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 得救是永遠的-正面的理由(二) 書名:神的福音(卷二)

 

第十六篇 得救是永遠的-正面的理由(二)

  上篇信息我們已經看過神所作的幾件事。當我們得救的時候,神就將祂的聖靈賜給我們作印記。不是說聖靈在我們身上蓋一個印,而是說聖靈在我們身上就是印,聖靈在我們身上就是神的印記。這一個印記要一直留到我們得贖的日子。所以沒有一個基督徒會失去他的救恩。本篇信息我們還要繼續的來看,聖靈不只是神賜給我們的印記,並且聖靈還是神賜給我們,作我們必定得著之永遠基業的質。(弗一14。)聖靈是我們得產業的憑據。

  我們在這裡看見,聖靈在我們身上有兩方面:一方面,聖靈在我們身上是作印記,證明我們是屬神的;另一方面,聖靈在我們身上是作質,叫我們知道神所要給我們的,都是必定給的。你看見這兩方面是不同的,一方面是叫神知道我們是屬乎祂的;另一方面是叫我們知道我們是屬乎神的。我們已經看過聖靈作印記,今天要看聖靈作質。

  請看以弗所一章十四節:『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當我們信主耶穌的時候,神應許我們說,祂要將天上永不衰殘的基業給我們。(彼前一4,弗一11。)我們怎麼知道,將來神不會賴掉不給我們呢?我們所以知道神將來必定會給我們,是因為神將聖靈賜給我們作憑據,或者說作質。質在原文裡就是等於商場上的定錢。本來你應當給他二萬元,現在先給二百元作定錢。定錢就是今天先給你一點,將來還有一大筆要給你。你作買賣的時候,有沒有付過定錢?你租房子的時候,有沒有付過定錢?本來一個月你該付房東三十元,現在先給他五元,把房子定下來。你給房東五元的時候,就是對他說,還有二十五元將來定規給他。神說祂要將天上永不衰殘的產業給你,你怎麼知道將來必定得著,不會失掉呢?就是因為有聖靈賜給我們。聖靈就是神給我們的當頭、押金、憑據、定錢。神把聖靈先給你,就是對你說,將來所有天上的產業定規都要給你。

  朋友們,問題就是在這裡,如果一個人信了主耶穌會失去他的救恩,那他對於神的押金怎麼辦?比方我有一棟房子出租,每一個月租金五十元,袁弟兄來租,先給我五元,還差四十五元;他說那四十五元以後定規給我。等一等若是他不把四十五元給我,怎麼辦?我就把他的五元充公了。這件事在神是不可能的,因為第一,神對於祂所給我們的應許無法交待。不要說神給我們定錢,就是沒有給定錢,神說了,祂就必定給我們。所以就是神不給我們憑據,神不給我們定錢,只要神說,祂將來要給我們產業,祂定規不會不給我們的。神是因為我們的頭腦充滿律法的緣故,所以給我們聖靈作憑據,叫我們知道,神已經把定錢都給我們了,難道會不給我們產業麼?

  我常常想,在舊約裡有一件事頂美。在創世記二十四章,亞伯拉罕打發他的一個老僕人,去為以撒尋求一個妻子。這一個僕人帶了許多財物,帶了亞伯拉罕家裡許多寶貝的東西;當他找到利百加,利百加答應嫁給以撒作妻子之後,他就把這許多東西給利百加,作為定親的禮物。(34~48)一方面,老僕人送給利百加這許多禮物,是叫利百加的鼻子上、指頭上、頭上、頸項上、手上,都滿了裝飾。另一方面,老僕人有一個用意,是叫利百加知道,現在所得的不過是個憑據,將來以撒一切所有的都是她的。

  我們蒙恩之後,因著小信的緣故,也許會想,神如果沒有意思給我們救恩,救恩如果不過是神給我們的玩意兒,那過幾年,或者過幾十年,也許會失掉,我們又不得救了,那怎麼辦?神就是怕我們心裡起疑惑,所以把聖靈擺在我們裡面作憑據,對我們說,我定規給你們。朋友們,當你看看裡面的聖靈,你就知道你將來必定要得著永遠的產業。神如果將來不把產業給我們,神今天為何把聖靈給我們?神如果將來不把產業給我們,聖靈的質就沒有意義了。聖靈的質既然給了我們,我們的救恩就沒有法子失去。聖靈一天在我們身上,我們一天就是得救的。聖經說,祂要一直在我們身上,直到得贖的日子。所以我們能頂有把握的說,我們是滿有憑據得著將來的產業的。

