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基督是我們的義 書名:中心的信息

 

第二篇 基督是我們的義

  讀經:

  哥林多前書一章三十節:『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以弗所書一章六節:『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祂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前面我們已經說到神拯救我們如何是義的,現在要說到神如何叫基督成為我們的義。義,是特別與神發生關係的。我們不到神面前則已,我們如果要到神面前來,就得注意到義的問題。人如果沒有義,就不敢見神的面。亞當、夏娃墮落之後,一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因為他們是赤身的,不要說看見神,只要聽見神的聲音,立刻就覺得自己是赤身露體,沒有衣服遮蓋,見不得神。聖經裡用一件東西來代表義,就是衣服。義就像一件衣服,我們穿上這個才能見神。

  我們已經受浸,已經歸於基督,可是,我們還要注意一個問題,就是自從我們歸於基督之後,我們天天怎樣到神的面前?憑著什麼到神的面前?我們來到神的面前到底是穿著什麼?不錯,罪已經赦免了、洗淨了,但是,沒有衣服還是不成。義不是消極的問題,不是罪的問題,不是我們得赦免的問題;義乃是積極的問題,乃是我們怎樣來到神面前的問題。義的問題,我們必須徹底解決。

  我們作了基督徒,必定有禱告。我們禱告的時候,有沒有疑惑神不聽我們?我們為什麼有的時候會疑惑神不聽我們的禱告?因為我們覺得我這個人不對,我這個人毛病多得很,我有這個病,有那個病,來到神面前,一起都給神看見了。我們不禱告則已,一禱告就想到一個問題,就是我憑著什麼來到神的面前。這的的確確是一件希奇的事,你不禱告則已,你一禱告就想到應該怎樣來到神面前。我們總得有一件東西把我們套在裡面,然後我們才能大膽的來到神的面前。這個是義的問題,是我們穿著什麼衣服來到神面前的問題。

  我們憑著什麼來到神的面前呢?我們有什麼東西叫神看了能心滿意足呢?不是說,神將將就就的看我們還過得去就算了,乃是神看到一個地步沒有話說,神自己滿意了才行。我們每一次來到神面前都需要義,我們站在神的面前要有義給神看。我們在神的面前膽量大或者小,有力量或者沒有力量,都是看我們來到神的面前有沒有義給祂看。如果我們沒有義,就怕給祂看,怕給祂看兩下就看出我們的破綻來。我們如果沒有義,我們所有的膽量就都沒有了,我們的裡面就萎下來了。我們如果有義,義到一個地步,神看了沒有話說。那個時候,我們就有膽量來到神面前,我們就敢向神祈求了。我們要記得,禱告有一個基本的條件,就是膽量,沒有膽量就不能禱告。不坦然無懼,就不能來到神面前;到神面前必須有一個態度,就是坦然無懼。能站在神的面前給神看,無論神怎樣看,什麼毛病都沒有,這一個叫我們有膽量。沒有這一個,我們就沒有法子大膽的在神面前禱告,就沒有法子作基督徒。

  自己的義

  現在有一個問題,就是我們要有什麼種的義來到神的面前,什麼種的義是神所悅納的義。我們要分清,我們在這裡所說的義,與第一篇所說的義不同。第一篇是講到義與罪的關係,是講到神的義與我們的罪的關係;這裡所講的義,是我來到神的面前,我有什麼東西給神看了滿意。許多人的難處也許就在這裡:昨天我在神面前禱告,我的膽子大得很,為什麼呢?因為我昨天傳福音傳了兩次,昨天讀聖經讀了五章,所以站在神的面前覺得很有精神。我們覺得自己不錯,我們覺得自己很好,我們以為自己有義,所以我們的膽子就大起來了。但是我們的這些『義』,有一點奇怪,就是像寒熱症一樣,有的時候發熱,有的時候發冷,昨天好像熱得很,今天又冷起來了;昨天讀聖經很有味道,但是今天讀聖經不覺得有多大意思;昨天傳福音高興得很,今天和人說了幾句,就覺得沒有意思,要講也講不清楚,就不講了。結果怎樣?結果今天去禱告就不像昨天那樣有精神;今天一到神的面前去,就覺得今天聖經讀不好,見證作不好,生活也生活不好,自己覺得自己不對,所以今天的禱告,神必定不聽了。你看見麼?我們這種的『義』是上上下下的,忽冷忽熱的;好兩天,又壞兩天;壞兩天,又好兩天。

