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亞伯拉罕與兒子(下)-亞伯拉罕獻以撒 書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第六章 亞伯拉罕與兒子(下)-亞伯拉罕獻以撒

  讀經:

  加拉太書四章二十九至三十一節:『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五章一節:『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希伯來書十一章十七至十九節:『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

  雅各書二章二十至二十四節:『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麼?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麼?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創世記二十一章八至十節:『孩子漸長,就斷了奶;以撒斷奶的日子,亞伯拉罕設擺豐盛的筵席。當時,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 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二十二章一至五節:『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  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舉目遠遠的看見那地方。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

  十六至十八節:『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

  自從亞伯拉罕在替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禱告這件事上認識了神是父以後,到了神所說的日期,撒拉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亞伯拉罕給兒子起名叫以撒。他兒子以撒生的時候,亞伯拉罕年一百歲。(創二一5。)

  趕出以實瑪利的日子

  在以撒斷奶的日子,神藉著撒拉說一句話:『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10。)這不是撒拉嫉妒。加拉太四章三十節給我們看見,這是神借撒拉的口所說的話,『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這就是說,只有一個是能達到神的目的的,那一個是以撒,不是以實瑪利。因為以實瑪利是第一個,不是第二個,所以他所代表的是亞當,不是基督。『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林前十五46。)屬血氣的不能承受屬靈的產業,不能達到神的目的。第二個是以撒,所以以撒是代表屬靈的,是能承受神的產業、維持神的見證的。

  這很希奇,以實瑪利不是一生下來就被趕出去的,乃是到了以撒斷奶的日子,他才被趕出去。沒有以撒,就沒有法子把以實瑪利趕出去。有的弟兄姊妹本來是充滿了血氣的工作和血氣的行為的,等到有一天,他聽見了什麼叫作血氣,什麼叫作肉體,他就什麼都不敢作了,他就把什麼工作都停止下來了。這就是因為他沒有以撒,所以把他的以實瑪利一趕出去,他就什麼都不能作了。許多基督徒從來都是憑著自己的意思作事,都是憑著肉體的能力作事,等到有一天,他把屬肉體的工作一停,他屬靈的工作也就沒有了。因為他本來沒有屬靈的,只有屬肉體的,所以把血氣的一停,屬靈的也就沒有了。可是,這裡的原則是說,要到了以撒斷奶的日子,就是以撒剛強起來作兒子的時候,也就是以撒得著地位的時候,以實瑪利才被趕出去。

  什麼叫作趕?我們讀加拉太五章一節:『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這意思就是說,主耶穌已經釋放了我們,主耶穌已經活在我們裡面,我們所得的生命是自由的生命,我們是有自由的人,所以,我們不要再打算去『作』什麼來討神的喜歡。你什麼時候一『作,』你就成了以實瑪利;你什麼時候不『作,』你就活在兒子的自由裡。我們要知道,基督徒的生活,都在乎這一件事-你『作,』或者你不『作。』什麼時候你打算『作』一件事來討神的喜歡,你的自己來了,罪和死的律也就來了,你就立刻落到以實瑪利的地位上去,成了使女的兒子。如果是自主婦人的兒子,就不需要憑著自已去『作,』因為在我們裡面有一個生命,那一個生命是自然而然會那樣作的。我們「是」基督徒,我們不是『作』基督徒;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不是『作』神的兒女。我們是活在『是』裡面,我們不是活在『作』裡面。我們什麼時候打算『作,』我們就『被奴僕的軛挾制,』就成了使女的兒子。我們如果活在以撒的地位上,那個生命就自然而然的彰顯在我們身上。

  等到亞伯拉罕把以實瑪利趕出之後,那個時候,連責備亞伯拉罕的亞比米勒都要來對他說,『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創二一22。)現在,亞伯拉罕那一個失敗的根已經完全除去了。神藉著以撒完全彰顯了祂自己的工作。

  第三次受試驗-獻上以撒

  亞伯拉罕為兒子的問題已經受了兩次試驗:第一次試驗是生以實瑪利,第二次試驗是為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禱告。現在亞伯拉罕為兒子的問題又受了第三次試驗。這第三次試驗就是在摩利亞山上獻上他的兒子以撒。

  現在亞伯拉罕已經達到了他所該達到的地位,可以說他已達到絕頂了,已達到最高點了。過了二十二章以後,那是記載他晚年的事了。所以,二十二章所記的事,是亞伯拉罕所達到的最高點,可以說是他一生的正午。

