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篇 在基督裡 書名: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二)

 

第四十一篇 在基督裡

  講時:一九三六年十月十七日晚上
講地:鼓浪嶼

  讀經:

  哥林多前書一章三十節上半:『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

  以弗所書一章三節:『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

  前幾天晚上的信息都是零碎的,從今天晚上起比較有些系統。盼望接下來這幾天,你們要讓『在基督裡』這件事深深刻在你們心裡。『在基督裡』這四個字頂簡單,但意義頂深。如果沒有在基督裡,就沒有福音;如果沒有在基督裡,就沒有教會;如果沒有在基督裡,根本就沒有基督教,沒有救贖,也沒有救恩。神所作的一切,都是在基督裡作,不是在人裡作;神在我們裡面所有的一切,乃是在基督裡。

  神不直接對付個人

  今天晚上是序言,接下去每天晚上,我們要多知道一點關於在基督裡的事。以弗所一章三節說,『祂(神)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各樣』也可以翻作『一切』。)我們讀這節聖經的時候,可能會認為神的話很麻煩,很累贅,把『在基督裡』加在天上屬靈的祝福之前,似乎是不必要的。神的話為什麼這樣說?我們如果明白這件事,就會明白基督教;我們如果明白這件事,才會知道神一切救贖的計劃,也才會知道在聖經裡,神一切的工作是如何。在神救贖的計劃裡,神不直接對付個人。聖經給我們看見,神對待世人,不是以個人來看待,乃是以團體來看待。神不看你個人犯多少罪、作多少壞事,神祇問你在亞當裡如何。人多注重個人的罪,但神是把全世界的人都包括在一個人,就是亞當裡面。在這個人裡面,你能夠看見你自己是如何。他沒有出問題,你在他裡面也沒有問題;他出問題,你在他裡面也出問題。

  在神眼中只有兩個人

  照聖經的原則來看,全世界只有兩個人。聖經說,亞當是第一個人,是首先的亞當;基督是第二人,是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有人要問說,他們之間的許多人如何算呢?怎麼世界上明明有許許多多的人,卻說只有兩個人呢?因為在神眼中,所有的人都包括在這兩個人裡面;在這兩個人之外,沒有第三個人,沒有另外的一個人。你或者是在亞當裡,或者是在基督裡。亞當好像是一個極大的人,你一從母腹生,就存在這個大亞當裡面。然後當你信主重生時,你就被遷到基督裡。

  在亞當裡

  我曾看過一幅圖畫,上面有一個女人穿著大裙子,有許多小孩藏在她的裙子底下。神看人也是這樣。人乃是在亞當裡作人,神就是將人疊接在亞當裡。我們把子女歸入父母,父母又歸入祖父母裡,一直歸入前一代,直到亞當。這樣我們就能看見,所有的人都在亞當裡。今天我們看自己是由亞當出來,實在說,我們乃是在亞當裡。因此亞當那天作了什麼事,我們也都作了什麼事。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裡犯罪時,你我也都在那裡犯了罪;亞當作的,就是你我作的。

  所以什麼叫作在亞當裡?再打個比方說,我在開封的時候,有一個人問我,什麼叫作在亞當裡。那個人請我用比喻說明。我回答說,『中國人都說,我們是由始祖黃帝傳下來的。黃帝有一次與蚩尤打仗,假如那時不是蚩尤被打死,乃是黃帝被打死,你說現在還有中華民族麼?』他回答說,『沒有。』我說,『為什麼黃帝死了,就沒有中華民族?』他說,『因為黃帝死了,我們也死了。』我說,『黃帝死他的,我們活我們的。』他說,『不行,因為我們是由黃帝出來的,黃帝死了,我們也都死了。』你看見了麼?蚩尤不必殺死我們每一個人,他只要打死黃帝,就沒有我們這些底下的人。聖經裡所說的亞當就是這樣。我們不必每個人都犯罪,凡是從亞當出來的,都犯了罪。亞當所經歷的,就是我們的經歷。林前十五章說,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亞當死了,所以全世界的人都死了。你不必去查考你個人的歷史,你只要在亞當裡,他所經過的一切,就是你的歷史。

  神救贖的工作乃是在基督裡

  神救我們也用同樣的原則,我們乃是在基督裡得救。主怎能替我們死,使我們得救?從個人方面講,我信主就得救;從團體方面講,我們乃是在基督裡受了審判。比方這筒裡的粉筆,好比我們這許多人在十字架上的基督裡。我不必把粉筆一枝一枝丟在海裡,我只要把這個筒子丟在海裡,所有的粉筆也都在海裡。筒子在那裡,粉筆也在那裡。照樣,我們在基督裡,基督的經歷就成為我們一切的經歷。祂在十字架上受審判、被釘死、復活、升天,我們這些在祂裡面的人,也和祂一樣受審判、被釘死、復活、並升天,祂所經歷的一切,就是我們的一切。在基督裡,神看我們都像基督,都有基督的經歷。這就是神救贖的工作。

