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得救是永遠的-反面的辯證(二) 書名:神的福音(卷二)

 

第十八章 得救是永遠的-反面的辯證(二)

  舊約裡沒有教訓人永遠死亡的事

  我們在上篇信息中讀到以西結十八章,這裡我要多補充一些話。所有仔細讀舊約、明白舊約的人都知道,舊約從來沒有永遠死亡的道理,也沒有永遠受刑罰的事。全部舊約裡的死,都是指著身體的死說的。所有死後所去的地方都是陰間,而不是地獄。有兩三個地方好像是說地獄,但是那兩三個地方如果不是翻譯錯誤,就是另外有解釋。在舊約裡所題起的,都是身體的死亡,不是永遠的死亡。因為舊約是寫給猶太人的,他們是屬地的人,所以他們的失敗是屬地的,他們的刑罰也是屬地的。

  我不是說,在舊約裡沒有永遠的死亡。在舊約裡有這件事,但是在舊約裡從來沒有將這件事教訓人。在舊約裡蒙神祝福的人,牛羊頂多,金銀頂多,這些是神祝福的表示。但是在新約裡蒙神祝福的人卻說,金銀我都沒有,我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的名叫你起來行走。(徒三6。)在舊約裡有金銀,在新約裡沒有金銀。在舊約裡雖然不都是說到肉身方面,但是主要是說到身體方面,物質方面。在舊約裡如果有人蒙神祝福,他必定享長壽,多子孫,多財富。這些都是舊約的祝福。但是到新約的時候,我們看不見這些事,反而看見雅各死了,司提反死了,許多人為著愛主的緣故殉道了。他們並沒有受一點的咒詛。同時,新約從來沒有將兒女當作祝福,反而有些為主活著的人守童身。所以舊約裡面所給我們看見的,和新約裡所給我們看見的,完全兩樣。

  在舊約裡面,不是沒有永遠死亡的事,但是不以這件事教訓人。因為人不夠明白這件事,所以到新約的時候才題起,告訴人永遠死亡的事。在舊約裡,有兩三個地方好像說到永遠的死亡,但都是錯誤的翻譯。在英文譯本裡,有一個地方說到惡人必定下地獄。(詩九17。)但是在中文譯本裡就翻得好一點,說惡人都必歸入陰間。陰間是暫時的,不是永遠的。還有一個地方,在以賽亞六十六章二十四節那裡說,有一個地方,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那裡好像與馬可福音所說的一樣。(可九48。)但是請記得,以賽亞並不是告訴以色列人說,你們以色列人如果不悔改,你們就要下地獄,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以賽亞乃是預言在國度完了之後,有一班人要下地獄,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以賽亞書根本不是說到永死的問題。我們如果把它拖來講永死,那就是從別處拖來的進口貨,不是本地貨。

  失去基督的功用不是與基督隔絕

  還有一件事,加拉太五章四節說,『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與基督隔絕,』這翻譯根本就錯了。在原文裡,隔絕這辭是katargeo ,是被動的,有一點隔絕的意思。Kata有離開的意思,但沒有那麼厲害。katargeo 的意思就是離開那效力,那功用。Stephan 所翻的可算是新約聖經字譯最好的,它告訴我們,這裡的意思是被離開所有的功用。在這裡你要注意,與基督隔絕和離開基督的功用,完全是兩件事。如果一個人離開基督,與基督隔絕,就什麼都完了。但保羅在這裡所說的,不是這意思。保羅是說,你們如果行律法,你們就從恩典中墜落了。你們要抓住律法,就得把恩典放棄。你們如果跟從律法,就要失去基督的功用。

  什麼是基督的功用呢?如果基督的功用顯在我身上,我就能歡喜快樂。我雖然軟弱,雖然不好,但是祂的恩典夠我用的,我在心裡能平安。我能歡喜快樂,我能平安,這就是基督所給我的功用,這就是基督在我身上所發出來的效力。我不想用行為來得救。我知道我是一個已經得救的人,所以我用不著追求得救,用不著苦求,也用不著奮鬥,我能安息在祂的工作裡,這就是基督的功用。今天有許多基督徒離開基督,基督在他身上就沒有多少功用,沒有多少效力。

