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第三次見證 書名:通問彙刊(卷二)

 

第三篇 第三次見證(一九三六年十月二十日)

  讀經:

  使徒行傳二十六章二十九節:『保羅說,無論是少勸,是多勸,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個人,就是今天一切聽我的,都要像我一樣,只是不要像我有這些鎖煉。』

  信心生活

  我已經作了兩次見證,本來不喜歡再作見證。但昨晚我禱告時,似乎主還要我再見證一次。認識我的人,都知道關乎我自己的事,我很少作見證。我常見人用錯了見證,以人的見證作為傳說的新聞。我亦覺得有的見證不夠穩。有的見證像使徒保羅三層天的經歷,須等十四年後才告訴人。有很多屬靈的見證,須過了相當的時間方可說出來,但很多人十四天內就說了出來。

  關於錢財的事

  錢財的事可以是小問題,也可以是大問題。當我初出來事奉時,我很擔心生活的問題。我若在公會作傳道,每月會有固定的薪水。但我既是走主的道路,就只能靠主過日子,不能按月靠領薪水過生活。在一九二一年至一九二二年時,在中國的傳道人因信靠主而活的少而又少。這樣的人找不到兩三個;大多數都是領薪水過生活的。那時有很多傳道人怕全時間出來事奉主,都是想,若出來傳道不領薪水,沒有飯吃怎麼辦呢?我以前也有這個思想。今日(一九三六年)在中國與我們有交通的弟兄姊妹中,大約有五十餘位是完全靠主生活的,這比一九二二年普遍得多了。今日各地弟兄姊妹,顧念到傳道人亦比前進步得多。我相信再十數年後,弟兄姊妹對主的工人的需要必能更加以注意,但在前十數年這是不容易的事。

  向父母表示要過信心生活

  我在先前作見證時曾經指出,我得救之後仍在學校讀書,並且亦在校中為主工作。有一晚我與父親談到我接受他經濟供應的事。我說,『經過數日的禱告,我覺得該向你表示,從今開始我不能用你的錢了。我知道你在我身上花了很多錢,一方面是為父之責,一面我亦相信你盼望將來我能賺錢給你用;但我要先告訴你,我作傳道,將來不能還錢給你,也不能計利錢給你。我的學業雖未了,但我要學習如何依靠神。』我發表了這段話之後,我父親以為是戲言。但從那時起,母親有時送給我五元或十元,她會在紙包上寫『倪柝聲弟兄收,』而不是以母親的身份送錢給我。

  當我向父親表示後,魔鬼就來試探我說,『這樣的作法是很危險的。假定有一天生活過不去,再來向父親要錢,那是丟臉的事。你對父親表示太快了,應當等你工作開展,得救的人多了,也多交朋友,然後來過信心生活。』但感謝主,自從我表示不接受父親的錢後,直到如今,我未曾向父親要過錢。

  出外工作仰望神的供給

  在中國,那時按我所知,只有餘慈度姊妹是沒有受薪水的傳道人,她是靠神而活。她是我屬靈的姊姊,我們彼此非常熟識。她有很多中外的朋友,工作範圍很大,到處布道。但我的情形是相反,顧念到我的人也很少,所以我覺得為難。當我在主前仰望時,主對我說,『你若不能憑信而活,你就不能為我工作。』我知道需要活的話,與活的信心,來事奉一位活的神。有一次當我數算錢包中的錢,只有十幾元,不久就會用完了,我突然想起撒勒法的一個寡婦壇內只有一把面,瓶裡只有一點油,(王上十七12,)沒有兩把面。我雖不知道神用什麼方法來維持她的生活,但我知道神有辦法。

