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提和災難(二) 書名:講經記錄(卷三)

 

被提和災難(二) 講經記錄第四十九期

  我們已經看見了,相信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弟兄,他們所持的理由不可恃;他們的主張,缺乏聖經的證據。這是他們的第一個錯誤。今天我們要講到他們的第二個錯誤。

  相信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臆斷

  相信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弟兄,不只理由太勉強,太算不得理由,並且他們的臆斷也太多。我們每一次講一個聖經的真理,無論是憑據,是背景,都得有聖經的根據才可以。如果過於需要臆斷,需要假定的那些說法,就有些靠不住。相信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弟兄,他們所講的,差不多都是臆斷的。我現在把他們所臆斷的各點一一題出來:

  臆斷一

  我們的弟兄說,啟示錄一至三章是講到教會;三章以後,至十九章,就再沒講到教會了,因為,四至十九章沒有題到『教會』二字。所以,一至三章是說到今時代的教會,四至十九章是說到將來的大災難。四至十九章既然沒有題到教會,所以,教會必定不在地上。教會既然不在地上,就必定是被提到天上了。

  我們試想,若因沒有明明的題起的字眼當理由,就臆斷如何如何,這在評論方面合理不合理呢?四至十九章,雖然沒有教會二字的明文,但是,裡面仍有教會的事實。例如:

  五章九節,『他們唱新歌,說,…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這一班被主的血所買的人,不是教會是誰呢?雖然聖經在這裡沒有明說是教會,但能不能說他們不是教會呢?

  六章九節,『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神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這一班人不是教會是誰呢?雖然聖經在這裡,沒有教會的字眼,但能不能說他們不是教會呢?

  七章十四節,『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這一班人不是教會是誰呢?雖然聖經在這裡沒有教會的字眼,但我們都知道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是教會的經歷。

  十二章十七節,『這兒女就是那守神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這一班的人,不是教會是誰呢?雖然聖經在這裡沒有教會的字眼,但能不能說他們不是教會呢?

  十七章六節,『我又看見那女人喝醉了聖徒的血,和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這被殺的一班人,不是教會是誰呢?我們都知道,這裡的女人,是指著羅馬教說的。在已往,羅馬教不知殘害了多少的聖徒,在西班牙不知曾殺死了多少的聖徒。雖然聖經在這裡沒有教會的字眼,但能不能說這些被殺的人不是教會呢?

  十九章十一至十六節,『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祂穿著濺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稱為神之道。在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祂。』許多人都承認這是主耶穌與教會一同來到地上的光景。就是相信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弟兄也承認的。請問聖經在這裡有沒有教會二字的明文呢?我們能不能因為聖經在這裡沒有教會二字的字眼,就說沒有教會呢?我們的弟兄,既然對於十九章承認有教會在的事實,就為什麼對於其餘有教會在的事實的各章,卻加以否認呢?

  二十二章六節,『天使又對我說,這些話(指啟示錄全書,四至十九章在內)是真實可信的;主就是眾先知被感之靈的神,差遣祂的使者,將那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僕人。』又十六節,『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為眾教會將這些事(指啟示錄全書所載的事,四至十九章在內)向你們證明。』這可見四至十九章,雖然沒有教會二字的字眼,但是,所有目的,都是為著教會。就我們怎能說四至十九章,都沒有說到教會呢?

  我們的弟兄這樣的臆斷,這樣的假定,完全錯了。我們看見以上所題出的幾點,就證明四至十九章,有許多教會的事實在。雖然四至十九章,沒有教會二字的明文,但我們不能說沒有教會在內的事實。

  還有一點,就是我們的弟兄說,二十一章九節所說羔羊的妻就是教會。(雖然我們按著上文看,羔羊的妻是指著新耶路撒冷說的。)就請問在二十一章九節裡,有沒有教會二字的明文呢?如果照我們的弟兄所說,凡沒有教會二字的明文的,教會就不在那裡;那為什麼在二十一章九節裡沒有教會二字的明文,我們的弟兄又承認其是教會呢?我們的弟兄承認這裡有教會,為什麼不承認其餘各章有教會呢?這樣,就可知這樣的臆斷是怎樣站立不住了。

  如果從四至十九章裡還有教會的話,就他們所以為全體教會都在災難前,(即四章起首的時候,)都被提了,就靠不住了。如果在災難中還有屬乎教會的人,就那裡能說,教會全體在大災難前都被提呢?

