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亞伯拉罕與兒子(中)-亞伯拉罕受割禮 書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第五章 亞伯拉罕與兒子(中)-亞伯拉罕受割禮

  讀經:

  創世記十六章十六節:『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

  十七至十八章:從略。

  二十章一至二節:『亞伯拉罕從那裡向南地遷去,寄居在加低斯和書珥中間的基拉耳。亞伯拉罕稱他的妻撒拉為妹子,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

  十至十三節:『亞比米勒又對亞伯拉罕說,你見了什麼才作這事呢?亞伯拉罕說,我以為這地方的人總不懼怕神,必為我妻子的緣故殺我。況且她也實在是我的妹子,她與我是同父異母,後來作了我的妻子。當神叫我離開父家飄流在外的時候,我對她說,我們無論走到什麼地方,你可以對人說,他是我的哥哥;這就是你待我的恩典了。』

  十七至十八節:『亞伯拉罕禱告神,神就醫好了亞比米勒和他的妻子,並他的眾女僕,她們便能生育。因耶和華為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緣故,已經使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不能生育。』

  二十一章一至三節:『耶和華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祂所說的給撒拉成就。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到神所說的日期,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亞伯拉罕給撒拉所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

  二十一章十節:『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歌羅西書二章十一節:『你們在祂裡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

  腓立比書三章三節:『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

  神應許亞伯拉罕要生一個兒子,但是亞伯拉罕沒有等候神給他一個兒子,他就自己娶妾生了一個兒子-以實瑪利。當他生了以實瑪利之後,有十三年之久,神沒有對亞伯拉罕說話。(創十六16,十七1。)雖然他生了一個兒子,但是他虛度了十三年。這也是許多基督徒所經歷的,就是什麼時候我們憑著肉體作事,什麼時候神就把我們擺在一邊,讓我們去吃我們肉體所結的果子。我們在這一段期間所過的日子,在神看來,完全是虛度的。

  亞伯拉罕生了以實瑪利,在這長長的十三年中,雖然他的家庭沒有平安,但是,聖經並沒有記載他懊悔,他反而很寶貴以實瑪利,這從他對神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十七18)這句話,可以看得出來。雖然十五章已經記載他信了,但是,他並沒有多大的追求。一天過一天,他還是以以實瑪利為他的滿足。一個人憑血氣作事過了十三年之久,還沒有感覺自己錯了,按我們的眼光看來,這樣的人是沒有多大盼望的。但是我們要記得,亞伯拉罕是神所呼召的人,神在他身上有一個目的必須達到,神不能放鬆他。他落下去有十三年之久,神雖然沒有說話,卻已經作了工。神在這裡給我們看見一件事,就是祂不放鬆祂所揀選的人。祂如果要得著人,人就沒有法子逃出祂的手。雖然亞伯拉罕是失敗了,但是神要來找他。我們應當知道,所有出於我們血氣的追求、掙扎、煩躁、不安,都不能使我們進步;我們要學習將自己交在全能者的手中,祂要按照祂所看為最好的來帶領我們。

  神與亞伯拉罕立約

  過了十三年,亞伯拉罕年九十九歲了,已經衰老了,他的身體如同已死了。他就是自己要生兒子也不能了。到了這個時候,神就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十七1。)這是神第一次啟示祂這一個名-『我是全能的神。』『全能的神』照原文也可譯作『全足的神。』神向他啟示了這個名之後,就向他有這個要求-『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亞伯拉罕雖然曾相信神是有能力的神,但也許還沒有相信神是全足的神,所以他要憑自己去作事。神在這裡給他看見,他如果相信神是全足的神,他就得在神面前作完全人。完全的人就是純潔的人,神所要求於亞伯拉罕的是純潔沒有攙雜。

  神給亞伯拉罕認識了這件事,就對他說,『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2~8。)神要從亞伯拉罕身上得著一班子民,神要作他們的神。

