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榮耀基督的異象 書名:榮耀的教會

 

第一篇 榮耀基督的異象

  讀經:

  啟示錄一章九至二十節:『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一同有分;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說,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達與以弗所、士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那七個教會。我轉過身來,要看是誰發聲與我說話;既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台;燈台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長衣,直垂到腳,胸間束著金帶。祂的頭與發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腳好像在爐中煆煉光明的銅;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祂右手拿著七星;從祂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面貌如同烈日放光。我一看見,就仆倒在祂腳前,像死了一樣。祂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懼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論到你所看見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個金燈台的奧秘;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七燈台就是七個教會。』

  啟示錄乃是『耶穌基督的啟示』,這是啟示錄一開頭就清楚地告訴我們的。(啟一1。)『耶穌基督的啟示』,意思是這一個啟示是屬乎耶穌基督的,是藉著耶穌基督的,也是論到耶穌基督的。神是把啟示賜給耶穌基督,藉著耶穌基督把啟示賜給我們。全部聖經所有的啟示都是集中在耶穌基督身上,都是為要將耶穌基督啟示出來。所以啟示錄這卷聖經不光是告訴我們將來的事,更是給我們看見耶穌基督是誰。是的,這卷聖經裡面有許多預言,但這卷聖經中心的意思並不是要我們知道多少預言,而是要給我們看見耶穌基督到底是誰,給我們看見從前在世上的的那一位拿撒勒人耶穌,今天已經升上高天的基督,到底是誰。約翰在啟示錄裡題到一切將來的事,目的還不是在乎叫我們知道那些事是如何,乃是在乎使我們認識耶穌基督如何在寶座上作王。耶穌基督在寶座上作王,這是啟示錄所特別給我們認識的。我們認識耶穌基督是救主,但是這一個認識還不夠,我們還得認識耶穌基督是王。我們認識主的慈愛,我們也得認識主審判的威嚴。我們必須記得,啟示錄的目的,乃是在乎使人多認識這一位耶穌基督,好叫我們儆醒預備,直到與祂面對面的那一天。

  我們在這本書裡,不是要說到全卷啟示錄所啟示的耶穌基督是如何,只是要專一地說到一點神給約翰所看見的頭一個異象,就是榮耀基督的異象是如何。

  約翰是稱為在主胸懷裡的一位門徒,(約十三25,二一20,)但是,這一位在寶座上的王,卻是約翰從前在主的胸懷裡所未曾認識的,現在神要把這樣一位耶穌基督啟示給約翰認識。這一個認識是根本的認識,約翰有了這一個認識,其餘關於預言的問題,關於將來一切的事,就都不難解決了。

  約翰是在什麼種的情形中得著這個啟示的呢?

  第九節:『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一同有分;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

  約翰是在這一種情形中得著啟示的。他不說他是主所揀選的大使徒,他說,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一同有分的。他沒有自視高人一等,他看他是他們的弟兄,這是何等的謙卑,何等的柔細。他的身體雖在拔摩島上,但是他的靈卻和他的弟兄一同受苦,一同忍耐著等候國度的來臨。他是活在身體的實際裡,所以他就如此感覺。

  他知道患難、國度、忍耐這三者的關係是分不開的。在國度未來之先必定有患難。要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十四22。)哦!患難為他鋪築了進入國度的途徑,患難為他成就了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他羨慕國度,所以他不逃避患難。國度必來,但又遲遲其來。不忍耐,就難免打盹;不忍耐,就難免退後;不忍耐,就難免轉向地的吸引;他知道這個,所以他忍耐等候著。他相信和他一同作弟兄的,都有分於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讚美主!他走的這條路並不孤單。

  弟兄姊妹,你豈不也是約翰的弟兄?你是不是和他一同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有分呢?弟兄姊妹,你是與約翰的感覺、約翰的經歷表同情呢,或者你是一個揀選寬大的路而獨行其道的人?弟兄姊妹,不是你相信有國度,你就能進入國度;不是你有一點關於國度的知識,你就能進入國度;你必須知道,你如果要進入國度,你就得走約翰所走的道路。不然的話,你的進國度不過是一個理想而已。

  約翰因為忠心於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而被流放於拔摩島。這島是在汪洋大海之中,岩石險峻,一片荒涼。約翰處此與世隔絕之境,按人看來,真是太孤單、太淒涼了!但是,約翰卻無怨無歎,因為他知道他是為著誰而受苦。感謝讚美神,就是在這一種環境裡,榮耀的基督向他顯現,給他新的啟示和新的托付,哦,地在約翰是消減了,天卻向約翰敞開!這叫我們想起,在監獄裡的約瑟,在曠野裡的摩西,在患難中的大衛,在捆鎖中的保羅,他們都曾得著新鮮的啟示。約翰就是順著他們所走的道路向前走,約翰得著了他從前所沒有得著的異象,認識了他從前所沒有認識的這一位坐在寶座上的主。

  現在我們來看約翰所看見的榮耀基督的異象是怎麼一回事。

  第十節:『當主日我在靈裡(照原文另譯)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說。』

  這裡所說的『主日』,乃是七日的第一日,並不是『主的日子』。在聖經裡,『主的日子』是特別指著審判的日子說的。(參閱『基督徒基本的認識與操練』下冊一九八至二○一面,二○五至二○八面。)約翰是在『主日』--七日的第一日--看見異象,不是在『主的日子』看見異象。

  約翰是在靈裡聽見在他後面有大聲音。靈,是有神覺的,是我們敬拜神的機關,也是我們在直覺裡能聽見神聲音的機關。在這裡,我們看見約翰的靈是自由的,不受環境的限制。他有升天的生命(弗二6,)他的靈不受魂的包圍,也沒有魂的刺激,他是自由地與主有交通,而得到新的啟示。他的身體在拔摩島上,失去自由,但他的靈並不因此被囚禁。拔摩島不能遮蓋他頭上的天,拔摩島反而使他的靈接觸天。可惜神的兒女常不免誤會了神所安排的拔摩島!

