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新舊的比喻(一) 書名:復刊基督徒報

 

五個新舊的比喻(一) 復刊基督徒報第九、十期

  讀經:

  馬太福音九章十四至十七節:「那時,約翰的門徒來見耶穌說,我們和法利賽人常常禁食,你的門徒倒不禁食,這是為什麼呢?耶穌對他們說,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陪伴之人豈能哀慟呢?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時候他們就要禁食。沒有人把新布補在舊衣服上;因為所補上的,反帶壞了那衣服,破的就更大了。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若是這樣,皮袋就裂開,酒漏出來,連皮袋也壞了;惟獨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裡,兩樣就都保全了。」

  路加福音五章二十七至三十九節:「這事以後,耶穌出去,看見一個稅吏,名叫利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他就撇下所有的,起來,跟從了耶穌。利未在自己家裡,為耶穌大擺筵席;有許多稅吏和別人,與他們一同坐席。法利賽人和文士,就向耶穌的門徒發怨言,說,你們為什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呢?耶穌對他們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他們說,約翰的門徒屢次禁食祈禱,法利賽人的門徒也是這樣;惟獨你的門徒又吃又喝。耶穌對他們說,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豈能叫陪伴之人禁食呢?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日他們就要禁食了。耶穌又設一個比喻,對他們說,沒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塊來,補在舊衣服上;若是這樣,就把新的撕破了,並且所撕下來的那塊新的,和舊的也不相稱。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若是這樣,新酒必將皮袋裂開,酒便漏出來,皮袋也就壞了。但新酒必須裝在新皮袋裡。沒有人喝了陳酒又想喝新的,他總說陳的好。」

  「沒有人喝了陳酒」的「陳,」可作「舊。」他們總說「陳的好,」可作「舊的好。」這裡的「陳」字,原文與舊衣的「舊,」是同樣的字,意即新舊的舊。

  主耶穌在此共講五個比喻。我們想只有兩個比喻,就是新衣服和新酒;但是,按著路加福音的記載,卻有五個,不過這五個比喻,彼此是有親密的關係的。這五個比喻是:(一)新布,(二)舊布,(三)新酒,(四)陳酒,(五)沒有人喝了陳酒又想喝新的,他總說陳的好。現在讓我們來看,這五個比喻怎樣給我們看見,神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裡,為我們預備救恩。

  說比喻的原因

  馬太和路加的記載是如此:有一次主走路看見馬太,就是稅吏利未,坐在稅關上,主對他說一句話:「起來跟從我,」他就跟從了主。朋友們,你們能否因人對你說,起來,跟從我,就跟他走呢?今天有一個生人,對你說,起來,跟從我,你肯跟從他麼?絕不。我想這人必有一個特別的什麼,這人的全人必有特別的什麼,叫馬太不知為何的像鐵那樣被磁石所吸引,叫他無法不丟去以前的生活、以前的財產、和以前的一切來跟從祂。馬太也不知為何有能力在祂的話語之後,叫他不能不丟棄他罪惡的生活和他的一切。在此,有一個人,叫人見了祂,就悔改得救了。在此,有一個人叫死人聽了祂的聲音,就得生命了;叫人聽了祂的呼召,就起來跟從祂了。在此,有一個人,不只把馬太的地位弄掉,把馬太的家庭打開,並且叫馬太預備筵席請他的親朋來吃,也請這位生人來與他同吃。

  當他們去吃的時候,法利賽人和文士就眼紅。他們想,為何耶穌和祂的門徒喜歡吃喝,他們不只好吃,並且是與稅吏和罪人同吃。所以他們說不對。但是他們又不敢當面去質問主耶穌,因為明知若去問祂,必定碰釘子;只好背後埋怨主的門徒說,你們的先生和你們,為何與稅吏同吃呢?門徒不能回答,也許連門徒自己也不明白主耶穌為何如此作法。祂並未告訴門徒說,祂為何去利未家裡坐席。主耶穌聽見,就回答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這是祂來的目的,祂並非隨機應變的到稅吏家中去吃飯,也非迫不得已就改變祂的目的來應付環境,也非碰巧遇到這些事,祂才和罪人稅吏同吃。祂來是有目的的。「本不是,」這個「本」字,就是表明祂的來是有目的的。祂的降世為人,是有目的的。所以,無論祂走路,祂醫病,都是有目的的。祂從來不隨便作事,不隨便說話。祂一生的生活,都不是隨便的。祂說,我的來是有目的的,並非因為今天看見了以色列人和外邦人是如此,並非因著環境改變的緣故,就改變神的目的。你們是想我因為稅吏罪人請我吃飯,所以我才如此和罪人來往。其實,我從天上來的目的,就是為此。我本來是來召罪人悔改,我本是為此而來的。這好像是說,我本來是從南京到上海的,不是因為到了蘇州,才想到上海來。所以,我來到世上是為此,這並不是變更我當初的定規。主耶穌並非走到半路就改變祂來世的目的,和祂所定規的。祂來世後所行為的,都是表明祂當初來的目的就是如此。因為主耶穌本來就是要如此作的。無論祂叫瞎眼的看見,叫長大痲瘋的潔淨,都是祂本來就是要這樣作,並非半路上忽然改變了目的而作的。