  我們是神所送給主耶穌的禮物

  第七,我們不會失去我們所得的救恩,還有一個原因。在聖經裡有一件事,就是主耶穌對於神的關係,和對於我們的關係。有許多基督徒沒有看清楚,神、主耶穌、和我們罪人這三方面的關係是如何,所以心裡就誤會說,我們也許會失去救恩。但是,聖經裡有一個頂希奇的說法,我們這些基督徒,我們這些得救的罪人,乃是神送給主耶穌的禮物。你看見父在這裡,子在這裡,父將得救的人送給主耶穌作禮物。如果神是將我們送給主耶穌作禮物;試想我們有沒有失去救恩的可能?這件事我們要從兩方面來看。

  一方面,神把我們送給主耶穌,如果我們會沉淪、滅亡、失去救恩,如果我們的救恩不是永久的,那神就是尋主耶穌的開心。這就像母親送一個肥皂泡給兒子。你有沒有玩過肥皂泡?用一根管子沾一點肥皂沫,吹一吹就有泡出來。你知道那是兩分鐘就要過去的。但是你兒子看見了就喜歡得很,以為是皮球,非常好玩。豈知玩兩下子就破了。

  如果神不是無所不知的,我們可以沉淪;因為神不知道我們的得救是暫時或者永久。但神是無所不知的,神知道我們到底是永久得救或者是暫時得救。神如果不是無所不知的,神把我們當作肥皂泡送給主耶穌,還有話可說。神如果是無所不知的,祂知道過了三年、五年之後,那個肥皂泡是要破的,祂這樣作,就是把空氣送給主耶穌,不是把禮物送給主耶穌。但神是永遠的神,神所作的事也是永遠的事,神如果將人送給主耶穌,祂就不是把人當作空的人情。

  第二方面,這樣作對主耶穌也發生問題。如果神把我們賜給主耶穌,過了三年、五年我們滅亡了,我們把救恩丟掉了;在我們看來,是丟了,是失去了,但是這要怪誰?一面要怪神所送的東西是破爛的,一面要怪主耶穌不會保守。許多次人送我很好的東西,我出門的時候把它遺失了,或者弄壞了,我要就怪他送我的東西不好,要就怪自己不小心,不會保守。神對主耶穌說,我送給你這些人,如果有一天這些人丟掉了,這是怎麼一回事?這就不能光怪神作了一個空的人情,也要怪主耶穌沒有能力保守神所賜給祂的人。

  在約翰十七章六節,主耶穌對父說,『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你看見所有的基督徒,所有得救的人,都是神賜給主耶穌,賞給主耶穌的。九節:『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主耶穌不是為世界上的人禱告;主耶穌『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所以我們基督徒是神賜給主耶穌的禮物。再看十二節:『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主耶穌禱告說,神所賜給祂的人,每一個祂都保守了。只有一個是滅亡之子,就是猶大。猶大根本就沒有信,他從起頭就是仇敵之子,從起頭就沒有得救。除了猶大之外,主耶穌說,父所賜給祂的人,沒有一個是滅亡的。

  朋友,你要知道神已經將你送給主耶穌了,你已經被送出了,好像一個女子已經出嫁了。當我們得救的時候,神已將我們賜給主耶穌了。所以所有神所賜給主耶穌的人,所有信主耶穌的人,主耶穌都得保守。主耶穌說,『我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那有可能一個基督徒會失去他的救恩呢?那有可能神把你送給主耶穌以後,救恩就沒有了呢?聖經說,神所送給主耶穌的人,沒有一個滅亡的。

  神把我們這許多人送給主耶穌,你想會不會因為我們不好,過了三年、五年之後,就滅亡了呢?請你聽主耶穌怎麼說。六章三十七節:『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你為什麼會相信耶穌?你為什麼會到主耶穌面前來?你所以會到主耶穌面前來,接受主耶穌,就是因為神將你送給主耶穌:『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掉一個頭來說,凡到我這裡來的,都是父所賜給我的。你所以會到主耶穌那裡去,接受主耶穌作主,信靠祂贖罪的工作,相信祂的復活作你稱義的憑據;沒有別的緣故,就是因為神已經將你賜給主耶穌了。神在天上將你賜給主耶穌,你在地上就相信主耶穌,到主耶穌面前來。神在那裡把你送出去,你在這裡就到主耶穌面前來。下面接著說,『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所以我們沒有法子失去救恩,因為神已經將我們送給主耶穌了。