  約翰在拔摩島,有他特別的經歷。他被聖靈吸引離開他自己的感覺,進入靈的境界,去聽神的話語。神在把將來的榮耀指示給他之先,神要他先注意教會現在的光景,所以在他『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說』,他就『轉過身來』看。(12。)這大聲音如吹號說,說些什麼呢?

  第十一節:『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達與以弗所、士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那七個教會。』

  約翰在此受命要寫信達與在亞西亞的那七個教會。為什麼只寫給七個教會呢?當時在亞西亞除了這七個教會之外,還有歌羅西、希拉波立(西四13)等教會,神為什麼不吩咐約翰寫信給她們呢?因為『七』這個數目在聖經裡是一個完全的數目,神揀選這七個教會來代表整個的教會。從使徒後到主再來時的教會的情形,都由這七個教會代表了。

  這七個教會都是當日實在的教會。如果主耶穌在那時就來了,那七封書信所說的,就是應驗在那些教會身上。另一面聖靈是將這七個教會代表使徒後所有的教會。這七封書信中所說的七個教會的光景,從我們現在的眼光看來,是雙關的:一、是當時各教會實在的光景,二、是代表有形的教會在各時代中的情形。

  第十二至十三節:『我轉過身來,要看是誰發聲與我說話;既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台;燈台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

  約翰所看見的七個金燈台,就是七個教會,這七個教會乃是七個地方的教會在地上的情形。七個燈台並不是聯合成為一個,乃是分開的七個燈台,各負發光的責任於它所在的地方。教會在生命上,乃是合而為一的,如同一個身體;然而教會在地上,在外表上,乃是各自就地為政,各自向主負責,如同七個燈台。我們讀啟示錄第二至第三章,就要看見,當日這七個教會的情形,她們的工作、環境、責任、失敗和賞罰,都是各自不同的。如果否認這事實,就要發生錯誤。這七個教會並沒有一個公共的名稱,她們乃是稱為『在以弗所』、『在士每拿』、『在別迦摩』、『在推雅推喇』、『在撒狄』、『在非拉鐵非』、『在老底嘉』的教會。一個地方有一個教會,不能一個地方有幾個教會,也不能幾個地方的教會合成一個教會。神定規一個地方只有一個教會,所以只有在以弗所的教會,在士每拿的教會,而沒有在以弗所的眾教會,在士每拿的眾教會。神也定規一個地方的教會不能和其他地方的教會聯合成為一個教會,所以聖經說在『亞西亞的七個教會』,(啟一4)而不說在亞西亞的教會。(亞西亞是一個省,一個省裡面有好些個地方。)神對教會的定規,在屬靈方面是必須順服聖靈的權柄,在外表方面是只能以地方為範圍。我們如果明白聖經,我們如果認識聖靈就不能不承認教會在地上是一地只有一個教會。數地一會和一地數會,都是不合乎聖經的。數地一會,乃是要求聖經所沒有要求的合一,一地數會,乃是分裂聖經所要求的合一我們若沒有忘記七個燈台就是七個教會,我們也就不應該忘記教會在神面前該有的情形。

  聖經用金燈台來代表教會,是有它的意義的。在聖經裡,金是代表神的榮耀。教會的責任,就是要彰顯神的榮耀。燈台自己是沒有光的,燈台的發光全在乎油,也需要火。教會要為主發光,就該繼續不斷地倚靠神的聖靈和神聖潔的火;不然,就一刻都不能發光。我們何等盼望教會『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

  『燈台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這是說到主與祂的教會同在。主的同在是寶貴的,但是,主的同在,不是專為祝福,也是為著鑒察。我們若是忠心,有祂在我們中間,我們就不用懼怕;我們若不忠心,祂在我們中間鑒察,我們怎能逃罪呢?

  這一位『好像人子』的,就是我們的主耶穌。但以理也說他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但七13。)在福音書中,我們的主常稱為『人子』,為什麼在這裡又說祂『像人子』呢?說祂『像人子』,這是表明主耶穌的神格。祂雖然是人子,然而也是神子。祂在世時為人子,現在祂已經從死裡復活,祂不只是人子而已。所以說祂像人子。我們知道,神造人,原是要人管理地。(創一28。)可惜,第一個人失敗了,沒有達到這個目的。所以神的兒子就降世為人來成功神的目的。神穿上了人的身體,成為人子,這就是主為人子的開始。換句話說,人子就是神成為人的稱呼。主在世的三十幾年,就是祂為人子的一段時期。主未降生之前,是『像人子』,這就是但以理所說的那一位。主耶穌從死裡復活之後,雖然祂仍有骨肉,(路二四39,)但祂已不只是人子,而是一位『像人子』的主了。

  這一位像人子的基督,是在『燈台中間』,是『行走』在七個金燈台中間的主。(啟二1。)這給我們看見,主與祂的教會面對面,是祂在察看她們的行為。祂在這裡不是坐著享受教會的敬拜,而是要審判教會。在此,我們應當敬畏主,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

