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篇 羅馬書五章十二節至八章講經記錄 書名:一般的信息(卷二)

 

第六十八篇 羅馬書五章十二節至八章講經記錄

  羅馬書五章十二至二十一節

  羅馬書五章十二至二十一節,說到世人都是罪人,世人乃是在亞當裡生的。他們是先作罪人,後犯罪。他們不是先犯罪,才成為罪人;乃是因為已經成了罪人,所以犯罪。羅馬書一章一節至五章十一節說到人所犯的罪,是說到人所作的,不是說到人所是的。五章十二至二十一節,乃是說到基督徒的所是,說到基督徒裡面的構成,其拯救乃是藉著十字架。這段聖經說明,一章一節至五章十一節的罪得了赦免,使我們在永世裡快樂;但不一定說現在心中就快樂。得救(salvation)與得拯救(deliverance)乃是兩件事。得救是指我們所作的,我們所犯的罪,得了神的赦免,這是一次永遠的;得拯救是指我們裡面的所是,我們這人,從罪的權勢得著拯救,得著釋放,不再受其轄制,這是天天、時時在我們今生的生活中經歷的。

  羅馬書六章一至十一節

  六章一至十一節說到神拯救我們的方法,乃是把我們包括在基督裡:首先祂把我們取消;其次祂賜給我們新生命。這拯救的方法乃是叫我們死而復活。拯救的起點乃是看見我與亞當的關係,看見我是出於亞當,且在亞當裡的,是無望的罪人。我的所是就是罪,我的所能就是犯罪。我在亞當裡承受他一切所有的、所是的。這樣看見自己與亞當的關係,看見自己無望的事實,乃是拯救的起點。另外一面,拯救的實現乃是看見我與基督的關係,看見神將信徒『接』在基督裡,藉著受浸『接』在主的死裡,並藉著復活『接』在基督的復活裡。好像果樹的嫁接,賤木接在珍樹上。賤木首先要被砍下來,再接在珍樹上。這樣賤木就與珍樹合在一起,接收了珍樹的性情。『接』乃是取其新性情。『治死』乃是把已經鋸去的枯木丟棄,並且不讓舊枝子再長出來。我們接在基督裡,因著我們聯合在基督的死裡,我們的舊性情就被治死;我們聯合在基督裡,乃是因著復活,因著生命的聯合,我們的舊性情就因死而脫離。所以我們要算自己向罪是死的,我們脫離罪乃是真的。

  羅馬書六章十二至二十三節

  六章十二至二十三節說,從今以後,信徒必須奉獻。奉獻的意思是說,從今以後,我不再是自己;奉獻乃是因為我死而復活了。奉獻不是把原來的自己奉獻給神,奉獻乃是把神在我身上所成功的,拿來奉獻給神。這樣奉獻的結局,就是結出成聖的果子。奉獻乃是說,從今以後,我不再管我自己,我讓神來管;從今以後,我不再活,我讓基督來替我活。如果我們讓神來管理,讓基督來替我活,這樣,新的生命就要長大,新的性情就要彰顯出來,這是何等的美麗!

  羅馬書七章

  羅馬書七章是說到一個人想自己作好,這樣,事情就弄糟了。羅馬書六章乃是說到舊人和罪如何解決,羅馬書七章乃是說到肉體如何想要作好。實際上,神並不要人作好,神是要基督在我們裡面活。祂要我們讓基督活,不再自己活,祂要我們讓基督作,不要自己作。因此,神不要我們作遵行律法的人。我們必須脫離律法,不靠遵行律法討神喜悅。律法乃是神的要求,律法要人作好。但今天神不要人作好,神乃是要人借聖靈而作。神要人接受基督所作的一切。神要我們從今以後,不僅不犯罪,連好事也不作了。我們若不去作,就能脫離罪,以及律法的義。舊人死了就脫離律法;新人活了,就歸給基督。

  羅馬書八章

  羅馬書八章是論到我如何歸入基督,並祂如何在我身上行出祂的一切。六章乃是除去罪人,不是除去罪;七章乃是除去肉體,不是除去律法。藉著基督的十字架,我的舊人去了,使罪沒有辦法;藉著基督的肉身,我的肉體去了,使律法沒有辦法。

