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篇 行神跡是自自然然的 書名:一般的信息(卷二)

 

第四十二篇 行神跡是自自然然的

  讀經:

  馬可福音十六章十七至十八節:『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詩篇七十二篇十八節:『獨行奇事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

  馬可十六章十七至十八節,是我們的主對十一個門徒所說的話,祂說,『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這兩節聖經說到行神跡的問題。我們對於這兩節聖經到底怎麼看法呢?

  壹

  在這裡,有一件事我們要注意的,就是神的話沒有一個部分是可以給人表演的,也沒有一個人能表演得來。不只馬可十六章這兩節聖經的話人表演不來,任何的聖經節所說的話人都表演不來。神肯聽以利亞在迦密山上的禱告,降下火來,證明只有耶和華是神,巴力不是神。(王上十八30~39。)神肯藉著神跡來證明祂的自己,來證明祂是神,但是神不肯讓人拿神跡來表演。有的人想把馬可第十六章這兩節聖經拿來表演,但是神不理他們,神讓他們失敗。你不能說他們不相信馬可十六章的話,他們是信,但是,神不替他們表白,神不替他們證明。因為神是神,祂只肯作祂自己所要作的,祂不肯照著人的意思來作。

  貳

  我們要記得一個屬靈的原則,就是信心是最自然的東西,信心是不必花力氣的。有的基督徒,當他對於信心還不夠認識的時候,他的禱告要得著神的答應,是很吃力的。他每一次要得著神的答應,就得把許多信心擺進去,就得把很重很重的信心擺進去,差不多他要喊說,『我在這裡信呀!我在這裡信呀!』禱告雖然得著了答應,但是他信得夠累了。等到他有了夠多的學習之後,他也禱告,也相信,神也聽他的禱告,但是,用不著他那麼花力氣了。他就是那樣自自然然的禱告,神也自自然然的答應他。以往他出力的信,信到他的心好像都要裂了;他要信,但是不能信,信不出來,他信都信得累了。現在他的信是自自然然的信,是不花力氣的信了。

  參

  信心是自自然然的,神跡也是自自然然的。行神跡的人,從來不覺得他是在那裡行神跡。行神跡,在信神的人看來,是平常的事。離神遠的人才覺得這是希奇的事。凡是活在神面前的人,和神近的人,就不覺得行神跡是什麼希奇的事。

  弟兄姊妹,你總讀過以色列人過紅海的故事罷!我們第一次讀到這個故事,覺得十分驚奇,那麼多的人走過紅海,真是一件了不得的事!可是我們看那些以色列人當時怎樣,聖經裡並沒有記載說,他們在紅海這一邊的時候,大聲呼喊說,『多麼希奇呀,海水要分開了,』或者說,『看呀,這真是神跡呀!』他們是到了紅海那一邊的時候去作詩,到了紅海那一邊的時候去唱歌;當他們回頭看的時候,才覺得這是一個大神跡。今天信主的人也是這樣。當神在他們身上行神跡的時候,他們並不覺得這是神跡。當他們回頭去看的時候,他們才覺得這是神跡。弟兄姊妹,你想想看,許多次你生病,神醫治你,你當時覺得有大的事情發生麼?沒有。許多次你碰著難處,得著神的解脫,你當時覺得有大的事情發生麼?也沒有。乃是當你回頭去看的時候,才覺得有大的事情發生過─就連這個回頭看也是很自然的,不是故意的一直回頭去看。

  有的人把馬可十六章十七至十八節的話領會錯了,因為他們站在人的一邊來看這兩節聖經,所以覺得這些事很特別。但是,弟兄姊妹,你一想到神,就一點不覺得特別。這些事與以色列人過紅海的事比較,那是很小的事。這是不是說,信主的人天天喝毒物喝不死?不,人如果故意去喝毒物,那就必定要死。這乃是說,你如果認識神是怎樣的神,你如果認識神的大能,那你就能看見,神有什麼事不能作呢?神跡並不是人用多少力氣去信出來的,神跡乃是神大能的彰顯。神是獨行奇事的神,神自己動手的時候就有神跡。神動手的時候,你一點不覺得行神跡是為難的。今天人的難處,就是人對於神跡奇事是在離神很遠的地方來看,所以神跡奇事就是了不得的事。可是,親近神的人要看見,神跡奇事在神的家裡是很自然的事。