  一九二一年,有一次我與二位同工,先到福建一個地方布道,之後要去另一地方。在我袋中只有四塊錢,不夠三人的車票。但感謝主,有弟兄送我們三張車票。

  在閩南鼓浪嶼時,我袋中的錢被賊偷去,我就沒有路費回家。我們是住在一個人的家裡,在一個小禮拜堂裡,一天講一次道。我們講完了就要回去了。那兩位同工有錢可以回去,但我的錢給人偷去了。(那時我們是各用各的錢。)他們決定明天回去,我聽後覺得很為難,但我又不願意向他們借錢。那晚我專心向神祈求,一定要給我路費。這事無人知道。那天下午有數人來談道,我無心情同他們談。這時魔鬼來試探我,要動搖我的信心,但我總是相信神是不會誤事的。那時我乃是新出來憑信心事奉主的少年人,還沒有學過憑信而活的功課。那夜一直向神禱告,以為自己作錯了事。魔鬼說,『明早可請同工代買車票,到省城時可以還他。』我不接受這個建議,我還是仰望神。起程時間到了,我手中沒有錢,但我照常收拾行李,雇好人力車。此時我記起一個故事,有一位弟兄搭火車,快要開車時手中還無車票,正要開車的剎那間,神安排一個人送他車票。大家要上人力車了,共有三架,我是乘最後的一架。人力車剛拉約四十碼時,後面來了一位穿長衫的老人家,呼叫著說,『倪先生,請停。』我叫車伕停車。老人家送我一包食物,另給一信封,然後就走開了。那時我太感激神的安排,就流下淚來。我一拆信封內有四元,正好夠買車票。魔鬼一直對我說,『你看危險不危險?』我說,『有點擔心,但不危險,因為神已按時供應我的需要。』到了廈門,又有一位弟兄送我一張來回車票。

  一九二三年魏光禧弟兄請我去福建北部的建甌傳道。那時我袋裡只有十數塊錢,約是三分之一的路費。我決定於週五晚動身,就在週三、週四兩日一直禱告,但錢還沒有來。週五早晨我又祈求,不僅還沒有錢來,並且裡面有個感覺,要將五塊錢送給一位同工。我記起主的話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我本來不愛錢財,但那日我實在愛錢,要拿出來很難。我又向主禱告說,『主阿,你若要我拿出五塊錢來,我願意。』但我裡面是不願意的。我被撒但欺騙,以為禱告後可以不必拿出五塊錢。我一生就是這一次為著錢落淚。至終我順服主,就將那五塊錢送給那位同工。錢送出之後,我心中充滿了天上的喜樂。那位同工問我為何要將錢給他,我說,『不必問,以後你會知道。』

  週五晚我就準備動身。我對神說,『十五塊錢已經不夠路費,你還要我送出去五塊錢,現在豈不是更不夠麼?』那時我不知道怎樣禱告,我就決定先搭輪船到水口,然後再搭小木船到建甌去。我只花一點錢到水口。輪船將到時,我覺得不照自己的心意禱告,結果會更好。所以我對主說,『我不知道如何禱告,求你替我禱告。』我又對主說,『你若不給我錢,求你為我安排一隻廉價的船。』當我一到水口,有很多船夫來向我兜生意。其中有一位,開價只有七塊錢,這價錢是在我預料之外的。平常的路費比這個多幾倍。我就問船夫,為何他收費這麼便宜,他說,『這隻船是縣長包用的,我在船尾可另收一個客人,所以不在乎船費多少。但你要自己買小菜吃。』我口袋中本來只有十五塊錢,後來送一同工五塊錢,小輪船費約數角,木船七塊錢,買小菜一塊多錢,到建甌時,還剩下一元五角。感謝主!讚美祂,祂的安排總是好的。

  在建甌工作完畢後,我準備回福州,問題又發生了:我沒有足夠的路費回去。我是決定下週一動身,所以我一直禱告到週六。這次我心中有把握,就想起未離福州時,神要我送五塊錢給一位同工,但當時我捨不得送出去。那時我讀到路加六章三十八節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我就抓住這句話,對神說,『你既然如此說,我求你照著你的應許,為我預備路費。』