  法利賽人是很聰明的,他們作多人的先生是可以的,但是,有一個人,他們不能作祂的先生。你們也是很聰明的,你們可以作你們朋友、親戚或是我們的先生,但是,作主耶穌的先生,你們卻不能。你們沒有資格。你們不能說,主耶穌飯多吃了,或事作錯了,因為祂知道祂所作的是什麼。就是祂在稅吏罪人家裡吃飯,也是祂所定規的,並非無意的,你不能多說。這乃是祂定規的,是祂本來的目的。我們人有一個失敗,常會與人談了一兩點鐘,尚不知自己所談的是什麼;作了事,我們還不知自己為何如此作法,真是莫名其妙。所以你們不能因為不知道自己所作的,不知道自己所說的,就以為主耶穌也像你那樣會錯。法利賽人以為我不知道自己為何如此作,自己為何如此說,所以我想主耶穌也是這樣不知道。主耶穌並不是糊塗作事的。祂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我來本是召罪人悔改。祂作的事都是有目的的,並不糊塗。

  祂這樣作,是為什麼呢?祂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祂並且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主耶穌為何這樣說呢?我已告訴你們,律法來了,許多人還不明白律法是什麼。許多人以為律法就是幾條誡命。其實律法不只包含十條誡命,乃是神所要求於人的,要人按著神所要求的去給神。神有要求,人照著去作,這就是守律法。律法的目的,是要人犯,要人跌倒。神把律法降下來,不是叫人守,乃是要人犯,要人跌倒。你們覺得這話離奇麼?並不離奇。因為經上說,律法原是為過犯添上的。律法不過叫人知道人不能給神什麼。神已經知道人是有罪的了,但是人還是不知道自己是有罪的。所以神降下律法來,讓人去犯,叫人認識自己。這律法是神藉著摩西給人的,叫人知道人不能守律法。朋友們,主耶穌難道還不知道這個麼?律法既是叫人知道人不能守神的律法,難道神的兒子降世,反來叫人守人所不能守的律法麼?律法既不能叫人不犯罪,難道神的兒子,反來叫人去作人所不能作的事麼?律法既不能救人,難道神借祂的兒子來救人,仍是叫人不能得救麼?律法既不能叫人得救,難道神的兒子來,仍不能叫人得救麼?神差祂兒子來,是為叫世人藉著祂得救。換一句話說,你我本來都是病人,神怎樣辦呢?