  亞伯拉罕自己和神的子民該站在什麼地位上才能作神的子民呢?神說,『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10。)換句話說,神要得著一班子民,這一班子民應當是沒有肉體的活動的,沒有肉體的能力的,沒有血氣的力量的。所以,誰是神的子民呢?就是受過割禮的人。割禮就是神子民的記號。無論是家裡生的,無論是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12。)生還不夠,買還不夠,要受了割禮才夠。我們這些人都是神所生的,也都是神所買的。以救贖來說,我們是神所買的;以生命來說,我們是神所生的。但是,如果我們沒有受割禮,我們就在神的子民的見證上沒有分。神對亞伯拉罕說,『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14。)凡不受割禮的人,必從神的子民中剪除。這是見證的問題。這就是說,沒有受割禮的人,是不能作神見證的器皿的。所以,一個人雖然得著了救贖,雖然得著了生命,但是如果他沒有受割禮,如果他不認識對付肉體的十字架,他還是不能作神的子民,他還是一個從民中被剪除的人。

  割禮的意義

  歌羅西二章十一節:『你們在祂裡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在原文中,『情慾』這個辭是沒有的。)

  腓立比三章三節:『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

  這兩處聖經節給我們看見什麼叫作割禮。簡單的說,割禮就是除去肉體。什麼是受割禮的人的態度呢?就是不靠著肉體,不相信肉體。(『靠』按原文也可譯作『信。』)真受割禮的人是誰呢?是以神的靈敬拜而不相信肉體的人。所以,割禮的意思沒有別的,就是對付人本來的力量,對付人天然的能力。

  神對亞伯拉罕說這句話,是何等的合式!神給亞伯拉罕看見,憑著自己所能作的,憑著自己所能生的,不過是以實瑪利。肉體如果沒有受對付,就與神的約沒有分。肉體如果沒有受對付,就不能作神的子民,就不能維持神的見證,就不能在神恢復的工作中有分。

  神的兒女們最大的難處就是不知道什麼叫作肉體!許多基督徒所知道的肉體,以為不過是犯罪而已。不錯,肉體的確會叫人犯罪,但是,肉體不僅是叫人犯罪而已。羅馬八章八節說,『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這裡說肉體不能得神的喜歡,意思就是說肉體曾打算要得神的喜歡。許多時候,肉體的目的不一定是要得罪神,肉體的目的也可能是要討神的喜歡。羅馬七章給我們看見,肉體曾在那裡花許多力量要守律法,要作好,要遵行神的旨意,要討神的喜歡,但是結果不能。經歷告訴我們,犯罪的肉體還容易對付,惟有要得神喜歡的肉體是最難對付的。就是這個肉體,要跑到神的工作裡面去;就是這個肉體,要跑到敬拜神的裡面去;就是這個肉體,要跑到神的事情裡面去。

  有的人誤會了,他沒有看見人不能憑著自己來得神的喜歡,所以他就在那裡想:從 前我這個人是那樣作的,現在我信主了,我的目標改換了,我就這樣作好了。這樣的人,不知道神所注意的問題還不是他的目標有沒有改換,而是他的肉體有沒有受過對付。他如果想在那裡靠肉體得神的喜歡,神要告訴他說,肉體不能得神的喜歡。我們必須看見,割禮就是對付肉體,並且是對付那一個生以實瑪利的肉體,是對付那一個要得神喜歡的肉體,是對付那一個要遵行神旨意的肉體,是對付那一個要用自己的力量來成就神應許的肉體。神在這裡給亞伯拉罕認識的就是這一個。

  神的兒女在神面前最大的難處就是他的肉體沒有要對付,相信肉體,倚靠肉體。肉體沒有受對付的最顯著的現象,就是覺得自己『有把握。』肉體的特點就是自己『有把握。』腓立比三章三節說,『真受割禮的,乃是…不相信肉體的。』不相信肉體,也就是對於肉體沒有把握。凡被十字架擊打過的人,他那個人雖然還存在著,可是他已經破碎了,他已變成戰戰兢兢的人了,他已變成不敢相信自己的人了,他已變成沒有把握的人了。在你沒有受神對付以先,每逢一件事情臨到你身上,你很容易下斷案,一開口就有斷案;可是,在你受了神對付之後,你就不敢輕易下斷案了,你會覺得你沒有把握了。所以,沒有一個快出主張、相信自己有力量的人是認識十字架的。這樣的人,十字架從來沒有在他身上作過工。你的肉體一受割禮,你就不能相信自己,你就不會那麼有把握,你就不敢輕易發表意見。我們必須看見,我們在神面前所有的,是軟弱,不是剛強,是無依無靠,不是有把握。