  第十三節:『……身穿長衣,直垂到腳,胸間束著金帶』。

  祭司是穿長衣服的,主耶穌在這裡身穿長衣,表明祂是祭司。燈台在聖所裡是不容熄滅的,它的光要晝夜不熄,所以祭司一直在聖所裡修理和加油。主耶穌是祭司,祂在眾教會中間行走,看誰的燈亮,誰的燈不亮。不亮的就要修理它。修理就是審判。基督行走在眾教會中間作審判的工作。並且這一種的審判還是從永世裡來看的。我們已往看見祂是恩典的主,現在要看見祂是審判的主。不過現在的審判還是祭司的審判,還是修理,到了那一天,就是王的審判,就要施行賞罰了。神每一個兒女,總有一天要遇見主可畏的聖潔,那時就沒有什麼理由好講了。亮光要除去所有的理由。光,不只要照亮,光也要殺死。光要揭露所有的真相,光要除去所有與主不相稱的。神每一次的光照,都是殺死人的天然的生命的。人可以有許多理由,但是,在主的光照之下,就什麼理由都沒有了。離開主越遠的人,越自以為是。但主的光是人無法抵擋的。教會在此應當敬畏主,常常接受主的修理,免得燈光黯淡,甚至被挪去燈台,失去見證。

  祂『胸間束著金帶』。舊約的大祭司因為有死阻隔,所以不能長久,(來七23,)他們所束的腰帶,不過是用金線織成的,(出二八4~5,)不是長久永存的。我們的主是永遠活著,祂作祭司是長久不更換(來七24,)祂胸間所束的金帶,是精金的,是永遠有光澤、永遠長存的。束帶的地位,平常是在腰間,以便於工作,可是這時候,主是把帶束在胸間,這說出祂的愛和力量,-『帶』說出行動的力量,『胸』說到愛情。這一位行走在燈台中間的大祭司,是滿了力量和愛情的。我們在此不能不俯伏在祂面前,一面恐懼戰兢,一面感激欣慰。

  第十四至十五節:『祂的頭與發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腳好像在爐中煆煉光明的銅;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

  這給我們看見,不只主的服飾表明祂審判的性質,就是主自己的形態也表明了這一個性質。

  祂的『頭與發皆白,如白羊毛,如雪』。但以理在異象中看見那『亙古常在者,祂的衣服潔白如雪,發如純淨的羊毛。』(但七9。)這亙古常在者就是神。在這裡,約翰所看見的主耶穌的形態,正如但以理所看見的那一位神一樣,所以主耶穌也就是神。我們的主『頭與發』皆白,這說出祂是超越時間,而包括時間的,祂是完全聖潔、絕對聖潔的。聖經說到人的衰敗、改變時,就說他的頭髮斑白。(何七9。)可是我們的主沒有一根斑白的頭髮。箴言說『白髮是榮耀的冠冕』。(十六31。)又說,『白髮為老年的人尊榮。』(二十29。)所以白髮的意思就是經歷、榮耀和長久。白髮的意思也是說到聖潔。以賽亞書說到神應許洗淨人的罪,是洗得如白羊毛,如雪。(賽一18。)我們一想到我們的罪已經洗淨,洗的像主的頭與發一樣白,我們就要希奇主的恩典是何等的大的恩典!

  祂的『眼目如同火焰』。火焰能夠照亮。主的眼目如同火焰,所以祂能鑒察人的肺腑心腸。主的眼目如同火焰,所以沒有一件東西在祂面前是能隱藏的。如果火焰般的眼精見到什麼與祂的聖潔不一致的,祂就要審判,祂就要定罪。祂乃是光,祂自己就是光照。祂能鑒察罪惡,叫善者保持清潔,叫惡者歸於滅亡。瑪拉基書三章二節說到祂顯現的時候,『如煉金之人的火。』當以色列人復興的時候,主要以『公義的靈和焚燒的靈』潔淨他們的污穢。(賽四3~4。)當我們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主是用火試驗各人的工程-『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林前三13。)『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林前四5。)『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我們必須記得,『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四13。)哦,有誰能逃避主的火焰般的眼目呢?有什麼在主的火焰般的眼目之前能隱藏呢?所以,弟兄姊妹,我們今天就要唱說:

  我今每日舉目細望
審判台前亮光;
願我所有生活工作,
那日都能耐火。

  祂的『腳好像在爐中煆煉光明的銅』。銅,在聖經中是代表審判。放在會幕和壇中間的洗濯盆,在曠野掛在桿子上的那條火蛇,都是用銅作的。(出三十18,民二十一8~9。)祂的『腳好像…光明的銅』,不只說出祂的行動有力量,並且說出祂的行動、祂的道路、祂的步伐,都是公義,絕對公義的。祂的腳不只像光明的銅,並且像『在爐中煆煉光明的銅』。銅在爐中煆煉的時候,就發出一種令人生畏的白色。主的腳就是這樣堅強純潔。祂銳利的眼目所定罪的,祂堅強的腳就要踐踏它!祂要審判祂眼目中所看為有罪的,祂的行為是純潔的。祂以這一種可畏的聖潔行走在各教會中間,祂所定罪的豈不甚多麼?