  比方說,我欠了別人一筆很大的債,我就是把一切所有的都賣掉,也不能還清。我有一個頂好的朋友,他說,你既然欠這麼多債,我給你一張支票,去把你的債還了就好了。但是我這個人懶得很,不肯去把支票兌現。這樣,在我家裡有錢沒有?有,但是我也有債。我有那張支票,但是那張支票在我身上沒有功用。債還在那裡,債還沒有還,我身上還是背著債。今天神給了我們支票,但是這支票的功用,我卻沒有。

  所以與基督隔絕和離開基督的功用,完全是兩件事。與基督隔絕就是不得救了,但是我們不會與基督隔絕。羅馬八章告訴我們,我們沒有法子與基督隔絕。它說,誰能叫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基督所賜給你的恩典,神所賜給你的祝福,是神定規給的,是不能推翻的。因為是義,所以就不能推翻。基督在你身上所作的許多事,就是為著解決永生永死的問題;因為是義的,所以是沒有法子推翻的。但是在主觀方面,心裡的不平安,長期的痛苦,這些是基督徒方面的事。人可以心裡擔心,要怎樣接受恩典,要怎樣保守救恩,他的心天天都是懸掛在那裡,不知道應當作什麼。人一離開基督的功用,就不能得著基督在他身上所當有的效力。加拉太五章四節就是給我們看見,人要律法,就從恩典中墜落。從恩典中墜落,就立刻與基督的功用離開。所以這不是指著人得救後還會失去救恩說的,乃是說不能得著救恩的喜樂和平安。

  林前八章十一節的辯正

  本篇信息要再來看幾節聖經。林前八章十一節:『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這節聖經叫人覺得有一點為難。這個人定規是得救的,因為保羅說是弟兄。固然是軟弱的弟兄,但還是弟兄,是屬乎主的人。但是這裡說,他會沉淪。沉淪(apollumi)這辭,在原文裡有兩個意思:一個可以翻作沉淪,一個可以翻作敗壞。這一個辭與約翰三章十六節的『滅亡』是一樣的。約翰三章十六節說,叫一切信祂的,不至apollumi,反得永生。如果這裡可以改作『敗壞,』就約翰三章十六節也可以改作『敗壞』了。所以人在這裡就覺得為難了。

  但是我們必須知道,讀聖經不能把一段話大概的看一看,總得把上下文仔細的讀清楚,才能確實領會它是說什麼。爬在人家窗戶口偷聽人說話,總是聽不清楚的。全世界最笨的事,就是人家把門關了,你把耳朵放在鑰匙洞裡偷聽,因為沒有上文,也沒有下文。聖經裡的話,你如果光抽出一句話來,定規不能看清楚。所以我們必須看上下文。

  林前八章的題目是說,基督徒可不可以在廟裡吃祭偶像之物。哥林多的信徒主張說,基督徒可以到廟裡吃祭偶像之物。他們的理由是說,天地間只有一位神,偶像算不得什麼。你拿東西去祭偶像,如果偶像是神,那就有祭;如果偶像不是神,根本也就沒有祭,所獻的不過是東西而已。如果沒有祭,那吃它們有什麼關係呢?如果偶像不算什麼,那廟也就不算什麼。如果是這樣,在偶像廟裡的祭也就無所謂,可以吃了。這是哥林多人的說法。

  但保羅是說不可吃。保羅的理由不是說偶像有,廟有。保羅在八章一起頭的時候就這樣說,『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我們』就是指哥林多的信徒說的。因為有知識的緣故,所以可以吃。『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愛的目的是造就人,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不錯,你說父是神,耶穌是主,偶像算不得什麼;但在你們哥林多教會裡有許多軟弱的弟兄。他們沒有知識,頭腦沒有你們聰明,你們會把話轉一個彎,說一說就變得沒有。但是他們不懂得。你們所說的那些話,他們還以為是違背主的命令。你要記得他們是什麼人,他們是什麼出身。你今天以為偶像無所謂;但是他們從前獻祭給偶像,以為偶像是神。你吃,你不覺得什麼;但是他們吃,是溫習從前所犯的罪。你們有知識,你們吃了就走了,他們卻覺得又在作從前所作的,犯從前所犯的罪。在他們身上,在他們的意念裡還以為是罪;所以為著別的基督徒的緣故,因為愛他們的緣故,你雖然有這知識,你寧可不作。你有知識,但他們沒有知識,他們在神面前良心受控告,覺得又犯大罪,就跌倒了。所以你們寧可為著他們的緣故不吃。這是這裡的大意。