  臆斷二

  我們的弟兄說,全教會一被提,地上就要有許多人得救,就是所謂的災難的聖徒,他們說,這些人是在大災難的時候得救的。他們所根據的聖經,是啟示錄七章九至十七節。他們說,這裡說,『有許多的人,沒有人能數過來,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所以,這些人是在大災難時得救的。我們的弟兄,若說這一班人是經過災難的信徒,他們自己的主張,就不攻自破了。所以,他們只好說,這一班人是在大災難時得救的,這樣,才能自圓其說。

  我不是說,大災難時沒有人得救。我乃是說,七章九節至十七節的人,不是在大災難時才得救的。我不是憑空這樣武斷的,我這樣說,是有根據的。

  (一)從數目方面看來,說這班人是在大災難時得救的,恐怕是不可能的。請問在大災難時,那裡能有數不過來的人得救呢?在大災難時,最大的數目是多少呢?啟示錄九章十六節告訴我們是二萬萬。第七章的數目,既然是沒有人能數過來的數目,最少也得比二萬萬大才可以。照世界人口的統計,今天全世界一共只有十七萬萬的人。啟示錄六章八節說,『殺害地上四分之一的人,』就大約死了四萬萬多的人,還剩下十二萬萬多的人。九章十五節說,『要殺人的三分之一,』就大約又死了四萬萬多的人,還剩下八萬萬多的人。八章十一節說,『死了許多人。』十一章十三節說,『因地震而死的有七千名。』意即名人死了七千,其他無名者,更不知其數了。十五至十六章還不知要死多少人,因為那是實在的大災難。九章十六節,馬軍有二萬萬之多。馬太二十五章,說主再到地上時,還有許多山羊和綿羊。把這些人一除外,就能剩下多少人呢?所以說,按數目看來,說這數不過來的人,是在大災難時得救的人,是不可能的。

  (二)從歷史方面看來,說這班人是在大災難時得救的,也是不可能的。使徒在地上所作的見證,歷代聖徒在地上所作的見證,二千年來教會在地上所作的見證,一起合起來的結果,難道還趕不上臨走時所作的那麼多麼?能不能說二千年來所有得救的人,還不及在災難時得救的人多呢?像他們所說的災難的信徒,聖經中並沒有此道理。所以,從實在的情形看來,說這一班是在大災難時得救的,這是不可能的。

  (三)從環境方面看來,這也是不可能的。我們知道神所降下來的刑罰,是分為印、號、與碗的。不過印和號的刑罰,和碗的刑罰是有分別的。印和號是神補救的刑罰,盼望人因受刑罰而悔改。至於碗,卻單純是神的刑罰,沒有人因受刑罰要悔改的盼望了。所以,在九章二十、二十一節,在印和號之後,就有人『仍不悔改,』『又不悔改』的話語,但在碗之後,卻一點不題起人悔改不悔改的事了。

  所以,在大災難的時候,聖經是明明的給我們看見,世人有的是被災難所滅,其餘的是依舊不悔改的,那裡有數不過來的人在災難中得救呢?何況那時又有三而一的撒但,在地上那樣的欺哄硬迫呢?

  如果這一班數不過來的人,不是在大災難裡得救的,就他們必定是在大災難前得救的教會。他們如果是教會,就那裡能說全教會在大災難前都被提呢?(至於這班人的詳細解釋,要在我的默想啟示錄發表。主若願意。)

  臆斷三

  我們的弟兄說,在大災難時,地上沒有聖靈了。因為主耶穌把教會提到天上的時候,也把聖靈提到天上去了,地上就再沒有聖靈了。他們所以這樣說,是根據帖後二章六至八節,『現在你們也知道那攔阻他的是什麼,是叫他到了的時候,才可以顯露;因為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只是現在有一個攔阻的,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他們說,在這裡有一個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就是我們普通所說的敵基督。這一個攔阻者就是聖靈。是當聖靈被除去了,這不法的人才顯露出來。聖靈怎樣被除去呢?聖靈的被除去,就是聖靈的被提。此後,敵基督才顯露,大災難才起頭。他們說,聖靈既然不在地上了,教會怎能還在地上呢?所以,全教會必定是在災難前就被提了。