  祂的『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這聲音是可畏的,是人所抵擋不住的。這聲音,不像祂從前在地上的時候那樣微小柔和地吸引人前來就近祂,這聲音乃是威嚴可畏,令人怕聽而又不能不聽的。詩篇九十三篇三至四節說,『耶和華阿,大水揚起,大水發聲,波浪澎湃。耶和華在高處大有能力,勝過諸水的響聲,洋海的大浪。』可見這聲音是何等地大!以西結書四十三章二節說:「以色列神的榮光從東而來;祂的聲音如同多水的聲音;地就因祂的榮耀發光」。這是形容神的聲音是多麼威嚴,多有能力。現在這威嚴而有能力的聲音,乃是從這一位像人子的基督發出來的。說到祂聲音的權能,主曾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約五25。)就如主所愛的拉撒路死了,在墳墓裡已經四天了,但當主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那死人就出來了。』(約十一17、43、44。)哦,主的聲音是有何等大的權能!說到祂的怒氣,耶利米書二十五章三十節說,『耶穌華必從高天吼叫,……祂要向地上一切的居民吶喊。』真的,『耶和華的聲音大有能力,耶和華的聲音滿有威嚴。』(詩二十九4。)當祂審判的時候,就是這聲音已足使人膽戰心驚了!這樣,教會在今天就應當敬畏主,不違背主在她裡面的聲音,到了與主面對面的時候,就可以坦然無懼了。

  第十六節:『祂右手拿著七星;從祂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面貌如同烈日放光。』

  這一位像人子的主,我們已經看了一點祂是如何地聖潔,如何地威嚴,現在我們要來看祂的地位是如何。

  『祂右手拿著七星。』這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基督的右手拿著他們,就是表明基督在他們身上的權柄。因為在聖經中,『右手』有權柄與高舉的意思。(詩十七7,十八35,徒二33。)這些使者是在主的手中。他們是忠誠的,他們的職分乃是發光如同星一樣。他們在主的手中是最穩妥的,然而責任也是最重大的。還有,這些使者是在主的手中,並非在主的頭上作主的冠冕,因為他們得榮耀的時候還未來到。他們應當忠心向前,才能長久發光照耀;不然的話,就要像那『流蕩的星』了。(猶13。)

  『從祂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以賽亞書四十九章二節說,『祂使我的口如快刀,』這是指主耶穌的話語有能力說的。主的話語,不只在今天叫人的良心感覺有罪,並且在審判的時候也是銳利的。主說,『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十二48。)在這裡,我們要敬畏主,因為審判是從神的家起首!啟示錄第二至第三章給我們看見,主是在七個金燈台中間行走,主要用祂的話審判祂的教會。主命令約翰寫信給別迦摩教會的使者說,『那有兩刃利劍的說,……所以你……若不悔改,我就快臨到你那裡,用我口中的劍,攻擊他們。』(啟二12~16。)這口中的劍不是別的,就是神的話。希伯來書四章十二節說,『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路加福音一章三十七節說,『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神的話是又銳利、又有能力的。所以我們平日必須將神的話豐豐富富地藏在心裡,使祂的話在我們身上得著地位;也使我們在抵擋魔鬼的時候,能用它作武器。主耶穌在曠野受魔鬼試探的時候,祂就是用經上的話得勝了。神的話誠然是這樣銳利有能力的,所以我們應當寶貴神的話,倚靠神的話。

  祂的『面貌如同烈日放光』。基督是公義的太陽。(瑪四2。)當祂在變化山上時,祂曾一度顯出祂的榮耀,那時祂的『臉面明亮如日頭』。(太十七2。)彼得說,這是表明『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祂降臨』。(彼後一16)。日頭,神稱它為『大光』,叫它『管晝』;(創一16)『烈日放光,』就是午日當天、無雲霧、無陰翳的意思。這是說到主在千年國度時的權能和榮耀。

  聖經說到主耶穌的顯現,是用晨星和日頭為代表。晨星的顯現是對於聖徒,日頭的顯現是對於世界。晨星是在天快亮的時候出現的,惟有儆醒的人才能看見,所以基督徒務要儆醒。日頭是在白晝的時候出現,是世人都能看得見的。晨星先出,日頭後出。我們的主,當祂顯現與世人之前,要先向愛慕祂的人顯現。這是何等有福的盼望!弟兄姊妹,你愛慕主的顯現麼?你有沒有預備好見祂呢?

  第十節:『我一看見,就仆倒在祂腳前,像死了一樣。…』

  約翰是稱為靠近主胸懷的一位,但是此時他一看見這一位要來施行審判的主,就因祂的聖潔、榮耀、威嚴、能力而仆倒在祂腳前,像死了一樣。哦,主的審判是嚴肅的,這樣的異象誰能當得起呢!約翰尚且如此,何況我們呢!弟兄姊妹,但願我們都不敢忽略這審判的威嚴。

  一個人不看見主則已,一看見主,沒有不仆倒在地的。像約伯,當他與那三個朋友辯論的時候,他總以為自己是完全的。後來他看見了主,就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四十二5~6。)

  先知以賽亞看見了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就不得不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六1,5。)

  先知但以理,聖經中從來沒有題到他有什麼過失,但是,當他看見主之後,『便渾身無力,面貌失色,毫無氣力,……面伏在地沉睡了。』(但十8。)

  先知哈巴谷說到他聽見耶和華的聲音就怎樣呢?他說,『我……身體戰兢,嘴唇發顫,骨中朽爛;我在所立之處戰兢。』(哈三16。)

  保羅原來是那樣逼迫、殘害主的門徒,但是當他行路將到大馬色的時候,主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了。(徒九1~4。)

