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提和災難(四) 書名:講經記錄(卷三)

 

被提和災難(四) 新基督徒報第一期

  我頭兩次是講到主張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人,沒有充分的理由,缺乏聖經的憑據。我昨天是講到主張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的人,比較是有聖經的憑據的,但是,也有好多缺點。今天,我們要看聖經是否說,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

  聖經對於一班人有不會經過災難的應許

  說聖徒要經過災難,這是事實,這是有聖經的憑據的。但是,聖經並沒有說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聖經是有應許,說有一班人不會經過災難。我們看以下的幾處聖經。

  應許一

  啟示錄三章十節:『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

  在這裡,有一件事要先定規,就是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到底是什麼時候?這時候,就是大災難的時候,這是每一讀經者所共同承認的一件事。這裡是說有一班人,可以免去試煉。這節聖經,給我們看見,主張全教會都不經過災難,是沒有理由的;主張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也是沒有理由的。這一節聖經,給我們看見,就是有一班人-『遵守我忍耐的道』的人,要免去大災難。主張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的人,碰見這一節,是一個難處,是無法過去的。主張全教會都不經過災難的人,碰見這一節,也要把他們的口塞住了。

  這一節聖經,是對在非拉鐵非的教會說的。在非拉鐵非的教會,是當時在小亞細亞頂好的一個教會。雖然在小亞細亞的這七個教會,是代表教會的七個時代,但這七個教會也是當時實實在在的七個地方教會。但是,當使徒約翰寫啟示錄時,沒有把這應許給其餘的六個教會,乃是特別的,把這應許,給在非拉鐵非的教會,可見這應許不是沒有限制的。雖然主對於推雅推喇有『我又要把晨星賜給他,』好像是被提的應許,但是,明明白白的應許被提,是只給在非拉鐵非的教會的。如果被提的應許,是給七個教會的,就是給全教會了。但是,被提的應許,不是給所有的教會的,惟獨給在非拉鐵非的教會,就可見被提是有條件的了。被提不是根據於作神的兒女,不是根據於得救有了永生;乃是要像在非拉鐵非的教會那樣的人,才有被提的應許。所以,要在災難前被提,是在得救有永生之外,另有條件的。

  『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是什麼意思呢?這忍耐的道,不是平常的忍耐,是忍耐的道。不是平常的忍耐,是與基督有關的忍耐。基督是長久忍耐等候祂自己得權的日子來到。祂今天不著急,祂今天受人的反對逼迫,好像若無其事。今天有人反對祂,祂沒有從天上發雷來報仇。今天祂沒有為自己的主權、地位站起來說話。祂等著神使仇敵作祂的腳凳。這就是基督的忍耐。

  我們今天就是要和祂一同忍耐。當約翰寫信給七個教會的時候,在序裡有這樣的話-『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一同有分。』這一句話裡,有三件事一同有分,就是有分於患難、國度、忍耐。基督人今天在地上能有分於患難,有分於忍耐,就將來也有分於國度了。

  是遵守基督忍耐的道的,才能免去試煉的時候。如果說全教會都要免去試煉,就請問全教會是不是都遵守基督忍耐的道?凡是今天在社會上有地位,在世界上有錢財,在政治上有活動的人,都是沒有遵守基督忍耐的道的人。今天就要有名聲,今天就要講公理的人,是要在今天就有所得著,這就是不遵守基督忍耐的道,就被提的應許,並不是給這種人的。

  基督現在是等候祂的國度,祂也召祂的信徒一同等候,一同忍耐。所以我們今天在地上該拒絕合法的權利,該忍受人的輕看和反對。今天基督人在世上的地位,只能如當日基督在世上的地位一樣。這就是遵守基督忍耐的道。這樣的人,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主要保守他免去試煉。

  主張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的人說,這裡的保守,不是被提,乃是把他們帶過災難,保守他們不跌倒而已。比方,今天這所房子,不幸被火燒了,只有廚房被保存,別的都燒光了。在房子被火燒的時候,神在房子裡給你一個地方,叫你不被火燒,神並沒有把你救到房子以外去,所以說,『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意思就是神在大災難時保守你,並非把你帶出去。

  但是,要請你們注意,希臘文在這裡並不是保守你經過試煉,乃是保守你叫你不在其內。例如教會,意思是『蒙召出來,』就是蒙召出來的人。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原文是把你帶出去的意思。從字眼看,是脫離的意思。不是在災難裡蒙保守,是帶出去不經過災難。

