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提和災難(三) 書名:講經記錄(卷三)

 

被提和災難(三) 講經記錄第五十期

  前兩次,我已經講主張全教會都要在災難前被提的人,他們的理由是如何的不可恃,他們的臆斷是如何的太多了。今天晚上,我要另外講一件事,就是到底聖經有沒有說聖徒會經過災難呢?

  教會要經過災難的憑據

  聖經說聖徒要經過災難,是有好多憑據的。我今天只說三個地方。我們可以讀以下的聖經:

  憑據一

  帖後二章一至三節:『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祂那裡聚集,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

  我們要仔細讀這一段聖經,因這段聖經與今天所要查考的題目大有關係。這段聖經的題目是什麼呢?不是單講基督的降臨,也不是單講我們到祂那裡聚集,乃是講基督降臨和我們到祂那裡聚集。這一段聖經是把基督降臨和聖徒被提合在一起講。不是祂來到地上,也不是我們去到天上;乃是祂也來,我們也去。

  這一段聖經既是講基督降臨,和聖徒被提的事,就這一段聖經到底有沒有端倪給我們看,聖徒被提到底是在災難前呢?還是在災難後呢?我說,這一段聖經有端倪給我們看。

  二節:『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在這裡,發生一大問題,就是到底『主的日子』在這裡怎麼講?我們的朋友說,這裡『主的日子』是指著大災難說的。他們為什麼這樣說呢?他們有他們的理由。因為他們相信全教會都要在災難前被提。他們的意思是:我們若還沒有被提,怎能就有大災難呢?

  不錯,『主的日子』這一句話,在舊約有的是包括大災難說的,這是事實。但是,聖經所說的『主的日子,』不一定都是指大災難說的。舊約說到主的日子,多數是指大災難末了,神的特別審判說的(約珥書)。所以凡是主的日子,都是指大災難說的,必定錯誤的。我們看彼後三章十節:『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是指什麼說的呢?這是指大災難以後,神毀滅這舊的天地說的。這一個日子,也叫主的日子。舊約的主的日子,大多數是指大災難說的。但是,我們不能說所有主的日子,都是指大災難說的。彼後三章十節就是一個例。不只彼後三章十節是這樣證明,就是帖後二章一至三節的上下文,也可以證明。因為第一節的題目是:『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祂那裡聚集。』二節就說到『主的日子。』這裡的主的日子,頂自然的就是指著二章一節的主的降臨,和我們到祂那裡聚集的事的日子。

  那個時候,帖撒羅尼迦人犯一種毛病,就是有人說,主的日子已經來到了。保羅的意思就是勸他們不要因這樣的話語驚慌,並叫他們知道,向他們這樣說的人,是要試探他們。

  那麼,怎樣才能知道主的日子來到了呢?看第三節:『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這裡的『那日子,』就是第一節的日子。要知道主的日子來到了沒有,可以看兩件事:一,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二,大罪人顯露出來。這樣,基督就快要來了。大背道在先,大罪人顯露在先,然後才有聖徒被提的事。我們要抓牢,在聖徒被提以先,必定有大罪人顯露出來的事。因為保羅在帖後二章告訴我們,聖徒被提,是在大罪人顯露之後的事。

  大罪人是誰呢?換一句話說,就是敵基督。聖徒被提,就是在敵基督顯露出來之後。敵基督到底是在什麼時候顯露出來呢?每一讀聖經的人都知道,是在大災難的時候。這是全世界讀聖經的人所共同承認的。這樣就可證明,被提是在大災難之後的事了。

  從帖後二章一至三節看起來,就可以知道被提是在敵基督顯現之後,是在大災難後。在這裡,我們看見最少有一班,或者最少有一個是在大災難後才被提的。主張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人,他們說,帖後二章所說主的日子,等於大災難。我們要問他們有什麼憑據。讀經不能不顧上下文。這裡的主的日子明明是指著包括主降臨和我們被提的的日子說的。他們就是要引舊約,也不能不記得彼後三章十節,就足以證明主的日子不是大災難了。