  我們若真是遇見了主的榮耀、主的聖潔、主的審判,就沒有不深深厭惡自己,恨惡自己的。何等可憐,就是有許多基督徒說到自己的時候,連認罪都是在那裡稱義自己、表揚自己似的。一個基督徒有明顯的驕傲與隱藏的驕傲,都是因他沒有遇見基督。耶利米書十七章九節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我們沒有看見主的時候,何等容易相信自己、稱許自己、滿意自己呢!我們必須知道,我們是在光中得以見光,(詩三六9,)我們是在神的光中才能認識自己的真相。所以,凡自以為有、自以為義的,必定沒有遇見主,必定沒有主的光照。哦,弟兄姊妹,凡是遇見過主的人,沒有不仆倒在地的。如果有人還是那樣高大、那樣自以為義的話,就求主憐憫他!哦,但願主的榮耀和聖潔,叫我們恨惡自己,叫我們仆倒在主腳前,叫我們把自己交於死地,好讓主從我們身上彰顯出來。

  第十七節:『…祂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懼怕;…』

  主不只在祂權能的右手裡拿著七星,並且祂用這右手按著約翰說,『不要懼怕。』我們的主雖然是在榮耀裡,但祂仍滿了愛!這一句話-『不要懼怕』-說出了在福音書裡的基督,說出了主的愛!啟示錄這一卷書原是說到主的審判。然而那些被主的愛所激勵而愛主的人,也就可以不必懼怕,因為『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了。(約壹四18。)主原是要顯現給人看,可是有一班人,覺得主的威嚴過於主的慈愛,好像主越顯現,就越不敢親近祂似的。我們看主在這裡是用祂的右手按著約翰說,『不要懼怕;』我們向著這一位慈愛的主,如果沒有什麼間隔,那就當你軟弱時,祂要加力給你,當你懼怕時,祂要安慰你。

  第十七至十八節:『…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

  主在榮耀中的一現,叫我們明白我們自己的軟弱,更看見主位格的崇高。但是,這裡的問題,並不是注意我們是什麼,乃是注意主是什麼。我們如果知道了主是什麼,我們也就會知道自己。主的目的是要表明祂自己是什麼。祂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這是何等安慰人的話!因為祂是這樣的一位主,所以祂能安慰約翰說,『不要懼怕。』那首先的、末後的、存活的主耶穌,曾因著我們的緣故死而復活了。祂『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因此我們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的站在祂的台前。我們藉著祂的死和復活,得免永遠火湖的痛苦;我們藉著祂的死和復活,得免審判台前的羞愧。我們要察看,到底我們所倚靠的,是否主的死和復活;若是倚靠別的,就都要失敗。凡是靈性強健、預備好迎見主的人,並非因他自己這個人比別人好,乃是因他多倚靠、多經歷主的死和復活。在此我們又看見我們與主的死和復活聯合的必要。『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我們『向罪也當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那穌裡,卻當算自己是活的』。(羅六5,11。新譯)我們的得救是靠著主的死和復活,我們的得勝也是靠著主的死和復活。主耶穌已經成功了完全的救恩-不論是對罪人或者對信徒-我們用信心接受就得著了。我們當認識這一位死而復活的主,我們也當用信心把自己聯合在主的死和復活裡。

  我們的主,祂『是首先的』,祂是萬有的根源;祂『是末後的』,祂是萬有的總結。我們想到自己得救的故事,我們知道是主先來找我們,不是我們去找主,是主先愛我們,不是我們去愛主,我們認識主是那首先的。可是我們有的時候又會想,我得救是得救了,但是主到底要把我救到什麼地步呢?主如果就是把我救到今天這個地步,不再救下去了,那怎麼辦?神在我身上的工作如果到今天這個樣子就算了,不再作下去了,那怎麼辦?神的救恩到底要把我救到什麼樣子呢?我們將來到底怎樣呢?或者我們再想得大一點。我們讀創世記,我們知道神是創造者,神是萬有的根源。可是,等一等蛇進伊甸園裡來了,亞當、夏娃被趕出伊甸園了,生命樹的路被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起來了,地受了咒詛了,死亡進來了。我們看到這些,我們不免要想,這一些事如何了結呢?神在這世界裡起了一個頭,結局到底如何呢?這一些問題,神自己回答了,啟示錄就是神的回答。主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這就是耶穌基督的啟示!到了啟示錄末了一章,祂再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這就是耶穌基督的啟示!神所起頭的,神要作到底。伊甸園所沒有了結的事,祂都要了結它。祂的救贖是完全的,祂永遠的計劃也必定要成功。今天我們所不能解決的問題,有一天祂都要解決。感謝神,有一天,基督要了結一切事,因為祂是首先的,祂也是末後的。這一個就是耶穌基督的啟示。神給我們看見,這一位首先的,這一位末後的,就是許多問題的答案。

  祂『又是那存活』的。約翰福音一章四節說,生命在祂裡頭;十一章二十五節,主說,生命在我;這是說到基督是生命的根源。祂的生命是非受造的生命,祂是自有永有者,祂是那絕對存活者,祂就是生命。

  我們的主,祂『曾死過』。祂死,乃是代替罪人死,乃是『義的代替不義的』死。(彼前三18。)另一面,主藉著祂的死,把祂的生命釋放出來。哦,這是何等奇妙的死!