  不只這樣,聖經裡還有一個地方,就是約翰十章二十九節:『我父把羊賜給我。』誰是主耶穌的羊呢?就是我們。約翰福音多次給我們看見,我們是神送給主耶穌的禮物,所以神不能把我們當作空的人情,把我們送過去之後就沒有了。主耶穌也不能把我們接過去之後就丟了。你不能以為得救是小可的事。你不能以為你自己是這樣那樣得救的,所以你這樣那樣也就不得救了。

  我感謝神,我本來是個罪人,我倪柝聲本來不盼望得救,我本來拒絕祂,反對祂,但是不知道怎麼一回事,神把我舉了過來,叫我接受本來所不要的道。神把我拿過來送給主耶穌,給祂這樣一送,我就沒有法子逃了。給祂一送,我就接受主耶穌作救主了。從那一天起,我就在主手裡了。你既是從神送出來,從主耶穌收進去的,你能從那裡走出去呢?如果是你自己在那裡作,是你自己在那裡救自己,花工夫叫自己得救,那你只要作得稍微疏忽一點,隨便一點,就完了。但是你要知道,是神將你送給主耶穌,使你得救的。

  讓我引一個不完全的比喻。最近四川鬧饑荒,鬧得頂厲害,我也讀過很多報告,在那裡有些孩子只有兩歲,話還不會說,也伸出一隻小小的手,在街上討飯。他在街上討飯吃,討衣服穿,乞求著來維持生活,他沒有辦法。若這裡有一個人,是頂有錢的,家裡有吃的,有穿的,豐富得很。我把這小孩抱來送給那個人,從物質生活來說,可以說他就得救了。我一送,他就得救了。照樣,我們本來是罪人,是死在罪中的,是要滅亡的,神把我們一送給主耶穌,我們也就得救了。得救就是我被神送出去。當我死在罪中的時候,當我在審判之下等候刑罰的時候,神把我一送,我就得救了。這與你自己不發生關係。既是主收留你,祂就不能又丟掉你。你是一個失喪的人,你沒有吃的,也沒有穿的,神把你送給主耶穌,主耶穌接收了,現今你怎會再掉出去?沒有辦法。神已經送了,主耶穌已經收了。主耶穌說,凡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凡神所賜給我的,我總不丟棄他。所以你沒有法子沉淪。你如果沉淪,除非沒有起頭,或者沒有結尾;現在神已經送了,主耶穌也已經收了,你怎麼會沉淪?如果沉淪,那就是神跡了。所以我對神說,『神,我感謝你,我是個罪人,我是死在罪中的人,當我作罪人的時候,我並不想得救,但是你把我送了,主耶穌也把我收了。給你送了,給祂收了,我就沒有辦法不得救了。』

  主耶穌說,凡到我面前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總不』一辭,在原文裡是頂重的,意思就是無論如何、不管怎樣都不。在中文裡,『總不』一辭已經夠重了,但是因為太熟的緣故,我們就不看重。這裡的意思,就是主無論如何,不管怎樣,總不能丟棄他。絕對沒有一個基督徒,是祂所丟棄的。你得救是因著主耶穌,你能繼續得救,你能保守你的得救,也是因著主耶穌。你如果想,你得救是因著主耶穌,保守得救是因著自己,你就一天也保守不住。我把人擺在一邊,我承認我輕看人;我高舉救主,一切都是祂作的。這是恩賜,這是禮物,你絕對不能被丟棄。