  憑據二

  林前十五章五十一至五十二節:『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

  帖前四章十六至十七節:『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這兩段聖經,是各有所注重的。帖前第四章所注重的是被提和復活,林前十五章所注重的是復活和改變。林前十五章沒有明說被提,但是,許多人都承認林前十五章是與帖前第四章同時發生的。這件事不只所有讀經者承認,我也承認。既然如此,到底這兩處的聖經,有沒有端倪給我們看,被提到底是在什麼時候呢?有。『神的號』就是一個好端倪。神的號多的很,這末次的號,是神那一個時候,那一次的號呢?

  林前十五章的『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的『末次,』也可以譯作『末了』的。林前十五章告訴我們,帖前四章的號筒,到底是那一次的號筒─是末了的號筒。因此,我們得一頂清楚的端倪,就是基督人的被提是在什麼時候。林前十五章說,『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末次吹是在什麼時候呢?我們的朋友說,末次的號筒,是在大災難前吹;因林前十五章說,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教會就要被提。他們主張全教會都在大災難前被提,所以說,末次的號筒,要在大災難前就吹。但是,把聖經倒讀順讀,都找不出憑據來,不過他們要這樣說而已。

  聖經不只說,末次的號筒不是在大災難前吹,反而有端倪給我們看見,是在大災難後吹的。啟示錄說到災難有三個七就是七印、七號、七碗。啟示錄說,在大災難時,有七個號筒要吹。我們的朋友說,大災難前要吹末了的號筒,但是,怎麼底下還有七個號筒要吹呢?好像有人說,這是我頂末了的一元,但是,我口袋裡還有七元呢。這種說法,通不通呢?有沒有意思呢?

  憑聖經來看,到底這末了的號筒是什麼號筒呢?憑聖經來看,應當頂自然、頂公正的和啟示錄所說的第七號相對。我相信每一公正的讀者,都要如此承認。我們的朋友,或者說,這末了吹的一次號筒,不是指第七號,因那是在大災難的時候吹的。這末了一次吹的號,是教會末次的號。我就要問,教會吹頭一號在那裡呢?到底教會的第一號是在什麼時候吹的呢?新約,我讀了不少遍,從沒有看見教會有什麼號。第一號都沒有,那裡來的末了的號呢?

  有一位弟兄,承認這種解釋有缺點。他說,羅馬國集隊的時候,吹末了的一次號,大家就開步走。這末了一次的號,可不可以說,就是羅馬國集隊的時候,所吹的末了一次的號呢?但是,聖經是說神的號,聖經沒有說是羅馬的號。如果我們要說它是羅馬的號,我們為什麼不說它是中國的號呢?林前十五章是和帖前四章並行的。林前十五章說是末了的號,帖前四章說是神的號。可見不是羅馬的號,更不是中國的號了。他們對這號只有兩講,一是教會的號,一是羅馬的號。但是,帖前四章說,不是教會的號,不是羅馬的號,乃是神的號。只有啟示錄有神的號。

  現在,我們來看,這末了的號,和啟示錄的第七號,相合不相合?如果不相合,就沒有話說;如果相合,我們就不能不承認了。

  啟示錄十章七節:『但在第七位天使吹號發聲的時候,神的奧秘,就成全了,正如神所傳給祂僕人眾先知的佳音。』在這裡,告訴我們一件事,就是第七位天使吹號發聲的時候,神的奧秘,就成全了。我們要問一件事,就是神的奧秘是指什麼說的?