  這一節直譯當作:『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也要保守你脫離那將要臨到全世界,來試煉那些住在地上的人,試煉的時候。』請大家注意一下,這裡的『保守』與『遵守,』原文的字根是相同的。這一節照原文的直譯看起來,主耶穌所應許在非拉鐵非的教會的,是脫離那『試煉』呢?是脫離那『試煉的時候』呢?當然不是脫離那試煉,乃是脫離那試煉的時候了。比方,去年一二八,上海發生戰事。我們中間,有好些弟兄住在閘北,好比是一個大試煉。雖然飛機、炸彈、炮彈從他們房上過,但是,感謝神,保守了他們,這就是神救他們脫離那『試煉。』又有的弟兄,也是住在閘北,但是,他在一二八的頭一天,離開了閘北往南洋去了,脫離了那一天的危險,這就是神救他脫離那『試煉的時候』了。蒙保守脫離試煉,和蒙保守脫離試煉的時候是大有分別的。脫離試煉者不一定需要離開試煉的地方,只要不受試煉就夠了。但是,脫離試煉的時候者,就根本上連受試煉的時候都看不見,就非離開試煉的地方不可;時間都沒有了,何況空間呢。一個人可以在試煉裡蒙保守;斷沒有得蒙保守,脫離那試煉的時候了,還會經過災難。

  有人說,在試煉蒙保守,好像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歌珊地。雖然神大大刑罰埃及人,以色列人卻蒙神保守。但是,聖經(啟三10)是說根本就沒有碰見那個時候。如果聖經在此只說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就還有經過災難的可能,就還會經過大災難,不過被神保守而已。但是,聖經是說,保守你免你的試煉的時候。那個時候都碰不著,怎會經過災難呢?所以,我們的朋友所說保守你在災難不跌倒、不遭害的話,是站立不住的。

  怎樣說能免去試煉的日子呢?只有兩個法子:一就是死,一就是被提。人一死,災難就臨不到他;人一被提,災難就也臨不到他。這裡的保守,到底是那一種的保守呢?自然是被提。如果有的信徒,今天還活著,神難道叫他死來保守他麼?斷乎不會。啟示錄三章十節,雖然沒有明說被提,但是,頂清楚推論到被提。從這一節可以看出,被提不是都在災難前,也不是都在災難後。遵守基督忍耐的道的,主要保守他不經過災難,這是主替我們開的一條出路。

  信徒在地上,必定不該與基督今天在天上的光景不同。今天是基督忍耐的時候。信徒在地上所受的,應當和基督在地上所受的一樣。這樣才有被提的資格。

  應許二

  路加二十一章三十六節:『你們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

  這一節是頂清楚說,不是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我們要明白路加二十一章三十六節的教訓,我們就得先明白路加第二十一章到底是講什麼。路加二十一章,與馬太二十四章,都是預言將來要有的事。不過路加福音所注重的,是耶路撒冷的被毀滅;馬太福音雖然也說到耶路撒冷的被毀滅,但是,馬太福音所注重的,卻是主的再臨。耶路撒冷是在主後七十年,被羅馬太子提多毀滅的。路加福音不只說到這個時候耶路撒冷的被毀滅;並且說到大災難的時候,耶路撒冷要特別被外邦人踐踏。耶路撒冷被毀滅的預言,將來要有完全的應驗。主後七十年的被毀滅,不過給猶太人先嘗味而已。路加福音一面指到提多的時候,一面也指到大災難的時候。一面顧到在提多太子手,猶太人所要受的;一面也顧到大災難的時候,在敵基督手,猶太人所要受的。所以,馬太福音是注重被提和審判,路加福音反而注意大災難。

  馬太二十四章三節,門徒問主三個問題:一,什麼時候有這些事,即什麼時候耶路撒冷要被毀滅?二,你降臨有什麼預兆?三,世代的末了,有什麼預兆?路加二十一章七節,只記門徒問:『什麼時候有這事呢?這事將到的時候,有什麼預兆呢?』路加福音並沒有問主降臨和世代末了的事。可見馬太福與路加福音所注重的,各有所不同。馬太福音注意主的降臨,路加福音注意將來的大災難。所以,路加福音是給我們看,災難到底是如何:一面給我們看,提多的時候,災難是如何;一面給我們看,大災難的時候,情形是如何。路加二十一章八至十六節,是末期以前的事。十七至十九節是他們所要受的苦難。二十至二十八節,包括耶路撒冷兩次的被毀滅,一在提多的時候,一在大災難的時候。

