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以撒的特點 書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第七章 以撒的特點

  讀經:

  創世記二十五章五至六節:『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趁著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

  十一節上半:『亞伯拉罕死了以後,神賜福給他的兒子以撒。』

  二十六章一至五節:『在亞伯拉罕的日子,那地有一次饑荒;這時又有饑荒,以撒就往基拉耳去,到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那裡。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你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二十三至二十四節:『以撒從那裡上別是巴去。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神,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要賜福給你,並要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繁多。』

  神不只要得著亞伯拉罕一個人,神並且要得著一個團體的器皿,要得著亞伯拉罕的子孫,就是教會,以達到祂自己的目的。所以,亞伯拉罕的歷史,一方面是亞伯拉罕個人的經歷,另一方面又是神的每一個器皿所應當有的經歷。亞伯拉罕不只是一個個人,並且是信的人的父;(加三7;)不只他一個人需要有這些經歷,並且所有信的人都需要有這些經歷。因此,我們讀亞伯拉罕的歷史的時候,一方面要看見這是亞伯拉罕受神對付的經歷,另一方面也要看見亞伯拉罕就是神對付祂子民的標準。這樣,亞伯拉罕的歷史,就成了神對於我們每一個信的人的要求。如果我們構不上這一個要求,就不能滿足神的心,就不能達到祂的目的。

  神為著祂自己的計劃,祂要我們作祂的器皿,使我們在祂恢復的工作中有分。這樣,就自然而然有一個問題會發生,就是,亞伯拉罕的經歷真是好,亞伯拉罕所受的對付真是寶貴,亞伯拉罕本來不過是一個平平常常的人,神竟把他帶到這樣的地步,到創世記二十二章,他發亮了,他發光了。但是,像我們這些人,作基督徒作了多少年,怎麼一直都不發亮呢?亞伯拉罕是神的子民的標準,那麼,我們怎麼能達到亞伯拉罕所達到的地步呢?我們怎麼能讓神在我們身上作成功,像祂在亞伯拉罕身上所作成的呢?神在亞伯拉罕身上得著一個器皿,神在我們身上能不能得著一個器皿呢?這是我們所發生的問題。

  在神的話語中,神不只稱祂自己是亞伯拉罕的神,神也接下去稱祂自己是以撒的神,神也再接下去稱祂自己是雅各的神。按著神的目的來說,亞伯拉罕是完全的;可是按著神的工作來說,亞伯拉罕不夠完全,還需要加上以撒,加上雅各,才得完全。這是聖經中最重要的原則之一。換句話說,神要得著的這一個人,必須像亞伯拉罕那樣認識神是父,像亞伯拉罕那樣脫離肉體的工作,也必須認識神怎樣作以撒的神,認識神怎樣作雅各的神。必須認識了以撒的神,認識了雅各的神,人才能得到亞伯拉罕所得到的。不錯,神所有的目的都在亞伯拉罕身上,神給以撒的,都是神給亞伯拉罕的;以撒所走的路,沒有比亞伯拉罕走得更遠;雅各所走的路,也沒有比亞伯拉罕走得更遠;可以說亞伯拉罕已經走到絕頂了;可是,為什麼亞伯拉罕還不能立刻得著一個國呢?這就因為在經歷上還需要補充,要把以撒加在亞伯拉罕裡,再把雅各加在亞伯拉罕裡,然後才能達到神在亞伯拉罕身上所要達到的。換句話說,我們需要有亞伯拉罕的經歷,我們也需要有以撒的經歷,也需要有雅各的經歷。亞伯拉罕是一個標準擺在那裡,但是在亞伯拉罕和以色列國之間,還有一個以撒和一個雅各。神不能越過以撒、雅各,就跳到以色列國去。需要有以撒所認識的神,需要有雅各所認識的神,然後才能有以色列國,然後才能有團體的經歷。神所要的是一個團體的器皿。要成為團體的器皿,就必須認識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和雅各的神。我們要一直記得神說的這一句話,祂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三6。)等到神稱為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和雅各的神,以色列國就來到了。出埃及記就是說到這一個。這一個地步一到,神的器皿就來,神的團體的器皿就來了。