  神有兩個辦法:第一,是叫你知道你是一個病人。病人諱醫是最不得了的事。但是,病人若不自承是一個病人,他就不會請醫生。第二,就是請醫生治病。這也是頂要緊的。比方說,我有一個朋友,他患了肺病,他卻不承認。他說,我豈不是長得很高大,很肥胖麼?那裡有病呢?我勸他說,你現在每天稍微發點熱,身體不很強壯,應當多休息,少勞力,不然,到了肺病的第二期,就不易好,不易醫治了。但是,他不承認他有肺病。他說,我不是很好麼?不是有力氣作事麼?所以,他仍是每天遲睡早起,任意妄為。並不是他沒有病,乃是他不承認自己有病。所以他無法得醫治。神對於我們世人也是這樣。不是神無方法、無辦法、無救法;難的是人不知道自己是有病的,是有罪的人。所以,神分兩段來叫人知道。就是約翰一章所記的,律法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17。)神用四千年之久,給人看見,知道人是有病的。神把律法給人,是叫人看見我是罪人,是叫人看見所有的人都是罪人。神把律法給人,不是叫人來守,乃是叫人知道我是罪人。律法是叫人認識自己,律法不能叫人得著義,律法不能救人。羅馬書已把這一點講得頂清楚。它說,律法是叫人知罪。(三20。)。當我們知道我們是有罪的之後,主耶穌就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第一次,神叫律法來;第二次,神叫主耶穌來─恩典來。一個醫生診病的時候,先是叫人把舌苔伸出來看,按按脈,量量熱度,叫你知道你是有病的。然後告訴你有什麼病,並給你一包藥粉,或一瓶藥水。他乃是先叫你知道你有病,然後把醫病的方法和辦法告訴你。所以,第二次所作的,必與第一次所作的有關係。第一次神叫律法來,是叫人知道自己是罪人。第二次神叫恩典來─就是叫主耶穌來,是叫人得著醫治。現在卻有人硬著頸項說,我沒有病,我沒有罪。但是,主耶穌卻說,我來不是召義人(自稱為義的人),讓你去守律法罷,讓你去作法利賽人罷。現在主耶穌來,是告訴我們說,人必須接受了第一次的幫助,方能得著第二次主耶穌的幫助。但是,人不肯接受律法所作的見證。人若不能得律法的幫助,也就不能得恩典和真理的幫助。人若不能接受第一次的幫助,就永不能接受第二次的幫助。本來,我是想我頂高頂好,但是,醫生來按脈,來量熱度,把我查過之後,告訴我說,我是病了。本來我自以為是好人,現在我遇到律法,律法告訴我說,我是罪人。本來我想我是好人,但是,律法來對我說,我是罪人。我沒有法子可想。但是,有第二個人來了,他幫助我,叫我得救。律法只能叫人作病人。律法的使命,就是叫人知道自己是病人。你若不承認自己是病人,你就必伏在律法之下。

  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這是最大最闊的原則。朋友們,你的心病了沒有?你有無隱疾呢?你心中有無隱藏的罪,就是人所不能摸的呢?你有無暗中的病,就是你不可告訴人的病呢?我告訴你們,凡有暗中的病的、隱藏的病的,神要摸著他。頂可憐的是,人們明明知道他們在神的面前是赤露敞開的,他們在污穢的罪惡,和人生的罪惡上都是有分的,但是,他們還想隱藏彌補,還想當他們的行為弄得好一點時,再來信耶穌。也們好像是等病好一點時,再去找醫生。這是笨的作法,你若不直認不諱的承忍自己是罪人,你就不能得著醫治。

  我頂喜歡今天所唱的一首詩,這詩第一次是這樣譯法的:「我罪極重,應該沉淪…救主耶穌,我來,我來。」我們現在的譯法,乃是「照我本相,…我來!我來!」(詩歌七二四首。)我曾告訴你們過,這首詩是一女子所寫,她不過是二十多歲的人。她說,她從小就有罪的感覺,她想,像我這樣的人,怎能見神的面呢?永遠不能。所以她各處的禮拜堂都到過,各處的牧師都去見過,請教過。她問他們,我當怎樣行才可得救?她這樣大約有七八年之久,人都告訴她說,到你作得好一點時,然後信主耶穌。也有人勸她說,當多禱告,多讀聖經。又有人說,當行善,作好事。又有人說,當這樣作,或當那樣作,才可信主耶穌得救。結果,她比從前更不好。末了,她遇見一位年老傳福音的先生。她問他說,我當如何行,才可親近神?這位老人,用手按在她背上說,就是這樣去見神。她跳起來說,難道我不必作得再好一點,進步一點,修理改良一點,然後信主耶穌麼?老人說,不必,就是這樣好了。從那天起,她才明白過來,她才知道,照著她的本相,她就可以到主的面前了。

  神知道我們是病人,所以差遣醫生來。朋友們,你病過沒有呢?比方說,我熱發到一百零五度,去請醫生來,醫生會不會說,等熱降到一百零三度我再來呢?我病越重,醫生來得越快。若有人,他的熱度是九十八度,去請醫生來,醫生說,既是九十八度,就不必去了。你的痛越重,他必越快來。這個女人說,我是個病人,耶穌基督是神所差來的醫生,來醫治我的。所以,她回家後,不久就寫這首詩:「照我本相,…我來!我來!」