  你們看見麼?憑著這段聖經,好像說,基督人都要經過災難?因為這段聖經說,耶路撒冷怎樣怎樣的時候,你們還在那裡。他們能看見那些光景,就他們必定在那裡。『一有這些事,你們就當挺身昂首;因為你們得贖的日子近了。』這好像明明說基督人都在內。二十九至三十三節,主好像擔保的說,這些事必定要成功。如果話是停在三十三節,就沒有一個基督人能被提,就所有基督人都要經過災難。但是,三十三節以後,主的口氣忽然換了。前頭的口氣,好像都要經過災難。三十四到三十六節,口氣忽然改變了。這裡的範圍放大了。

  三十四至三十五節:『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你們;因為那日子要這樣臨到全地上一切居住的人。』有沒有出路呢?有。三十六節:『你們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這是主給我們的一條出路。這是被提。(下文證明。)路加二十一章給我們看見,耶路撒冷兩次的被毀滅是如何,基督人所要經過的是如何。但是,路加也告訴我們,有一條出路。如果所有基督人都被提,就三十四節的話不必說。如果所有基督人都要經過災難,就三十六節的話又落空了。所以,從三十四至三十六節看起來,被提是有條件的,乃是時時儆醒,常常祈求的人才被提。

  要逃避的是將要來的大災難。怎樣能逃避呢?只有兩個法子:一是死,一是被提。主應許他們逃避將要來的事,是不是藉著死呢?不是。主是應許說,『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站立,』原文是『被擺在。』不是你能站立在人子面前,乃是你被擺在人子面前。這不是被提是什麼呢?必定是被提。死,不是一種福氣。難道路加二十一章三十六節的盼望是死麼?當然不是。

  主張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朋友,是與路加二十一章二十至二十八節的話有衝突。因這裡明明有經過災難的光景。但是,因有三十六節的話,所以也不能說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不過必須是實行三十六節的人,才能在災難前被提。能不能說所有的基督人都是時時儆醒,常常祈求的呢?有一位年老的基督人說,每一基督人,都有三十六節的行為,因為他們已經信主耶穌了,沒有不儆醒祈求的。但是,聖經的話,在這裡是有限定的。是在這麼多得救的人中,有了三十六節的行為的才能被擺在主的面前。並且這裡的『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不是指一天過一天的禱告祈求。原文是指底下的事說的。在常常祈求之下應當加一:(冒號)號。就是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主說,主阿,求你救我脫離那一切要來的事,就是大災難。這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不是指普通的儆醒祈求說的,乃是指對於求主拯救脫離那將要來的災難說的。

  許多的弟兄姊妹,曾為衣食、為父母、為兒女、為靈性、為肉體禱告過。但是有沒有為這件事禱告過呢?你若不信這世界是可恨惡的,你怎能求主救你脫離這世界呢?有誰心裡愛罪卻求脫離罪呢?有誰心裡愛錢而不想發財呢?求神救我脫離這一切,就是承認這一切都是空的,承認將要來的災難是事實,所以說,神阿,求你救我脫離那將要來的災難。盼望我們都有這個禱告。

  『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這句話,原文是『被算配擺在人子面前。』可惜『配』這個字,中文沒有譯出來。所以,在此並非恩典的問題,完全是行為的。被提不被提,是配不配被提的問題。如果你是一個時時儆醒,常常祈求的人,神就算你是配擺在人子面前的,算你是配被提的。什麼叫配呢?神不能接你到你所不願到的地方。有好多人並不喜歡上天堂。在他想,天堂不知有多苦呢。在天堂裡,要永遠的禱告,要永遠的讀經,要永遠的唱詩,這是多累呢。在天堂裡,沒有許多的娛樂,這是多無意味呢。也許有許多人還不夠屬靈,還不夠屬天,所以不能被提到天上去。有一個寓言故事說,有一隻老鷹抓住一隻貓,告訴它說,天上真是好,太陽是多好,月亮是多亮,高山上的雪是多好看。貓回答說,我只問你一件事,天上有沒有老鼠?在貓的意思,天上如果沒有老鼠,就也不見得有什麼好了。如果基督人所思想的,不過是兒女、錢財、地位、名聲,就天堂對於他一點意味都沒有了。如果你今天對於主沒有什麼熱情;對於天上的事,沒有什麼意味,就不能說神不肯施恩與你,乃是因你無心,因你不要阿。