  現在我們要來看什麼叫作以撒的神。

  以撒是子

  什麼叫作亞伯拉罕的神,我們已經知道了。亞伯拉罕自己就是父。一方面神帶領亞伯拉罕認識神是父,另一方面神又叫亞伯拉罕作父。他的名字起頭叫亞伯蘭,裡面有父的意思;後來叫亞伯拉罕,裡面也有父的意思,不過比從前大一點,是作多國的父。亞伯拉罕認識神是父,所以他自己也是父。從各方面來看,亞伯拉罕都是父:以神恢復的工作來說,是從亞伯拉罕起頭的,所以他是父;以神的揀選來說,他是頭一個被揀選作神的子民的,所以他是父;以亞伯拉罕所作的事來說,他是頭一個過河的,所以他是父。從亞當以後二千年之久,你那裡聽見有一個希伯來人,神叫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到迦南地去?亞伯拉罕是第一個人。你那裡聽見有一個人與神來往,親密得像朋友一樣?亞伯拉罕是第一個人。你那裡聽見有一個人過了生育的年齡還生兒子?亞伯拉罕是第一個人。你那裡聽見有一個人在一百歲生了一個兒子,後來又把這個兒子獻上為祭?亞伯拉罕是第一個人。我們在聖經中看到有許多事,都是亞伯拉罕第一個作的。亞伯拉罕真是父。

  我們既然看見亞伯拉罕是父,我們也就看見以撒是子。全部聖經中,沒有第二個人的歷史能顯出主耶穌作子像以撒的歷史一樣。以撒生下來的時候,就不是憑著血氣生的,而是憑著神的應許生的。新約的馬太一至二章,相當於舊約的創世記。新約裡只有一個不是憑著血氣生的,舊約裡也有一個不是憑著血氣生的。這一個子,不只不是憑著血氣生的,並且是一個獨生子,是一個父所愛的獨生子。這一個獨生子,曾擺在祭壇上,後來,又從祭壇上收回來,彷彿從死中得回來。(來十一19。)我們看見這裡有一個神所愛的兒子,是死過的兒子,也是復活的兒子。我們還看見,他的父親差遣僕人到他的本族、本家去,娶一個女子來作他的妻子。仔細讀聖經的人都知道,這就是預表聖靈為著基督去尋找教會。這教會乃是神旨意中的教會,是神生的,是與主一家的人。以撒與利百加是一家的人,神的兒女成為神的教會,也是神生的,像主耶穌是神生的一樣。

  有一件事是特別希奇的,就是亞伯拉罕曾離開過迦南地到埃及去,雅各在晚年的時候是住在埃及,可是以撒是生在迦南地,也死在迦南地,從來沒有離開過迦南地。生在迦南地,長在迦南地,從來沒有離開迦南地,這就是子。子是『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約三13,)子是『在父懷裡的獨生子。』(一18。)祂在地上的時候,是把父表明出來,但是祂從來沒有離開父的懷。所以在預表方面,以撒的確是子的最好的代表。