  如何能在基督裡

  有人問我說,我們如何能在基督裡?我回答說,比方我倪某人有一百五十磅重,有能力將粉筆放入筒子裡。你想,創造宇宙萬有的神,比一百五十磅重的倪某人有力千千萬萬倍,祂難道不能將我們放在基督裡麼?請看林前一章三十節,我們得在基督裡,是誰作的?乃是本乎神。我是在基督裡,但我不知道我是怎樣得以在基督裡,正如粉筆在筒裡如何,粉筆自己也不知道。但只要粉筆放在筒裡,筒如何,粉筆也就如何。如何進到基督裡,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神已經把我放入基督裡,基督如何,我也就如何。我們必須注意一件事,就是神救贖的工作,不是對付個人,乃是對付基督。今天神在世界上立了二大營,就是基督營和亞當營;人今天有權選擇在亞當裡或在基督裡。你在亞當裡,結局就是滅亡,你在基督裡,結局就是得救。神不在亞當之外作什麼,神也不在基督之外作什麼。

  有一個人問說,『你看我能不能下地獄?』我說,『你很有資格。』他回答說,『我這麼好的人,還下地獄?』我說,『你早有資格了。我不問你這人自己如何,是好或是壞,只問你是在基督裡,或是在亞當裡。你不必偷盜、殺人、或犯什麼大罪,只要你在亞當裡,就有資格下地獄。』我記起聖經裡有一件事很奇妙,這事記載在希伯來書裡。希伯來書不容易讀。作這卷書的使徒證明,基督超過摩西、約書亞、舊約的天使、和亞倫,他只拿基督與他人比。其中所比較的一件就是,基督作祭司比亞倫更高。使徒如何證明這件事?他說,基督作祭司乃是按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按照這人的祭司職任而來;亞倫是大祭司,他的祭司職分是由利未而來。亞倫有一個先祖亞伯拉罕,亞伯拉罕有一天和別人打仗,得勝後,將所得的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麥基洗德就是基督這一面的祭司職任。)由此就證明亞倫不及基督。亞倫是利未的後代,利未是雅各的兒子,雅各是以撒的兒子,以撒是亞伯拉罕的兒子,而亞伯拉罕獻上所得的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當亞伯拉罕獻上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時,以撒在他的腹中,雅各更小,利未又更小,所以也藉著亞伯拉罕獻上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因此按著麥基洗德等次盡祭司職任的基督,當然比按著利未祭司職任的亞倫更大。(來七1~10。)

  在基督裡,就有神一切屬靈的福分

  有一次我與幾位讀生物的大學生談話,我告訴他們,按照聖經,父親的年歲比兒子的年歲小,兒子比父親年歲大。我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生命的源頭從始祖起,至父親已有六千年,現在兒子若活到三十歲,則在這六千年上又加上三十年,豈非兒子生命比父親生命長?

  以前我們如何有亞當的生命,今天我們也如何有基督的生命。當我們接受亞當的生命時,就成為亞當的一部分。今天在基督裡也是一樣,我們在基督裡,接受了基督的生命,就是基督的一部分。所以基督裡的一切,就成為我的。這乃是聖經裡神救我們的方法。

  在此有一個問題,這樣,我個人還必須追求麼?難道我個人無須追求聖潔、得勝麼?請你記得,你如果要聖潔、要完全,你必須以神的眼光來看你自己,你犯罪不犯罪,你且不管。只要你在基督裡,你行善與否,有得勝生命與否,自己如何,都沒有關係。只要你能在筒中,筒的一切就成為你的。這乃是福音。所以我們說,福音乃是白白的恩典,因為根本與你無干。如果你在基督裡,一切都是你的。以弗所一章三節的『一切』或『各樣』在天上的屬靈福氣,都在基督裡賜給我們。在基督裡,一切所有的,神無法不給我們。我們若是在基督裡,神無法不把一切屬靈的福分給我們。神沒有辦法,因為神已經把我們放在基督裡。神不把我們放在基督裡,也行,但祂既把我們放在基督裡,祂一切屬靈的福氣就不能不給我們。在基督裡一件都不少,如果基督有十樣,我們只有九樣,這不行,作不到。所有在基督裡的,無法不給我們。這乃是神的工作。對於得救、得勝的生命、能力、道路等,不管是什麼,在基督裡都給我們了。