  從前有一個女孩子,她的家住在海邊,是打魚過日子的。後來她出嫁了,嫁給一個住在山裡的人。住在山裡的人因為交通不便,物質缺乏,所以生活很困苦。有一天,她的公公氣得很,他說這一個媳婦不知道省儉,是一個敗家的媳婦,因為一個海螃蟹的殼子,三天就被她吃完了。他氣忿忿的去找親家說話。他的親家留他吃飯,飯桌上擺了許許多多的海螃蟹。等一等看看他們的天井裡,海螃蟹的殼子不知道堆了多少。他想不必說了,回家去罷。許多人看神跡就像這個山裡的公公看海螃蟹。他們也許十年才經歷一次,也許三十年才經歷一次,所以把神跡看作希罕的事。但是,活在神的面前,神跡是平常的事,神的手是神跡的來源,神是一直在那裡施行神跡。

  肆

  所以神跡不必我們花力氣去作出來。神的大能從我們身上顯出來,就有神跡。保羅那一次被毒蛇咬了,他把蛇甩到火裡去。(徒二八3~5。)你看保羅那一天的神跡是怎麼行出來的。他並沒有對米利大島上的人說,『你們來,我要行一個大神跡給你們看。』他就是簡簡單單的把蛇甩到火裡去了。他一點沒有鼓吹。不認識神的人才在那裡鼓吹神跡,真認識神的人就不鼓吹神跡。(當然,這並不是說,不鼓吹神跡的人就是認識神的人。有人不相信神,自然也不相信神跡。)認識神的人決不鼓吹神跡,因為神跡在他身上是自自然然的事。弟兄姊妹,當你禱告得著答應的時候,你如果覺得你作了一件了不得的事,那就證明你的信心幼稚得很。如果你真是相信神的能力,那就不知不覺的得著神聽你的禱告,不知不覺的神給你行了一個神跡。在那種情形之下,神跡實在自然得很,一點不覺得吃力,一點沒有希奇。

  我們必須記得,神跡是在我們不覺得的時候行出來的。如果我們覺得是在那裡行神跡,就不成功。換句話說,我們立志行神跡的時候,神跡離開我們很遠,好像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那樣,但是,當我們活在神面前的時候,當我們能信神的時候,不知不覺就有神跡。像保羅那一次不被毒蛇咬傷的神跡,是他在不知不覺中行出來的。如果人家要他再來一次,他就不能。如果人家要我們也學保羅那樣來一次,我們也不能。我們不能傚法別人的事,我們也不能重演自己所經歷的事。我們在這裡是摸著基督徒經歷中一個重要的原則。在我們基督徒的經歷中,神聽我們的禱告,神替我們行神跡,有一個根本的原則,就是不知不覺,就是自自然然。起先,我們覺得自己多有力量,我們覺得我們有了不得的信心,但是,當我們有一點學習,有一點進步的時候,就不那麼覺得了。你也不知道你怎麼信的,你就是這樣交在神的手中,事情就是這樣出來了。

  伍

  在保羅身上,有許多神跡奇事發生,但保羅說他自己是『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林前二3。)神肯藉著人作工,但是神不肯叫人覺得他自己能作什麼。不認識神的人,才在那裡說他能作這一個,說他能作那一個。真認識神的人,就要說,我不知道我能作什麼。一個真能被神所用的人,他不覺得他能作這個,他不覺得他能作那個,他作了就是作了而已。哦,感謝神,神的能力是大到一個地步,什麼事情都是祂自己作,不必我們作。我們越作基督徒越簡單。凡作得複雜的人,有毛病。我們越過越認識神,越過越簡單,就是這樣,連相信都沒有從前那麼花力氣。我們活在神面前,一天過一天,越過越簡單,就叫我們真能從心裡說,『是神,不是我們。』弟兄姊妹,你如果真正認識神,神的作為在你身上就都是自自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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