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加入教會 書名:正常的基督徒信仰

 

有些人總以為說,自己作基督徒就好了,什麼教會都不加入。或者說,基督,我要;教會,我不要。我一個人禱告、讀經就好了;要加入教會,和別人來往,這是麻煩的事。因之有好些作基督徒的,都不加入教會。這種想法,在一個基督徒的信仰上是不健全的,也是不正確的。一個人一信主之後,不光消極的與世界分別,還當積極的加入教會。(加入教會這四個字不頂好,姑且用它。)

  是全部分中的一部分

  如果憑神的話來看,我們作基督徒,是有團體一方面的講究的。

  第一,我們是生在神的家裡,在神家裡作兒女的。神的家是個大家庭,我們要和許多其他的人一同作神的兒女。第二,我們所有得救了的人,是成功作一所房屋,好給神居住,讓神為家。第三,我們合起來又是基督的身體,我們每個人,乃是這身體上的一個肢體,並且我們互相作肢體,聯絡起來成功作一個身體。

  所以無論就著那方面來看,我們每一個基督徒,不過是全部分中的一部分。若是我們只單獨的作基督徒,而和別人不連在一起的話,是不成樣子的,也是不能持久,又不能長進的。這樣的基督徒,定規摸不著神那個豐富,也發不出那個明亮的生命之光來。

  生在最大的家庭裡

  就著神有許多的兒女來說,我並不是這個家庭的獨生子。如果神祇有我這一個兒子,那我可以不必和其他的弟兄往來,因為我沒有弟兄。但是如果我的家在我之外,還有五個弟兄姊妹,我就不能說,我只作父親的兒子,其他五個弟兄姊妹不要來麻煩我,我和你們沒有關係!這怎麼行呢!

  現在,我們重生了,作了基督徒,就要知道我們是生在全世界最大的家庭裡。在這個最大的家庭裡,我們還有千千萬萬的弟兄姊妹。在我們生命的要求裡,是要和我們的弟兄姊妹來往、交通。如果你裡面沒有一個意思要看看其他的弟兄姊妹,沒有意思要伸出手來,拉著其他神的兒女,我就懷疑你是不是真的重生了。

  看其他的基督徒是自己的弟兄姊妹,這一個願望是從神的生命而來的,裡面是充滿了愛的。神生命的這一個性質,叫我們不能單獨作基督徒,也不光獨善其身就可以了,乃是叫我們與其他千千萬萬神的兒女來往交通,活在這個愛的家庭中,就是神的教會裡。

  建造起來的活石頭

  新約以弗所書中,有許多個大的啟示,是關乎教會的。在第二章中,給我們一個大啟示,就是說教會是神的居所。神一直所要得著的,乃是一個居所,或者說神要得著一所居住的房子。以弗所二章就啟示給我們,神的居所乃是教會。

  教會能成為神的居所,是因為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是一塊活的石頭。(彼前二5。)這一塊塊活的石頭,如果不建造在一起,仍舊不能成為神的居所。一個單獨的基督徒,可能他不會成為死石,仍舊是活石,但是他不過是一塊孤立的石頭。在神的居所上,一塊沒有用處的石頭,並不能叫神居住的。

  何況我們的新生命,叫我們覺得必須和別的石頭建造在一起,成功作一所靈宮,讓神居住,這樣才覺得安適,才覺得自己不是一塊廢材。我是用在神的房屋上,神的居所因有我而沒有露出一個洞。因著我被建造在其上,我才能有分於這所房屋的華美、偉大。

  身體上的肢體

  以弗所四章裡,又告訴我們這些基督徒,乃是基督的身體。而且又告訴我們,『身體只有一個,』(4,)宇宙中只有一個教會。林前十二章裡說,『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12。)這裡就更給我們看見說,我們不能孤立,也不能獨立。

  我是一個基督徒,我蒙了主完全的救贖,也得到神全部的恩典,毫無疑問,我是神的兒女。可是在這個大身體上,我乃是一個肢體。即或我是個大肢體,有很大的用處,但我仍不過是一個肢體,是這個身體上的一部分而已,我必須靠著其他的肢體,一同成功作身體。

