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搶奪那篡竊者 書名:不要愛世界、坐行站

 

第十一章 搶奪那篡竊者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既然在神永遠的定旨裡,有管治權的是人(不是別的造物),我們對那些罪人就該流露我們的憐恤,這是自然且正當的。不管我們前面說了什麼,我們也許很有感覺,在這短暫的恩典時代,搶救靈魂歸向救世主,可能是我們搶奪撒但擄物的至高方法。倘若『人』本身是我們的大前提,我們在此就該重視搶救靈魂的事。

  但我們在別處已經講過傳福音的事。(見『這人將來如何』第三章。)所以在結束這些關於『世界』的查讀時,我們要來看撒但管理的另一個更屬物質的範圍,就是財物的範圍;我要實際的舉例說明,如何『擄掠那壯士。』

  錢財與神對立。神的話說到錢財是瑪門,是不義的。(路十六9。)既然耶穌說,『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祂的意思顯然不是指藉著不義的交易所得著的瑪門,祂乃是說,瑪門本身是不義的。這裡給我們看見的不義,不是指獲得錢財的方法,也不是錢財的用途,乃是指錢財的特性。錢財在其本質的特性上是邪惡的。我們說到有些錢是乾淨的,有些錢是髒的;但在神看來,只要是錢就是髒的。認識神的人就認識錢的特性。他認識錢財本身就是邪惡的。

  你若要試驗任何事的特性,只要問那件事是將你引向神,或引你離開神?錢財總是引人離開神。耶穌在十三節清楚立下不可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的原則,但我想即使祂沒有這樣陳明,我們多半也會確信事情是如此。因為經歷告訴我們,神和瑪門絕不在同一邊;瑪門總是敵擋神。

  當然,我們可能將耶穌的話解釋得更廣泛,說『瑪門』是代表一切與神對立的事物。但使徒保羅幫助我們,明確指明錢財是世界吸引我們離開神最有效的方法。他說,『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9~10。)換句話說,若有什麼能引誘我們離開神,那就是錢財。

  世界的要素是錢財。每當你摸著錢財,你就摸著世界。問題是,我們怎能取用我們確實知道是屬世界的東西,而不捲入世界的系統?我們怎能處理屬世事物中最屬世的錢財,用錢財作買賣,而不與撒但有牽連?說得更中肯一點,既然今天不花錢就不能作成什麼事,我們怎可能取用錢財,就是建造敵基督之國的最高因素,並用以建造基督的國?

  那將小錢投入聖殿庫裡的寡婦,作了主所悅納的事,因而從祂得著特別的稱讚。事實上,她所作的就是從撒但的國裡取出一些東西,投到神的國裡;耶穌就稱許她。所以我們要問,如何才能作出這樣的轉遷?如何才可能取得那在本質的特性上是不義的錢財,並用以建造神的國?你如何能確定,世界與你口袋裡錢財之間的一切關聯已經斷絕?你敢不敢說,你所有的錢財,無一記在撒但的賬冊上?

  在每一個古羅馬錢幣上都有該撒的像。用耶穌的話說,所有這樣的錢幣都是『該撒的物。』該撒與那錢幣之間的關聯如何能分開?錢財是世界的東西,是世界系統必要的部分。那麼如何能將屬世界的錢財從世界取出,並獻給神歸神使用?

  在舊約時代,立下了嚴格的原則。『一切永獻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為業的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利二七28。)換句話說,沒有一個真實的奉獻是不被毀壞的。當日羊若獻給神,就不再是羊群中能生養小羊的活羊;羊帶到祂面前,乃是要作祭牲獻上。這羊『必被治死,』(29下,)這樣被毀壞,就是蒙悅納的標記。

  所有真正獻給神的錢財,都必須在毀壞的原則之下;這就是說,就世界而論,它必須不復存在,就我而論,它也必須不復存在。我們的主稱讚寡婦將她的兩個小錢投入庫裡,因為祂看到她將她的白阿司(bios),就是她的生命投上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可十二44。)許多人只將錢財投入主的庫裡;她卻是將她的生命隨著她的錢財投上。換句話說,那錢財從她手中出去時,她的生命也隨著出去了。她獻上她的兩個小錢時,乃是獻上了她的一切。

  你的錢財若要從世界出來,你的生命就必須從世界出來。你不能保留你自己,而獻上什麼重要的東西給神。你根本不能『打發』你的錢財從世界出來,你只能把它從世界『帶』出來!