  請你們記得,聖經中對於時代的分別。從摩西起,到基督止,什麼都是啟示的,並不是奧秘,什麼都是顯露的。將來千年國度的時候,也是這樣。將來人和神來往,是看得見的,是與神面對面的。只有今天這個時代,人和神來往,不像從前,也不像將來。今天,是夾在此二者之間的。所以,我們今天的肉眼看不見神,看不見基督,也看不見聖靈。這一段時代,是神奧秘的時代。這時代,實在說起來,在基督的身上已經起頭了。提前三章十六節說,『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從馬太十三章起,什麼都是奧秘了。從前都是赤露敞開的,現在不是了。教會也是一個奧秘。外邦人怎樣蒙神祝福也是一個奧秘。基督在我們裡頭,也是一個奧秘。

  聖經說奧秘是在什麼時候停止呢?乃是在第七號,並不是在災難前。如果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就奧秘在災難前就停止了。但是,聖經說奧秘是在吹第七號的時候才完結,所以,教會也必定在地上,直等到吹第七號才被提。

  羅馬十六章二十五至二十六節:『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並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堅固你們的心。這奧秘如今顯明出來,而且按著永生神的命,藉著眾先知的書指示萬國的民,使他們信服真道。』我們把這裡所說的,和啟示錄十章七節所說的,比較一下,就能看出這兩處相合的地方。第一,羅馬書的題目,是神的奧秘;啟示錄的題目,也是神的奧秘。第二,羅馬書說,是神借眾先知傳的;啟示錄也是這樣說。第三,羅馬書說福音,啟示錄說佳音。在這二個地方原文是同樣的字。所以,我們可以斷定說,羅馬書上所說神的奧秘,和啟示錄上所說的奧秘,是一樣的東西,是一樣的性質。如果我們用一張白紙,一半寫羅馬十六章二十五至二十六節,一半寫啟示錄十章七節,對起來看,就要承認它們是講同樣的一件事情了。不過羅馬書是告訴我們奧秘的起頭,啟示錄是告訴我們奧秘的結止而已。啟示錄說這奧秘是到什麼時候停止呢?是在吹第七號的時候。這是一點疑惑都沒有的。

  復活和變化,也是一個奧秘。林前十五章說,『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的朋友以為這裡的奧秘,是在七號前、災難前就停止的。但是,聖經是說在吹第七號才停止的。聖經還不只這樣,底下還有頂多的憑據呢。

  啟示錄十一章十五至十八節說,『第七位天使吹號,天上就有大聲說,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在神面前,坐在自己位上的二十四位長老,就面伏於地敬拜神,說,昔在今在的主神,全能者阿,我們感謝你,因你執掌大權作王了。外邦發怒,你的忿怒也臨到了;審判死人的時候也到了;你的僕人眾先知,和眾聖徒,凡敬畏你名的人連大帶小得賞賜的時候也到了;你敗壞那些敗壞世界之人的時候也就到了。』這一段聖經,更給我們看見,被提、復活,都得等到第七號。這裡頂特別的,就是二十四位長老,當第七號一吹,他們就面伏於地敬拜神,說出以下那一段的話。因為第七號一吹,特別是神勝利了。因是這麼要緊,所以說,這一號有這麼大的分別。

  『審判死人的時候也到了。』許多的死人,是在千年後復活,在白色寶座前受審判。但這裡的審判死人,是在得賞賜的時候之先。所以,這裡的審判死人,是說誰配在第一次復活,誰配進到第二次復活。所以,這裡的審判死人,就是林前十五章所說的死人要復活,活人要改變的時候。神要審判誰配誰不配。林前十五章說末次的號筒吹響的時候有這事,啟示錄是說吹第七號的時候有這事,可見這兩處是相合的了。

  『連大帶小得賞賜的時候,』是審判台前的事。這頂清楚給我們看見,吹第七號的時候,是災難的末了。第七號一吹,千年國度就已經在望了。

  以上兩個憑據,已經給我們看見,聖徒被提,是在吹第七號的時候。底下,我還要把許多小點,合起來算一個憑據,來證明聖徒有經過災難才被提的。

  憑據三

  馬太二十八章二十節:『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請大家記得,『界,』在此當譯作『代。』是世代的末了,不是世界的末了。主說,『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代的末了。』我問你們,如果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就主和教會的同在,至少要缺三年半了。我不說這是個大憑據,我說,這是一個小憑據。