  二十二章一至二節:『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這一個要求,關係到神的應許的成全。不錯,以撒是亞伯拉罕的獨生子,是亞伯拉罕所愛的,如果亞伯拉罕要獻上以撒的話,對於亞伯拉罕的代價是太大,但這還不是這裡的要點。希伯來十一章所給我們看見的,是創世記二十二章所沒有記載的。希伯來十一章十八節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所以,現在的問題不僅是犧牲一個亞伯拉罕所愛的兒子的問題,並且是有關於神自己的應許、神自己的目的、和神自己的工作的問題。神所給亞伯拉罕的這一個兒子,不只是給亞伯拉罕一個人的,並且要藉著這一個兒子來達到神的目的;如果這一個兒子死了,那怎麼辦?這是亞伯拉罕所受的試驗。

  所以,亞伯拉罕受試驗,以個人來說是一個問題,以器皿來說又是一個問題。希伯來十一章十八節給我們看出,這一個試驗有器皿的問題在裡面。這是肉體所受不住的。神說要給亞伯拉罕一個兒子,神又說要把以撒獻為燔祭!獻燔祭是必須用火燒掉的,神所有的應許是在以撒身上,把以撒燒了,豈不是把神的應許燒了!神的目的、神的工作都在以撒身上,把以撒燒了,豈不是把神的目的、神的工作也燒了!以實瑪利是憑著血氣生的,把他趕出去,這有道理,這是對的;但是,以撒是憑著神的應許生的,怎麼又要把他獻為燔祭呢?亞伯拉罕本來有以實瑪利就已經滿足了,是神自己說『不然,』是神自己一再說撒拉要生一個兒子;亞伯拉罕並沒有強求這一個兒子,是神自己給他的。今天,神又要把這個兒子拿回去,並且不是普通的拿回去,而是要把他燒了拿回去,這真是莫名其妙的事。如果以撒不該生,神應當早就告訴亞伯拉罕;如果以撒該生,就應當留給亞伯拉罕。不給他,那起頭就不必叫他生;要給他,那就不該要他把以撒獻為燔祭。又要生,又要獻,這怎麼說呢?這沒有別的,這就是要亞伯拉罕更深的認識神是父!

  神是父

  亞伯拉罕還得學他最末了的一個功課,這一個功課也就是他起初所學的功課。如果神要稱為亞伯拉罕的神,亞伯拉罕就必須認識神是父。不錯,以撒是沒有問題了,以撒的確是神所賜的,的確是神應許的兒子,但是,問題是在亞伯拉罕與以撒發生了怎樣的關係。我們在神面前有一個最深的功課需要學的,就是:所有神所賜給我們的,我們都不可與它發生直接的關係,神不許我們與它發生直接的關係。不只憑著血氣所得著的是不對的,就是憑著應許所得著的,如果用屬血氣的手來抓住它,也是不對的。不錯,以撒是神所賜的,但是,問題是在亞伯拉罕與以撒所發生的關係是什麼。

  亞伯拉罕在生以撒的事情上,已經認識了神是父;但是,亞伯拉罕還得知道一件事,就是在以撒未生之先,神是父,現在生了以撒,神是不是還是父呢?許多基督徒的情形是這樣:在以撒沒有生以先,他們看神是父;在以撒生了之後,他們的眼睛是看以撒,就不再看神是父了。他們的盼望,他們的眼睛,他們的心意,都寄托在以撒身上了。他們想,這一個以撒要達到神的目的,這一個以撒要成功神的應許,這一個以撒要將神的子民帶進來,所以現在要寶貴這一個以撒,要顧念這一個以撒,要栽培這一個以撒!而對於神呢,自從生了以撒以後,就把神擺在一邊了。現在,把所有的心意都放在以撒身上了,對於神卻沒有什麼了。但是,我們必須看見,神是父,祂不能讓我們停在以撒身上。神是父,不能有時間的限制,以撒沒有生之先神是父,以撒生了之後神還是父。神的應許能不能成功,不是在以撒身上,還是在神身上。

  以撒是神所給的恩賜。我們在神面前最大的危險,就是在沒有得著恩賜以先,我們的手是空的,我們會與神交通,與神來往;等到得著恩賜之後,我們的手是滿的,就不與神交通,不與神來往了。當我們是空手的時候,我們是用空手與神交通;當我們的手接受了恩賜,就因為手裡有了恩賜,我們就以此為滿足,我們就不與神交通了。神要在這裡教訓我們一個功課,就是恩賜要擺在一邊,我們要完全住在神裡面。人的肉體沒有徹底受對付的時候,人總是在神的恩賜裡,而忽略了神自己。但這是神所不許可的。