  比如說我身體上有眼、有口、有手、有腳,這都是一個個的肢體。我的眼在我頭上就有用,放在家裡就沒有用。我的手在我膀臂上就有用,鎖在箱子裡就沒有用。肢體絕不能離開身體,離開了就沒有用,這是一個非常厲害的關係。

  離開了身體的肢體非但沒有用,而且很難看。若是這個桌子底下有一條腿,或是你走在路上揀到一隻手,那怎麼得了呢?所以你要從身體上分開,是不可能的。肢體要獨立是不可能的,是非合在一起不可的!

  彼此倚靠的生命

  所以我們要知道,我們所得到的生命,是完美的,但不是完全的。神並沒有給你一個完全的生命。我們所有的生命,乃是靠著別人的生命的。我們從基督所受的生命,乃是彼此倚靠的生命,並不是獨立的生命,是我靠著你,你靠著他,彼此相依為命的,所以我們需要教會。

  有的機關叫作附屬機關,有的學校是附屬學校,我們基督徒也都是附屬著作基督徒,是附屬在其他基督徒身上生活的。所以從頭一天起,我們就要學習不單獨,加入教會,和其他神的兒女一同生活。

  所以加入教會,不是指外教人來入教說的,乃是專指已經成為基督徒的,不可單獨作,總要加入教會中,與別人一同作基督徒。

  一個複雜的問題

  要加入那一個教會?

  在從前,這不是一個大問題,因為全世界只有一個教會。但是在今天,這個問題變得非常複雜。現在,光是有系統、有規模的教會名稱,就有一千五百多個。有的城市,一下子就可以找出百多個稱為教會的團體。所以一個基督徒,能不受介紹人的影響,不是介紹人說對我也說對,而是要在這一千五百多個中揀一個,倒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神的話中有路

  揀選加入那一個教會,雖然因為情形太混亂了,非常不容易。但是你若憑著神的話,從神的話中來看,還是有路。神的話對於這一點,有很明確的指示,叫我們看見那一個教會,是我們所該加入的。

  不過我們也要知道一點教會分歧的情形在那裡,好叫我們知道神的話所告訴我們的是什麼。我們有了這個辨別,才能照著神的話,找出那個該加入的教會。

  地方不同引起派別

  造成今天教會的混亂和紛歧的原因,歸納起來,有以下幾個大點:

  (一)是因著地方不同,而分出不同的派別。比如說安立甘會,(在中國叫作聖公會,)安立甘的意思是英國的,是說這是英國的教會。以後它傳到美國,立了會,可是仍舊叫作安立甘會,意思是美國的英國會。以後它傳到中國來,就叫作中國的英國會。美國的英國會也傳到中國來,就再立一個會,叫作中國的美國英國會。

  再比如羅馬教,(中國名叫天主教,)傳到中國後,在上海有羅馬教,在福州也有羅馬教。這就是羅馬亂到上海,亂到福州。許多以地方起源為宗的派別,就在世界各地把教會混亂起來。

  先後不同的派別

  (二)是因著時候先後而有的混亂。比如在中國,唐朝時傳來的叫作景教。明朝時,羅馬教又傳進來,但是只設立自己的教派,與景教不關連。清朝的時候,又有各種不同的教派傳進來,可是與以前傳進來的又各不關連。即使它們都傳到上海來,只是因為前後時間不同,彼此又不關連,所以在上海就出現了許多不同的基督教會。

  人事不同的派別

  (三)因人事不同,而成立不同的會。衛斯理先生創立的會以後發展成為全球性的衛理會,有它獨立的系統,在各地分立了許多的會。再如路德馬丁過世以後,路德宗出來了,就有世界各地的路德會。這些都是憑著人而分的。在此以外還有很多因人事不同,而成立的各種不同的會。