  朋友們,什麼叫作恩典呢?就是照我本相─不必悔改、改良,就是這樣。許多人想,傳道人是勸人作好的。我可從來不這樣作。我若是勸人作好,我就是把他們擦上粉,抹上胭脂,送他們到地獄裡去。上海萬國殯儀館是把死人裝飾得頂好看,然後把他放在棺材裡。我告訴你們,我若作個勸人作好的傳道先生,我就是勸人作好了去下地獄。但是,地獄裡用不著改良改變的人。主耶穌來並不叫人變好一點,然後得救。祂來,是為我們贖罪。祂死,祂流血,是為我們的罪。祂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救贖的工作。祂又復活,叫我們不只罪得贖得赦,並且得著神的生命,叫我們得救有永生。

  一 禁食的問題

  主耶穌這樣說的時候,法利賽人立刻又發生一個問題。他們想我們不管是病人好人,但是,你們是好吃的人,所以如此說法。所以,他們問說,我們法利賽人和約翰的門徒禁食,(禁食和筵席是遙遙相對的,)你的門徒為何不禁食呢?我們禁食,你的門徒倒不禁食,我們和你的門徒不同。

  禁食有什麼意思呢?在問的人的口氣,禁食有兩種意思。第一種是我們一禮拜吃五天飯,禁食兩天;你的門徒一禮拜吃七天。這是按表面講的。第二種是我們在宗教背後,有好的背景,我們不像你的門徒,今天有酒今天醉。我們有宗教上的好行為,就是能作人所看為難作的。這好像中國人吃苦來修行。例如吃素的人,是以吃素者為高尚的人。法利賽人更高尚了,連吃都不吃。好像凡人所作不到的功德,他們都能作。所以你們能看出他們兩種的意思,一是我們禁食,你們倒不禁食,二是人肉體所能作的,所作得到的,我們都作,以博得敬虔事奉神的美名。我們這樣作,你的門徒為什麼不這樣作呢?

  二 不禁食的理由

  他們問的有兩種意思,所以主耶穌就分兩段來回答。第一段是按表面回答他們。祂說,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陪伴之人豈能哀慟呢?主的意思是說,我是新郎,他們是陪伴的人,新郎同在的時候,陪伴的人不必禁食。這是指出門徒所以不禁食的緣故,就是因主耶穌尚未被除掉(此三字是離開二字的原文)。主說,當我被除掉之後,我的門徒就要禁食。當主未被人棄絕釘死時,門徒不必禁食。當主被人棄絕、釘死後,門徒就要禁食。這是指著禁食的表面意思回答的。第二個回答,主是用五個比喻說明新舊不能調和的理由。這五個比喻就是:(一)怎樣不能用未完成的布來補舊衣;(二)不能用把新衣撕下的一塊來補舊衣;(三)新酒不能裝在舊皮袋裡;(四)新酒必裝在新皮袋裡;(五)人喝了陳酒,總不想喝新的,人總說陳的好。主耶穌為何要用這五個比喻呢?因為法利賽人想他們當作好,當在宗教方面有好行為,要盡力的守神的誡命,好叫神喜悅。主耶穌卻說,在事實方面的禁食,要到我去後,我的門徒方可禁食。禁食若是指好行為而言,就是我去了,他們也是不當禁食的,就是我去了,禁食也無用處。主用這五個比喻給法利賽人看見,祂帶來的東西,與律法的儀文、禮儀完全合不起來。祂所帶來的恩典,與律法完全合不起來。五個比喻的意思,就是說,律法和恩典不能調起來。若調起來,就要使律法不成為律法,恩典也不成為恩典。

  壹 新布和舊衣

  馬太九章十六節:「沒有人把新布補在舊衣服上的;因為所補上的,反帶壞了那衣服,破的就更大了。」在此,主給我們看一個比喻,就是用新布補衣服。這件事,是很平常的,是很家常的事。主卻說,這事很有講究。若是用新布補在舊衣服上,這新布要把舊衣服帶壞,使舊衣服裂得更大。聖經中,衣服,或是衣裳,表明什麼呢?就是表明我們在神面前的義。因此,在這裡,有一個假定的事實,就是說,衣服是破的,就是說,所有的衣服都是破的。主不是說新衣,乃是說,舊衣服都是破的。所有的舊衣服都是被的。所以,每一個人,無論男女、老幼、貧富、貴賤,他們的衣服,在神看來,都是破的。朋友們,你們務必記得,我們每一個人,在神的面前,都是罪人。我怕一件事─我不說別人,只說基督人─有許多基督人,肯承認全世界的人都是罪人,但是,他們並未看出這話是多麼嚴重。有許多基督人肯承認創世記三章是人類墮落的起點,但是,他們並未看出這話是多麼嚴重。我們的衣服是破的,但是,我們未看見我們是多麼不堪。