  去年夏天,有一弟兄說,全教會都要在災難前被提。我說,得救了的基督人,有沒有看電影的呢?有。有沒犯姦淫的呢?有。假定說,當主再來的時候,他正在看電影,正在犯姦淫,難道他也能立刻被提麼?如果他也能立刻被提,這是什麼道理呢?主說這樣的人是不配被提的。被提是配不配的問題。如果我們抓住地上的這些事,神並不勉強把我們接去。比方,氫氣球本來是會上升的,但是,有一塊石頭把它拖住了,它就不能上升了。所以,被提不是問有沒有生命,乃是要問世界上有沒有什麼把你抓住。主說,『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是問心有沒有被什麼拉住了。

  這一節(36)頂清楚給我們看見,不是全教會都不經過災難,也不是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主在此給我們一個應許,就是誰是時時儆醒,常常祈求的,誰就能被提。如果都要經過災難,就這節用不著;如果都要經過災難,這節又落了空。就是因有在災難前被提的可能,主才給這應許。不然的話,這一節有什麼用處呢?

  我們的朋友說,『這一切要來的事,』不是指大災難說的,乃是指三十四節的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說的。他們說,一個基督人若能時時儆醒,常常祈求,神就要叫他脫離貪食醉酒等事。但是,他們丟了兩個字,就是『要來』這兩個字。請問三十四節的事,是將來才有的呢?是現在就有的呢?三十四節的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完全是今天的事,是今天就該脫離的,怎麼好等到將來才脫離呢;並且脫離這些,並沒有配不配的話,乃是有就應當脫離。所以,三十六節所說的『一切要來的事,』是指大災難說的。將要來的事,是今天所沒有的。所以,憑這節聖經,就知道主張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的話,也是說不過去的。因主說,『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

  我今天只說以上的兩個大憑據。最少聖經給我們看見啟示錄三章十節,路加二十一章三十六節,是說有的聖徒不會經過災難。昨天所讀的聖經,是說,聖徒要經過災難;今天所讀的聖經,是說有一條出路。按大體來說,教會是要經過災難的。但今天所讀的聖經,是說有少數的信徒,要在災難前被提。我們如果頂仔細的讀馬太第二十五章,就看見五聰明的童女是信徒,五愚拙的童女也是信徒。被提的是信徒,被留下的也是信徒。

  零碎的憑據

  如果沒有路加二十一章三十六節的出路,就聖經有許多的地方要不通了。被提是一件隱秘的事,因聖經說,主來像賊一樣。(太二四43,帖前五4。)這是說,主來是秘密的,不是明顯的。但是,另一方面又說,不要讓那日子像賊臨到你一樣。這是說,主來是公開的。一方面說是秘密的,一方面又是公開的,主如果沒有兩次的來,怎能說得通呢?如果不是有少數的信徒,在災難前被提;有多數的信徒,在災難後被提,就這兩類的聖經,怎講得通呢?

  此外如啟示錄十二章五節,是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十四章三節,那些人是在寶座前。路加二十一章三十六節,是被擺在人子的面前。這都是被提到天上去。但是,還有一些聖經,是說被提到空中,如帖前四章十七節,『在空中與主相遇。』馬太二十五章十節,『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祂進去坐席,』也是空中的事。啟示錄十四章十四至十六節的大收割也是在空中的事。如果被提都在災難前,或者都在災難後,就這兩類的聖經怎樣解釋呢?所以,主張有少數的信徒在災難前被提,有多數的信徒在災難後被提,實在是聖經的教訓。不然的話,有許多的地方,就講不通了。

  還有,聖經是說,基督來的日子,是不能知道的。但是,一方面,聖經又說,基督來的日子,是可以知道的。因為一面說,是在吹第七號的時候,就是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基督就來了。一方面又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如果被提只有一次,就怎能不知道祂什麼時候來呢?因聖經既然說,吹第七號的時候祂要來,就當敵基督坐在耶路撒冷的時候,算算有三年半,基督就要來了。但是,聖經又為什麼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呢?這就是說,有人要在災難前被提。因在災難前的被提,誰都不能知道是在什麼時候。在災難後的被提,誰都能知道是在什麼時候了。

  我不敢說被提只有這兩次。但是,我可以說,按聖經看來,被提是有這種分別的:一面是不知道,一面是能知道;一面是隱秘的,一面是公開的;一面是人看不見的,一面是許多人能看見的。如果我們有偏見,就這些聖經節都要講不通。

  答覆主張全教會都要在災前被提,和主張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的人的問句

  反對分開的被提的人,他們是有他們的理由的。但是,我們要看他們的理由,算不算得理由。

  答覆一

  我們的朋友說,教會的被提,不能分開,只能全在一次被提。因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如果被提是分開的,就是把基督的身體切成幾段了。基督的身體,怎能四分五裂呢?

