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問 書名:福音問題

 

第二十四問

  在舊約裡那一個神跡是最緊要的?這個神跡是指著什麼說的?

  

  在舊約裡約拿的神跡是最緊要的。這個神跡是指著主耶穌由死裡復活說的。

  有的人把這個神跡講錯了。他們說約拿三日三夜在魚腹中是個神跡,預表主在地裡頭三日三夜。我們要知道,三日三夜埋在地裡的死不是神跡,因為死了以後埋葬在地裡是一件平常的事。有一個人跳在海裡,被大魚吞吃,也是一件平常的事。不只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裡不是神跡,就是五十天五十夜在大魚肚腹裡也不是神跡。只有在大魚肚腹裡三日三夜以後又從魚腹裡出來了,這才是個神跡。基督三日三夜在墳墓裡並不是神跡,乃是三日三夜以後從墳墓裡復活了,這才是個神跡。所以,死,不是一個神跡;復活,才是一個神跡。

  約拿這個人,是自己定了主意,不吃苦不肯回頭的,是頂分種族界限的;神命令他到尼尼微去,他偏要往他施去。他不順服神,神並不放鬆他。因此,神使海中起大風,甚至船幾乎破壞。弄到後來,約拿心裡明白,這禍是他惹來的,所以他只好叫船上的人把他拋在海裡,狂浪才平息了。神安排了一條大魚吞了約拿,他在魚腹中三日三夜。後來神又吩咐魚,魚就把約拿吐在旱地上。約拿這時才順服神的命令,到尼尼微去傳福音。所以,你裡頭若要有平安,你就得把這個人-約拿-拋到海裡去。

  約拿是一個違背、逃避神旨意的人。他被拋在海裡,是因他自己的罪;我們的主被釘在十字架上,是擔當別人的罪。約拿一拋在海裡,什麼都好了;主一死,也什麼都好了-人與神和好了。什麼時候,我們肯接受主耶穌所給我們的那個地位,就什麼都平安了。約拿必須拋在海裡,主耶穌必須死,我們也必須死,必須在主的死裡有分。

  約拿下到海裡,被吞在大魚的肚腹中,就是預表埋葬。埋葬惟一的意思,就是叫我們不看見死人。亞伯拉罕當他妻子撒拉死了以後,對赫人說,「求你們在這給我一塊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創二三4。)我們受浸就是承認主耶穌的死是真的,我已經同祂死也是真的,我已經和祂一同死,一同埋葬了。魚將約拿吐在旱地上,是預表復活。主耶穌從墳墓裡復活了,我們也與主耶穌一同復活了。主耶穌復活,是神跡的一個大中心。復活不只是客觀的事實,並且是主觀的經歷。約拿未被拋在海裡之先,他寧可死也不肯到尼尼微去;等到被大魚吐在旱地上,他就到尼尼微去了。他這一個根本的改變,就是復活的工作。你信主以後,你有了復活的經歷以後,那就從前你寧死不肯作的,現在要肯了。以前你有許多事是常常失敗,是勝不過的,但一接受祂復活的生命,你就能有根本的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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