  衣服破了,是什麼意思呢?不是說,你穿了多少衣裳,或是裌衣棉衣。因為外衣破了,還有內衣。這裡乃是說,只有一件衣服,而這件衣服破了。這就是說,裡頭的肉顯露出來了。換句話說,就是顯出你的羞恥來了。我們坐在這裡,很舒服、很平安。(當我們出門時,我們要問說,父親,你看我的衣服好不好。或說,某師母,你看我的衣服好不好。大概你們都有這種問法。我們盼望別人,或是坐在我旁邊的人,來看我所穿的衣服是如何。)但是,有一位在暗中、在光中,在任何地方都看見你的那一位,祂說,你的衣服破了。你無法遮掩你的罪惡和羞恥。你已往的歷史,就是不知有多污穢的、多麼滿了罪惡的歷史,是你不能告訴人的,只能悶在你心裡,壓在你口裡的。但是,在神的面前,你不能遮掩。神藉著祂兒子的口,對你說,你的衣服破了,在律法的光中,你的義,乃像一件破衣,不能在神面前遮蓋你的羞恥。現在的問題,不是去證明這衣服到底破不破,乃是說,衣服已經破了,我們要怎樣作呢?比方,在夏天,衣服破了,你將如何辦呢?你的衣服裂了。你不知道,你就不覺得羞恥。若有人告訴你說,你的衣服已經裂了兩寸,你要如何感覺呢?你用手帕去遮罷遮不住,用帽子去遮也不行,就是你坐在車上,要用傘來遮也不行。你覺得羞恥,必須趕快回家去換。你不會想,我這事尚未作,那事尚未辦,或是某友尚未去探視,所以,我不回去。你必須回去補,或是去換。你是已沉在罪中二十年或三五十年的人,你的衣服破了。你覺得羞恥麼?但是,你想,人看不見,我可以糊塗的度日;神也看不見,我也可以糊塗的度日。但是,並無這件事。現在你的衣服破了,你的法子就是去補。我們看主耶穌告訴我們如何補法。這個,我以前並未注意,這幾個禮拜內,我特別注意到這一段。新布的「新」字,在希臘文並非新舊的新,乃是還未成功之意。新布,意即還未漂白,還未染色,還未熨過,還未漿過的布,即中國俗話所謂的「布坯。」是新布,不是新衣。雖然是布,手續卻還未完全,不過是布坯而已。主為何用這字呢?因為這布要把舊衣服弄壞。新的,是從主耶穌來的。我們所有的,並非新的,都是天然的、老舊的。朋友們,我們看出這裡所給我們的東西麼?多少人所接受的,是主耶穌的,但又不是主耶穌所完全成功的。多少人所接受的,是外面掛的牌子,並沒有接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多少人,你若問他,耶穌基督是誰?他要說,耶穌是大先生。多少掛名的基督人要說,耶穌是博愛平等的大模範家,我們不過跟著祂去作,叫世界變作天國,把天國帶來,叫世界變作黃金時代。這是沒有血的傳道先生所傳的。朋友們,這就是尚未成功的布,這布不是從布店裡買來的,乃是從布廠裡偷剪下來的一塊還未成功的布,來補他的破衣的。

  你們可以碰到一些所謂的福音職事,或者傳道人說,耶穌不是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的,不是神的兒子;祂流血不是為贖罪;祂死了並未復活;祂未死之前所行所為,不過作榜樣;祂的死並無大關係。他們這樣說,是只要主耶穌三十三年在世界所行的就可以。他們並未看見人子被舉起的必要。他們未看見摩西怎樣在曠野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的必要。(約三14。)他們看主耶穌的死,像普通人被殺一樣。他們看主的死,並非神的死。他們並未想到主若不死,我們就要死。他們想把主耶穌的教訓,當作新布,只要剪一塊,就可以拿來補破衣服。朋友們,也許你未聽見人如此講法。但是,許多人心裡都這樣說法。我遇到一個不信的人,送他一本新約,他看了四福音後,並不承認說他是罪人,只說,他的行為不及耶穌,他要學耶穌。不只外教人是如此,就是基督人也有這樣的。你若問他說,你的行為有沒有像主耶穌那樣好呢?他說,沒有。你若再問他說,那麼你怎樣辦呢?他說,我要多捐些錢給教會,多作一點好事。他承認他的衣服破了,但是,他卻想把還未成功的布─主的教訓─剪一塊來補。但是,主說,若把還未成功的布來補舊衣服,破的就要更大了。朋友們,主耶穌說得很小心:「沒有人把新布─未成的布,補在舊衣服上,因為所補上的,反帶壞了那衣服,被的就更大了。」