  因此要將錢財從撒但的範圍遷到神的範圍,不是容易的事;這裡面包含著生產之苦。事實上,使人從撒但轉向神,要比使錢財從撒但轉向神容易。因著神的恩典,無論我們自己是否絕對忠誠,都可能得著人歸祂;但錢財的事卻不然。要使我們那在特性上是邪惡的金銀,轉為聖所的金銀,需要極大的屬靈能力。錢財需要轉變,像人需要轉變一樣;我相信,(也許是在相當不同的意義上,)錢財能更新,就像人能更新一樣。但你將錢財奉獻入庫,這行動本身並不能改變你所獻錢財的特性。除非你的生命隨著你的錢財出去,否則你的錢財就無法從撒但的國得釋放,並遷到神的國裡。你為神工作的屬靈價值,相當在於你所處理的錢財,是否已從世界系統得釋放。我問你,得釋放了沒有?你能宣稱你手中的錢沒有一文是屬於世界的麼?你能說,如今你的錢財不再是kosmos的一部分,因為它全轉變了麼?你是否願意告訴神:『我要使一切憑勞力所賺的錢,和一切人所贈送的錢都轉變,使這一切都成為你的』?

  對保羅,這原則非常清楚:我們要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他說到在極窮之間,格外顯出樂捐厚恩的馬其頓聖徒,乃是『先把自己獻給主,』然後獻上他們的錢財。(林後八5。)保羅受過舊約的訓練;在舊約裡,物質禮物的奉獻,總是連於將禮物帶來之人的奉獻。他的理論也許源於那裡。

  有一件事聽起來也許令人震驚,卻是事實,就是供神使用的錢財有限,供撒但使用的卻無限。你可能會問,這句話與另一句話,就是金銀都是耶和華的,(該二8,)怎樣對得起來。但我們的主耶穌自己說,有屬於神的物,也有屬於該撒的物。最終毫無疑問,所有物質的東西都屬於神這創造者,但今天在神庫裡的錢數有多少,乃是受限制於奉獻給祂的人數有多少。

  我若生活在舊約時代,我能立刻算出聖所裡的錢數。我只要問以色列人的總數有多少,然後用各人贖命的價銀半捨客勒銀子來計算;(出三十11~16;)加上超出利未人數的以色列頭生男子,每人該加上的贖銀五捨客勒。(民三39~51。)在這兩個數目之外,還要加上按聖所的平,所估定每一甘心將自己獻給耶和華之人的價值。(利二七1~8。)因此,神的錢數決定於神子民的數目。神庫裡財富的極限,是基於奉獻給祂的人數有多少。

  這裡有一個要緊的問題,是我們每一個人要答覆的:今天我所摸著的錢財是聖所的捨客勒,還是不義的瑪門?每當我收到一塊錢,或每當我賺得一塊錢,我務必使這一元,隨即從世界的錢財轉變為聖所的錢財。錢財能毀滅我們,但錢財也能保護我們。不要輕看錢財;在這方面它的價值太實在了。它對主極為重要。你自己若全心全魂從世界出來,神若願意,你也能帶著許多寶物從世界出來。以色列人從埃及出來的時候,帶走許多財寶。他們掠奪埃及人,並用所帶走的擄物建造帳幕。我們記得,他們也有些人用這些來造金牛犢,而在神面前失喪。但神的子民離開埃及的時候,帳幕,至少帳幕的材料,就隨著他們離開埃及。埃及的金、銀、銅、麻─都轉變且獻給神的聖所。

  倘若在舊約時代尚且有這樣的實際,新約時代所定的標準就必定更高!新約一切理財之鑰,乃是不為自己持守什麼。『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這是我們主的話,(路六38,)主不是說,『積蓄就必致富!』這就是說,神增加的原則是給,不是積蓄。神要求我們每個人按一定的比例給,不只是隨意的給。這就是說,祂要得著的給,不僅僅是興之所致,乃是因著與祂立了確定的約,並且忠實不渝。

  這是因為擄掠撒但的真實秘訣,如我們所看見的,乃在於個人的奉獻。我們從世界蒙救贖,而不將自己獻給神,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六19~20。)無論我們是帶職業,從世界得著我們的進項,或是專心以傳道為事,倚靠神子民的饋送維生,都無關緊要;在我們面前只有一條路,沒有兩條。我們都同樣將自己獻給神,我們都是祂的見證人。有人以為傳福音本身是清潔的,作生意本身就是不清潔的,所以作生意的人必定受污染,以致對神較無價值;這觀念是不對的。要緊的是必須讓神,而不是我們的事業,作我們生活的中心。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約壹二15。)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要憑這恩膏而活!要將自己獻給神;完全且絕對的為祂而活;要留意,就你而論,這世界的事要從撒但的賬冊上刪除,轉到神的賬上。因為『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17。)


Copyright © Living Stream Ministry, Anaheim, Californ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