  祂『現在又活了』,祂從死裡復活了。許許多多的人遇見死就死了,沒有一個回來,沒有一個復活。真是『千千年來只見人去,去者何止萬萬;去而不返成為規律,不見有人復還』。但是,我們的主,神允許祂死,讓祂藉著死來證明祂能勝過死。祂曾死過,現在又活了!這一個『又活了』,是何等地大阿!五旬節的時候,使徒在那裡宣告說,『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祂復活;因為祂原不能被死拘禁。』(徒二24。)死不能拘禁祂,死沒有力量抓住祂。復活的生命是耐死的,是經得起死的。死過又活了,就證明祂的生命是耐死的,是經得起死的。許多人遇見一點不如意的事就完了,好像遇見了死亡一樣。但是,復活的生命是不怕死的。經得起死,才能證明這一個生命是耐死的。復活的生命,就是經過死而能存在的。經過死就能完了的,那不是復活的生命。主要約翰寫信給士每拿教會的使者說,『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因為在士每拿的教會,是為主受苦、忠心至死的一個教會,所以主拿這句話來安慰她。陰間的門如何不能勝過主,陰間的門也必不能勝過她。一個教會如果認識什麼是復活,就也經得起試煉,經得起苦難。因為復活的生命是耐死的生命,是經過死而又能起來的。阿利路亞!我們的主曾死過,現在又活了!死亡無奈祂何!

  主不只是『又活了』,並且『直活到永永遠遠』。主的死只有一次,主的復活也只有一次;祂復活了,是直活到永永遠遠。祂不再死了,祂永遠活著。祂現在不只顯出祂在創立世界以先與神所同有的榮耀,(約十七5,)並且加上了祂『人的榮耀』。祂這樣活著,並不是單為祂自己,也是為著我們,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我們祈求。(來七25。)祂如今是為我們顯在神面前。(來九24。)主曾對祂的門徒說,『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約十四19。)弟兄姊妹,這話豈不也是對我們說的麼?

  認識主是活到永永遠遠的神,才能在靈中不斷地感覺主的確實同在。沒有一樣東西比感覺主的確實同在更能堅固我們。這並不是一種情感、幻想,或者心理作用。像亞伯拉罕,他跟從神那麼多年之後,他就對神有一個深深的認識,所以他『在別是巴栽上一棵垂絲柳樹,又在那裡求告耶和華永生神的名。』(創二一33。)像但以理,他被人稱為『永生神的僕人』,當他被扔在獅子坑中,他的神就封了獅子的口,叫獅子不傷他。(但六20,22。)莫勒說,『如果你與神同行,仰望祂給你隨時的幫助,永活的神保險不會誤你的事。一個主內年長的弟兄,認識活的神已經四十四年了,他作見證說:神從來沒有耽誤過我。在極大的艱難、極重的試煉、極深的窮困和需要中,神從來沒有誤過我的事;因為我靠著祂的恩典能信祂,祂總隨時給我幫助。我樂意述說祂的名。』馬克拉倫告訴我們說,『馬丁路得有一次覺得他前途中危機四伏,因此他心中充滿了憂愁和恐懼。這時他自己知道必須抓住上面來的力量,才能過去,他獨自枯坐著,用他的手指在桌面上畫這幾個字?『祂是永活的!』祂是永活的!他喜樂了,他恢復了。『祂是永活的,』也是我們的力量和盼望。人都會過去,只有祂是永存的。人是點著的燈,所以遲早會熄的;惟有祂是真光,眾光之源,永遠常存的。』(以上莫勒和馬克拉倫的話,引自『荒漠甘泉』一月十七日。)弟兄姊妹,亞伯拉罕所求告的、但以理所事奉的、莫勒所信靠的馬丁路得所認識的永活的神,也就是我們所屬所事奉的神,我們在此應當向祂下拜,應當滿了喜樂地讚美祂的名!

  主不只是『直活到永永遠遠』,祂『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這告訴我們,人一切身後的事,都是在主的手中。死亡和陰間總是相聯的。(注)啟示錄六章八節說到陰府是隨著死亡的;二十章十四節說到它們的結局都是被扔在火湖裡。這兩處聖經好像都把死亡和陰間當作有位格的。希伯來書二章十四節說到魔鬼是『掌死權的』,馬太福音十六章十八節說到『陰間的權柄』,可見在死亡和陰間的後面,有一個有位格的魔鬼在那裡掌權。但是,我們的主從死裡復活了,不只死亡和陰間在祂身上無能為力了,並且祂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死亡和陰間不能再管住我們的主,我們的主反而勝過了它們。感謝主,到復活的日子,『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那時,所有屬乎主的人都要誇勝說,『死(按:原文為「哈底斯」)阿,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裡!死阿,你的毒鉤在那裡!』(林前十五54~55。)弟兄姊妹,你要知道,我們所等候的並不是死,我們所等候的乃是那早晨--復活的早晨,所以我們能滿有盼望地等候著。

  榮耀的基督這樣向約翰說到祂自己是如何的一位主,不是光要祂的僕人認識祂一下而已,乃是要對於祂的僕人有所托付。

  第十九至二十節:『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論到你所看見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個金燈台的奧秘;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七燈台就是七個教會。』

  主要約翰『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主要有一個文字的見證,主要約翰寫出來以完成祂在地上所有的記載。『所看見的』就是約翰已經看見的事,就是指約翰在這裡所看見的榮耀基督的異象。『現在的事,』意即現在尚存在的事,這是指教會的時代。主說,『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七燈台就是七個教會。』這裡的『就是』,在原文是現在式,與上文的『現在的事』是相呼應的,所以現在的事就是指教會的事說的。在底下,我們要說到一點七星和七個金燈台有什麼意思。

  七星和七個金燈台乃是一個奧秘。既是一個奧秘,就不只有物質上的實形,並且含有屬靈的意思。聖經中所說的奧秘,若非神向人指明,人就不能明白;如果神向人指明了,奧秘就並非一件絕對不可知的事。(但二28,18~23。)這裡七星和七個金燈台的奧秘,主已經明白告訴約翰了,我們就要用安靜的靈來領會它。