  有的人想,我的衣服破了,我在神面前是一個罪人,我就一禮拜內禁食兩天。有的人想,我的衣服破了,怎麼辦呢?每月從進項中捐五塊錢給禮拜堂。有的人說,我犯了罪,怎麼辦呢?我每天早起讀一章聖經,並且跪著讀。(請你們注意,我不是說禁食、祈禱、讀經、捐錢,是不當作的。我是說,如果以此為功德,以補破口,以求神悅,就無用。就是基督人以這些事為功德,以求神喜悅,也是不當。因為這是肉體的作為。)又有人說,我常會犯罪,我怎麼辦呢?我以後不撒謊,不看戲,要作好人,要作對得住良心的人,叫世人看見我是端正清潔的人,同時也叫神喜悅我。人是想,我有罪了,所以,就用這些來補救,來用布一塊一塊的補在破口上。但是,主耶穌說,這是作不到的。你要補,你會立志,但是,你越補,越立志,就叫你的破口裂得越大。比方說,你本來喜歡打牌,現在你立志說我不再打牌。但是,你更要透夜去打。本來你愛吸煙,你現在立志不吸,但是,結果是你必得第二次的立志。你聽了,要想,絕不會有這事。但是,事實是如此的。你越補,就破得越大。從前有一個學生,他每天用半小時預備功課,到考試時,很著急的預備,書反而讀不好。他就立志說,此番考試後,我要每天用兩小時來預備每天的功課。但是,他立志的結果,不只未有兩小時預備書的時間,並且連他本有的半小時都沒有了。有人說,我頂恨撒謊,我常常會撒謊,他就立志不撒謊。但是,這件事,又不好明明的寫在日記本上,(怕人看見,)就定規若遇有撒謊的事,就在日記本上畫一黑圈。他所得的結果,是黑圈比他以前想的更多。這是什麼緣故呢?這就是補的結果,叫破口更大。本來破的地方尚可騙過人的眼,現在越補,破口就越大,更顯明的給人看見。這是事實。

  我承認說,我見過的人不多,但是,我可以作見證說,我從未見一個不承認主耶穌作救主,不承認自己是罪人的人,能堅持到底的。他們可以熱心行善一些時,他們可以受一時的感動,但是,過一月、三月、五月,就完了,不會堅持到幾年。有人對我說起某某先生的表兄,以前曾作過商會的會長,當時他因某西教士而受感作一個基督人。他曾幫助青年會和別的基督人,現在他變作頂反對基督教的人,也是反對基督教頂有力的分於,並且轉去信佛教。我就問某某先生說,你的表兄為何會到如此地步呢?他回答說,他信的福音,和我們所信的不同。他要幫耶穌的忙,他以為耶穌忙,所以就幫耶穌的忙。其實是我們忙,所以耶穌來救我們。這是因為他所信的福音,與我們所信的福音不同。我說,不錯。朋友們,我們永不能用主耶穌的生活來補滿我們的生活。我們不能因主耶穌的教訓,就說祂是來作先生的,或者說祂是人的好模範。若是這樣,你遠離神的國,像其他的許多大罪人遠離神的國一樣。

  有人就想,既然新布補不來,就用舊布來補好了。但是主耶穌頂謹慎。祂只說用新布補舊衣服,祂沒有說用舊布補舊衣服。新的既不能補,舊的又從何而來呢?我們一天過一天,並不能用已往的年日,來補今天的不及。主沒有說用舊布補舊衣服的話。

  路加所給我們的圖畫與馬太、馬可所給我們的不同,又是另一種的。路加五章三十六節:「耶穌又設一個比喻,對他們說,沒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塊來,補在舊衣服上;若是這樣,就把新的撕破了。」若有一個人有兩件衣服,一新一舊,他從路上回來,見他衣服破了,就把新衣服剪下一塊,去補他的舊衣服,這人,不是瘋子,就是傻子。他捨不得舊衣服,以為這舊衣服我已經穿了三五年,與它很有感情,所以捨不得丟,現在破了,就把新衣服剪下一塊來補它。在物質上這件事是人所不肯作的,但是,在靈性上,多人卻往往如此。