  我們的義如果是上上下下的,忽冷忽熱的,那麼我們在神面前作基督徒也是上上下下的,忽冷忽熱的。頭一天我們在神的面前膽子大得很,第二天膽子又不大了;頭一天我們在神的面前禱告覺得神必定聽我,第二天又覺得神不聽我了。有的時候是坦然無懼的站在神的面前,有的時候又不能坦然無懼的站在神的面前。就是這樣忽上忽下,忽冷忽熱。這是什麼緣故呢?這是因為我們來到神面前,乃是憑著自己的行為,憑著自己的『義』。所以我們的行為如果好一點,我們在神的面前心就寬一點;我們的行為如果差一點,我們在神的面前心就冷一點。這樣,我們在神面前的生活,就像風前殘燭,忽明忽暗,有的時候覺得好,有的時候覺得不好;有的時候能禱告,有的時候不能禱告;有的時候有精神,有的時候沒有精神;因為我們的行為是忽高忽低,忽冷忽熱,忽明忽暗的。

  基督是我們的義

  那麼,什麼才是我們的義呢?這是我們作基督徒起碼的功課,我們要學得透,我們要從基本上學起。什麼是我們的義呢?我們要知道:神給我們的救恩,不只替我們解決了罪的問題,並且也替我們解決了義的問題。神憑著義赦免了我們的罪,同時神也替我們預備了義,叫我們能夠一直憑著這義來到祂面前。赦免好比洗澡,義好比穿衣服。穿衣服是叫我們能活在人面前。神將義給我們,是叫我們能活在祂面前,換句話說,能見得神。感謝神,神已經把我們的罪洗淨了,神也給了我們義,給了我們衣服穿,叫我們能活在神面前。

  到底什麼是我們的義呢?在神的話語中告訴我們,我們的義就是基督,就是主耶穌自己。哥林多前書一章三十節說,『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我們在這裡不說其它方面,我們只注意這一件│神叫基督成為我們的義。

  不是基督的義

  我們在說到基督如何是我們的義之先,我們要說一點基督的義與基督自己是我們的義完全是兩件事。如果以為基督的義是我們的義,那是錯誤的。基督的義不能作我們的義,乃是基督自己是我們的義。

  彼得後書一章一節說,『救主耶穌基督之義』,這是指著主耶穌自己的義說的。主耶穌自己如果沒有義,就沒有資格作救主,我們就沒有法子得救。主耶穌的義是為著主耶穌自己的,不是給我們的。聖經沒有說主耶穌的義拯救了我們,主耶穌的義乃是叫祂有資格拯救我們。主耶穌的義是主耶穌自己的,主耶穌的義不能算作我們的義。主耶穌的義,是主耶穌作人的時候所行的義,這是祂個人在神面前的地位,這一個義是祂個人的行為,這是沒有法子分給我們的。主耶穌的義是主耶穌自己所行出來的,絕對是祂的,絕對與我們沒有分的。因此神的話語從來沒有說我們是『在耶穌裡』。因為祂作耶穌的時候,祂還是神的獨生子,不是長子,我們還不是眾子,我們還與祂沒有分。我們要記得,我們與基督的聯合,不是當祂在地上的時候;乃是當祂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我們才與祂聯合。在十字架之前,主所有的一切都是祂自己的,我們沒有分。一粒麥子落在地裡死了,才能結出許多子粒來;主耶穌死了,才有我們這許多子粒。我們與主耶穌的聯合,是以主耶穌的死作起點,不是以祂的生作起點。各各他是我們與祂聯合的起點,在伯利恆我們與祂沒有聯合。在各各他以前,人只能看見祂的義,但是人不能有分於祂的義。在聖經裡從起頭到末了,都是給我們看見,我們在神面前不是靠著基督的義得救,不是靠著基督的義變作義人。我們在神面前所以變作義人,是因為靠著基督自己。

  曾有人說,聖經豈不是說神把主耶穌的義袍給了我們麼?但是我們要問說,神的話是說神將主耶穌的義袍給我們穿呢,或者神的話是說神將主耶穌當作義袍給我們穿呢?換句話說,我們是穿上主耶穌的義呢,還是穿上主耶穌呢?我們讀神的話,從來沒有讀到我們穿上主耶穌的義,只讀到我們是穿上主耶穌。神是把主耶穌當作義袍給我們穿上,我們是穿上主耶穌這一個人。所以神的話說,『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羅十三14。)神的話沒有說要披戴主耶穌的義,乃是說要披戴主耶穌基督。所以在這裡我們看見一件事是很希奇的,也是很特別的,就是我們在神面前的義不是主耶穌在地上的行為,我們在神面前的義乃是主耶穌,是一個活的人。我們今天來到神面前是因為我們披戴了主耶穌,是因為我們穿上了主耶穌。主耶穌是我們的義,這義不是主耶穌所行的義,乃是主耶穌這個人。所以我們在神面前任何時候都有義,因為主耶穌是永遠活著的。任何時候,我們在神面前都可以坦然無懼,因為有主耶穌作我們的義。