  主的右手拿著七星,這就說出主如何有全權管治天上亮光的代表,以及這些代表要如何在他所在的教會負起他應當負的責任。惟獨主的右手-大有權能的右手-能叫星照祂自己的意思發光。也惟獨主的右手-大有權能的右手-能拿住星,能保守星。

  『七星』的意思究竟是指什麼呢?主替約翰解釋說,『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那麼『使者』到底是指什麼人說的呢?解經者對此說法不一。我們先得指出,這裡的使者不是天上的使者,而是人間的使者,因為約翰是寫信給七個教會的使者,而世人是不能寫信給天使的,所以這裡的使者必定不是天使,而是在教會中的人。

  那麼這七個教會的使者到底是七個教會中的那一種人呢?按『使者』這個詞,意思是被打發的、奉差遣的。例如:「那兩位兄弟,他們是眾教會的使者。」(林後八23。)又如以巴弗提,是在腓立比的教會所差遣的。(腓二25。)可見使者是教會中的代表人。我們如果讀啟示錄第二至第三章,就看見主是把這些『使者』看為全教會的負責者。例如:主警告在以弗所的教會說,『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把你的燈台從原處挪去。』主責備在別迦摩的教會說,『在你那裡,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你那裡也有人照樣服從了尼哥拉一黨人的教訓。』主責備在推雅推喇的教會說,『你容讓那自稱是先知的婦人耶洗別教導我的僕人,引誘他們行姦淫,吃祭偶像之物。』主提醒在撒狄的教會說,『你要儆醒,堅固那剩下將要衰微的;……若不儆醒,我必臨到你那裡如同賊一樣;我幾時臨到,你也決不能知道。』主勉勵在非拉鐵非的教會說,『你要持守你所有的。』主勸在老底嘉的教會說,『我勸你向我買火煉的金子,…又買白衣穿上,…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以上種種的話,是主對教會說的,(啟一11,二7,)但是,信是寫給那些教會的使者的,可見主是要這些使者注意他們所在的教會的情形,而負起他們所該負的責任。

  『使者』,既是『奉差遣者』的意思,奉差遣者,在事實上總有幾成代表那差他來者的。主說,『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太十40。)這就是一個例子。所以這些使者必是教會中有恩賜、有屬靈的學習,足以影響和轉移教會的人。他們在教會中的地位和工作如何,我們不知道,但是,他們必是教會中的真實分子,有屬靈的份量的人,所以主才將全教會的責任托付他們。

  從這七封書信裡面的話來看,這些使者與他們所在的教會,是不可分開的,但也並非說使者與教會是完全相同的。例如:一章十一節是說要寫信達與那七個教會,而第二至第三章每一封書信的起頭,都是說『你要寫信給…教會的使者說』,這可見教會與使者的不可分。又如七封書信是寫給那七個教會的使者,而每一封書信裡面,都有『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也可見主是將使者當作教會,要他們負他們所在地的教會的責任。但是,使者與教會也不完全相同。例如,主說,『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裡;』(二10;)『我忠心的見證人安提帕在你們中間,…被殺;』(二13;)『在你那裡,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二14;)『你們推雅推喇其餘的人;』(二14;)『在撒狄你還有幾名是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三4;)主把他們中間有的人分別出來,就可見使者與教會有分別了。

  主是用星代表這些使者,可見他們有屬天的地位與經歷,如同天空的星一樣。他們為主作見證,為主發光,如同夜間的星光一樣。他們的仰望和喜樂,都是在於天上。他們與基督有親密的交通,他們也得著主的能力和權柄,因為他們是在主的右手裡。他們代表教會,因為他們是教會中間最忠心的分子,他們以教會的事為念,他們看教會的成功和失敗好像是他們自己的成功和失敗一樣,他們是甘心樂意擔負教會的責任的人。所以,誰若盼望在主的手中有用處,就得常常在神面前屈膝,用眼淚、用傾倒出來的魂為教會代禱。雖然別人的失敗並非他們的失敗,但他們若不顧別人的失敗,這就是他們的失敗了。他們應當有寬大的心腸,包括神所有的兒女,把別人的事當作自己的事。不然的話,就不只自己要陷於危境,並且要使主的心憂愁,那是何等地可憐呢!如果有人真的肯把自己完全交在主的手裡,歡喜為祂的緣故擔負教會的責任,則不特他們自己要得著主的賞賜,並且,主要用著他們成就極大的工夫。

  我們也應當知道主是公平的,祂不會虧負那忠心的人。祂看見在士每拿與在非拉鐵非的教會的忠心,就稱讚她們。祂對其餘的五個教會,就都有責備的話。雖然使者是代表教會,雖然在屬靈方面星有它所當負的責任。但是在實際上,使者是使者,教會是教會,因為星與燈台究竟是有分別的。雖然在責任上是使者當負的,然而在審判的時候,主仍是要刑罰那些犯罪的人。(二5,16,22~23,三3,16。)主知道誰是屬乎祂自己的,誰是忠心到底的人。

  還有一件事我們要注意,就是主對於祂的教會所說的話,有審判,有警告;這些審判和警告的話,是對教會說的,也是對使者說的。教會有失敗的可能,使者本身也有失敗的可能。哎,在主右手裡的星,也可能失敗到一個地步-『按名:是活的,其實是死的。』(三1。)哎,在主右手裡的星,也可能失敗到一個地步,竟讓主站在門外叩門。(三20。)這是何等嚴肅的事呢!所以,每一個為主所大用的人,每一個在教會裡負重大責任的人,都不可以驕傲,不可以不儆醒,不可以不忠心。