  行傳二章三十四、三十五節:『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主要等到什麼時候呢?什麼時候,基督的仇敵,才作基督的腳凳呢?我們知道,是在大災難的末了。神敗壞那些敗壞世界的外邦人,把權柄交給基督,仇敵就要作基督的腳凳了。神說,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但是,我們的朋友,等不到神把仇敵作基督的腳凳,就說基督已經離開父的座位了。他們好像說,基督沒有等。這也是一個小端倪。

  並且每一仔細讀啟示錄的人,都沒有看見基督是在災難前,離開寶座到空中來。啟示錄沒有這樣的記載,我沒有看見。如果基督是在災難前就到空中的,按聖經這是預言的中心,難道啟示錄反而忘了麼?啟示錄十四章一至五節,是講到初熟的果子;六至十三節,是講到災難;十四至十五節,是講到基督到空中的事。換一句話說,基督到空中來接聖徒,是在啟示錄六至十二章以後,可見聖徒被提,是在大災難後的。

  信全教會要經過災難根本的錯誤

  這是不是說,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呢?按聖經看來,並沒有全教會都要在災難前被提這件事。有一位弟兄說,他接著一位朋友的信說,凡相信全教會都要在災難前被提的人,都是人家替他讀聖經;就是人怎麼說,就怎麼信,他自己並沒有查考過。聖經沒有說,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聖經有沒有說全教會都在災難後被提呢?也沒有。聖經是說,已經得了救,得了重生的,有少數的人要在災難前被提;還有多數的,要在災難後被提。

  說全教會都在災難後被提的朋友,也有他們根本錯誤的地方。

  一 儆醒等候變為無意思的

  主張全教會都經過災難的人,他們不能儆醒,不能預備等候主耶穌。他們知道三年半的災難必定是在被提之前,就不必預備,不必儆醒了;因他們總知道要等三年半,基督才會來。且等三年半還差三個月、五個月,再儆醒不遲。聖經是說,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預備主回來。如果說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就無論如何,等到三年半快完前幾天再預備好了。

  二 不是等候主,乃是等候敵基督

  如果說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就我們在地上,不是等候基督,乃是等候敵基督了。我們天天只好看看敵基督有沒有來。這樣,我們的眼是看四圍,不是看上面。這是違背聖經的教訓。因為聖經是叫我們等候主,沒有叫我們等候敵基督。

  三 是仰望災難,不是仰望福氣

  如果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就教會所仰望的都是災難,都是受苦,一點沒有希望了。那麼,教會有福的希望在那裡呢?提多書二章十三節說,『等候所盼望的福』這句話,不是沒有意思了麼?如果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的話,就不是等候所盼望的福,乃是等候進入苦難了。這是違背聖經的原則與精神,所以,這種主張,也是太過的。

  主張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的人,他們的解經,還有以下的幾個錯誤:

  (一)他們只承認有明顯的被提。但是,主曾說,『我來像賊一樣。』(啟十六15。)請問賊來是不是大擺儀仗,大張旗鼓而來呢?賊是暗暗的來,並且是要偷值錢的、寶貝的東西。主來也是拿祂自己所寶貝的,不過祂不是像賊拿別人的東西,祂乃是拿祂自己的東西而已。

  (二)他們太不承認猶太人的地位。相信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朋友們,說主當日所有的門徒,都是猶太人,(指地位,下同,)一個基督人也沒有,這是太過。相信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的朋友們,說所有門徒都是基督人,一個猶太人也沒有,這又是不及了。我們要知道,當時的門徒,好像是一肩兩任的。一面他們是以色列的遺民,一面他們又是教會的創始人。一面不能說他們都是猶太人,一面也不能說他們都是教會。主張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人,他們好像是打個×說,門徒都不是基督人,完全是猶太人。主張全教會都經過災難的人,他們好像打圈說,門徒都是基督人,完全不是猶太人。但是,聖經給我們看見,他們一面是猶太人,一面又是基督人。如果說門徒都是基督人,其中一個猶太人也沒有,就有好幾節聖經讀不過去,就如:馬太十章五至六節:『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這裡明明有猶太的背景。他們是中間的過渡人物。不能從中一斷,說他們不是猶太人。又如馬太二十三章二節:『坐在摩西的位上』這話,是對基督人說的麼?不是。乃是對猶太人說的。看四福音,主一面是多麼恩典,一面他又是一個猶太人。所以,我們不能說門徒都是猶太人,也不能說門徒都不是猶太人。