  有主耶穌作我們的大祭司

  現在來看第八。在聖經裡有一件事頂寶貝,就是主耶穌作我們的祭物。但在聖經裡有一件更寶貝的事,就是主耶穌作我們的大祭司。我在各地常常問弟兄姊妹,如果主耶穌不作我們的救主怎麼辦?許多人都說,那沒有辦法。如果主耶穌不作救主,我們就完了,我們沒有法子得救。我又問,如果主耶穌不作大祭司怎麼辦?許多人說,這沒有多大關係。主耶穌作不作我們的大祭司,沒有多大關係。但是我們要知道,沒有這回事。我們所以能保守我們的救恩,就是因為今天在神面前有主耶穌作大祭司。不要說從前的罪,不要說昨天的罪,就是今天所犯的罪,就已經夠叫我們沉淪了。我們所以能繼續得享救恩,就是因為主耶穌在替我們禱告。主耶穌的代禱保守我們的得救。希伯來七章二十五節說,『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來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為什麼緣故呢?『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聖經頂明顯的對我們說,凡靠著主耶穌來到神面前的人,主耶穌定規能救他到底。有的人對我們說,也許我們會失去我們的救恩,也許我們還會沉淪。但是假若如此,你把主耶穌的禱告擺在什麼地方?神說,主耶穌是長遠活著替我們禱告,祂是一直活著替我們禱告。

  誰能領略得透,主耶穌替我們禱告的效力有多大?如果你有一個朋友沒有得救,你替他禱告,神還會救他,何況主耶穌在神面前長遠替你禱告,難道不能保守你長遠得救麼?如果你有一個朋友信了耶穌,墮落了,你為他禱告,你也寫信給他,盼望他作一個好基督徒;神聽了你的禱告,過了一些日子,他復興起來了。難道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在神面前繼續的、長遠的、一直的禱告,不發生效力麼?因為主耶穌是大祭司,在神面前長遠活著,替我們禱告的緣故,所以我們必定蒙祂拯救到底。

  有一件事我常常覺得歡喜的,就是人可以忘記為我禱告,但我還是一個被禱告的人。人可以不替我禱告,但我還是一個被禱告的人,因為主耶穌一直為我禱告。有一位在神面前作大祭司,人可以忘記我,但是祂絕不會忘記,總是繼續長遠的替我禱告。

  主耶穌對我們說,祂禱告是為著所有信的人,為著所有屬乎祂的人,不是為著世人。剛才我們所讀的約翰十七章是夠清楚的。九節:『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他們就是上文所說,父所賜給祂的人。『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你在這裡看見,主耶穌禱告的範圍是為著相信祂的人,不是為著世人。有一件事,我們在這裡帶手題起。父是對於世人的,子是對於教會的。在新約裡,你從來沒有看見基督愛世人,你只看見神愛世人。但是另一面,你看見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頂希奇,父的范園是為世界,子的範圍是為教會。祂說,祂不是為世人祈求。祂工作的效力是叫世人得救,但是祂禱告,祂作祭司,光是為著基督徒,不是為著外人。

  祂為我們禱告,祂的目的是什麼呢?祂禱告是求神保守我們,保護我們,叫我們像祂一樣,叫我們與世界分別,叫我們合而為一。所以,不管世界的引誘多厲害,撒但的試探多厲害,人的肉體多厲害,主耶穌的禱告所發出的力量,必能保守我們。如果神不是聽禱告的神,就沒有事情。但神是聽禱告的。主耶穌在約翰十一章說,父阿,我感謝你,你常聽我的禱告。(41~42上。)如果神是繼續不斷的聽禱告,我們就沒有不得救的可能。朋友們,在你沉淪之先,你必須先從主耶穌的禱告裡跳出去。主耶穌的禱告乃是地獄的欄杆。你要到地獄裡去,你必須先跳過這欄杆。在你沒有把主耶穌的禱告推開之先,在你沒有把禱告的攔阻去掉之先,你沒有法子沉淪。感謝神,主耶穌的禱告靠得住。

  舉一個頂清楚的例,當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彼得頂驕傲,對主說,什麼人都可以不認你,我總不能不認你。(可十四29~31。)後來彼得跌倒了。主耶穌曾預先對他說,彼得,撤但定規要得著你,但是我已經為你禱告,叫你不至於失去信心。我已經為你禱告,你必定會回頭。你在回頭之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二二31~32。)因此,後來彼得雖然跌倒了,他還爬起來;他不只爬起來,他還幫助了許多人。今天許多人爬起來,還是因著彼得。彼得的回頭,並不是彼得自己要的,乃是主耶穌禱告的力量一直抓住了他。等一等,當他記起主耶穌的話時,他就流淚、悔改。這都是主耶穌禱告工作的力量。神聽主耶穌的禱告。