  以預表來說,以撒的確是預表子。以個人的經歷來說,以撒所有的經歷是什麼樣的經歷呢?可以說,以撒的經歷是很平凡的經歷。以撒與亞伯拉罕大不相同;亞伯拉罕作了許多從來沒有人作過的事,而以撒只是作了些已經有人作過的事。亞伯拉罕的確是父,以撒的確是子。我們在創世記二十一章看見,以實瑪利曾在以撒斷奶的日子戲笑過,但是我們沒有看見以撒年幼的時候到底怎麼樣。當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身上的時候,他沒有話說。等一等,亞伯拉罕把他捆綁了放在壇的柴上,他也沒有話說。父親叫他到什麼地方,他就到什麼地方,他沒有話說。他在這麼大的事情中,只發了一個問題,就是:『燔祭的羊羔在那裡呢?』(二二7。)到創世記二十三章,他母親死了;到二十四章,他父親替他娶了一個妻子。他不憑自己定規什麼,他不憑自己作什麼,他自己什麼都沒有。在他六十歲的時候,他生了兩個兒子,這也沒有什麼特別,因為亞伯拉罕也有兩個兒子。神要亞伯拉罕把第一個兒子趕出去,把第二個兒子擺在祭壇上,可是神並沒有要以撒這樣作。雖然神愛雅各,惡以掃,(瑪一2~3,)但是神並沒有要以撒作什麼。亞伯拉罕在迦南地遭遇饑荒,以撒在迦南地也遭遇饑荒。(創十二10,二六l。)亞伯拉罕遭遇了饑荒就下埃及去,在埃及說他的妻子是妹子,結果受到了法老的責備;(十二18~19;)以撒遭遇了饑荒,雖然沒有下埃及去,但是他往基拉耳去,也說他的妻子是妹子,結果受到了亞比米勒的責備。(二六9~10。)後來,我們看見以撒曾挖井,但是有些井還是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之日所挖的,他父親死後,被非利士人塞住了,以撒就重新挖出來,仍照他父親所叫的,叫那些井的名字。(18。)他死了以後是葬在他父親的墳墓裡,連他的墳墓也是他父親預備的。(四九30~31。)這是以撒一生的歷史。

  我們要從這裡學一個功課,就是認識子神。我們不只要認識神是父神,我們也要認識基督是子神。什麼叫作子神?子神的意思,就是所有的一切都是接受的,沒有一點是自己發起的。在亞伯拉罕身上,給我們看見神的目的;在以撒身上,給我們看見神的能力。在亞伯拉罕身上,給我們看見神對於祂子民所要求的標準是什麼;在以撒身上,給我們看見神的子民達到那一個標準的生命是什麼。許多基督徒有一個極大的難處,就是看見了神的目的,而沒有看見神的供給;看見了神的標準,而沒有看見神的生命;看見了神的要求,而沒有看見有一個能力是可以來答應那一個要求的。所以我們需要看見亞伯拉罕,也需要看見以撒。

  在以撒生命中的兩件事

在以撒的生命中,我們要特別注意兩件事:第一件事就是以撒與亞伯拉罕的關係,第二件事就是以撒與神的關係。

  以撒與亞伯拉罕的關係

  創世記二十四章三十六節:『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時候,給我主人生了一個兒子;我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這個兒子就是以撒。所以,什麼叫作以撒呢?以撒不是自己要去作,不是自己要去得,以撒乃是享受亞伯拉罕所得著的,一切都是他父親給他的-『我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

  再看二十五章五節:『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以撒所有的,以撒所得著的,沒有一件是以撒自己去作的。後來他發達起來,是神給他的,那是另一件事。在聖經中給我們看見,以撒的特點就是承受。一切都是父親給他的,不是他自己去作成的。他父親是到迦南地去的,他是生在迦南地的,什麼事情都不必他自己操心。

  以撒與神的關係

  以撒與亞伯拉罕的關係是承受,以撒與神的關係是什麼呢?創世記二十六章二至三節:『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你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如果我們只讀到這裡,也許要以為神直接與以撒發生關係,與以撒立約了。可是接下去神明顯的告訴他說,『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神所以賜福給以撒,並不是因為以撒的緣故,乃是因為以撒的父親的緣故。神的應許是給以撒的父親的,現在神賜福給以撒,是因為要堅立那一個約。四節:『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這些話也是神已經對亞伯拉罕說過的。(二二17~18。)神沒有給以撒新的東西,神給以撒的,不過就是神給亞伯拉罕的。萬族怎樣能夠得福呢?五節說,『都因亞伯拉罕…』不是因以撒,乃是『都因亞伯拉罕。』所以神不是先說祂自己是以撒的神,而是先說祂自己是亞伯拉罕的神。