  在五至八章這段聖經裡,一面我們乃是在基督裡,另一面我們乃是在亞當裡;一面我們乃是在聖靈裡,另一面我們乃是在肉體裡。五章十二至二十一節說到我們在亞當裡,這是我們得救前客觀的事實;六章一至十一節說到我們在基督裡,這乃是我們得救後客觀的屬靈事實。七章說到我們在肉體裡主觀的經歷。人可以明白六章一至十一節的屬靈事實,然而他用七章之肉體的力量,就要失敗。但在八章裡我們找出,力量乃是聖靈。

  七章有肉體與律法,八章只有聖靈。七章用律法來顯明神的旨意。但七章是用肉體來遵行神的旨意,而八章乃以聖靈來遵行神的旨意。現今聖靈自己來作律法。七章有兩大錯:(一)律法不完全;(二)人錯了。七章有兩個律,就是『罪和死的律,』八章只有一個律,就是生命之靈的律。罪是指積極去作而說的,死是指消極不能作而說的。對罪在積極方面,乃是罪的律,對神的律在消極方面,乃是死的律。罪乃是我去犯罪,死乃是軟弱到極點,不能作什麼。罪的律在我身上,叫我犯罪;死的律在我身上,叫我無能。七章的人先找到死的律,而後才看見罪的律。

  以道理來說,是罪和死的律;以經歷來說,乃是罪和屬死的身體。人犯罪是和人的身體發生關係。六章六節裡罪的身體,乃是將身體放在罪的底下。六章說到罪身失業。七章五節、二十三節的罪乃是住在身體裡,這就是說肢體內有罪的律了。八章九至十節說,基督住在我們裡面是藉著聖靈。這樣內住的結果如何?內住的時間是同時,但工作是有分別的。八章說基督來拯救心靈,但未拯救身體。七章的人有基督在裡面,所以裡面的人要行神的旨意,同時我們也看見必死的身體是何等可惡。一章一節至五章十一節的義乃是『算』的義。五章十二節以後的義乃是『分』的義。八章十一節說到聖靈住在我們裡面,叫我們必死的身體『活』過來。中國人說畫龍不點睛則已,一點睛龍就飛去。聖靈這樣一『點,』一面叫身體被點而飛,一面叫身體和心靈能一致。但我們若要完全讓基督來活,就必須等到身體得贖。身體今天雖然還沒有得贖,但身體不能攔阻神的旨意。

  六章乃是說到死的身體,七章則是說到信徒既有這種取死的身體,就不該打算去行善。我們如果要作什麼,只需要仰望基督來作。相信祂正在那裡作,仰望祂作,相信祂已經作了。

  八章的題目是從定罪起始,直到榮耀為止。神如果沒有拯救我們到榮燿裡,祂是不滿意的。人犯罪的結果,乃是虧欠神的榮耀。主來是要領眾子進入榮耀裡。

  活在肉體中的人,就是活在肉體的能力中的人,所以他身上只有天然和血氣。七章給我們看見,在肉體中的人是何等的軟弱。人不能守誡命,這就證明人的軟弱。神把人放在聖靈中,就得勝了。在基督裡乃是客觀的;在聖靈裡,就是基督所成功的一切工作,由聖靈作在我身上,作在我裡面,這是主觀的。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聖靈叫我們活著。什麼是福音?聖靈降下就是福音。父計劃救恩,叫我有得救的盼望;子成就救恩,叫我有得救的根據;聖靈把救恩成就在我裡面,叫我有得救的事實。聖靈的工作只能在基督裡作,聖靈不能作基督所不作的。聖靈的工作就是交通,把子所作的流通在我身上。在基督裡的一切,因著在聖靈裡就都活了。既然基督和聖靈都來了,為什麼信徒還缺聖靈的交通呢?這是因為信徒不夠經歷羅馬書七章。我的地位是在基督裡,但我不知道肉體的敗壞,所以就仍然活在亞當裡。肉體的活動叫人落到肉體裡,因此不在聖靈裡。當肉體失望時,才能在聖靈裡。神的真理何時離開聖靈,就變成律法。基督的工作何時離開聖靈。在人身上就無效力。一切屬靈的事物放在聖靈裡就活了;離開聖靈一切都是死的。(參約十五5。)世上只有對自己絕望的人,才能知道聖靈的工作。