  主耶穌從來沒有替猶大禱告;因為猶大根本是沉淪的,是不得救的。他從起頭就是滅亡的,他從來沒有信主耶穌,從來沒有稱主耶穌作主,都是稱主耶穌作夫子。猶大是沉淪的人,主耶穌不替他禱告。彼得是一個得救的人,他得救最遲是在馬太十六章的時候,當時他承認主耶穌是永生神的兒子,(16,)定規是已經得救了。

  請你不要相信自己的禱告,你該相信主耶穌的禱告。不是你天天熱心禱告的問題,不是你這兩天禱告多少次的問題,請記得,你禱告多少次都沒有用處。不是你的禱告能保守你得救到底,是主耶穌的禱告能保守你得救到底。我不知道今天晚上有多少人相信主耶穌禱告的能力,你能不能無依無靠的把自己托給主耶穌的禱告?你說,撒但的試探多厲害,世界的試探多厲害,肉體的鼓動多厲害,撒但的攻擊多厲害。但是我不承認你的話。你如果看自己,許多時候你覺得說,我完了。你給撒但多試探幾下,肉體就沒有力量了。許多時候,你覺得灰心,你覺得禱告不下去,這時候你要仰望主耶穌,祂是你的大祭司。你要仰起頭來看祂。你要說我沒有能力,我禱告不來;但我信靠祂,祂是我的大祭司,凡靠著祂到神面前來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我們祈求。我們有這樣的一位大祭司,替我們祈求,你想我們有沒有法子失去救恩?

  是神保守我們

  我不是說,我們不必理會聖經裡許多難解的地方。下篇信息我們要說到那些地方。但是從正面來看,有許多的事,是沒有辦法取消的。不只有主耶穌的禱告,不只有主耶穌作大祭司,在聖經裡還有許多別的東西。得救不只是因著我們的相信,並且是因著神能力的保守。不是我們保守自己,是神的能力保守我們。你用什麼樣的條件得著救恩,你也是用什麼樣的條件保守救恩。得著的條件,就是保守的條件。不能得著是一個條件,保守是另一個條件。你是因恩典得著神的救恩,你也是因恩典得著神的保守。如果你說得救是因著恩典,蒙保守是因著行為,那你是從來沒有讀過加拉太書。

  羅馬書和加拉太書,我們曾讀過好幾次。羅馬書是專門講罪人,加拉太書是專門講信徒。羅馬書說,人不能因行為稱義;加拉太書說,人不能因行為保守他的稱義。羅馬書告訴我們,罪人不能靠行為;加拉太書告訴我們,信徒不能靠行為。羅馬書告訴我們,罪人在神面前的稱義,與律法和行為不發生關係。加拉太書告訴我們,信徒保守恩典的方法,也不能靠著律法。你們是因著聖靈入門,難道要靠著肉體成全麼?你們是因著信心入門,難道要靠著律法成全麼?所以你看見,羅馬書是對不信的人說的,是從不信的人的角度看過來的。加拉太書是對信徒說的,是從信徒的角度看過來的。如果你在神面前蒙到救恩是白白的,那你在神面前得到救恩的保守也是白白的。聖經給我們看得頂清楚,是神來保守,不是我們自己來保守。

  彼前一章五節說,『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救恩最末了的一步,就是在主耶穌來的時候得贖。救恩分作三部分,這裡是指著主耶穌再來的時候,我們將要得贖說的。我們是因著信蒙神能力保守而得贖的。今天是我們將神拉牢呢,或者是神將我們拉牢?是我們保守呢,或者是神保守?聖經說是神保守。這裡的蒙神能力保守,意思就是如果我失去,責任不在我身上,是在神身上。我頂敬虔的說,我們如果失去,責任在神身上的多,在我們身上的少。可是千萬不要以為,基督徒可以隨便。我們在以後幾篇要說到這問題。今天的問題是得救。得救完全是神的事。

  比方說,因為我有一點事情要辦,所以我把圖章擺在馬弟兄那裡。如果馬弟兄把圖章丟了,責任是在我呢,或者是在馬弟兄?不錯,我也有一部分不對,我為什麼相信馬弟兄;但是直接的責任是在馬弟兄,因為我把圖章交給了他。如果我交給了神,後來我的得救丟了,固然我也有錯,我為什麼這樣相信神?但是,直接的錯是在神身上,是神錯。你能蒙到保守是因著神的能力。不認識神的人要說,神的能力恐怕不夠保守我們。但是認識神的人,每一個都要低下頭來說,我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定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所顯現的救恩。彼得是頂有把握的說,我們必定要得著,我們無論如何要完全得救。