  二十六章二十四節:『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神!…』這是神與以撒的關係-『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神!』神接下去說,『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要賜福給你,並要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繁多。』神的話夠清楚的給我們看見,以撒與神的關係,是根據於亞伯拉罕與神的關係。因為以撒是亞伯拉罕的兒子,所以神賜福給他。神是他父親亞伯拉罕的神,所以神賜福給他。

  以撒的一切都是接受

  從以上兩個關係看來,可見以撒的特點,就是他一生一世所有的一切,都是享受,都是接受。所以,什麼叫作認識以撒的神?認識以撒的神祇有一個意思,就是認識神是供給者,認識什麼都是從神來的。你要認識父神,你就得認識子神;你要認識亞伯拉罕的神,你就得認識以撒的神。光有亞伯拉罕的神,我們還沒有辦法,因為祂住在人所不能靠近的光裡;(提前六16;)但是感謝神,祂也作以撒的神。這就是說,亞伯拉罕把他的一切都給了以撒。這也就是說,我們什麼都是接受的。

  所以,一個基督徒如果不認識以撒的神,他就不能走前面的路;一個基督徒如果不認識什麼是以撒,他就不能達到神的目的。換句話說,你如果不知道作一個接受的人,你就永遠不能達到神的目的。所有不知道作以撒的人,都是住在西乃山下面的人。所有在生命中不認識以撒的,所有在生活中沒有顯出以撒的,他所有的都不過是律法。神有要求,他就憑自己去『作;』神要得著,他就憑自己去『奉獻』:這就不是以撒。這樣的人,到最後只能歎一口氣說,『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8。)羅馬七章的那一個人,並沒有不要好,他是要好的,但是,是『他』在那裡作。他沒有看見是神來拯救他,他沒有看見一切都是在基督裡,他沒有看見神在基督裡所預備的是何等豐富,他沒有看見在以撒裡我們能承受多少。他不知道得勝的秘訣是在乎接受。他沒有看見我們『是』基督徒,而不是去『作』基督徒。他沒有看見神拯救我們是用生命的律,所以他還在那裡要用他意志的力量。

  『達到』與『得到』

  難處就在於神的兒女們知道神向亞伯拉罕的要求,而沒有看見應當怎樣得到這一個。神的兒女們看見神的目的之後,他們就以為應當去『作,』應當去『達到。』他們不知道,基督徒的生命,得勝的生命,釋放的生命,聖潔的生命,是『得』到的,不是『達』到的。以撒的原則,就是一切都是得著的。像得救這件事,乃是主耶穌已經作好了,我們一接受就得救了。得救不是爬天梯,要很辛苦的爬到最高一步才得著;得救不是我們到高天去得著的,乃是神從天上降下來賜給我們的。得勝也是這樣,並不是要我們一天一天的去『作。』不是我們意志的力量比別人強,所以我們能夠勝過罪。得救如何是接受的,得勝也如何是接受的。用不著憑自己去『作。』只要接受就好了。只要你看見了,你接受了,你就能說,『主,我感謝你,讚美你,在基督裡我得著了!』

  在彼得後書,有一節聖經是非常寶貴的:『因此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一4。)我們不知道有多少基督徒真注意這個『既』字。這個『既』字真是何等的好!許多基督徒都在那裡說,『我們巴不得脫離,』但神是說,『既脫離。』不是說,我們『去』脫離,也不是說,神作工作到一個地步使我們『能』脫離,乃是說,『既』脫離!既脫離就是已經脫離,我們只要接受就得著了。這就叫作以撒。