  生以撒是亞伯拉罕的一個經歷。可以說,這是亞伯拉罕極寶貴的一個經歷。但是,神給我們一個經歷,並不是給我們一生一世用的。我們要知道,我們的根源是神,不是經歷。生以撒是一個經歷,但這不是父;生以撒是一個經歷,但這不是根源。難處就在這裡:我們得著了一個關於基督的經歷,我們就抓住這個經歷,一天到晚寶貴的都是這個經歷,卻忘記了神是父。但是神不容許這樣的情形。神必須給我們看見,我們的經歷是可以擺下的,神是不可以擺下的。以撒是可有可無的,父是不可一時一刻分離的。

  不過,這還沒有摸著這裡的中心點。以撒是代表恩賜也罷,以撒是代表一個經歷也罷,這不過摸著我們血氣的生命而已。在這裡還有一件更緊要的,就是以撒是代表神那一次對亞伯拉罕說的旨意。如果以撒一死,神那一次對他說的旨意豈不是不能成全了麼?因為要重視神那一次對他說的旨意,就不得不用所有的力量把以撒抓住,許多基督徒的情形都是如此。可是我們要知道,我們是與神發生關係,我們不是與神所要作的那一件事情發生關係,我們不是與神那一次所說的旨意發生關係。我們在神面前要被帶到一個地步,沒有一時一刻有自己的存在。神要拯救我們到一個地步,就是我們所要的是神自己,而不是神所要我們作的事。我們往往用肉體的手來維持神要我們作的事,以為既然神要我們作這件事,那麼我們無論如何都要用力把這件事作好。可是,神要我們學的功課,乃是要我們不堅持己意,什麼時候神要我們作,我們就作,什麼時候神不要我們作,我們就不作。

  以撒也代表屬靈的工作。有一次神呼召我們,叫我們去作某一個屬靈的工作,但是我們心裡實在不舒服,因為我們要以實瑪利,我們有自己的工作要作。等到有一天,神說話,神再說話,神說話到一個地步使我們不能逃了,我們就說,『好,我肯把自己的工作放下,來作這一個工作。』但是第二個危險又來了,就是我們把那一個放下了,又把這一個抓住了。沒有以撒之前,要以實瑪利;有了以撒之後,又非以撒不可了。我們不是與神發生直接的關係,而是與工作發生直接的關係了。我們一直要作,非作不可,我們以屬靈的工作代替了神的地位。就是為這個緣故,神要讓這個工作死掉。也許你會對神講道理說,『是你要我作的,怎麼事情會失敗到這個地步呢?』你要知道,神所以讓你的工作失敗到這個地步,就是要你看見你與這工作不該發生直接的關係。你看見了這一點,你的自己就出去了。

  我們從前生以實瑪利而不生以撒,這是肉體;我們現在用自己的手去抓住以撒,這也是肉體,同樣都是肉體。神要試驗亞伯拉罕,要他知道他今天是與以撒發生直接的關係呢,還是只與神發生直接的關係。這就是亞伯拉罕在摩利亞山所受的試驗。

  我們今天要問自已同樣的問題:神呼召我,叫我作工,叫我事奉祂,我起頭的時候不願意,後來我願意了,就作神的工,到了今天,是不是我愛那一個工作,我放不下那一個工作,我用自己的手抓住那一個工作呢?如果是這樣,神就要來對付我們。神是要我們看見:以撒可失,神不可失,因為只有神是父!但是,有許多基督徒只知道要屬靈的工作,不知道要神。我們要求神賜恩給我們,叫我們看見我們與屬靈的工作不發生直接的關係,我們是與神發生直接的關係,因為只有神是我們的父!