  為什麼我們會完全得救?提後一章十二節說,『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保羅所交付給主的,主要保守,一直到祂來的那一天。所以一直到那一天,我們都是得救的。我常常想,我倪某人有一天如果到地獄裡去,我滅亡不是大事情,但是神的榮耀受了虧是大事情。我倪某人下地獄、沉淪,算不得什麼,但是神的榮耀失去了,算得什麼。我沉淪不要緊,但是我的沉淪定規不榮耀神,叫神的榮耀受虧損,因為顯得神保守不好,神不能保全。為著神榮耀的緣故,所有認識神、認識祂保守能力的人都要說,我有什麼方法能失去神的救恩呢?阿利路亞,我沒有方法。神的話在這裡是夠大,夠清楚的。

  關於保守的聖經節,我最喜歡的就是猶大書二十四節。它比其他的聖經節更特別,告訴我們神的名字叫什麼:『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祂榮耀之前,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神的名字是什麼呢?神的名字就是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的,神的名字就是那能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祂榮耀之前的,神的名字就是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這就是我們的神。什麼叫作不失腳呢?不是說神保守我們永不跌倒,是說神保守我們永不失腳。跌倒是臥在地上,失腳不過是顛一下。它說,神能保守我們不顛一下。神不只叫我們不跌倒,神甚至叫我們不失腳。

  請你記得,聖經裡所有的道理都不能以罪人作出發點,而要以主耶穌作出發點。如果以罪人作出發點,那就糟了;如果以主耶穌作出發點,那才清楚。如果以罪人作出發點,罪的問題就會看不清楚。有許多事情,我們不以為是罪;有許多東西是頂污穢的,我們把它當作頂清潔的:有許多事情是頂軟弱的,我們把它當作頂剛強的:有許多事情是頂羞辱的,我們把它當作頂榮耀的。就是我們作了基督徒之後,有許多犯罪的事,我們還以為是榮耀的。就是認識神的人,還有許多沒有審判的罪。當他作基督徒的時候,他還有許多罪,以為是有榮光的。如果信主的人對於罪還看不清楚,何況罪人呢!有許多的罪,神在主耶穌身上早已審判過了,但是我們作罪人的時候看不見那是罪,一直到信主耶穌之後才清楚那是罪。罪人不清楚,信主耶穌的人才清楚。但就是基督徒也靠不住,他還有許多事情沒有看見。

  所以一個人會不會失去救恩,如果憑著人自己來看,就永遠看不見。如果從你來看聖經的真理,那整個就給你弄亂了。你以為這一個是大的,那一個是小的。乃是等你從主耶穌那裡看過來的時候,你才清楚。問題不是你能不能保守救恩,問題是主能不能保守救恩。

  正當的眼光都是從主那裡發出來的。如果要我們保守,不要說兩天,就是兩個鐘頭也不行。如果是主保守,義人雖然一天七次跌倒,還要爬起來。問題不是你能,問題乃是神能。你的眼睛如果看自己,根本就看錯了。聖經是說,要仰望那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十二2。)保守的能力是主的,不是我們的。我們可以靠神,因為保守的是神。

  今天的問題,是神用什麼方法來保守我們。我們今天把生命交給神了,神用什麼方法保守我們到主耶穌來的日子呢?沒有別的,神是把我們的生命與主耶穌的生命一同藏在祂裡面。(西三3。)我讀這一節聖經,喜樂得笑起來,這節聖經再好也沒有了。我不知道有多少基督徒知道這節聖經的好處。神所賜給我們的生命是沒有法子丟的,因為神已經將我們的生命和基督的生命一同藏在神裡面了。

  我記得我在學校裡還沒有得救的時候,有一天我寫好一張頂要緊的東西,我對我的同學說,這個東西頂要緊,五千塊錢都不賣;我有事情要出去了,你好好的給我看守著。我把那一張紙給了他就出去了。後來我回來,我問他要那張紙,他說,我交不出來了。你說得那麼要緊,所以我就用開水泡了,吞在肚子裡。他拍拍肚子說,在這裡,永遠不會丟了。那一天我又氣又好笑,那張紙裝在他肚子裡,永遠不會丟,也永遠拿不出來,穩當得很。今天神作事情更穩當,神將我們的生命和基督的生命一同藏在祂裡面。我問你,你從那裡找?你用什麼方法丟?什麼時候你會把神丟了,什麼時候你才會把神所給你的生命丟了。感謝神,神永遠不會丟,神所擺在基督徒裡的生命也永遠不會丟。你們要看見,基督徒的那一個生命是藏得牢牢的,是藏在神裡面的。