  (三)主張全教會都經過災難的人,他們說馬太二十四章二十三到三十一節,都是對基督人說的。但是,我們要知道,馬太二十四章是繼續在二十三章之後的。二十三章是說猶太人的子孫,要同負流先知的血的責任。主說,『所以我差遺先知和智慧人並文士,到你們這裡來;有的你們要殺害,要釘十字架;有的你們要在會堂裡鞭打,從這城追逼到那城。』(34。)可見將來在猶太地,還有主所差遣的人。在大災難時,還有先知要到猶太人中間去作見證。這些人,說他們是基督人,他們又是猶太人;說他們是猶太人,他們又是基督人。我們的朋友說,只有基督的教會。他們不承認二十四章裡有猶太人的地位。但是,馬太二十四章有好多是指著災難中的猶太信徒說的。因為有許多猶太人是在大災難的時候得拯救的。

  (四)他們不大分別基督提接聖徒,和基督同聖徒顯現的事。這一種『主來為著聖徒,』和『主來同著聖徒,』他們不承認。所以,他們說,被提是公開的,不是秘密的。但是,猶大書十四節說,『亞當的七世孫以諾,曾預言這些人說,看哪,主帶著祂的千萬聖者降臨。』這是指主的腳要踏在橄欖山上的事。像啟示錄一章七節說,『祂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祂,連刺祂的人也要看見祂;…』也是指主的腳踏在橄欖山的時候。他們不肯分別這件事,這也是他們的一個錯誤。

  (五)他們對於啟示錄這卷書,大多都是歷史派。對於啟示錄的解釋,是分兩大派,就是歷史派與將來派。他們既然大多是歷史派,所以他們說啟示錄四至十九章大都已經應驗了。將來派是說從四章以後,都還沒有應驗。這一派的說法,雖然也有缺點,但是,大體還說得過去。歷史派的說法,按聖經看來,是不可以的。因他們對啟示錄的表號,有許多推想。許多在歷史的應驗都是過於理想的。教會是有二千年的歷史,但啟示錄二至三章,己經是二千年的歷史了。如果啟示錄這卷書完全是歷史,就這卷書是為博士,是為有學問的人寫的,你我都不能明白了。他們差不多對於許多字面的記載,都作表號解。例如血,應當就是血;火,應當就是火。他們卻說,血是指著什麼,火又是指著什麼。此外如一千二百六十日是指著什麼,一載二載半載是指著什麼,日是指著什麼,月又是指著什麼,星又是指著什麼。這樣一來,差不多都是表號了。我們要問,新約應驗舊約,是按著表號應驗的呢?還是按著字面應驗的呢?我們知道,都是按著字面應驗的,如伯利恆,就是伯利恆;童貞女,就是童貞女。又如『你的王來到你這裡,…又騎著驢,就是騎著驢駒子,』(太二一5。)都是按著字面應驗的。他們這一種表號的教訓,是一種虛無飄渺的教訓。他們因為跟從歷史派,所以,把啟示錄全書,都當作表號看,這也是他們的一個大錯誤。

  我只略題這些,盼望大家看見聖經是說教會要經過災難;但是,聖經沒有說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如果說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的話,聖經的憑據是不夠的。我們要記牢,聖經沒有說全教會都不經過災難,聖經也沒有說全教會都要經過災難。錯都是人的解釋錯了,聖經並沒有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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