  以撒的意思,是神作事,我們接受。我們不是在那裡作一個一直『要、』一直『追求、』一直『盼望』的人。我們乃是坐享其成。你用不著掛慮,因為你是兒子,你已經住在裡面了。既是兒子,就是後嗣,就可承受家裡的產業。既是以撒,就可享受。這是神的恩典。

  『作』與『享受』

  許多基督徒是怎麼作的呢?他們是勉強去作他們所不能作的事,勉強去作他們所作不來的事。他們不要作這個,但是神要他們作,所以他們就勉強去作。或者反過來,他們要作這個,但是神不要他們作,所以他們就勉強不作。這都是在那裡『作』基督徒!這完全錯了,這不像以撒,這裡面沒有享受。

  正常的情形應該是這樣:神在基督裡給我們一個生命,那一個生命能自然而然的作神所要我們作的事,不是強迫我們去作。另一面,那一個生命能不作神所不要的事,所以不是我們勉強不作,而是自然而然的不作。無論作與不作,都是自然的,不是勉強的,這就叫作以撒。神有一個預備,我們進到那一個預備裡去,這就叫作以撒。在亞伯拉罕要把以撒去獻上給神的時候,以撒只問一個問題,就是『燔祭的羊羔在那裡呢?』這是他惟一的問題。但是,就是在他問這一個問題的時候,他父親回答說,『神必自己預備。』這是以撒的特點。以撒的特點就是享受神的預備。

  基督徒該追求三個專一的經歷

  所以,什麼叫作以撒的神呢?以撒的神,意思就是神在亞伯拉罕裡所有的要求、所有的盼望、所定規的標準,是神自己來作成的。亞伯拉罕顯出神的目的,以撒顯出神生命的工作。神的要求、神的標準,是在亞伯拉罕裡;神的供給、神的倉庫,是在以撒裡。

  亞伯拉罕的神,意思是說,神立了一個標準的器皿;以撒的神,意思是說,要作神的器皿,要達到神的標準,那就所有的生命、所有的能力,都得是從神的兒子來的。以撒是兒子,兒子能承受父親的一切,一點用不著花自己的力量去作。所以,如果我們只知道亞伯拉罕的神,我們還不能達到神的目的。如果要達到神的目的,我們還得學習認識以撒的神。但是,我們所該追求認識的,不能停在這裡,我們還需要認識雅各的神。光有亞伯拉罕還不夠,光加上以撒也不夠,還得加上雅各才夠。

  雅各這一個人計謀多,詭詐多,但是雅各碰著了神。神在以撒身上的工作,是供應的工作;神在雅各身上的工作,是擊打的工作,懲治的工作。這兩個工作是根本不同的。神對以撒,是一直供給;神對雅各,是一直剝奪。以撒在神面前一直蒙恩典,雅各在神面前一面受責打。換句話說,神在以撒身上,是把基督去供應他;神在雅各身上,是用聖靈去管教他。以撒是叫我們看見,什麼叫作享受得勝的生命;雅各是叫我們看見,什麼叫作天然的生命受對付。以撒是叫我們看見,神已經把基督復活的生命豐富的給了祂的兒女;雅各是給我們看見,神如何一步一步的擊打天然的生命、魂的生命、人憑著肉體而有的能力,一直要打到有一天,把那個根打斷了,把那個大腿窩扭了。神要作工到這一個地步,叫我們看見,我們憑著自己的打算,憑著自己的聰明,憑著自己的能力,都沒有屬靈的用處。神要我們深深的學會一個功課,就是除去自己。換句話說,雅各的神是成全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是為著以撒的神。神所給我們的生命,受我們天然生命的捆綁,不能自由,所以神要一步一步的來對付這天然的生命。基督徒必須受神對付到一個地步,有了一個致命的對付在他身上。可惜有的基督徒受神幾十次幾百次的對付,還沒有得著這一個致命的對付。如果有一個致命的對付,就叫雅各服下來了,就在那裡停止了雅各的計謀,停止了雅各的打算,停止了雅各的力量,停止了雅各的活動。天然的活動停止了,神所給我們的生命就得著自由了。所有在基督裡的一切,如果要在我們身上得著完全,那就必須在我們身上沒有一件東西是出於天然的,我們必須停止了所有天然的,基督才能在我們身上完全彰顯。

