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得生命是因信 書名:正常的基督徒信仰

 

現在我們要來看在我們基督徒信仰中最重要的一點,也是神救恩的最高點,就是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如何成功在我們身上。

  神為了要使我們能認識祂,能接觸祂,所以曾經成功作一個人,好叫我們因著這一個人,就能認識神是怎樣的一位神。這一個神所成功的人,就是拿撒勒人耶穌,就是神穿上了肉身的人。

  按著肉身說,耶穌和我們人的肉身沒有什麼兩樣。但是按著祂裡面的生命來說,祂就和我們大大不相同。祂所有的生命,純全是神的生命。祂生命的特性,也就是神生命的特性。所以,以後神賜給一切在基督裡之人的生命,也就是當初那個在拿撒勒人耶穌裡的生命。

  死把生命釋放出來

  但是當耶穌活在地上的時候,神還不能把這個生命賜給我們。一方面是因為基督耶穌還帶著肉身,祂的生命因著肉身,就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還無法進到信祂的人裡面,作信祂之人的新生命。因此,基督還必須在肉身裡死,死就把祂的肉身解脫開,叫祂的生命被釋放出來。

  約翰十二章二十四節,主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主把自己比作一粒麥子,生命包藏在子粒裡。當麥子落在地裡死了的時候,就是它的生命釋放出來,才能結出許多子粒來。

  所以神不單是要成功作肉身,還要在肉身裡死,好使祂的生命不再在肉身裡,而釋放在聖靈裡,從此以後,不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能分賜給一切相信祂的人。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不單是為著贖人的罪,更是為著將神的生命釋放出來。為贖罪是附帶的,為釋放生命才是主要的。

  死也為解決我們的罪

  另一方面,當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神也不能把生命賜給我們。所以耶穌基督的死,也解決我們的罪,好叫神有一個義的立場,把祂的生命賜給我們。同時叫我們也有一個合宜的地位,接受神所賜的新生命。

  神把獨生子給人

  有一處聖經,可能是我們常聽到的,就是約翰三章十六節:『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處聖經中有兩個重點,是我要特別題出來說的。

  這裡不是說神愛罪人,乃是說神愛世人。世人的『人,』有其一定的水平,但是罪人就低於那個水平。我並不是說神不愛罪人,乃是說神有一個目的,就是要把永生賜給那個水平的人。人無論怎麼作好,總不能超過人的水平,還需要得永生。何況一個罪人,他因著低於人的水平,所以神要把永生賜給他之前,還必須叫他的罪得赦免,得解決,叫他不再是個罪人。所以需要基督為他的罪受死,付出贖價,叫他不再是個罪人。

  但是單單接受罪得赦免,不過是恢復了亞當未犯罪時的光景,他仍舊是一個人,他的生命是人的生命,是一個合乎水平的人。神還要把祂的獨生子賜給人,叫人得著永生,這才是神救恩的最高點。神不僅要恢復我們在亞當裡所失去的,更是要我們得著亞當所未得著的。亞當並沒有吃生命樹的果子,即使他未犯罪,他仍舊不過是個人,和神的生命無分無關。我們在基督裡所得的,就比他多得多了。我們除了有人的生命以外,還加上了一個新生命,就是神的生命,就是神的兒子,也就是永生。

  永世的生命

  什麼是永生呢?永字有永世的意思,永生也可說是永世的生命。人的生命是短暫的,不能活在永世裡。惟有在神兒子裡的生命,才能活在永世裡。若是把我這個生命放在永世裡,一下子就了了,不能活!好像你不能把魚放在空中,把鳥放在水中,放進去就不能活。人的生命只能暫時活在地上,不能在永世裡活。只有永世的生命,才能在永世裡活。

  永生是在神兒子裡

  約壹五章十一至十二節說,『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這裡告訴我們,這個永世的生命是在祂兒子裡面的,是別處沒有的。人若沒有這個在神兒子裡面的生命,不過是個人,只能活在地上,不能活在永世裡,他沒有那個能活在永世裡的生命。

  神的兒子死而復活以後,就成功作聖靈,就不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叫我們隨時隨地可以接受祂。從前如何接受神的兒子就是接受神,現在就如何接受聖靈的,就是接受神的兒子。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末了說,『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更好譯作:『末後的亞當(就是基督),成了賜人生命的靈。』叫一切接受基督的人,不單是罪得赦免,更得著一個新生命,也就是神所賜的永生。

  必須重生

  約翰三章七節說,『你們必須重生。』得這個新生命是必須的,是我們基督徒信仰中最重要的。真基督徒和假基督徒的分別也就在這裡。約壹五章十二節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十三節又繼續說,『…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這裡不是道理,也不是什麼行為、功德,乃是有沒有接受神的兒子,有沒有得到永生。

  不是人作什麼

  神對我們人生命的處置,不是去改良它,乃是在十字架上把它廢除。神是將我們舊人與基督同釘在十字架上,把它了結了。又叫我們在基督裡和祂同活,使基督作我們的新生命,成為新人,叫我們有新的起頭,過一個新的生活。這一切都是神在基督裡所成功的事實。

  人在這裡並不能作什麼,人所能作的只是相信、接受就夠了。要人作什麼的,要人修煉什麼的,要人改良什麼的,都是一般的宗教,不是讓基督作生命。

  我第一次到福建南部去作工的時候,來赴聚會的人約有一千五百人之多。我只講了三次,全城的牧師就都害怕起來。他們請了我去並對我說,倪先生,我們請你來講道,是要你叫教友們發熱心、多作工、多事奉神。但是你對他們說,你們不必作什麼,只要接受基督就夠了。他們本來就不肯作,經你這麼一說,今後恐怕就不作了!你來此是短期的,你可以說完了就走,我們還要長期在此!以後怎麼辦呢?