  主說,『七燈台就是七個教會。』說到這七個燈台所代表的這七個教會,我們要明白三件事:一、這七個教會是當日實有的七個教會;二、這七個教會預表整個教會的七層歷史;三、這七個教會的光景,在教會的七層歷史中是同時都有的。

  從一章四節所說『約翰寫信給亞西亞的七個教會』這一句話看來,就知道約翰寫的這七封書信是寄給當日實在存在的七個教會。我們不要以為基督要等到這七個教會的光景逐一變為教會七個時期的歷史之後祂才來。我們的主對祂的教會說,『但你們已經有的,總要持守,直等到我來。』『你要儆醒,…若不儆醒,我必臨到你那裡如同賊一樣。』(二25,三2~3。)這話告訴我們,主在那時就有來的可能了。一章十九節主所說的『現在的事』,就是指這七個教會說的。祂說現在,就必定是現在。所以主所說的這七個教會的事,乃是當日實在的事,主在當日就有來的可能。

  另一面,我們知道,當時的教會原不只這七個,需要教訓、警告與勉勵的,也不只這七個教會,著名的教會如安提阿等,豈不也應當有這樣的書信麼?但是,主從許多教會裡,只揀選這七個教會來接受祂特別的訓誨,這裡面豈沒有很深的意義麼?我們把這七個教會的光景合起來看,就可以知道主所以揀選這七個教會,是要表明祂對於所有的教會的旨意。主就是用這七個教會來表明自使徒後直到祂再來的時候止教會所有的情形。

  在原文裡,這七個教會的前面並沒有定冠詞,這是表明主在這裡所說的話並不是專指這七個教會,她們乃是代表所有的教會。並且「七」這個數目是代表『完全』的意思,所以七個教會就是代表所有的教會。如果這七個燈台只指當日的七個教會而言,那麼當日在這七個教會之外的教會,和以後在這七個教會之外的教會,難道都不是教會麼?不。這七個金燈台所代表的七個教會,乃是代表在地上所有的教會。

  還有,主吩咐約翰寫給七個教會使者的書信,每一封都有『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這一句話。這明明說這七封書信不只是對當時實在存在的教會說的,也是對古今所有凡有耳聽主的話的人說的。所以這七個教會是代表在地上所有的教會。

  我們的主並不明說這七個教會是代表一代一代的教會,就是要我們儆醒,因為不知道祂什麼時候來。(可十三35。)這七個教會雖然是代表教會在世的歷史,但並不是說以弗所過去了,士每拿繼之,士每拿過去了,別迦摩繼之,…就普通的情形來說,教會的歷史,第一個時代乃是像以弗所教會的情形,第二個時代乃是像士每拿教會的情形。可是在以弗所教會的時代,就已經有士每拿教會和其他五個教會的情形了,不過以弗所教會的情形較為普遍而已。在士每拿教會的時代,也有以弗所教會和其他五個教會的情形,不過士每拿教會的情形是當時特殊的情形而已。每一時代的教會,都有其他各教會的情形,像這七個教會當日同時存在一樣。主對在推雅推喇教會的使者說,『但你們已經有的,總要持守,直等到我來。』(二25。)主對在撒狄教會的使者說,『我必臨到你那裡如同賊一樣。』(三3。)主對在非拉鐵非教會的使者說,『我必快來。』(三11。)主對這三個教會都說到祂再來的問題,可見這三個教會必定存留到主再來為止。在老底嘉的教會,是最末了的一個教會,當然這一個教會也必定和以上三個教會同時存在一直到主再來。主對在推雅推喇、在撒狄、在非拉鐵非的這三個教會說到祂的再來,在時間上是愈過愈近的。主對在推雅推喇的教會是說,『直等到我來,』好像祂的來距離還遠。主對在撒狄的教會是說,『我必臨到你那裡,』就比較確定了。主對在非拉鐵非的教會是說,『我必快來,』就顯得迫近了。所以教會應當儆醒預備迎見我們的主。

  這七個教會中末了的四個,是一直存留到主來為止的。這並不是說,她們同時興起,同時存在,以至主再來;乃是說,起首是在推雅推喇的教會興起來,繼而是在撒狄的教會興起來,再是在非拉鐵非、在老底嘉的教會興起來;前者並不因後者的繼起而歸於消滅,她們是都存在到主再來。換句話說,她們的興起不是同時的,她們的結局卻是同時的。

  在本書的開始我們就已經說過了,我們讀啟示錄的中心目的是要認識耶穌基督是誰。所以,弟兄姊妹,我們在屬靈的事上沒有雄心則已,如果有一個雄心的話,那一個雄心就是要跟那些認識主的人學習、追求認識主的自己。但是,認識主,不是一句空話。認識主的人沒有一個不仆倒在主面前的。只有仆倒在主面前的人,主才能對他有所托付。弟兄姊妹,今天你對於主的認識到底如何呢?你對於主的教會有什麼負擔呢?哦,弟兄姊妹,你如果是忠心的人,你如果持守所有的,在信仰上站立得穩,你就要發光如星,在主的右手中作一個為主所用的人。-聲

  (注)這裡所說的『陰間』,不是指『地獄』或者『火湖』說的。這『陰間』,照希伯來音譯是『示阿勒』,照希臘文音譯是『哈底斯』,意即『看不見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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