  著重不同的派別

  (四)因著所著重的真理不同,所以也分了會。注重因信稱義的,就成立了信義會。注重聖靈的,就成立五旬節會,或者靈恩會。注重使徒神跡的成立使徒信心會…。

  有一些會注重教會的行政方式。如一個個堂會獨立的,叫公理會。注重長老治理的,叫長老會。注重說監督是繼承使徒的,就成立監理會,實行一個監督管理一個教會。注重全身要浸在水裡,與滴水在頭上的有別,就叫浸信會…。

  一千五百多個派別,就這樣成立了起來。每一派都有它自己的歷史好講,也有它的道理主張好說。光聽那些道理主張,就很難找出一條道路來走。今天你如果在上海,或是在福州,要去找一個會來加入,也許是一件相當難的事。

  一個地方一個教會

  但是在聖經裡,對於教會這個問題,說得最清楚、最簡單,一點也不亂。若是你讀使徒行傳,讀書信各捲起頭的話,讀啟示錄一章,你可以看見聖經是怎樣來說到教會,是稱作在羅馬的教會,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在哥林多的教會,在腓立比的教會,在以弗所的教會,在歌羅西的教會等等。在啟示錄一章裡,有分在七個地方的七個教會。

  我們可以看出來,聖經中對教會是有分別的,但是分別法只有一種,沒有第二種分別法。羅馬是一個地方的名字,哥林多也是一個地方的名字。以弗所、歌羅西、腓立比…都是一個一個地方的名字,而教會就以那個地方的名字來分別。除了以地方的不同來分別外,再不能以任何其他的不同來分。教會是以地方來作單位的,除了以這個單位來分以外,聖經中看不出以其他單位來分的。

  不可大於地方或小於地方

  所以教會不論大或小,都是以地方為單位。比地方小的不能成為教會的單位,比地方大的也不能成為教會的單位。

  什麼叫作比地方小呢?

  林前一章給我們看得很清楚,哥林多這個地方,只有一個教會。若是其中有一部分人說,我們是屬保羅的,因有一部分人說,我們是屬亞波羅的,再有一部分人說,我們是屬磯法的,還有一部分人說,我們是屬基督的。那麼,這一個教會就分作四分了,而每一分也都比地方範圍為小。聖經就說,這叫作分門別類,順著肉體而行,這種分法就是一個派別,是神所不許可的。

  但是教會比地方大也不行。

  聖經給我們看見,像加拉太,是一個省,裡面有好多地方,所以聖經稱那裡的教會為在加拉太的眾教會。

  又如在亞西亞,這個地區也有好些地方,聖經就稱作在亞西亞的七個教會。注意這裡不是一個聯合會,乃是七個地方教會。

  以福州來說,神的定規只有一個在福州的教會,不能有福州的某幾個教會。福建是一個省,神也沒有定規一個福建教會。比地方大,比地方小,都不可成為教會的單位。

  不可再加名字

  而且教會的名字,也只有當地地方的名字,不可有其他的名字,聖經中這一點也清楚得很。教會之上沒有人的名字,沒有制度的名字,沒有國家的名字,沒有來源的名字,也沒有標榜的某一點…,單單純純的就是所在之地方的名字。

  所以不可能有在上海的羅馬教會,或是在福州的英國教會。連中華基督教會這個名字,也都不是聖經裡的東西。在那個地方,就是那個地方的教會。你要換一個教會,就得換一個地方。

  生在教會中

  一個人,一蒙了神的憐憫,信了耶穌基督,得蒙救贖,也重生得著了新生命,同時也要知道,神已經把你加在教會裡了。這就好像一個肢體,當人一出世的時候,自然就長在身體上了。我們用『加入教會』這個辭,是不準確的,因為你實際是已經生在教會裡了,不必再特為加入一次。但是為著其他弟兄姊妹的認識,好和他們相交,所以你當找一處站在地方立場的教會,對他們說,我是一個基督徒,我來和大家相交,在基督的身體裡,和其他的肢體一同盡功用。這樣,你在基督徒的路程上,就走得正直,也會有飛快的長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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