  主日晚有一位英國鹿教士(Mr. Philips),他實在是清楚得救,並且愛主的弟兄,他請魏弟兄和我吃飯。晚餐時,他告訴我,因著我的信息,他和他的差會得到很大的幫助,並表示要負責我來往的旅費。我對他說,已經有人負責了;我的意思是神負責。他就對我說,『當你回到福州時,我要送給你魏克斯先生(Mr. P. Wilkes),一位主在日本所大用的福音使者,所著「作工的炸力」一書。』我立刻覺得良機失了;我所需的乃是路費,不是一本書。我有點懊悔不接受他的供應。吃完晚飯,我與魏弟兄一路回家。我拒絕了鹿教士的供應,使我單單信靠神;但我心中仍是有喜樂和平安。魏弟兄不知道我經濟的狀況。我有點意思向他借路費,等回到福州時再匯還給他,但神不許我向他表示。我深信天上的神是可靠的,我要看神如何來供應我。

  第二天要動身時,我口袋裡只有數角錢。很多弟兄姊妹來送行,有人將我的行李挑走了。我一面走,一面禱告說,『主,你不會只將我帶到這裡來,而不將我帶回去。』走到半路,那位鹿教士派人拿來一封信。信上說,『雖然有人負責你的路費,但我覺得應該有分於你在這裡的工作,好不好讓我這年老的弟兄得這分兒呢?請你為這緣故收下這一點兒錢罷。』我看了信,覺得這錢是應該收的,我就收了。那筆錢不僅夠用作路費回福州,而且還足夠印行一期的復興報。

  當我回到福州之後,那位曾收到我所送五塊錢之同工的師母,來問我說,『你臨走時,我想你自己不夠用,為什麼忽然送五塊錢給我的丈夫呢?』我就問她這五塊錢有何問題,她答說,『我們到週三家中留下的只有一塊錢,到週五一切都用完了。所以週五整天,我們向神祈求。祈求後我丈夫覺得要出去走走,然後就遇見了你,你就送他五塊錢。這五塊錢用五日後,神又從別方面供給我們。』她流著淚繼續說,『那日你若不給我們五塊錢,我們就要挨餓了。我們挨餓不要緊,但神的應許何在呢?』我聽了她的見證,心中充滿喜樂。主藉著我,用那五塊錢,供應了他們的需要。主的話實在是信實的:『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

  這是我一生所學習的功課。我現在有經驗,我手裡越沒有錢,神就越給我錢。這條路是難走的。許多人可能覺得自己能過信心的生活,但試驗來時就怕了。你若不能相信一位又真又活的神,我不勸你走這條路。我今日能見證說,神是供給的神。以利亞時烏鴉的供給,今天還是有的。我要對你們說一件事,恐怕你們是難以相信的:我常經歷,當我用到最後一塊錢的時候,神的供給就來到。我有十四年的經歷。每次神都要自己得著榮耀。神供應了我一切的需要,從沒有一次虧負我。以前供給的人,今天不供給了;一班一班的人變來變去。這不要緊,因為高高在上的神乃是活神,祂是永不改變的!今日為你們的益處,我不得不題起這事,好叫你們在過信心生活的這條路上一直往前去。像上面所題的事,還有十至二十倍可以述說的。

  關於財物奉獻方面,你們必須有確定數字抽出來,十分之一或二分之一均可,拿出來擺在神的手中。奉獻兩個小錢的寡婦,天然方面可能捨不得,但她卻蒙了主的稱讚。我們要作別人的榜樣;神不會虧負我們,所以我們不要懼怕。要學習愛神,相信祂,服事祂,因為祂是配的。我們要感謝祂,讚美祂,因為祂有說不盡的恩典!阿們。

