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心與光 書名:一般的信息(卷一)

 

第十三篇 心與光

  讀經:

  馬太福音五章八節:『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六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晴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

  哥林多後書三章十六節:『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

  詩篇七十三篇一節:『神實在恩待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

  十三節:『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無辜。』

  十六至十七節:『我思索怎能明白這事,眼看實系為難;等我進了神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

  二十五節:『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

  我們讀的這幾處聖經,都說到心與光的問題。我們來看看心與光到底有些什麼關係。

  馬太五章八節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這裡的『見,』是『看見』的見。看見是與光發生關係的。看得見就必定有光,沒有光就必定看不見。並且在這裡是說『他們必得見神,』神就是光,所以見神就是見光,清心是看見光的條件,清心的人是看得見光的。

  馬太六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說,『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這裡又是說到心與光的關係。你的心跟著地上的財寶,你的眼睛就不夠純一,因此你是黑暗的,不見光的。

  林後三章十六節說,『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什麼叫作帕子呢?帕子是遮蓋了叫你不能看見的。什麼時候你的心准對著主,什麼時候你的心是擺正了,那麼你裡頭的帕子必定除去了,你裡頭必定有亮光。

  詩篇七十三篇一節說,『神實在恩待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這是一個題目。下面就說,他(寫詩的人)有一個時期,看看那些人的亨通,看看那些人的發達,他險些滑跌,但是沒有跌下來,因為他的心還是有一點兒清的,等他進了神的聖所,他就明白了。他說,在他沒有看見光之前,他自己好像畜類一般,是愚昧無知的。他進了聖所就看見了,就說,『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這是一個在極其黑暗裡的人得見了光之後的經歷。他在極其黑暗裡沒有跌倒,是因為他的心還有一點清,因此還有機會蒙神恩待,因此得見了光。

  以上四處聖經給我們看見:心清,就能看見神;心純一,裡頭就明亮;心歸向主,帕子就除去了;心清,就不致滑跌,而能更認識神。既然心與光的關係是這麼大,所以要見光就必須先對付心。

  什麼叫作心呢?心到底何所指呢?這是很不容易說的。在聖經中把我們一個人分作三部分:外面是身體,裡面是靈,在身體與靈之間的就是魂。心是在靈裡頭呢,還是在魂裡頭呢?這是一件非常難說的事。不過可以這樣說:這心,是掛著良心(來十22,約壹三20~21,),也掛著心思、(約十二40,路二35、)心情、(約十四1,路廿四32、)心志(徒十一23)的。心思就是我們思想的部分,心情就是我們感情的部分,心志就是我們意志的部分。換句話說,心是連著靈的,心也是連著魂的。你說心裡有心思的部分是可以的,但心不就是心思;你說心裡有心情的部分是可以的,但心不就是心情;你說心裡有心志的部分是可以的,但心不就是心志。心是靈與魂之間的一個東西。心在全人裡頭佔據一個重要的地位;我們的為人,是根據於我們的心的;我們的心怎樣,我們的為人也就怎樣(箴四23。)

  什麼叫作光呢?約翰一書一章五節告訴我們,『神就是光。』只有神是光。我們要碰見光而不碰見神,那是不可能的。神是眾光之父,(雅一17,),神是光源。所以,你說看見光,就是說你遇見了神,你在裡面遇見了神。因為你遇見了神,所以你就有光。