  四至七節:『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也知道神祇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祂,我們也歸於祂;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請你們注意這『慣』字,這是他們已往的習慣。十二節:『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這一段是教訓人,因為愛弟兄的緣故,不再吃祭偶像之物,不能因為有知識的緣故,自由行動,以致牽累了弟兄。

  從七節起一直到末了,所注意的是良心的問題,不是靈魂的問題。保羅在這裡根本不是說,一個人要永遠得救或者永遠沉淪。保羅是說,對一個良心軟弱的弟兄,應當怎麼辨。一個人如果作一件事是他知道可以作的,他的良心不會控告他。一個人如果作一件事是他知道不可以作的,他的良心就會一直控告他,責備他。好像我們知道主日是不必守的,安息日是不必守的,主日買東西,主日作事情是可以的。在我們的良心裡一點沒有責備,這是新約給我們的恩典,主不把安息日的擔子擺在我們身上。但是有人沒有這知識,他在禮拜天買東西,就以為犯大罪了。他作了之後,良心就不平安。所以罪的問題,有時是良心的問題。人的良心支配人的罪。

  保羅在這裡說,有一個軟弱的弟兄,他從前是拜偶像的,他看見你能吃,他想他也能去吃。你吃不要緊,你肚子裡有數,知道偶像無所謂,吃就是了。但他吃不是裡面有數,乃是看見你吃才去吃的。他吃的時候,心裡卻不平安。你是歡喜快樂的吃,但他是戰驚的吃。這一頓吃了之後,他的禱告就不自由了。他的良心告訴他,他剛才又犯罪了,他剛才又像從前那樣離棄神,拜偶像了。他的良心在神面前沉淪下去了。他在神面前覺得虧欠,覺得完了,又犯從前的罪了。

  沉淪這辭,在原文裡除了約翰三章十六節,路加福音裡也用。路加十三章、十五章、二十一章,都用過,不過用法完全不同。十三章說到彼拉多殺了好些人,把他們的血攙雜在祭物中。主耶穌說,你們不要想這些加利利人比你們更有罪;你們如果不悔改,也要如此沉淪。(路十三1~3。)這裡的沉淪是指外面的身體被殺說的,與靈魂沒有關係。主又說,從前有十八個人,因為西羅亞的樓倒塌的緣故死了,你們若不悔改,也要與他們一樣沉淪。這也是指著外面的身體被殺說的。

  十五章在浪子的故事裡,浪子說,在我父親家裡,口糧有餘,難道我在這裡沉淪麼?這不是指著靈魂的沉淪說的,所以翻中文聖經的人把它翻作餓死。所以這一個辭,不只是指著永死說的,也是指著身體被殺或者餓死說的。當人被殺的時候,說他是沉淪;當人餓死的時候,也說他是沉淪。

  二十一章主說,你們連一根頭髮也必不損壞。損壞在原文裡也是沉淪。難道頭髮也會滅亡麼?所以這必定不是指著永死說的。從這三個地方你立刻能領會,保羅在這裡所說的是指,有人作的事情叫軟弱的弟兄良心沉淪,叫他們在聚會裡不敢禱告,以為他們完了。他們想,我又去拜偶像了,我又到廟裡吃祭偶像之物了,我又離棄永生的神了。他們的良心,因別人的緣故敗壞了。

  我們把這段聖經從七節起,好好的讀到末了,就能看見保羅為什麼這樣說。他說,『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請注意,這裡說良心軟弱的人,變作污穢了。『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這絕對是標準,吃也無益,不吃也無損。但是沒有知識的人,在這裡就發生問題了。『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這裡的軟弱不是指著道德上的,或道理上的,乃是指良心上的。如果是道德上的,或道理上的,那這節聖經就完全失去它的意義。它是說良心上的軟弱。『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裡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麼?』良心軟弱的人以為,你既然能吃,我自然也能吃。但是他吃,他的良心就被污穢了。『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所以這裡的沉淪,不是指著得救的人要到永遠的沉淪裡去;這裡的沉淪,是指你的弟兄因為軟弱的緣故,屬靈的光景塌下去說的。