  但是,我們要知道,基督的身體這一句話,是一種比喻的言語,主要的意思,就是生命只有一個。這並非說聯起來像我們這肉身的身體一樣。如果這樣說法,基督的身體,今天就已經分裂了。基督是頭,在天上;我們是基督的身體,在地上,這豈不是一個分裂麼?有的信徒已經死,這豈不是一個分裂麼?有的信徒還沒有生出來,這豈不也是一個分裂麼?如果因被提的遲早,說是把基督的身體分裂了,就以上這些分開,早已把基督的身體分成幾段了。這說得通麼?

  答覆二

  我們的朋友說,被提是救贖裡的一部分。羅馬八章二十三節說,『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如果這是救贖,就是恩典。如果身體的得贖是憑恩典,就不該有一部分的先被提,不該還有一部分的人被留下。

  但是,請記得,被提並非身體的得贖,乃是身體得贖之外的一件事。被提也是憑神的恩典(一切都是恩典),但是,被提乃是有條件的。講教會的地位的書,只有歌羅西書、以弗所書。這兩卷書講教會最高的地位是已死、已復活、已升天。有沒有被提在內呢?沒有。被提以先,需要有一個改變。復活,這是神的恩典;但是,被提不是的。歌羅西書、以弗所書不題被提,是很希奇的。四福音說被提是恩典麼?沒有。

  答覆三

  有一位弟兄說,如你所說,有的要在災難前被提,有的要在災難後被提,這豈不是叫教會失去被提的盼望麼?你說,有少數的要先被提,多數的要被留下,經過災難才被提,這是一種頂殘忍的說法。

  我的回答是,這全教會都要在災難前被提的盼望,橫直是虛空的。因聖經從來沒有說全教會都要在災難前被提。橫直這盼望是虛空的,還是早一點通知人的好。叫他們知道,被提並不是靠他得救的生命,乃是得了這生命以後,有合聖經的行為才能被提。

  答覆四

  我們的朋友說,林前十五章二十三節說,『但各人是按著自己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祂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這可見只問是不是屬基督的,沒有別的問題了。這裡沒有說得救以後的行為當如何,這裡沒有說到當儆醒禱告。

  不錯,但是我們不能因此把另外的加上去。比方,中國的法律上有一條說,『凡是中華民國的國民,都有公權。』什麼時候,一個中華民國的國民,犯了某種的律法,就要失去公權。他能不能援引『凡是中華民國的國民,都有公權』的這句話,說他仍有公權呢?當然不能阿。約翰三章說,重生的人能進神的國,但是,還有許多聖經說,得了重生、有了永生的人,不一定都能得著國度呢。

  另一面,林前十五章,不是講被提,乃是講復活。從頭一節到末一節。都是注重講復活。論到被提,是讀的人把它注到聖經裡面去的。是的,基督人所以能復活,因他是屬於基督的。

  答覆五

  我們的朋友說,如果這樣,就已死的信徒怎樣呢?活著不好的基督人,就要經過災難.多吃一點苦。行為不好的基督人,如果早死,豈不是不必經過災難,豈不是比活著的上算麼?

  我說,這不必我們擔心。神不會不公平的。像亞位伯罕說,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這不是我們的本分,這是神的事。另一方面,好像這一班人,還要受一點苦。也許他們不會經過災難,但是,他們要站在審判台前,得著他們所應當得著的。因為林後五章十節說,『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這與得救或者沉淪不發生問題,但是,這與進國度是有關係的。進國度是我們自己要定規的。

  答覆六

  我們的朋友說,林前十五章五十一節說,『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這個『都』字,豈不是說被提只有一次麼?有一位弟兄說,聖經只有麥子和稗子的分別,沒有麥子和麥子的分別,所以,被提是只有一次的。

  不錯,聖經有麥子和稗子的分別;但是,聖經也有麥子和麥子的分別呢。利未記二十三章就是一個例:先是初熟的,次是大收割,最後還有遺穗呢。不只利未記二十三章是如此,就是啟示錄十四章也有這個分別,先是初熟的果子,後來才有大收割呢。

  都要改變,我也相信。聖經是說都要改變,範圍只限於都要改變。但是,聖經並沒有說,都要在一個時候被提。並且,林前十五章是講復活,不是講被提。我承認林前十五章,是與帖前四章並行的。但是,林前十五章所注意的卻不同。是都改變,但是,聖經並沒有說,是都在一個時候被提。聖經所沒有,為什麼我們要加上去呢?