  羅馬書八章一至四節

  八章一節的『如今,』就是一個認識肉體之後,而在基督裡的人,如今就不定罪了。八章二節說到我們怎樣『不再無能。』在基督裡並在聖靈裡,就產生兩個脫離:(一)在基督裡脫離律法;(二)在聖靈裡脫離肉體。八章三節說到律法和肉體,以及神的兒子『作了贖罪祭。』第一步即是一章一節至五章十一節,在肉體中定了罪的定案;第二步是六章六節。八章四節說,律法的義成就在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神今日所要求的是律法的義,不是律法。律法的義是因遵行律法,而得神的喜悅。

  羅馬書八章五至八節

  八章五節論到隨從肉體與隨從聖靈。我們要知道一個人是隨從肉體或隨從聖靈,只要看他所思念的事,是肉體或聖靈。一個人心中所想的,就表明他是怎樣的人。和教士說,『若撒但能管制你的思想生活,他就能管制你生活的一大半了。』思想若沒有得著拯救,肉體就沒有得著拯救。六節說到,思念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生命』是指一切屬靈真理在你身上是活的。『平安』是指你超過環境,不被任何事情摸著,沒有控告和掙扎。我們要問問自己:在我生活中有多少是新鮮的?有多少是恩典?動物的生活乃是被造的活動。『不服』乃是性情的問題,『不能服』乃是能力的問題。我們何時脫離律法,何時就脫離肉體。我們如何能脫離肉體?就是要看見,律法在我身上沒有要求,我不再作什麼了。

  羅馬書八章九節

  八章九節起論到脫離肉體以後,如何能在聖靈中活著,享受神在基督裡所作的一切。八章九節是說聖靈在你裡面,你也在聖靈裡面。我們與基督的關係乃是:『住在我裡面的,我也住在他裡面。』(約十五5。)什麼叫作在聖靈裡?每種生物都有一個最合式的環境,照樣信徒也有最合式的環境,這最合式的環境就是在聖靈裡。基督在肉體中死了,基督在聖靈裡活了。神把基督所作的一切工作及真理,都放在聖靈裡,這一切工作和真理就都活了。離開聖靈,什麼都是死的。神的真理何時離開聖靈,何時就變成律法;基督的生命何時離了聖靈,何時就變成字句。基督若離了聖靈,在我們看來,祂不過是一個拿撒勒人。

  怎樣的人是住在聖靈裡的人?就是讓聖靈住在他裡面的人。聖靈受差遣來住在我裡面,作我的生命。聖靈是有人格的來住在我裡面,作主耶穌的經歷。許多人在道理上知道聖靈是有人格的,但在經歷上卻不認識聖靈是有人格的,以為聖靈不過是一種影響。他們不知道聖靈住在我們裡面,就是神住在我們裡面;聖靈住在我們裡面,就是有人格的神住在我們裡面。我們要相信神的話說,聖靈住在我裡面。信徒要奉獻,好讓聖靈這能力顯明出來。認識有人格的聖靈住在我裡面,就叫我失去自由;從今以後,我不再是自己的人,我有聖靈這活活的人位住在我裡面。我必須讓祂在我身上有自由,能發表祂的能力,並祂的一切。

  羅馬書八章十至十二節

  八章十節把九節的基督與聖靈分開來看。八章一至十一節論到聖靈的工作,不僅在靈和心思方面,也影響身體:聖靈叫我們必死的身體活過來。八章十二節乃是承接上文。所以信徒如果還留在七章的經歷裡,乃是他自選的,並非必須的;因為我們不欠肉體的債。

  羅馬書八章十三至十七節

  八章十三節說,他們若揀選順從肉體,就必要死。這死可能是指千年國度的死,就是失去來世的永生。八章十三至十五節說:『靠聖靈治死…,』接受基督的人,即是神的孩子;然而要受神的靈引導,才成為神的兒子。八章十七節上半的『兒女』是無條件的,下半的『後嗣』是有條件的,就是要與基督一同受苦:『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

  羅馬書八章十八至三十一節

  八章十七至十八節的榮燿是指千年國度的榮燿。八章三十節的榮耀是永世的。八章十八至三十節說到盼望得著救贖,就是肉體與靈完全的救贖。八章三十一至三十九節:『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我們就當發出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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