  神在這裡要把亞伯拉罕帶到一個地步,特別給他看見,他的肉體必須受對付,他在前十四年所作的事不行;神的應許,用不著他來作,用不著他來成全,只要他相信就夠了。同時神也給他看見,他世世代代的後裔都要受割禮,這是作神的子民的基本條件。我們能不能作神的子民,在實行方面的條件,就是看在我們的肉體上有沒有十字架的記號。割禮是作神子民的記號,是作神子民的證據。記號是什麼?記號就是特點。神的子民有一個記號,有一個特點,就是棄絕肉體,不相信肉體。神的子民,就是肉體的把握被神割掉了的人;神的子民,就是失去肉體把握的人。

  最可惜的事,就是有許多基督徒覺得自己很有把握。他知道怎樣信主耶穌,他知道怎樣被聖靈充滿,他知道怎樣得勝,他知道什麼是基督徒該有的生活…差不多他是一個無所不知的人!許多時候,他會告訴你,其月某日他有什麼經歷,某月某日他又有什麼經歷,幾乎他什麼都不缺少!許多時候,他也會告訴你,他與神如何有交通,他與神如何有來往,他知道某一次神對他怎麼說,某一次神的旨意是如何,某一次神叫他到某處去說話,某一次神又叫他到某處去禱告…。可以說,他知道神的旨意好像比知 道世界上最容易的事還容易些!可是,他缺少一個記號-『沒有肉體的把握。』這樣的基督徒,真需要神的憐憫!

  割禮的意思,就是割去那一個肉體的把握,就是割去那一個天然的能力,使你在神的面前不敢隨便說話行事,使你變作一個戰兢恐懼的人。

  亞伯拉罕受割禮

  亞伯拉罕受了神十幾年的對付,他到現在成了一個怎樣的人呢?他成了一個對於自己無所憑借的人了。這時候神對他說,『你的妻子撒萊…她的名要叫撒拉。我…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十七15~16。)在這以前十幾年,神已經應許亞伯拉罕:『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那時亞伯拉罕已經信了;現在過了十幾年,神又來對他說,要使他從妻子撒拉生一個兒子。這時候亞伯拉罕怎樣呢?亞伯拉罕沒有從前那樣的勇氣了,他沒有從前那樣的信心了。他聽見了神的應許,『就俯伏在地喜笑,心裡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麼?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麼?』他並且對神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17~18。)這就是說明他對自己完全絕望了,他看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了,看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了。回想當初,也不知道對神怎麼會信的。從前真是年輕,所以能信,現在那裡信得來!按人看,亞伯拉罕不知道退後到什麼地步了,他退到一個地步,好像連信心都沒有了。

  其實,亞伯拉罕在十幾年前的那一點信心,是有肉體攙雜的信心,是用肉體生以實瑪利的信心。十三年之久,神把他擺在一邊,同時,神也帶領他到了盡頭,帶領他到了乾淨的地步。好像亞伯拉罕是失敗了,可是神仍在他身上工作。我們要記得,我們得勝的時候,不一定都是神的工作;我們失敗的時候,不一定神都沒有工作。所以,我們應當將自己無依無靠的交在永活的神手裡。祂如果呼召了你,祂如果在你身上動了祂的工,祂就不放手。即使在我們軟弱、失敗的時候,祂還是作祂自己的工作,祂的手還是在那裡一步一步的引領我們。

