分男或女

  我們在基督裡也不分男女;聖經裡都是說到神的兒子。姊妹們,你現在是什麼人?你現在因著神的兒子,已經作了兒子。在肉體裡你是女的,但你現在得著神兒子的生命,這生命乃是兒子的生命,所以你們姊妹也是兒子。有一位弟兄說,我們可以說弟兄是男的弟兄,姊妹是女的弟兄。這句話是對的。雖然林後六章十八節說到,我們要作神的兒子和女兒。但那裡不是說到在基督裡的關係,所以與加拉太三章二十八節並不衝突。我們在基督裡都是神的兒子,並不分男或女。這乃是榮耀的事實。

  在基督裡算自己死了

  既是這樣,今天我們應當取什麼態度?羅馬六章十一是最好的說明。這節說,你們向罪也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裡,卻當算自己是活的。十一節如果沒有當中的一句『在基督耶穌裡,』就沒有基督徒的信仰。許多人以為信主乃是『昨日種種比如昨日死,今日種種比如今日生。』但我們所說的死與生,乃是在基督裡的。我讀過羅馬六章十一節許多次,也講過許多次,但常忘了『在基督裡』這句話。你如果不在基督裡,你無法算自己死,你也不能死。我們乃是在基督裡死了,不是在自己裡死了。

  我們應當向主說,『主阿,我看自己還是不死,我向罪仍是活著的。我到今天仍然喜歡犯罪。但是感謝你,你說,我在基督裡死了,所以我不相信自己,我乃是相信我在基督裡,已經死了。我相信在基督裡我已經死了!』這就是信心。死是憑著信心得到的,不是憑著行為。不是試探來的時候,求自己能死、試著死。不!我們乃是在基督裡死了;我們在基督裡死了,乃是神在基督裡釘死我們。我在自己裡面是活的,在基督裡就是死的。我們在基督裡死了,不是明天的事,也不是今天的事,乃是早已作成的事;我們在基督裡早已了了,這是已成的事實。

  向神在基督裡算自己是活的

  羅馬六章十一節一面說,我們向罪當算自己是死的,這是我們在基督裡消極的一面。一面又說,我們向神在基督裡,卻當算自己是活的,這是我們在基督裡積極的一面。我們在基督裡死了之後,又復活了。復活應當有聖靈的果子,就是活出各樣的美德。但你不能憑自己活出這些美德,你必須活神的生命。你如果憑神的生命而活,你就自然勝過罪,而有聖靈的果子;你不必有許多祈求,你更好是讚美。當試探來的時候,撒但對你說,你還是自己在活,你並沒有死。你要對他說,我不在自己裡面,我乃是在基督裡,我在基督裡向神活。

  得勝乃在基督裡

  得勝的生命不是『算』出來的,得勝乃是因著我們在基督裡。你在聚會中,可以算得不錯;但你回到家裡,若在自己裡面算,就錯了。得勝只能在基督裡。關於『算』,讓我再引電燈的比喻。電燈是因接觸電而發光,電燈的電源在發電廠。電燈只要一接觸電,就能發光。所以,電燈在自己裡面不能發光,它能發光乃因聯於電廠。再比方上海電車與汽車的走法。電車和汽車本身都不能走,但電車只要接觸電就能走;而汽車乃是靠汽油燃燒的力量,才能走。所以汽車的力量有用盡的時候,汽油用完就不能走了。我們的生命不像汽車一樣,只有有限的汽油,乃像電車行走的原則。我們只要接在基督裡,基督裡面一切的豐富,都要源源不斷的通到我們裡面,我們不必擔心會用光。

  今天一切的問題乃是說,你是否肯到基督裡面?在這個房間裡,如果有未得救的朋友,你今天晚上只要一進到基督裡,與祂發生關係,祂一切的豐富也要流通到你裡面。這一切就是神的恩典,我們無須作什麼,卻能得著一切。

  死是了結,是消極的,結束了亞當裡的生活,埋葬了從前的一切。復活是新生命的起頭,是積極的,開始基督裡的新生活。我們在基督的復活裡,就得著祂的生命。所以,我們乃是在基督裡死了,也是在基督裡復活了。死與復活都在基督裡。一切都在於在基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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