  所以,基督徒該追求什麼經歷呢?我們可以這樣說,我們在神面前要有一個異象,像亞伯拉罕所看見的;要有一個生命,像以撒所得著的;也要受聖靈的管治,像雅各所受的;這就是我們該追求的三個專一的經歷。我們千萬不要以為得著一個就夠了。我們必須有了這三個經歷,才能在主的面前有價值。我們必須有一個異象,就是看見神所要求的是什麼,看見一切都得出乎神,認識祂是父。同時,我們也必須認識基督的生命,認識祂的恩典就是我們的能力。我們如果憑著肉體,就不能達到神的目的。我們要達到那一個器皿的地步,乃是祂作,不是我們作。但是,我們很容易在看見基督的生命之後,因為沒有看見肉體,就把天然的能力拿來代替基督的生命,或者把主的恩典拿來榮耀自己,拿來誇口,拿來驕傲,所以我們還必須受管教,像雅各那樣受管教。

  有異象,所以我們能看見神所要作的;有生命,有得勝的生命,所以我們能讚美,我們能有得勝的把握;可是還有一方面,就是神要對付我們。我們認識以撒的神,就能叫我們有把握說,『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林後二14,羅八35。)但是我們還得認識雅各的神。神在雅各身上的對付,就是對我們說,任何時候,我們還有失敗的可能。我們不能擔保說,我們是靠得住的。如果不是主保守我們,就任何時候我們都可能軟弱,我們都可能跌倒。我們在雅各這一邊,是認識我們自己;我們在以撒這一邊,是認識基督。因著認識基督,我們就有把握;因著認識我們自己,我們就一點把握都沒有。這樣合起來,才能完全活出基督。

  有的人知道了神是父,知道了神是一切,知道了什麼都得出於神,就憑著自己去對付自己,壓住自己,管束自己,但是他裡面沒有那個積極的東西,結果吃了許多苦還是達不到這一個地步。他這樣作,並不是屬靈的道路。有的人看見了基督是生命,得著了基督,的確有了得勝的生命,但是他忘記了有天然的生命的存在,或者他根本沒有看見天然的生命也像罪那樣需要受對付,結果他就把天然生命裡的東西,都當作所謂的得勝的生命,這樣作,也不是屬靈的道路。所以,光看見基督是得勝的生命還不夠,還得看見什麼是天然的生命。

  我們要作神的子民,要作祂的器皿,要維持祂的見證,要達到祂的目的,就必須認識祂是亞伯拉罕的神,也必須認識祂是以撒的神和雅各的神。這三個經歷是必須都有的,光有其中的一個或兩個,都是不夠的。總得有一天,神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看見異象,看見神的要求;總得有一天,神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看見神在基督裡的工作,看見基督作生命;總得有一天,神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看見神摸著我們天然的生命,把我們天然生命的背脊骨打斷了。我們有了這三方面的看見,然後我們才能一直的前進。我們再說,這三個都是專一的經歷。神怎樣顯現給亞伯拉罕作亞伯拉罕的神,神也得照樣顯現給我們作我們的神。神怎樣顯現給以撒作以撒的神,神也得照樣顯現給我們作我們的神。神怎樣顯現給雅各作雅各的神,神也得照樣顯現給我們作我們的神。我們必須在這三方面認識這一位神。我們必須認識,祂作亞伯拉罕的神是什麼意思,祂作以撒的神是什麼意思,祂作雅各的神是什麼意思。我們總得有這三個不同的經歷,然後我們才能好好的走前面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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