  現在神來向亞伯拉罕重新題起說,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亞伯拉罕聽了這話,就俯伏在地喜笑。亞伯拉罕的笑是笑神麼?不是,他實在是在那裡笑自己。他自己在這一種情形之下太沒有辦法了,但是,就是在這一種的情形之下,他相信神。這是很奇妙的,環境容易的時候,很不容易相信神;環境艱難的時候,反而容易相信神。環境容易,不會幫助人相信神。人到了環境絕望的時候,是真相信神的時候。所以,神常是從兩方面帶領我們的:若不是把環境帶到絕路,叫我們來相信祂;就是把我們的肉體帶到盡頭,叫我們來相信祂。環境所給我們的教訓是外面的,割禮所給我們的教訓是裡面的。撒拉的生育斷了,這是環境到了絕路,這是外面的;亞伯拉罕受割禮,這是肉體到了盡頭,這是裡面的。我們必須被帶到絕路盡頭來相信神。我們的肉體如果受了對付,那就無論環境順利或者艱難,我們總是能相信神。

  我們要知道,神所要的不是攙雜的信心,而是純潔的信心。不能因為你看事情還有可能,你看自己還有把握,所以你信;只能因為神這樣說了,所以你信。十三年前,亞伯拉罕還不能這樣的信,可是現在他到了這個地步,就是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了,這個時候的信,那必定是純粹的信了,那必定是單單信神了。從前的信,是信神和亞伯拉罕自己,現在的信,是單單信神,因為亞伯拉罕已經什麼能力都沒有了,已經沒有什麼用處了,已經完了。亞伯拉罕的笑一笑,就說明他什麼都完了。但是神對他說,『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十七19。)

  我們在神面前要注意這一個:神要亞伯拉罕生的是以撒,不是以實瑪利!神永遠不肯接受我們人把什麼東西拿來代替祂的工作。等了十三年之久,祂還是要亞伯拉罕生以撒,以實瑪利不能滿足神的心!
 
十七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正當那日,亞伯拉罕遵著神的命,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裡的一切男子,無論是在家裡生的,是用銀子買的,都行了割禮。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年九十九歲。』亞伯拉罕的受割禮,就是他承認自己是完了,他的肉體是毫無辦法了。憑著他自己的情形來說,他對於神的應許,好像連信也信不來了。可是,等他自己信不來的時候,真的信心就來了!就是在他自己信不來的時候,就是在他沒有辦法的時候,他就真的要倚靠神了。這個時候,他好像信,又好像信不來,在他裡面只有一點點的信心,但就是這一點點的信心,才是純粹的信心。亞伯拉罕在這時候的情形,就是羅馬四章十九至二十節所說的那一種情形,他『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神的朋友

  亞伯拉罕這樣一信,一受割禮,到了十八章,他與神的交通就更加親密,顯出他真是神的朋友了。創世記十八章是很特別的一章聖經。在這一章裡面說到三件事:(一)交通,(二)知識,(三)代禱。這三件事是特別連起來的,也是每一個基督徒跟隨主多年之後 所該特別享受的。在這裡我們只能簡單的題一下。

  先說到交通:『耶和華在幔利橡樹那裡,向亞伯拉罕顯現出來。』(創十八l。)我們在創世記十三章末了已看見過,亞伯拉罕是在希伯侖幔利橡樹那裡居住的。希伯侖是交通的意思,神在這裡向亞伯拉罕顯現,就是說亞伯拉罕是在交通的地位上的。『那時正熱,亞伯拉罕坐在帳棚門口。舉目觀看,見有三個人在對面站著。』(十八1~2。)這是舊約裡最特別的一個地方。神來探望亞伯拉罕,不像從前那樣是榮耀的神向他顯現,而是取了人的樣式向他顯現,並且好像是輕裝便服走路來的。這一次神的顯現完全是站在人的地位上來的,所以亞伯拉罕一點不覺得是神向他顯現。『他一見,就從帳棚門口跑去迎接他們,俯伏在地,說,我主,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不要離開僕人往前去。容我拿點水來,你們洗洗腳,在樹下歇息歇息;我再拿一點餅來,你們可以加添心力,然後往前去,你們既到僕人這裡來,理當如此。他們說,就照你說的行罷。亞伯拉罕急忙進帳棚見撒拉說,你速速拿三細亞細面調和作餅。亞伯拉罕又跑到牛群裡,牽了一隻又嫩又好的牛犢來,交給僕人,僕人急忙預備好了。亞伯拉罕又取了奶油、和奶、並預備好的牛犢來,擺在他們面前,自己在樹下站在旁邊,他們就吃了。』(2~8。)這是亞伯拉罕與神交通。亞伯拉罕被神帶到一個地步,能像朋友一樣的與神來往了!
 