  是基督作義

  我們在神面前的義,如果是我們的行為,我們就不穩當,因為我們的行為有的時候好,有的時候不好;而且,我們的行為就是好的話,也是有限度的,總夠不上神的標準。可是,感謝神,我們在神面前的義,不是我們自己的行為,乃是基督,因此我們在神面前就不會搖動。今天你也許不大剛強,也許不大好,撒但就來對你說,你算什麼東西,神不要你這樣的人。你怎麼樣?你能說,『撒但,你忘記了,我在神面前的義並不是我昨天的好行為,也不是我今天不如昨天的行為;我在神面前的義,乃是基督。基督今天沒有改變,我的義也沒有改變。』如果今天我們所穿的衣服是我們自己作的,是破破爛爛的,我們就沒有法子見神;可是我們今天穿的乃是基督,我們就有膽量見神。哦,這是拯救,這是釋放,這是基督道理的根基。

  假如我們去問一個認識神的話的弟兄說,『你的義會不會出毛病?』他要說,『不會。』我們再問:『你的行為會不會出毛病?』他要說,『會。』你看見麼?他的義不會出毛病,他的行為會出毛病。他的義不是他的行為。如果他的義是他的行為,那麼他的行為一出毛病,他的義就也出毛病。感謝神,他的義不是他那會出毛病的行為,他的義乃是不會出毛病的基督。感謝神,基督不會出毛病,我們的義也不會出毛病,我們的義像基督一樣不會出毛病。弟兄姊妹,這句話好像是太大膽了,但是,這是神的話。我們的義就是基督,基督不會出毛病,我們的義也就不會出毛病。

  有人也許要問,這樣說來,我們的行為不好就不要緊麼?斷乎不是。從聖經中我們看到,基督徒有兩件衣服:一件就是我們這裡所說的主耶穌,主耶穌是我們的衣服,主耶穌是我們的義;還有一件就是啟示錄十九章八節所說的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這裡的『義』字,在原文是多數的,可以把它譯作『眾義』,是一件一件的義)。不過,基督徒所有的好行為,所有外面的義,還是因著恩典而來的,是聖靈在人裡面工作的結果,不是人憑著自己的天然而有的。當我們到神面前去的時候,是主耶穌作我們的衣服,主耶穌是我們的義,我們不是赤身露體,我們是穿上基督到神面前去。另一面,當我們將來到基督台前的時候,我們必須帶著自己所行的義,就是聖徒所行的義。(林後五10,林前四5。)我們在這一篇裡所說基督是我們的義,不是指著聖徒自己所行的義說的。

  在舊約裡有一句話很寶貴,就是『耶和華我們的義』。(耶二三6,三三16。)。耶和華是我們的義,所以我們的義不是我們的行為。我們真是要求神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看見這是福音,這是福音的根基。我們來到神面前,我們的行為不是我們的義;我們來到神面前,基督是我們的義,耶和華是我們的義。我們是憑著基督到神面前來的。還有什麼東西像這樣牢靠,像這樣不能搖動呢?

  我們每一次來到神面前,要記得基督是我們的義。阿利路亞,基督是我們的義!我們如果看見基督作我們的義,我們就能坦然無懼的站在神的面前。我們來到神的面前,可以像小孩子那樣對神說,『我今天穿上了基督來到你面前,請你看。』神一看再看,不只看不出毛病來,並且越看越好,因為基督是沒有毛病的,基督是完全的。

  以弗所書一章六節說,『這恩典是祂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其中也包含我們在愛子裡蒙悅納的意思。神悅納祂的愛子,我們也在祂愛子裡蒙神悅納。我們在愛子裡蒙悅納,我們就蒙悅納像愛子一樣。我們在愛子裡蒙悅納,神就悅納我們像悅納祂自己的兒子一樣。神怎樣悅納愛子,神也照樣悅納在愛子裡的人。愛子有什麼地位,在愛子裡的人也有什麼地位。這是頂榮耀的。