  馬太、馬可所說的新布,是未完成的布,是指主未死以前,主耶穌的工作尚未完成。等到主耶穌死了,祂的工作才告完成。主耶穌死的時候才說,成了。祂的死,是完成救贖的工作。祂的生活,卻是未完成的布。所以,路加所說的給我們看見,不只是布,並且是已成的布。不只是未成的布,乃是已成的布。現在有人打算把主耶穌完成的布來補他的破衣服,就好像人想盡力作好,作不到時,就叫主耶穌來幫助他。有的基督人說,當守十誡。我就問他,你守好沒有呢?他說,我守。我說你作不作得到呢?他說,若我作不到,就求主來幫助,因為耶穌有功德。我說,你的邏輯學不通。我知道我是作不好的,我一起首就求主耶穌作。我知道我若用力去作,仍不會作好,若是盡力改良行善,仍不會改良行善,我就只有完全交給主耶穌去作。若是想我作不好,求主幫助,但是,主耶穌說,沒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塊來,去補他的舊衣服。不能作好,不如把舊的丟了,去穿新的。如果我的破舊衣服,不能求主耶穌來補,不如不補,去穿新衣。凡有理性的人,並不在穿衣服上如此作法,但在靈性上,卻往往想撕新的去補舊的。

  路加裡所說的布,是從何而來的呢?是從新衣來的。今天我們有新衣,就是有神的義。我們並無別法來救自己,惟有承認自己的罪。我們並無別法除去自己的罪,來蒙神的喜悅。我們只有一法,就是除去肉體的良善,和自己以為好的─自己的破衣服;惟獨承認主耶穌基督是救主,承認祂在十字架上已經完成了救贖的工作,祂釘死在十字架上,已經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祂所賜的衣服,是新的,是完全的,不必再加上什麼了。因為主在十字架上說,成了。許多人不知道神的救贖已成了;還是想,我若要得救,我必作一點好,不作是不能得救的。那知這一種想法,就是把新衣服撕下一塊來,去補破衣服的傻舉動。

  我要引一件事來說。有一次,某人與某人談起宗教的事。他問這人說,你有宗教麼?他說,有。那麼你的宗教是如何的呢?他說,我的宗教是盡力作,作得好,就得救,作得不好,就沉淪。他又繼續著說,那麼你的宗教是如何的呢?某人說,我的宗教,與你不同。你的宗教是去作,我的宗教是已作。只有這兩個字。這是真的。但是,今天有許多人,仍是如此想法。他們以為我們必須去作。但是,聖經給我們看見的,不是去作好,去改良,乃是主已作好。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擔當了你我的罪,祂在十字架上說,已成了。祂已經完全的、絕對的作成了。所以,你我不必作。現在,我們不必作別的,只要承認我的衣服是破的,我是敗壞的,是不能作好的,求主給我新衣。你若說,我要立志,或悔改去作好,我告訴你,你仍得再立志,再悔改。惟獨靠這一次所成功的救贖,才可得救。除此以外,並無別法了。

  有一個木匠,臨死之前,將他的遺物,交給他的兒子(也是木匠)。他對他兒子說,我房裡有一已作好的木櫥,這個櫥是我遺物中最好的、最寶貴的,是我用上好木料作的,也是用最好的漆漆過的。這櫥是我在世時作好了,想為自己用的,現在,我送給你。他兒子雖是個木匠,但他的本事,遠不及他的父親,並且是個外行。他看見了這櫥,就想,我父親所作的櫥,並不完全,還得加上一些。所以,他在父親未死之前,就把這櫥拿出去再作過,要想另外再加上一兩個抽屜,或是一兩條邊。但是,他所加上去的,反減去那櫥的美觀。他母親就把這事去告訴他未死的父親,他父親就叫這兒子來說,我所作的櫥,是已經作好了,再加上一邊或一點什麼,反而壞事,你去試試看。真的,一切都好了,不必再加上什麼了。