就在這裡,又談到兒子的問題。在十七章是記載亞伯拉罕笑,在十八章是記載撒拉笑。現在,亞伯拉罕已經預備好了,可以這樣的與神來往了。他們在帳棚外面談,撒拉在帳棚門口聽。他們在那裡說話,撒拉在那裡暗笑,神就指出撒拉的暗笑來。(12~15。)這一個是交通。神作人,神與人來往,這就是神與祂子民的交通。

  『三人就從那裡起行…亞伯拉罕也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16。)這是交通,這是神的朋友。這一個交通一有,立刻就生出知識來。這一種知識並不是聖經的知識,這一種知識是認識神。亞伯拉罕與神有了交通,亞伯拉罕就有了認識神的知識。『耶和華說,我所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17。)這是何等親切的一句話!這是神以對待朋友的態度對待亞伯拉罕。接下去神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麼?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20~21。)這是神把秘密透露給亞伯拉罕了。亞伯拉罕在神面前知道了人所不能知道的旨意。神的旨意只給與神同行的人知道。所以,與神同行的寶貴,就是能認識神。

  當神把這一個秘密告訴了亞伯拉罕之後,亞伯拉罕就立刻作代禱的工作。代禱是受交通支配的,代禱也是受知識支配的。有了交通就產生知識,有了知識就有代禱的負擔。亞伯拉罕在這裡的禱告,乃是認識神、與神表同情的禱告。亞伯拉罕近前來,對神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麼?…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23~25。)亞伯拉罕的禱告是站在神一邊的,是完全為神的公義著想的。換句話說,亞伯拉罕的代禱並不是為著感動神的心,而是為著表明神的心。所以,認識神的心的禱告,並不是要改變神的旨意,而是要顯明神的旨意。亞伯拉罕這一種的禱告,是認識神的心意的禱告,是顯明神的旨意的禱告。亞伯拉罕真是神的朋友!

  第二次受試驗-為亞比米勒家禱告

  這以後,亞伯拉罕第一個試驗已經過去了,用肉體的手生以實瑪利的事已經過去了。按人看,好像他什麼事情都成功了,應當就生以撒了。豈知道這件事剛剛過去,他又碰著了一件事,就是他為著兒子的問題受到第二次的試驗。

  二十章一節:『亞伯拉罕從那裡向南地遷去,寄居在加低斯和書珥中間的基拉耳。』亞伯拉罕在那裡又犯了和在埃及所犯的同樣的罪,就是稱撒拉為他的妹子。他那一次在埃及受了法老的責備,蒙神帶領他回來。這次他到了基拉耳亞比米勒那裡,又犯了同樣的罪。唉,這是我們實在難以領會的。他已經到了十八章所說的那樣交通的高點,之後,怎麼還會落到這樣的地步呢?我們要看見,二十章告訴我們一件事,是十二章所沒有告訴我們的。亞比米勒責備亞伯拉罕說,『你怎麼向我這樣行呢?…你見了什麼才作這事呢?』(9~10。)亞伯拉罕就把他所以這樣說的理由說出來:『我以為這地方的人總不懼怕神,必為我妻子的緣故殺我。況且她也實在是我的妹子,她與我是同父異母,後來作了我的妻子。當神叫我離開父家飄流在外的時候,我對她說,我們無論走到什麼地方,你可以對人說,他是我的哥哥;這就是你待我的恩典了。』(11~13。)所以,這件事的根不是生在埃及,而是生在米所波大米。他在埃及的失敗,不過是根的顯露,而失敗的根是在米所波大米就已經有了。因此,他到了基拉耳,這件事又顯露出來了。
 