  神是叫死人復活的神

  現在亞伯拉罕達到了成熟的地步。當他聽見神叫他獻上以撒的時候,他不覺得是一件難事。他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創二二5。)他對於『祭』這個字連題都不題,因為從他的眼光看來,這是敬拜!除了神的自己以外,連神所安排的最要緊的工作,都算不得寶貴。神什麼時候要 他放下,他就放得下。所有的都為著神,他一點都不與神爭執。

  希伯來十一章十九節給我們看見,亞伯拉罕把以撒獻上的時候,他也認識了神是叫死人復活的神。他遵從神的吩咐把以撒獻上,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不錯,在實際上他沒有殺以撒,以撒沒有死;但希伯來十一章十九節說,亞伯拉罕『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他看見神不只是創造的神,神並且也是叫死人復活的神。他相信他的兒子以撒就是死了,神也要叫他復活。他認識神是父,神是一切的起頭,是神使無變為有,是神叫死人復活。他知道神是父,所以他相信神,他仰望神。創世記十五章記載他因信稱義,到了這裡,神因亞伯拉罕信心的行為又稱他為義。雅各書二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就是指這裡的事說的。現在,亞伯拉罕所有的事,都是與神直接發生關係,而不是與以撒直接發生關係了。

  神的器皿的成功

  所以我們要學習在神面前看見這一個:連我們所得著的使命,連我們所作的工作,連從前我們所知道的神的旨意,都得放下。天然的與復活的是大有分別的。一切天然的,都是我們所不願放手的;一切從死裡復活的,都是神所保守的,不是我們自己用肉體的手所能抓住的。我們要學習到達這樣的地步:神叫我們為祂作工,我們感謝神;神不叫我們為祂作工,我們也感謝神。我們不是與神的工作發生關係,而是與神自己發生關係。一切都應當是死而復活的。什麼叫作一切都是死而復活的呢?就是一切都是我們自己所抓不住的。我們自己抓不住的,這就叫作復活。天然的,是我們能抓住的;復活的,是我們不能抓住的。我們必須看見,我們所有的,都得出乎神;並且所有出乎神的,也不能由我們佔為己有,還得放在神手裡。神把以撒給了亞伯拉罕,並不是亞伯拉罕的,還是神的。亞伯拉罕達到這一個地步,這一個器皿就成功了。

  亞伯拉罕到了這一個地步的時候,神說什麼?神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二二16~18。)我們在起頭所說的神呼召亞伯拉罕最後的目的,現在達到了。神呼召亞伯拉罕有三個目的:一是要把迦南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二是要他和他的後裔作神的子民,三是要地上的萬族因他得福。亞伯拉罕為著迦南地受了試煉,也為著後裔受了試驗,現在亞伯拉罕已經成功了神的器皿,所以神能說,『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了。現在神的目的達到了。

  所以,神的器皿不是恩賜構成的,神的執事也不是恩賜構成的。神的器皿,神的執事,是在神的面前經過神的對付的,是有相當的經歷的。人在事奉神的事情上,往往有一個最大的誤會,就是以為神的工人們的根基是建造在知識和恩賜上的,甚至是建造在天然的聰明上的。如果有一個人天然聰明一點,記性好一點,就說這個人不錯,認為他在事奉神的事情上有盼望,有屬靈的用處。人常以為只要在天然方面聰明、敏捷、有口才,再多聽一點道理,多讀一點神學,多得一點聖經知識,並且有一點屬靈的恩賜、屬靈的口才,這一個人就是一個『合乎主用』的器皿了。可是我們在這裡要說直話,神第一個恩召的器皿,並不是這樣造成的。亞伯拉罕是神第一個恩召的器皿,來成就神永遠的計劃的,但是他並不是這樣成功的。他是被神從一條路上帶出來,一直給他看見他自己的軟弱,他自己的無用,他肉體的能力在神面前是何等不蒙神的悅納,神一步一步的對付他,對付他到一個地步,叫他真認識了神,知道了什麼叫作神是父,最後,還把以撒獻上給神,到了這一個時候,他才成功為神的器皿,神才能對他說,『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不錯,我們事奉神有許多層的情形,無論在那一層都可以事奉神;可是,今天的問題是,我們在那一層事奉神才能滿足神的心?真能滿足神的心的,就是在消極方面認識十字架,在積極方面認識神是父的人。缺少這一個,就缺少屬靈的價值。但願神賜恩給我們,使我們看見,神在亞伯拉罕身上所作的一切事,就是要顯出祂是父,祂是一切的起頭。因著亞伯拉罕認識神是父的緣故,所以在全部聖經中,也只有亞伯拉罕是父(新約裡的『祖宗』這個辭,按原文都可譯作『父。』)必須是一個認識神是父的人,才能作父。你在神的面前認識神是什麼,你就作什麼器皿。你所認識的神,就斷定你作什麼器皿。但願神拯救我們脫離死的道理、死的知識。因為只有我們認識神的那一點,才能使我們作神的器皿,作神的執事。神的器皿,神的執事,是認識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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