  這比方告訴我們,救贖的工作,主已作好,祂並不叫人再加上什麼,再作什麼。比方說,我倪某人今天請你們吃飯。你們想,也許倪先生的飯碗不夠多罷,我們偷偷的把碗筷包在手帕中帶去。或是想,倪先生今天所預備的飯,不夠多罷,我們各人偷偷的帶些麵包或磨磨去吃。你們這樣作,不是別的,乃是使我作主人的面子下不了台。我們人作主人,也許會有這種事。但是,神請客,並不是如此的。主說,凡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在路加十四章也記著說,樣樣都預備好了,(17,)你們來罷。朋友們,你們想,我們得救,是我們把我們的功德包一包帶去,把我們的好事帶一包去麼?耶穌救我,我信祂就有永生,是不錯,但是還要加上我的功德,叫我更配得救,更配得永生麼?你若是這樣作,沒有別的,不過是羞辱神。今天讓我們看見,神的救贖已經完全,不必再加上什麼了。我們若要靠著自己的行為得救,是無用的。

  你若是要加上什麼,或剪下什麼,結局是怎樣呢?就是「沒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塊來,補在舊衣服上;若是這樣,就把新的撕破了,並且所撕下來的那塊新的,和舊的也不相稱。」這就是說,把耶穌基督已作成的工作弄壞,並且與舊的也不相稱。「不相稱,」原文的意思是不和睦。不和睦,是什麼意思呢?比方,有一件舊青布衫,破了一塊,若用一塊新的青布來補上,顏色的相差,有如戒指上鑲的一塊玉。補衣總得補的差不多。若把新布補在舊衣服上,所補上的顏色,立刻顯出破像來,好像告訴人說,這是不相稱的。朋友們,神所給我們的救恩,不只叫我們看出是與我們的舊衣服不相稱的,並且神的救恩,是叫我們顯出我們自己都是乞丐。這新的和舊的是完全不相稱的。今天你若有舊衣服,若要補得最有本事,就是補得人家看不出你這件衣服是補的。那種補法,是最易看出來呢?就是顏色不相稱的。雖然他補的工夫是好的,(自然補的粗細有關係,)但是,若把白布補在紅衣服上,或是補在藍衣服上,就人人都知道你這件衣是補過的。什麼叫作不相稱呢?就是叫人看得出來。你想把你所虧欠的,叫主耶穌來補麼?這也是不相稱的。你若相信主耶穌,就當接受完全的新衣,若只接受一點,就不過叫你更難看。你若完全接受主,神的義要遮蓋你的羞恥。你若要從神的義─新衣─上取一塊來補的話,就只有叫你看見自己的難看。

  耶穌基督的教訓,不過是未成之布,並不能救我們;乃是祂已經完成了的救贖,叫我們可以得救。但是我們並不能從祂這救贖上取一點來補在我們的破衣似的行為上。我們只有完全的將我們看為最好的人格和行為,放在神的面前,而穿上神所賜的新衣。絕不能說,是的,耶穌是救我的,我不過是要把耶穌的救贖補在我的破衣上。今天神要我們丟棄我們的破衣,穿上新衣。感謝神,我從未見一人的衣服是不破的,從未見一人不是罪人的。就是今天,在我們中間的人,也無一人的衣服不是破的,也無一人不是罪人的。人都是罪人,沒有一個人不是罪人,所有的人的衣服都是破的;但是,感謝神,祂那裡有新衣。人沒有一個理由,叫他不接受這新衣。阿利路亞!耶穌基督的救贖,足夠救你。在這裡,若有一個男人,是世上最大的罪人,今天有新衣等著你穿。若有一個女人,是世上最大的罪人,今天有新衣等著你穿。從今以後,人不得救,不是因為沒有新衣。從今以後,若有一人沉淪,不是因為他不會補破衣,乃是因為他不肯穿新衣。從今以後,人得救,不是因他的行為,乃是因為一件事,就是相信接受主耶穌所完成的工作。將來在天堂上,去找保羅、彼得時,他們都承認他們的衣服是破的。也無一人承認他補的工夫比別人好,比別人多。所以只要信,將來都能上天堂。所以,罪人阿,今天我已經告訴你們,得救不得救,不是因為已往你自己如何是好人,或是壞人;得救不得救,只在你今天的接受或拒絕。凡肯接受耶穌基督的,都可以得救。

  約翰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耶穌)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阿利路亞!這是事實。今天坐在這裡,若有誰是發抖的罪人,請你聽,今天神的兒子已經死過,新衣已經預備好,只要你肯穿。阿利路亞!得救的問題,不是說我的行為有多大的價值,乃是說各各他的十字架有多大的價值。在得救的事上,我們的行為是一點價值都沒有,惟獨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乃是有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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