  即使你說你是最大的罪人,也沒辦法,神既把你放在基督裡,當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時,神刑罰了基督,就是刑罰你,神審判了基督,就是審判你。在基督裡,你的罪都蒙赦免了,再多的罪都赦免了,神沒辦法收回。這關係到神的恩典和公義。羅馬書乃是說到恩典和公義,以弗所書則說到神的恩典。這兩樣有分別的時期。神在基督裡乃是神的恩典。神若不將人放在基督裡,人就沒有辦法。我們能在基督裡,乃是神的恩待。神將人放在基督裡之後,神就審判了在基督裡的人。今天你是得救的人,何以如此?因為這裡不只有神的恩典,也有神的公義。神審判基督後,能否再刑罰我們?不能。神審判基督之後,就不能不稱我們為義,因為我們已經在基督裡;神是公義的,祂不能不承認基督所作的一切。

  我們成為基督徒以後,一切都在於看見什麼是在基督裡。你看見在基督裡這件事以後,你就能享受極大的福分。

  看基督,不看自己

  我沒有時間詳細講聖經裡關於在基督裡的事。在基督裡不知有多少聖潔、得勝、能力、屬靈、信心、靈性的進步、謙卑、忍耐、愛等屬靈的福分。你能想到的一切屬靈福分,都在基督裡。今天最差的基督徒乃是向裡看,不向外看的基督徒。你若看自己裡面到底聖潔不聖潔,不必我問你,我可以代你回答,你在自己裡面定規不好。神拯救了我們,但我們常忘了,神乃是在基督裡拯救我們。我們常想,我現在得救了,脾氣為什麼仍然這樣不好,為什麼我仍然驕傲,為什麼我裡面仍然有許多污穢。你巴不得能得勝。你就回頭看看己,看看自己有沒有忍耐、謙卑、聖潔等。請你記得,你如果向自己裡面看,你必定尋不出忍耐、謙卑、聖潔等,反而你能尋出污穢、脾氣、驕傲等各種罪。何以如此?因為你忘記了神的救法乃是在基督裡,不是在你自己裡。謙卑是在基督裡,忍耐是在基督裡,聖潔是在基督裡,一切都在基督裡。在你自己裡面永遠是污穢,永遠是不潔。你活在基督裡,就有一切;活在自己裡,就一點不變。

  與基督相聯,享受祂裡面的一切

  你千萬不要想,神在你裡面到底作了什麼事。在你裡面的,仍然是污穢、邪惡、不聖與驕傲。神的恩典不是作在你裡面,乃是作在基督裡。你與基督接上時,基督裡的一切就通到你裡面;你與基督切斷時,一切的污穢就都通進來。這就如同接上清潔水管,就得著清水,接上污穢水管,就得著污水一般。你說你已經得救了,至少今天比以前好,無論如何總比以前好。你以為你得救以後,你的舊亞當就漸漸改變了。神要向你證明沒有這件事,永遠沒有這件事。你在亞當裡就仍然是污穢的。使你與以前不同的乃是在基督裡,只有在基督裡,你才有改變。比方,燈怎樣能發光?燈本身不能發光,乃是電流通的時候,燈就發光。基督徒也是這樣,一切的美德、聖靈的果子、能力等,都在基督裡,只要聯於基督,就得著這一切。好像電都在電廠裡,燈因著與電廠聯接,就能發光。我們在基督裡,就是與基督聯接,與基督發生關係;這樣,基督的能力、基督的一切就都通到我們身上。我們平常說燈發亮,這是不錯的。但實在說來,不是燈發亮,乃是電通過燈發出光亮。燈乃是借電的光勝過黑暗。

  我十歲的時候,第一次看見電燈。那時覺得很希奇,明明一盞燈是黑的,怎麼一下子就亮起來了。我等它亮了兩小時後,把它挪到黑房子裡,以為它能繼續發光;那知一挪開,它就不亮了,黑暗了。原因是燈本身並沒有光,燈本身是黑暗的,乃是它什麼時候與發電廠接觸,什麼時候才發亮。

  我們原來都是黑暗的,後因在基督裡,就能發光,就有忍耐、謙卑,但我們忘記了這一切之所以存在,乃是因為我們在基督裡。我們作了數年基督徒,以為這些東西是我們的了;豈知一離開基督,我們就什麼都沒有了。

  是基督,不是你

  約壹五章說,神乃是將生命放在基督裡給我們,而不是單獨的把生命給我們。假若我把一塊鐵包在一張紙裡,我取紙時,鐵也就一併被我拿去了。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五12。)在基督之外,我們不能得著什麼。一切都不是獨立給我們的,乃是在基督裡給我們的。你認識並相信這件事後,今天晚上回家,你會喜樂得不能入睡。我們能在基督裡,乃是神作的,我們一點沒有分。一切乃是基督,不是我們。這樣你才知道,你自己沒有一點盼望,你自己一點不能改變,不能漸漸變好。燈泡沒有電如何不發光,今天你一與基督切斷了,你在自己裡面也一無所有。今天你如果有所不同,有所改變,都不是因為你自己有什麼改變,一切都是基督,都在於基督。一切都是基督,不是你;這就是神的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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