  如果林前八章是說一個弟兄的知識能叫別的弟兄永遠沉淪,那就是說,人得救沉淪可以因著別人的知識;如果是這樣,我有知識,我就可以作一件事,叫你們都下地獄了。如果是這樣的話,人沉淪就不是自己定規的,而是別人定規的。我們知道,根本沒有這樣的事。聖經是說,凡信主耶穌的人,就得永生。人在神面前沉淪與否,是看他信不信主耶穌。別人怎能把我弄到地獄裡去呢?這完全是違反聖經的。所以憑著這裡的用法,我們可以說,這裡的沉淪不是指永生、永死的事,而是指良心被破壞,爬不起來說的。

  我們再看十二節:『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這裡所說的『這樣得罪弟兄們,』就是指著十一節所說叫弟兄們因著你的知識沉淪。十二節的得罪,就是十一節的叫弟兄們沉淪。而十二節說你們這樣因知識叫弟兄沉淪,就是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所以上文所說的沉淪,是指著良心受傷說的,不是指著永生永死的沉淪說的。

  十三節進一步告訴我們,什麼是傷他們的良心:『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你把這三句話擺在一起,就看見什麼是沉淪。沉淪就是傷了弟兄軟弱的良心,而傷了弟兄軟弱的良心就是叫弟兄跌倒。所以十一、十二、十三節,用了三重的連環,給我們看見什麼是沉淪。這裡所說的根本不是得救的沉淪,你把它拖來解釋得救的人要沉淪,不大好拖,沒有這麼便當。

  雅各書五章二十節的辯正

  再看雅各書五章十九、二十節:『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轉;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有些人從這兩節聖經,也讀出得救的人會沉淪來。他們說,十九節是說弟兄,二十節就說罪人。十九節說要叫弟兄回轉,二十節就說,叫弟兄回轉就是叫他的靈魂不死。意思就是說,有的弟兄需要回轉,免得靈魂死去。這豈不是明明的說,一個弟兄能失去他的救恩麼?

  要明白這兩節聖經,我們在這裡要注意幾點:第一,雅各書五章十九、二十節好像是飛來峰,與上文連不起來,並且沒有下文。無論那一卷聖經都有請安的話,都有祝福的話,只有雅各書就是這樣結束了。十七節和十八節原是講禱告的事,忽然破空而來這幾句話。這是很特別的事。

  第二,雅各書從一章起一直到末了,都是說弟兄姊妹中間應當在行為方面有愛心。因為有愛心,就顯出憐憫,顧念弟兄,看顧弟兄。這是雅各書所給我們看見的。從一章一節起,一直到五章十八節止,都有接續的線,都有一定的目標和題目。只有末了十九節和二十節是半空破壁而來。你能說,從一章一節到五章十八節,都是有組織的,但是你不知道,末了那幾句話是怎麼冒出來的。

  第三,從原則上看,雅各書從一章到五章,都是講在行為上怎樣顯明愛。所以十九節和二十節也不外乎這意思,告訴我們說,我們因為愛弟兄的緣故,要作什麼或者不作什麼。如果一個罪人一直在迷路上走,你因著愛心將他救來,你這樣作就是救一個人靈魂不死;不只如此,並且還遮蓋許多的罪。讀聖經的人都知道,能遮蓋許多罪的是愛。這裡的許多罪,不是指著人在神面前的罪,是指著他在人跟前的罪。你如果救一個罪人從迷路上回來,神說祂不再記念他的罪,祂把他的罪都丟在深海裡。他所有的罪都在寶血之下了。那我們就怎樣?比方說,袁弟兄在沒有作基督徒之先頂壞,他過去的歷史頂糟,是不能看的。我知道他已往的歷史,已往的故事,我能把它都陳列出來。但我拆穿他沒有得救時候的罪,這是與神的旨意相反的。神是將他的罪丟在海裡忘記了。我們得救之後,已往的罪神就不說了。所以我們看見一個弟兄,我們也要把他已往的事都蓋起來,因為神在我們中間,也把我們的罪蓋起來。