  神的應許

  除了前面所題的九件事之外,還有一件。前面這九件,不要說你自己,就是神也不能推翻。無論什麼方法都不能推翻。一個人蒙神恩典得救了,就誰都沒有法子叫他丟掉。但是主耶穌還以為不夠,怕我們疑惑祂的工作,所以還特意給我們應許,叫我們看見,我們怎樣不會失掉。我想我們大家都記得約翰十章,那一段聖經夠清楚的給我們看見,我們的命運是掛在那裡。我們的命運不是掛在我們身上,我們的命運是掛在主耶穌和父身上。

  約翰十章二十八至三十節:『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主的話再清楚不過了:『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有了這句話,就是沒有別的話,就已經夠了。這裡主是多鄭重、多肯定的說,永不滅亡。就像剛才說的永不丟棄一樣,也像約翰五章二十四節所說,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這些都是絕對的字眼。『我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神是永遠的神。不認識神的人不知道神作了什麼。如果人認識神,就知道神所作的事都是永遠的,神從來不作暫時的事。神從來不三翻四覆,神作了就作了。神不會過兩天變一變,神一次作了就永遠作了。神不會今天叫你得救,明天叫你下地獄,後天再叫你得救,再後天再叫你下地獄。如果神這樣作,生命冊必定不大好看,一下子塗一塗,一下子改一改。神是永遠的,所以神所賜給我們的是永生,我們是永不滅亡。你必須看見,神所作的是永遠的事,神從來不肯一下子改一改。人可以隨便改變,神不肯隨便改變。祂一次救了你,就永遠救了你,叫你永不滅亡。

  這事有什麼憑據呢?『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誰』這一個字,在原文裡是有意思的,就是任何受造之物。主說,任何受造之物都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是好牧人,我給我的羊生命,我的羊永不滅亡。父將羊交給我,任何受造之物,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二十八節是說牧人,二十九節轉一個彎說到父:『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二十八節的手是主的手,二十九節的手是父的手。父是誰呢?祂說,我父比萬有都大。一切所有的都包括在這萬有裡面。所有的受造之物,所有的天使,所有的邪靈,所有的人,所有世界上的造物,連你,連我,都包括在裡面。祂說,我父比萬有都大,沒有一個人能從祂手中把我們奪去。在這裡有一隻大手,保守著祂的羊,你想他們怎麼會丟呢?只有比那比萬有都大者還要大的,才能把他們奪去。

  有人說,不錯,別人不能奪去,但我自己總能出去罷?這就是證明你不認識神的話,也不認識你自己。一個人得救了,如果還會沉淪,難道是他自己要沉淪麼?他不是因為受世界的引誘,仇敵的迷惑,和撒但的攻擊麼?所以如果一個基督徒沉淪,那就是說,情慾能把人從神手裡奪出去,魔鬼能把人從神手裡奪出去,世界能把人從神手裡奪出去。人下地獄,不是自己定規要下的。不要說基督徒,就是罪人,也不是自己要下的。你頂明顯的看見,人死在罪中,是邪靈將他捆綁住的。世界上的人,沒有一個不是被鬼附的,所有的罪人都有鬼在他身上作工。如果信徒能從父的手中出來,這就是說,邪靈比萬有的父都大。這一隻羊在萬有的父手中,如果沒有東西比萬有的父更大,他就沒有被奪去的可能。不只如此,你必須承認,就是你自己要出來也不能,因為連你自己也包括在萬有裡面。主耶穌說,我父比萬有都大,你不能把自己擺在萬有外面。

  感謝神,二十八節是給我們看見主耶穌的手,二十九節是給我們看見父的手,二十八節是說到牧人的手,這不是律法的問題,也不是咒詛的問題,也不是憐憫的問題,這是主手保護的問題。二十九節說,父的手比萬有都大,是最有能力的。你該想一隻是父的手,一隻是牧人的手,有這兩隻手把我們抱住,我們必定是穩固的。