  我說,現在才聚了兩天的會,還有十六天呢!請各位暫時忍耐,等到末了再看如何!基督在人裡面所作的,比人靠自己所作的多得多!我信人若信我所傳的福音,他們的光景一定會有改變。

  當時,他們對我的話還信不來,只因既然請我來了,又不能不要我講。我雖然說後果由我負責,他們仍是搖頭說,危險得很!不過以後又過了一周多,就有許多牧師來向我賠不是。他們說,真的,只有接受神兒子在裡面作的工,比靠自己作的更好。

  神賜給人接受

  約翰三章十六節,也要和一章十二節合起來讀。三章十六節是說神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人,約翰一章十二節就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所以怎樣得到這個生命呢?非常簡單,神賜給,人接受,就是這麼容易。接受神的賜給,不懷疑、不猶預,越簡單越好。

  司布真先生是美國的一位名布道家,有一次對一些學生講到如何禱告。有個學生問他,禱告以後,如何能得著神的答應?他就從袋中拿出他的金錶來,放在桌子上,並且對學生們說,誰願意要這個表,可以來拿去。

  那些學生立刻就議論紛紛。有的想,這樣好的表要送人,真的?假的?有的想,我要是去拿,他把表向上一提,我構不到,豈不丟臉?也有人想,我去拿,他又不給了,真沒有意思!等了一會,有一個小女孩子,走到司布真跟前說,我要!司布真立刻把表放在她手中,真的給了她,並且囑咐她說,不要掉在地上,免得跌壞了。當其他的學生,正在懊悔不迭的時候,司布真說,我說送給人就是送給人,你們為什麼不信呢?神給我們的,比表貴重得多了,乃是把祂的兒子賜給我們,作我們的生命。神要賜給,我們為什麼不信呢?為什麼不接受呢?

  簡單的相信、接受,就得著永生。

  相信就像吸氣

  有一位梅爾先生,也是被神大用的一位傳道人。初時他也不大領會基督如何在聖靈裡作生命,也不領會怎樣就接受這個生命。有一天,他上山去禱告,盼望得到神的兒子作生命。忽然之間,他明白了,只要簡單的相信就夠了。他就作了個深呼吸,一面深深的把氣呼出,又深深的把氣吸入,一面禱告說,主,我用信心像吸空氣一樣把你吸進來了。他下山以後,向人作見證說,那一天,他將神兒子吸進來,生命就有了大的改變。

  接受神兒子作生命,是一件最簡單的事,就像呼吸空氣一樣的簡單。

  憑信心不憑感覺

  有一位朋友對我說,倪先生,我是很願意接受神兒子作我的生命,我也曾跪下禱告過,告訴神說,我願意接受基督作我的生命。但是有人告訴我,基督到我們裡面,都會有一種熱辣辣的感覺。怎麼我跪下來的時候,心裡是冰冷冷的,禱告完了之後,心裡仍是冰冷冷的,叫我怎麼能說我是接受了神兒子作生命呢?

  我就對他說,聖經從來沒有說,人接受神兒子作生命的時候,必須心裡是熱辣辣的,或者心裡是冷冰冰的。聖經只說要信;是憑信心,不是憑感覺。若只憑感覺來斷定有沒有得著,而不是因信神的話,那就等於以神為說謊的!神說給了就是給了,與你的感覺沒有多大關係。

  榮耀跟著信心

  有一年在煙台,就有一位弟兄對我說,我是相信神的兒子作了我的生命,可是我並不覺得榮耀,是不是我還沒有真接受?

  我就對他說,你的情形,我用一個比喻來說明。這好像三個人在一道很窄的牆上,一個跟一個的往前走。甲走在最前面,代表神兒子作我們生命這個事實。乙走在當中,代表我們的信心。因著神所完成的事實,所以跟著我們就有信心。丙走在最後面,代表人所有的榮耀感覺。這個榮耀感覺,是當人信了之後而產生的,所以行在最後。

  當三人同往前行的時候,當中的乙,只能看見前面的甲,正如我們的信心,是因看見神所作的事實而有的。神已賜了祂的兒子作我們的生命,我們看見了這個事實,就產生了信心,所以乙只能看前面的甲。

  我們有了信心之後,才生出作神兒子的榮耀感覺,所以丙所看見的乃是乙,而不是甲。若是乙不看甲,而轉過頭來看丙,他就會從牆上跌落下去,因為沒有事實根據的信心,就是虛浮的信心。乙若跌落下去,丙也就跟著跌落下去,那就什麼榮耀的感覺都沒有了。所以不是去注意什麼榮耀的感覺,只跟定信心往前就夠了。

  何況神在基督裡已經作成了一切,基督也已經死而復活,化身在聖靈裡了。祂現在就是準備著作到你身上,只要你一信就成了。若是神沒有賜下祂的兒子,就是你有榮耀的感覺,那個感覺也是靠不住的。

  基督作了人的生命以後,非常明顯的,就叫人有了大的改變,遠非法律所能規範,道德所能薰陶的。也不是改良、修煉所能成功的。光是著名的大罪人,因接受了神兒子作生命,而大有改變的事實,我立刻就能舉出幾十個人來。何況上千上萬的基督徒,都能作見證說,自從接受基督作生命之後,生活就有了大的改變,不是由於刻苦,努力,乃是由於這個奇妙、有能力的基督作我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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