  二十節是原則,十九節是榜樣。換句話說,二十節是公式,作事的原則,像法律;十九節像案件,是所發生的問題。二十節是說,你如果把人救出來,他就不死,他的罪在神面前就有了遮蓋,在人面前也有了遮蓋。而十九節是給我們看見,在我們中間若有弟兄在神面前失迷真道,或者說在道路上有錯誤,就得有人去叫他回轉。十九節的勸勉是根據二十節的原則。你在教會裡若是看見弟兄有錯誤的真理,你要去挽回;如果叫一個罪人回轉,你還救他靈魂不死,他許多的罪都得著遮蓋,何況叫一個弟兄回轉呢?雅各在這裡說話的意思就是:對罪人怎樣,對弟兄也當怎樣。所以雅各在這裡的教訓,還是說到基督徒對弟兄姊妹應當有愛心,應當挽回他們,並不是說這個弟兄是沉淪的。

  希伯來六章六節的辯正

  現在我們來看希伯來六章一至八節。這一段聖經是最大的難處,差不多所有疑惑得救是永遠的人,都以希伯來六章作為逃城來尋找他們的題目。他們說,一個人已經得救了,如果離棄真道,就不能從新懊悔;那不是說,這個人完了,滅亡了麼?許多人因為不清楚、不明白的緣故,就把這段聖經當作人能滅亡的根據來說。

  但是請你們注意,希伯來六章的題目根本不是得救,根本與得救沒有關係。你如果要明白這段聖經,就必須從五章末了看起。五章末了說,有許多人明明應該吃乾糧了,但他們還是吃奶;這一班信徒按著年齡來說,是應該作師傅了,但他們還是像嬰孩,一直不進步,老是停頓在那裡。為此六章一起頭就告訴我們:『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所以希伯來六章一節的題目是進步,不是得救。你如果把得救放進去,自然就碰著難處。它的目的是告訴人怎樣進步,並不是教人怎樣作才能得救。這裡第一件事我們要注意的,就是它的題目是進步到完全的地步,不是倒退到沉淪的地步。

  使徒在這裡說,怎樣進步到完全的地步呢?從一節到八節一共分作三段,這三段我可以用三個辭來代表。第一段是說『不必,』第二段是說『不能,』第三段是說『不可。』它從三個立場來告訴希伯來的信徒說,他們應當進步。第一,你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不必再立根基。基督道理的開端,就像人築牆的時候所用的基石。人築一堵牆,用不著兩個根基。使徒說,你們一直講根基的事,但是根基已經立了,你們不必再立。基督道理的開端,就是『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這一切就是基督道理的開端。使徒說,這些作過一次就夠了,不必再作,你們應當進到完全的地步。

  第二段需要一個序,在沒有讀四節之先,讓我先說這個序。使徒在寫四節之先,猜想他們會問說,若說不必再立根基,如果犯罪了怎麼辦呢?如果在我們中間有人失敗了,跌倒了,犯罪了,豈不是要再立根基麼?使徒設想他們會發這問題,因此先作答覆。『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你如果手裡有希臘文的聖經,你就看見在這裡原文有一個辭沒有翻出來,這辭就是『一次。』這『一次,』在原文的文法上,不只是指著頭一件事說的,且是連續指下文每一件事說的。所以這裡該說,『論到那些一次已經蒙了光照,一次嘗過天恩的滋味,一次與聖靈有分,一次嘗過神善道的滋味,一次覺悟來世的權能的人。』在原文裡這是頂清楚的。一個人曾蒙過光照,嘗過恩典的滋味,又與聖靈有分,也嘗過神話語的味道,並且覺悟過來世的權能;來世就是千年國度,他嘗過千年國度的權能。換句話說,他對於神跡、奇事、醫病、趕鬼,都曾見過、嘗過。這樣的一個人,如果離棄真道,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這裡的離棄真道,翻得不對。有一個英國人,一生一世讀希臘文,並且專門讀希伯來書,他說,這裡離棄真道的意思就是說,腳往旁邊滑一滑。這裡說,不能從新懊悔,許多人以為是指必定沉淪;這樣的解釋是不可以的。