  那一種的心才能看見神呢?清心的人必得見神。什麼叫作清心呢?清心就是說,你的心只要神,你的心對準著神。在這宇宙中,你的心除了向著神之外,沒有別的。只有這樣的一顆清心,才得見神,才得見光。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豈不是看見有的弟兄姊妹跌倒了麼?他們怎麼會跌倒的呢?在聖經裡給我們看見一個原則,就是凡跌倒的人必定是在黑暗裡。有的人在白天也會絆跌,那必定是因他沒有看見那個絆倒他的東西,這就與在黑暗裡一樣。所有人的絆跌,都是證明人在黑暗裡。所以,弟兄姊妹,不管你絆跌的理由多麼充足,你總是在黑暗裡。約翰一書二章十至十一節說,『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可見人在光中就不會絆跌;會絆跌,就是說人不在光中,是在黑暗裡。你想想看,有沒有一個人,他的心只要神,不要神之外的東西,而他是會絆跌的?如果你的心只要神,不要別的,就沒有一件事能絆跌你。就是所有的人都誤會你,所有的人都輕視你,所有的人都反對你,你也不會絆跌,因為你的心不是要人領會你,不是要人高舉你,不是要人同情你,不是要人稱讚你,你的心只要神。你如果要人的領會,要人的高舉,當然在人家誤會你的時候,輕看你的時候,你就絆跌了。你的心如果是只要神,就是你所遭遇的比現在的遭遇還要加十倍,你也不會絆倒。只有一種人是被絆跌的,就是心不向著神,就是心在神之外有所求、有所慕的人。這樣的人是住在黑暗裡。比方,神那一邊是太陽,我這一邊是鏡子。鏡子要反射太陽的光,那一定要向著太陽;什麼時候稍微一偏,立刻會失去光。什麼時候你的心一偏,你的話也就偏了,你立刻會說出不平的話、負氣的話、吹毛求疵的話,說長道短的話。這是一個很厲害的證明,你這個人是在黑暗裡,不在光裡。在光裡的人,是不會被絆跌的。有的弟兄,有的姊妹,他們能邊流淚,邊讚美,他們心裡非常傷痛,但還是讚美神,這是因為他們的心向著神,他們在光裡頭,什麼事情都不能使他們絆跌。

  比方說,你的心如果在神那邊,而不在你的服裝上,那麼就是有人把你的衣服弄髒了,把你的衣服弄破了,你還可以不發脾氣,不說埋怨人的話。如果你的心不在神那邊,而在你的服裝上,那麼你的衣服一有損失,你的心就被摸著了,就要發脾氣,就要說埋怨人的話了。這樣,你就是在黑暗裡。除非你的心向著神去,你才能不被衣服抓住,才能得著光,才能有所看見。

  又如:你的心在你的孩子身上,你愛你的孩子過於愛你的神,那你就是住在黑暗裡。這不是說作父母的不該愛他們的孩子,乃是說作父母的心若被孩子抓住了,一味的溺愛,他們看孩子比神還要大,這樣,他們就沒有光。有些弟兄姊妹,對事情非常有思路,但是對於他們的孩子就溺愛不明,他們的孩子沒有理由也是有理由的。這樣的弟兄姊妹是在黑暗裡。除非他們的心向著神去,他們的孩子才不致抓住他們的心,他們才能得著光,才能看見。

  還有些弟兄姊妹的心,就是貪愛錢財。這種人無疑的是住在黑暗裡。因為主明明說,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你把金錢擺在你的眼睛上,你的眼睛自然看不見神,自然看不見光,你必定在黑暗裡。你如果把你的心從錢財上摘下來,就能有亮光。

  還有,每逢你與人發生爭執的時候,你要問問看,你是自己直接與人發生關係呢,或者你是先經過神,你的心是對準著神而與那個人發生關係?你的心對準著神,才能明亮,才看得準;不然的話,你是在那裡說糊塗的話,講糊塗的理,總以為錯在別人身上,不在自己這邊。你的心如果專向著神,許多爭執就都不成問題了。

  不只這樣。學習事奉主的人還得注意一件事:不要說人,不要說物,不要說事,就是事奉的工作,就是神所給我們的恩賜,神所給我們的才幹,都可能變成我們的黑暗。不管神給你多大的用處,不管神給你多少的恩賜,不管神給你多少的能力,那些都很容易把你與神的關係切斷。什麼時候我們的心貼在工作上,什麼時候我們的心貼在恩賜上,什麼時候我們的工作有成績,我們要知道,這是最危險的時候,很容易叫我們落在黑暗裡。因為這些並不是光,只有神是光,除祂之外就沒有光。你把你的心擺在神之外,是壞的也罷,是好的也罷,總叫你看不見神。所以我們的心必須不被工作抓住,不被恩賜抓住,不被工作的成績抓住,我們的心必須向著神去,我們才能得著光,才能有所看見。

  弟兄姊妹,你的心總得對,你的心總得清潔,你的心總得向著神。你的心如果不對準著神,你一定是在黑暗裡,那是最可憐的了。當你的心對準著神的時候,你就看見光;你一有光,你那些不對的情形,就自然而然從你身上掉下去。心對了,就有光;光一來,必定叫你多多少少脫離一點錯誤;光照得越多,脫離得也越多;你能脫離錯誤,那就證明你是一個在光裡的人。

  凡是要有光的人,必須先對付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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