  答覆七

  帖前四章十五節:『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

  這一個理由,是他們頂有力的一個理由。他們說,帖前四章是不是說到被提呢?是的。帖前四章怎樣說呢?帖前四章是說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如果說有一班人要在災難前先被提,有大多數人要在吹第七號時(此時死人復活)才被提,就活的人豈非在死人復活之先就被提了麼?帖前四章說,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可見我們被提,不會比死人復活更早,就怎麼能說有一班人要在災難前先被提,其他的人,包括死人,要在災難後才被提呢?

  這一節,算他們所引證比較有一點道理的一節。他們說,活人被提,不能在死人之先。但是,我的聖經是說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不只十五節有『活著還存留』的話,十七節也有。話我們不要念錯了。『活著,』豈不是在這世界麼?為什麼又說『還存留』呢?如果說活著就是活著,還存留也是活著,豈不是太重複麼?新約中沒有這種文法。那麼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到底怎麼講呢?『活著還存留的人』的範圍是比『活著的人』的範圍小。如果是說『活著的人,』就是指一切活著的信徒說的。但是『活著還存留的人,』並非指一切活著的信徒說的,乃是指(一)活著,並且是(二)還存留的信徒說的。『存留』二字更好的翻譯是『留下。』所以,活著,而又留下的意思就是說,有一班活著的人,他們已經先去了,但是,這一班的人是不只活著的人,並且是留下的人。這一班留下的人,就是活著還存留的人。活與死相對,留下與去了相對。活著還存留的是與活著先去了(被提)的相對。什麼叫留著的呢?就是說,前頭有一班人先走了。比方說,有人請了十位客人來。你問他有多少客人。他說,來了十位,還留著的有五個客人。你就知道,已經有五人先走了。在這裡(還留下這句話)豈不是隱隱指給我們看,有一班人已經先走了。

  我們的朋友說,如果這樣說,難道保羅也把自己擺在第二班麼?我的回答是,橫直保羅也沒有活著,也沒有留下。『我們』二字,並不是固定的有所指,不過是說話時的一種語氣而已。好像我們傳福音的時候,籠統的說,我們犯了這樣罪,那樣罪,並非就是自己個人真有分於這樣罪,那樣罪。所以,當保羅說到我們的時候,並非就是將自己放在被留下的一班裡。這不過是說話時的一種語氣而已。

  弟兄們,從這些聖經的斷案看來,就看見:主張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是一種虛空的理想,是假定的,是沒有聖經的憑據的。主張教會要經過災難固然是事實;但是,主張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也是錯的。聖經是說,遵守主忍耐的道的,時時儆醒,常常祈求的人,要在災難前被提;其餘的人,要經過災難才被提。這是聖經的教訓。無論如何,按聖經看來,是少數的人要在災難前被提,多數的人要經過災難才被提。至於被提到底有幾次,是怎樣的被提,因不在此篇的範圍之內,就不說了。

  末了的話

  若是我們預備好,就被提;沒有預備好,就要經過這許多災難。所以只有一件事:或者你今天經過死,走那死的道路,天天向己的生命,向世界死,使你能被提;或者等到那天來經過死。死的味道終是要嘗的。我在這兩個禮拜,常感覺到許多的信徒要經過災難,與敵基督見面。但是,在那個時候,聖靈要加倍降下。那個時候,方言要多起來,預言也要多起來,神奇的恩賜也要多起來,要比五旬節的時候多得多。所以如果不幸被留下,每一個要有能力,要站住。在那個時候,每一個都要與敵基督面對面。可是另一方面,我們每一個要經過人所不能經過的苦難。但是,我們要過去。若是早日被提,我們感謝主。若是不幸被留下,與敵基督爭戰就是了。哦,我們大家要預備,以一寸都不肯退後的態度,向前去打仗、去拚命,與他作一次最後的奮鬥,一直到死。

  讓我再說幾句話。有人對於這許多事的態度是這樣:就是說,我只要得救就夠了,其餘什麼都不管,我也不要如何了,也不去想到以後的事了。我對你說,到了時候,沒有一個能不想,要逼得你去想。若是你不預備,若是你現在不肯把所有的一切都給神,就不能被提,要被留下。到那時候,若是你還要作一基督人的話,就不能讓你過去。唉,凡人沒有生出來,也許是福氣;若是已經生出來了,必定要經過。但願我們都作一個儆醒預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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