  一個人一次蒙了光照,一次嘗過恩典的滋味,一次與聖靈有分,一次嘗過神話語的滋味,一次嘗過來世的權能,這樣的人如果滑一跤,就不能懊悔了?世界上有沒有跌倒的基督徒再爬起來的事?神的話告訴我們,有;教會的歷史也告訴我們,有。有許多基督徒滑了一跤之後,作了最會奔跑天國道路的人。從彼得起,不知道有多少基督徒跌倒之後,還爬起來。如果說他們爬不起來,那彼得就該第一個爬不起來。他滑得厲害,可以說是躺平了。不只彼得,教會二千年來不知道有多少基督徒,他們跌倒了,但是後來卻作了頂好的見證。我可以舉不知道多少的證據。如果照著這裡所說的,就應該一個都沒有。如果有一個,就是聖經不對。

  在這段話裡,原文還有一個字,palin,意思等於『再。』在再字下面還有一個字,anakainizo,意思等於『從新。』所以按著原文,應當翻作:如果滑了一跤,就不能叫他們再從新懊悔。使徒在這裡是對希伯來的信徒說,他們所講的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永遠審判,這一切都是基督道理的開端。他們如果一次得了光照,一次嘗過天恩的滋味,一次與聖靈有分,一次嘗過神善道的滋味,一次覺悟來世的權能,今天滑了一跤,就不能再立根基,再從新懊悔。

  請你記得,這裡的懊悔是指著第一段的根基說的,不是指著一般的懊悔說的。因為剛才所說基督道理的開端共有六件,第一件就是懊悔死行。我們不能把自己頭腦裡的懊悔來解釋這裡的懊悔,必須看聖經的上下文,憑著使徒的思想來解。使徒說的懊悔,就是上文的懊悔死行。他的意思就是一個人信了神,也受了洗,也明白了什麼是將來的審判,也明白了復活的真理,也懊悔了死行,那這個人一次懊悔,就不能再懊悔;一次受洗,就不能再受洗;一次相信審判的道理,就不能再相信;一次相信復活的道理,就不能再相信。這裡的懊悔,就是包括上面的六件事。使徒在這裡不能像我重複的說,不能再從新懊悔,不能再從新相信等等。他用一個再字就夠了。如果一次都沒有,就是說『才,』如果已經有過了,才是說『再。』使徒怕我們不懂得從新的意思,所以加上一個再字。所以六節所說的懊悔,定規是指著一節的懊悔說的。如果一節的懊悔是排在第二,你也許還不清楚。但是它是排在第一,只要說第一個,就知道下面所有的都是一樣的。

  所以使徒的意思就是:基督道理的開端,就如根基一樣;要作基督徒,第一件事就是要懊悔死行,審判自己的罪,然後相信神,受洗,接受按手,相信死人復活,相信永遠的審判等等;這些事都是根基的問題。根基如果一次立好了,就不必再立。當你往上建造的時候,你就是滑了一跤,也不要再立根基。你就是要立的話,也不能再立。比方胡弟兄剛才從文德裡的大門口進來,他進了弄堂,從那裡拐彎過來,快走到門口的時候,跌了一跤。那怎麼辦?他的目的是要進來聚會,現在跌了一跤,他不必再從文德裡門口走進來。他在那裡跌下去,在那裡爬起來就可以了。使徒的意思就是:如果你一次蒙了光照,一次嘗過恩典的滋味,如果滑了一跤,不能再懊悔死行,再相信神,再受洗,再接受按手,再相信死人復活,再相信審判。換句話說,使徒並沒有意思說,人得救之後,還要沉淪;使徒的意思是說,基督徒重生之後,不能三生,最多不過重生。使徒不是說不能懊悔,不能悔改;乃是說如果再要從起頭懊悔,那辦不到。

  六節下半說,『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有的人說,跌倒了就是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什麼人能把主重釘十字架?主耶穌的工作一次成功了就永遠成功了。主耶穌又不是牛羊,要用就宰。在你這邊不能從新再懊悔,在主耶穌那邊不能從新再釘十字架。你如果需要從新懊悔,就是說主耶穌也得從新釘十字架,那你就是明明的羞辱主。你以為主耶穌釘一次不夠,還得繼續的釘。所以這裡的問題,不是得救和沉淪的問題。