  我剛信主後不久,和王載弟兄去江灣聽道,講道的人說,我們基督徒要熱心,要傳福音,要服事主,不然要被漏掉。聽完之後,我問王載弟兄說,你想你什麼時候會漏掉?我怕我今天晚上就要漏掉。他說,是阿,我怕我也要漏掉。如果漏了,就要下地獄了。我說,如果會漏掉,我們還勸人信耶穌作什麼?他說,那我今天晚上晚飯都不必吃了。我說,不只晚飯不能吃,今天晚上覺也不能睡了。世界上的人不知道永生永死的危險,所以還能吃,還能睡。我們是知道永生永死的危險的,我們知道我們是像風前的糠一樣,那我們怎能不擔心呢?這是我末認識這方面真理之前的故事。

  感謝神,是我的父替我保守我的救恩,是我的主替我保守我的救恩。所以我知道我頂穩固。十二年前,我到南洋去,我騎自行車經過一個大森林去傳福音,在森林裡面看見一隻大母猴,背上背了許多小猴子,一隻一隻的疊起來,像運動會裡的疊羅漢一樣。母猴背著它們在樹上跑,有的時候要從一棵樹跳到另一棵樹上去,兩棵樹隔得稍微遠一點,母猴跳過去抓住了那棵樹上的枝子,它背上的小猴子卻都落下去了。等一等母猴就跳下去,再讓他們爬在背上。那天我在那裡看了兩、三個鐘頭,覺得頂有趣。

  前兩個月我在昆明,有一位林先生,家裡有一隻貓,生了三隻小貓。有一天我到林先生家裡去,剛好林先生和林師母不在,我就去看那幾隻貓。我和它們玩,我用手拉它們,母貓用口銜了小貓就跑,小貓都不落下來。神把我們救來,並不是像背猴子,要我們用力量抓住祂。如果碰著樹枝軟一點,蕩一蕩,就掉下來了。神把我們救來,是像貓用口銜住我們,所以怎麼跑都不會掉。這是神的保守。你如果要拉住神,那太吃力了。不要說三、五年,老早就丟了。感謝神,是神抓住了我們。

  最末了,請讀羅馬八章。前篇信息我們讀過八章三十節,看到五個連環,這五個連環沒有大小之分。我們看見,所有得稱義的人都要得榮耀。這裡的得榮耀,在原文裡是過去式。神是永遠的神,從神的眼光看,所有稱義的人都已經得榮耀了。你得榮耀的事,在你身上也許還要等一千年;但是在神那一邊,在神的旨意裡,在神的計劃裡,是已經成為歷史了。所以它說,『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神已經榮耀了他們,他們已經得著了榮耀,阿利路亞!歷史都已經寫好了,還會錯麼?你將來的歷史都已經寫好了,你沒有推翻的可能。神肯將你將來的歷史,將來的事情都寫好了,祂就定規要給你成就。

  為此,三十一節起頭就說,『既是這樣。』如果所有被稱義的人定規得著榮耀,那『還有什麼說的呢?』沒有什麼說的了。『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神已經定規了,人怎麼能抵擋呢?『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逼迫麼?是飢餓麼?是赤身露體麼?是危險麼?是刀劍麼?』保羅在這裡問,他在這裡向全世界的人呼喊,誰能?在這裡他四次問,誰能?誰能敵擋我們呢?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誰能定他們的罪呢?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保羅知道,不能,沒有那個可能。

  保羅不是說,誰能叫我們不愛基督呢?我們常常不愛基督。許多時候我們的愛會搖動,因為我們的愛常常會被世界吸引去。我們能不愛基督,但是誰能叫基督不愛我們呢?不管是患難、困苦、逼迫、飢餓、赤身露體、危險、刀劍,都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

  三十七節:『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不是靠著我們愛主,是靠著主愛我們。如果是靠著我們愛祂,這就沒有盼望了。如果是靠著祂愛我們,如果是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就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主耶穌基督裡的。(羅八38~39。)這是夠清楚、夠穩當的給我們看見,神一次給了我們救恩,就永遠給了,誰也不能推翻。這些話太高了、太闊了、也太深了。

  求神給我們看見,神所作的事是有頭有尾的,神是阿拉法,神是俄梅嘎,若是事情沒有作完全,祂從來不停止。


Copyright © Living Stream Ministry, Anaheim, Californ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