  在文字工作上仰望神的供應

  從一九二二年我就開始印福音單張,因為有的人從來不去福音堂聽福音,所以應當將福音送到他們那裡去。我將稿寫好後,就開始為印刷費及發行費禱告祈求。神對我說,『你若要我答應你的禱告,你就要除去自己一切的攔阻。』在主日,我就以『除去一切的攔阻』為題目來講道。那時有很多人批評我一個同工的妻子,她是我們中間的姊妹。聚會之後她站在門口。當我進去講道時,我看著她,心中也批評她,以為別人對她的批評是真的。當我講完離開會所時,我向她打了一個招呼。之後,我為印刷的事又向神祈求,說我已除去了一切的攔阻。神對我說,『你講什麼道?你批評那位姊妹,這是一個禱告的攔阻,你應該除去,你要去向她認罪。』我答說,『心中的罪不必向人認。』神說,『不錯,但你的情形不同。』以後我想去認罪,到見面時,有五次想認又不認。雖然我想去認罪,但我覺得她本來是很佩服我的,我若認罪,她就要輕看我。我對神說,『你叫我作別的事是可以的,向她認罪我就不願意了。』我繼續向神要印刷費,但神不聽我的爭辯,一定要我認罪。到了第六次,我靠著主的恩典,向她認罪。兩人帶著眼淚,彼此認罪,彼此赦免。我們充滿了喜樂,此後二人在主裡更相愛。

  不久有郵差送來一封信,裡面有美金十五元。信中說,『我喜歡分發福音單張,覺得要幫助你印福音單張的事,請你哂納。』當我除去一切攔阻後,神就聽我的禱告,感謝主!這是在印刷的事上我第一次經歷神答應我的禱告。那時我們每日約分發千餘福音單張,每年印發約二、三百萬張,供應各地的教會。自開始文字工作後,數年中神都聽我的禱告,供應我們一切的需要。

  主又要我辦復興報,免費供應人。那時全中國屬靈的報都是賣錢的,只有我出的報是白送的。我的編輯室是一個小房間,我常在裡面寫稿,稿寫好了就付印。沒有印報款,就求神供應。想到自己所作的就笑起來,因為沒有錢就付印了。我一生一世都不會忘記,當我笑還未完,就聽見有人叩門。我開門見一中年婦人,她常來聚會,但我心對她非常冰冷。她是有錢的人,但她很愛錢,看一個小錢如一元大洋錢。我心想她怎麼會給我錢為著印報用呢?我就問她有何事來。她回答說,『約於一小時前,我心中覺得不安。當我向神禱告時,神說我不像一個基督徒,因為我從來沒有好好的奉獻過,我太愛錢財了。我就問神要我作什麼,祂說,「你要奉獻錢為著我的工作用。」』她說完就拿出三十塊大洋錢,放在桌子上說,『隨你怎麼用。』那時我看見報稿在桌上,錢也在桌上。我感謝主,也沒有謝謝她。她走了以後,我立刻去印刷所接洽印刷的事。她送我的錢,夠印一千四百本報;包裝費及郵費,另有人贈送。今日每次出版總在七千多本以上,所有的費用,都是像上面所述的情形,神按時供應我。我從來不作向人募捐的事,有時人還求我收錢。在這一切事上我一直是單單仰望祂。

  替基督收錢

  人在錢財的事上處理不好,在許多別的事上必定也作不好。我們必須專一仰望神,永不可作丟主臉的事。人送錢給我們,我們乃是替基督收錢,千萬不可作求人的事。我感謝神,自我向父母宣告不用他們的錢後,我還在學校讀兩年書。我雖不知道供給是從那裡來的,但有需要時神總是供給。有時似乎實在是危險,但神是從來不誤事的。我們常是倚靠人,神是不要你仰望人。我們要學一個功課,一面收入,一面付出;千萬不可似死海,只有流入而無流出。我們要似約但河,一面有流入,一面有流出。舊約的利未人,是專門事奉神的人,但他們也要奉獻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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