  前幾篇我們已經看見,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件事是不能推翻的。在我們當中如果有墮落失敗的基督徒,從前曾經清楚得救,清楚什麼是神的救恩,如果今天要起來,你不必從新再起頭。只要今天起來就可以了。你不能把主耶穌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

  最末了一段七節和八節,不只說『不必、』『不能,』使徒更嚴重的說,『不可。』為什麼不可呢?因為如果從新立根基,就是把主耶穌重釘十字架。如果這樣作,你前面有極大的危險,你要受極大的刑罰。『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這一段的解釋,我們要留到以後再仔細的講。總之,讀過希伯來六章之後,你看見這一章是講進步和不進步的問題,並不是講得救和沉淪的問題。希伯來六章根本沒有對我們說,一個得救的人是會沉淪的。

  四件需要分別的事

  在這裡我們還要把聖經中的四件事看一看,就是我們前篇所看見必須分開的事。人如果要明白救恩,第一要分別真基督徒和假基督徒,第二必須分別信徒的管教和永遠的得救。永遠得救是一件事,神對於祂兒女的管教又是一件事。基督徒今生所受的責打,和不信的人永遠的沉淪,是兩件事。基督徒不會永遠沉淪,但是會受責打。有許多經節說到基督徒要受責打,你不能把這些經節挪到救恩上去說。

  第三,國度和永生也是大有分別的。換句話說,賞賜和恩賜是大有分別的。你得救是一件事,你在千年國裡與主耶穌一同掌權、作王、得榮耀,又是一件事。在聖經裡有許多地方,是指著人要從國度裡挪出來說的。許多人因為不知道國度和永生的分別,賞賜和得救的分別,就把說到國度的經節挪到得救來用,以為從國度裡挪出來,就等於滅亡,這完全是兩件事。基督徒可能失去國度的地位,但基督徒不能失去救恩的地位。基督徒可能失去與主耶穌一同掌權的地位,但是基督徒不能失去神兒女的地位。

  第四,聖經裡不只說,基督徒今天要受管教;也不只說,基督徒有的要失去國度;並且說,基督徒在國度裡有的要受專一的刑罰。聖經裡說,許多基督徒今生會受管教,將來會失去賞賜,並且還會有刑罰。基督徒將來會失去賞賜,並且還會有專一的刑罰。但是你不能把將來千年國度裡所要受的刑罰,與永遠的沉淪混在一起。永遠的沉淪是一件事,國度裡的責罰又是一件事。一個基督徒受責打,不是說就永遠滅亡了;救恩是永遠的,責打不過是家庭裡的管教。有的兒女,今生管不好,來生還要管。所以在這裡有四件事是必須分開的:假冒的人,今生的責打,失去國度,來生在千年國中的刑罰;這四件與永生永死都不同。

  現在來看第一類,假冒的人。彼後二章一節:『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有人說,這一節聖經豈不是說,基督徒還會滅亡麼?這裡所說的人是被主所買的人。它說,他們隨從異端,不承認買他們的主,他們的結局就是速速的滅亡。這一節聖經明明是說,基督徒是會滅亡的。

  但是請你注意幾件事。第一,這裡說買他們的主,這一個『買』字,是有講究的。在這裡有沒有意思說,被買的人就是得救的人?如果被買的人是得救的,那我們就得承認說,得救的人還會滅亡。如果這個買字,是有別的意思,那就沒有法子這樣說了。不錯,聖經裡是告訴我們,我們是主重價所買來的,但是我們要看主耶穌十字架買的範圍有多大,祂光是買信徒呢,或者也買世界上所有的人?我們從聖經裡看見,主不只買了信主的人,主也把全世界的人都買下來了。請看馬太十三章四十四節:『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裡;人遇見了,就把它藏起來;歡歡喜喜的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這給我們看見,主耶穌把一切所有的都變賣了,要買一個寶貝;但祂買的時候,不只買了寶貝,也買了地。寶貝是一小部分,地是一大塊,寶貝在地裡頭。主耶穌要得著寶貝,所以把地整個買了。祂買地的目的,不是要得著地,乃是要得著寶貝。請你記得,主耶穌買的目的是小的,但是祂的買是大的。祂的目的是要得著寶貝,但是買的範圍是地。所有天國裡面的人就是寶貝,但是主耶穌買的是地。