  當巴勒叫巴蘭咒詛神的百姓以色列人,巴蘭去咒詛的時候,巴蘭怎樣說?他說,『祂未見雅各中有罪孽,也未見以色列中有奸惡;耶和華他的神和他同在,有歡呼王的聲音在他們中間。』(民二三21。)巴蘭雖然是一個貪財的先知,但在那時他說話不由自己,神叫他說,神未見雅各中有罪孽,也未見以色列中有奸惡,他也只好照著神所要他說的而說。另一面,當以色列人聽了那些探子所報的惡信,向神發怨言的時候,神就對他們說,『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並且你們中間凡被數點,從二十歲以外向我發怨言的,必不得進我起誓應許叫你們住的那地,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才能進去。』(民十四29~30。)我們要記得,說起行為來,他們的的確確有罪;說起行為來,我們也的的確確有罪。我們千萬不要因為聽了這些話,就說我這個人好得很,我這個人沒有罪孽。神在這裡不是說以色列人的行為好,神乃是看見以色列人有一個義;他們藉著所獻上的祭,藉著祭物的義,神就看不見雅各中有罪孽,神就看不見以色列中有奸惡。我們知道那一個祭所代表的就是主耶穌基督。因著我們在基督裡的緣故,因著我們在愛子裡蒙悅納的緣故,所以我們就能坦然來到神的面前。我們在神面前的義,就像基督那樣完全;因著基督就是我們的義,神在我們身上就找不出罪來。因著你接受主耶穌作你的救主的緣故,神就看你像從來沒有犯過罪一樣。我們千萬不要這樣:雖然知道我所有的罪神都已經赦免了,但我還記得我是一個罪人,我還是不坦然;已往的罪雖然因著主耶穌赦免了,但是我還記得那個痕跡,我還是不坦然。感謝神,神將我們擺在基督裡,叫我們站在祂的面前,好像從來沒有犯過罪的一樣。基督就是我們的義,所以神能說,祂沒有看見雅各中有罪孽,祂沒有看見以色列中有奸惡。所以你如果憑著基督來到神面前,你想想看,你能不能坦然無懼?

  我們每一次在神的面前失去坦然無懼,都是因為我們看自己。什麼時候我們不敢見神,什麼時候就是我們沒有看基督。我們如果看基督,不看我們自己,我們每一次來到神面前,必定是坦然無懼的;因為基督是永遠不出毛病的,所以我們在神面前也是永遠不出毛病的。感謝神,我們個個人的義都是不漲也不落的,我們個個人的義都是永遠不搖動的。我們的行為有高低的可能,我們的生活有漲落的可能,但是,我們的義在神面前沒有高低、漲落、上下的可能。如果有人問我們說,一個基督徒的行為,一個基督徒的熱心、愛心,能不能改變?我們要回答說,那個能改變;如果我們說不能改變,那是我們自己欺騙自己。但是如果說到我們的義,就不能改變,因為那是沒有法子改變的,因為基督是我們的義,神的話對於這一個是非常清楚的。

  哥林多前書一章三十節說,『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義…』當主復活作基督的時候,神將我們擺在祂裡面,叫我們得著祂作我們的義,叫我們穿上祂作我們的義。所以,在神的面前,我們的義是永遠不改變的。祂在神的面前既然始終完全沒有改變,我們就也能夠天天坦然的來到神的面前。

  但願神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知道,我們不只在得救的事情上不能靠行為,就是作了基督徒之後,在神面前也不能靠行為。不是說我們的行為可以糊塗,這一個我們在第三篇裡要說;我們在這裡是說到我們來到神的面前,是憑著什麼。我們來到神的面前,乃是憑著基督是我們的義,我們是靠著基督來到神面前,這是沒有法子搖動的,這是永遠牢靠的。阿利路亞,讚美我們的主!

  一 神的基督是我的義,  我的美麗,我的錦衣;
  在寶座前服此盛裝,  我能抬頭歡樂歌唱。

  二 借你救贖我已脫去   我罪、我過、我恥、我懼;
  審判大日我敢站立,  誰能控告你所稱義?

  三 亞伯拉罕就是如此,  蒙贖聖徒也都一式,
  宣佈你為罪人救星,  他們所誇只在你名。

  四 這件白衣永遠不變,  儘管舊造沉沒多年,
  歲月不能改其美艷,  它的榮美永遠新鮮。

  五 直到天上見你榮耀,  我們仍要以你自驕;
  我的美麗,我的錦衣, 我主耶穌是我的義。

  『詩歌』第二三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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