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書名:歌中的歌 詩歌

 

導言

  一

  一章一節可譯作:『歌中的歌,是所羅門的歌。』這歌是說到所羅門。所以主在本書中的地位乃是王。主在這裡,是站在復活升天的地位。大衛殺歌利亞,他勝過了仇敵,這是指十字架掌權的基督。所羅門是接受殺歌利亞的好處,而作一個平安的王,這是指復活掌權的基督。所以在本書中,主是站在所羅門王的地位。我們是和一位所羅門王來往。爭戰已經過去了,祂是一位得了榮耀,大有權柄的基督。這是本書開始就給我們看見的。在本書,我們和主,不是像約拿單和大衛的關係,乃是像書拉密女和所羅門王的關係。約拿單愛大衛,是因大衛勝過了仇敵;書拉密女愛所羅門,是因所羅門的自己。有的人愛主,不過是因主的十字架;有的人愛主,不只是因主的十字架,也是因主的復活。十字架是主得勝作王,復活是主的自己。示巴女王起首不過是聽見所羅門的作為,後來她看見了所羅門的自己。吸引她的是所羅門。(五上十6~7。)所以我們不只要像約拿單那樣愛大衛,也要像書拉密女那樣愛所羅門。這卷書是領我們認識祂是王。

  二

  書拉密女的經歷是代表個人的,並非代表團體的。女人,在聖經中,是代表主觀方面的經歷的。所以這女子的尋求,是指單個信徒的尋求主,不是指團體教會的尋求主。是說到一個人從羨慕主起頭,到與主有滿足的交通為止。

  三

  本書的中心,是講到屬靈的交通。所以不問這卷書是分幾段,它所記的歷史,卻是一條線下去的,是一直繼續下去的。它不是片段枝葉的歷史,不是東鱗西爪的軼事。它所著重的點,乃是進一步追求跟隨主的人所有屬靈的情形-一生所經歷的階段,最後所達到的境地。像蓋恩夫人所寫的『靈性水流,』賓路易師母所寫的『靈命四層,』也都是這一種的性質。

  四

  本書是說到一個人已經得救了而有所追求。所以對於得救的事,就完全不題。本書所注意的,不是關於罪人的問題,乃是關於信徒的問題;不是講到非屬乎主的人,乃是講到屬乎主的人。所以,並不說人如何追求得救,乃是說人如何羨慕追求得著主。不講信,只講愛。本書的旗號是『愛。』『以愛為旗,』(二4,)這是我們的口號。

  五

  本書是一本詩,是用詩的辭藻、言語、字句,來寫出屬靈的歷史。所以,許多地方,只能以意會,不能以言傳。

  六

  本書和馬太福音,是說到信徒與主的關係的兩方面。論職責,我們和主是君臣的關係,這是馬太福音所給我們看見的。論交通,我們和主是夫婦的關係,這是本書所給我們看見的。

  七

  本書用得最多的一個字,就是『愛。』這個字的用法有好幾種,有單數、多數、男性、女性、和普指的不同。例如:『佳偶,』原文是女性的愛。『良人,』原文是男性的愛。一章二節、四節,四章十節,七章十二節的『愛情,』是多數的『愛。』它們的單數,本書都指著『良人。』『良人』這『愛,』是單數的,亦可稱為『大衛,』因為『大衛』就是『愛』的意思。二章四節的『愛,』是普指的。二章七節,三章五節,八章四節的『親愛,』是女性的愛。五章一節、十六節的『朋友,』宜作『親愛,』是和佳偶相對的男性的愛。

  八解釋本書的幾個原則:

  (一)每一段的解釋,必須與本書中心的思想-屬靈的經歷-那一條線聯得起來。

  (二)每一句話的意義,一面要在本處講得通,一面又要與那一條線聯得起來。

  (三)主在馬太十三章解釋比喻的時候,有的地方祂詳加解釋,有的地方祂不加解釋。解釋本書,也該如此。

  (四)研究名詞的意思,一面要從字的本身去尋解釋,一面要從聖經中歷史的用法去尋解釋。

  (五)本書講到新婦和新郎的時候,常常用許多別的東西來比喻。它的特點,都是寓意的;它的比喻,都是表號的。寓意的,是很容易明白的。但是,要明白表號,就得有成熟的考慮。所以,表號的話語,都得照聖經中的用法,和神的教訓,才能明白。寓意和表號的性質,有時相同,有時完全不同,並且是常常不同的。我們不管它的相同不相同,我們乃是要問它是指著什麼說的。表號常能把寓意所不能有的給它。例如:啟示錄一章十五節說,『腳好像在爐中煆煉光明的銅。』腳是寓意,我們知道是指行動說的。好像在爐中煆煉光明的銅,這是表號,這不是一下就可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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