  所以不能說,凡主耶穌買的都是得救的。買的範圍比得救的範圍大得多。主耶穌十字架買的工作和贖罪的工作,與主耶穌代替的工作不一樣。主耶穌的代替,不過是為著所有相信的人。主耶穌為著全世界的人死。這一件事,祂是作得夠大。但不是說,全世界的人都得救了。如果在這裡彼得換一個字,說救他們的主他們不承認,那就不得了。但是我們看見,彼得是說買他們的主他們不承認。所以你看見,這班人根本不是得救的。這一個買字,是個太寬廣的字,我們不能光憑這個字,就說他們是得救的。

  第二,這裡的主字(despotes)也不是普通的,不應當翻作主,應當翻作主人。這個主字,不是主耶穌的主,是主人的主,是地上主人的主。這裡沒有生命上的關係。按聖經嚴格的解釋來說,不是主與他們的關係,是主人與他們的關係。所以這班人根本就沒有得救。人若不靠著聖靈,就不能稱耶穌作主。(林前十二3。)因為凡求告主名的人就必得救。(羅十13。)他們像猶大一樣,沒有稱耶穌為主。

  第三,彼得告訴我們,這班人是假師傅,是假的信徒。彼得說,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要有假師傅。這裡的假先知,是指著舊約裡的假先知說的。讀聖經的人都知道,舊約裡的假先知沒有一個是得救的。所以我們可以大膽的說,這一班人根本就沒有得救。這一班人隨從他們自己的聰明和思想,私自引進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所以彼後二章不是指著得救的人要沉淪說的。

  這一類的話,聖經裡還有。它們都是指著掛名的信徒說的,不是指著得救的人要沉淪說的。有人會說,二章末了,豈不是還有幾個字麼?二十節:『倘若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二十二節:『俗語說得真不錯,狗所吐的它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輥;這話在他們身上正合式。』根據二十節所說的,有人就誤會說,那些話是指得救的人說的,因為在這裡明明說,他們因為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那這樣的人總該是得救的了。

  但是彼得在這裡的說話是很小心的,二十節說這些人是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並且脫離世上的污穢;二十二節就告訴我們,到底這些人是誰。你如果光看二十節,也許要以為這些人是得救的。但是你讀二十二節,就看見這些人到底是誰。『俗語說得真不錯,狗所吐的它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輥;這話在他們身上正合式。』他說,這些人雖然脫離了世上的污穢,雖然在外表上認識了主救主耶穌基督,但他們後來又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要比先前更不好。他說,這些人根本就是狗和豬。

  主耶穌沒有說,我給我的狗永生;也沒有說,我叫我的豬永不滅亡。主耶穌是說,我給我的羊永生。祂沒有把狗和羊混在一起。祂不能說,我給豬和狗永生;也不能說,這些羊被世界的污穢纏住了。這兩種人是絕對不能混的。有些人聽了福音,口裡會說耶穌是主,耶穌是救主;你問他主的道理,他能對答如流,你看見他外表上也沒有污穢的罪,但是他根本沒有重生。他從來沒有接受救主,也從來沒有主住在他裡面。他不過是暫時的承認耶穌。他外面的罪,污穢的罪,是除去了一點;但是等到情感一過,他又回去了。這樣的人,結局比先前的光景更不好。這些人根本不是羊,乃是狗和豬。是狗,所以裡面所吐出的又去吃;是豬,所以外面洗乾淨了,又回到污穢裡去輥。不是說基督徒不會犯罪,不是說基督徒不會碰著泥,也不是說基督徒不會到泥裡去輥。基督徒會碰著泥,也會到泥裡去去輥,但他的輥是不舒服的輥。如果他輥得舒服的話,那他就是豬了。基督徒吐了也許也會吃進去,但是他會覺得難受,覺得不舒服。這就是豬、狗和羊的分別。你要把狗和豬的性質分得清楚。在聖經裡,豬和狗根本是指沒有得救的人說的,不是指著已經得救的人說的。如果一個人真是羊,就永不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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