神所以這樣對付亞伯拉罕,是要給他看見,他和撒拉是分不開的。在米所波大米的時候,亞伯拉罕以為他和撒拉是可以分開的,以為碰著危險的時候,他們夫妻也可以分開變作兄妹。可是我們要記得,亞伯拉罕所站的地位是信,撒拉所站的地位是恩典,從人一方面來說是信,從神一方面來說是恩典,信和恩典是不能分開的,是必須在一起的。如果把恩典拿掉,就沒有信,就沒有神的子民,就不能把基督帶進來。但是,亞伯拉罕以為他可以和撒拉分開;這一個根,在米所波大米的時候就已經種下了,所以在埃及顯出來,到現在又顯出來了。在這裡,神要作一件事,神要把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時所有的那一個根拔出來。這一個如果不對付好,以撒就不能來。神要得著子民來維持神的見證,就是藉著信心和恩典。光有信不成,光有恩典也不成。所以神必須把亞伯拉罕帶到一個地步,給他看見撒拉犧牲不得,撒拉是不可分開的。

  有一件事很希奇,就是神『為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緣故,已經使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不能生育。』(18。)等到亞比米勒把撒拉歸還給亞伯拉罕以後,『亞伯拉罕禱告神,神就醫好了亞比米勒和他的妻子,並他的眾女僕,她們便能生育。』(17。)這件事以後,到下面二十一章,就看見撒拉生以撒了。這真是希奇得很。

  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都不能生育,怎麼亞伯拉罕禱告神,神就醫好了她們,她們便能生育呢?別人也許能為這一件事禱告,但是亞伯拉罕自己的妻子還從來沒有生育過,他怎麼能替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禱告呢?這的確是一件太難的事,可是,就在這件事上,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所種下的錯誤的根被神拔出來了。現在他知道他的妻子能不能生育完全是神的事了。他替亞比米勒家中的人禱告的時候,也許他自己一點把握都沒有,但是,他的把握是在乎神,不是在乎他自己。現在,亞伯拉罕被拯救完全脫離了他自己。他自己還沒有得著兒子,但是,他能為別人的生育禱告神。他的肉體,的的確確已經受了對付。

  這是亞伯拉罕為兒子的問題所受的第二個試驗。他從這一次試驗中學了一個功課,就是認識了神是父。雖然亞伯拉罕自己的妻子和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是一樣的不能生育,但是他為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禱告,這是他認識了神是父,他認識了能力是出乎神,不是出乎他自己。神如果要作,神就能作,在神並沒有不能的事。當亞伯拉罕替亞比米勒家申的婦人禱告的時候,真是出了代價,那一個代價就是他自己。他在那裡代求的這件事,就是他自己所追求的。神叫他代求的這件事,就是他自己一生所沒有的。神就是摸著這一件事。所以,亞伯拉罕為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禱告這件事,叫他完全停止了他自己。只有不想自己、不看自己的人,才能在那一天為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禱告。讚美神,祂帶領亞伯拉罕到一個地步,真能不看自己。亞伯拉罕為什麼能不看自己?因為他認識了神是父。

  我們要記得,『父親』的『父』和『父神』的『父』是有不同的意思的。神是父親,神和信徒的關係是父子的關係,是很親熱的關係,這是許多基督徒在重生的時候就已經看見了的。但是還有一個功課我們應當學習的,就是神不只是父親,神並且是父神,就是三而一神中的父神,所有的一切都出乎神,這就是父神的意思。祂是一切的父,祂是萬有的父,這就叫作父神。亞伯拉罕現在已學會了這一個功課。不是因為他家裡兒女成行,所以他能替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禱告,乃是因為他看見神是父,所以他能替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禱告,亞伯拉罕因著生以實瑪利的事學了功課,認識了神是父;現在他在亞比米勒的事情上,又學了功課,又認識了神是父。所以,這一件事過了以後,神給亞伯拉罕生以撒的應許就實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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