  這樣的臆斷,能站得住麼?不能。我們有許多聖經的憑據,證明這樣的臆斷是錯的:

  (一)我們第一要問的,這攔阻者是不是指聖靈呢?聖經稱聖靈,有許多的名稱,例如:靈、智慧的靈、啟示的靈等等。另外還有許多的稱法,末後總有一個靈字的。不錯,聖經也稱聖靈是安慰師,或者保惠師,但是,聖經在下文立刻告訴我們說,這就是真理的靈。聖經會有那一節說,聖靈就是這裡的攔阻者呢?沒有一節聖經說聖靈是攔阻者。說這裡的攔阻者,就是聖靈,明明是一種的臆斷了。

  (二)『被除去』能不能當『被提』解呢?是『除去,』不是『提去。』『除去』是不是對聖靈的口氣呢?能不能說『被除去』就是被提呢?聖經沒有許我們這麼說。可見說被除去就是被提,又是一種的臆斷了。

  (三)聖經有沒有說,在大災難時,聖靈不在地上呢?我們的弟兄說,在大災難時,地上沒有聖靈。又說,在大災難時,有數不過來的人得救。這個如何可以調合起來呢?聖靈不在地上了,反而得救的人,比聖靈在地上的時候還多些,這是什麼道理呢?我相信,在大災難時,如果有一個人得救,還是聖靈在地上所作的工。因為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呢。

  (四)啟示錄四章五節說,『又有七盞火燈在寶座前點著,這七燈就是神的七靈。』五章六節說,『我又看見…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殺過的,有七角七眼,就是神的七靈,奉差遣往普天下去的。』可見聖經是告訴我們說,聖靈在大災難時是作工的。因聖經說祂是『奉差遣往普天下去的。』

  (五)聖經不只說聖靈沒有在大災難前被提上天;並且說聖靈在大災難時,還要大大降下,像春雨一樣。關於這個,我們可以讀以下兩段的聖經。

  約珥書二章二十八至三十二節:『以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老年人要作異夢;少年人要見異象;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在天上地下,我要顯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煙柱;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

  行傳二章十五至二十一節:『你們想這些人是醉了,其實不是醉了,因為時候剛到巳初;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作異夢;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跡,有血、有火、有煙霧;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在這裡我要請大家注意,就是彼得是說,『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彼得並不是說,五旬節是應驗了約珥所說的。五旬節並沒有按字面應驗約珥所說的。因為約珥書二章三十至三十一節的『有血、有火、有煙柱;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五樣特別的光景,在五旬節時並沒有。五旬節的時候,沒有這些特別的光景。那麼約珥所說的,到什麼時候應驗呢?乃是到大災難時才應驗。我們可以憑著這五樣特別的光景,到啟示錄裡去找。

  六章十二節:『揭開第六印的時候,…日頭變黑像毛布,滿月變紅像血。』這裡所說日月的特別光景,正與約珥所說的相合。

  八章七至十節吹第一號第二號的時候,都有火、有血;吹第三號的時候也有火。這與約珥所說有火、有血的特別光景正相合。 

  九章二節吹第五號的時候,便有煙從無底坑往上冒,好像大火爐的煙。這與約珥所說有煙柱的光景正相合。

  所以我們可以說,這些事要在大災難的時候大應驗。聖靈要在那時大大降臨,五旬節的時候,不過是一種的嘗試而已。所以彼得不說這是『應驗』約珥所說的。他不過說,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意即這一次的情形,有些類乎約珥所說的而已。意即這一次的光景,就像約珥所說的那麼一回事。

  所以憑約珥來看,在災難的時候,聖靈要作空前的工作。這個時候,若沒有聖靈的能力,許多的逼迫難處,人真要受不住。憑約珥所說,聖靈不只在災難的時候沒有被提,並且在這時候要空前的降下,作非常的工作呢。

  如果在大災難的時候,聖靈還是在地上的,就我們的弟兄,以為聖靈如果被提了,教會也必須被提的理由,是沒有聖經的根據的。

  臆斷四

  我們的弟兄說,所有福音書裡的門徒,都是指猶太的門徒,不是指教會,因為教會是在五旬節的時候才成功的。門徒是指猶太的門徒。我們是基督人,所以主在四福音所說的,與我們基督人沒有關係。只有書信,並且只有保羅在監牢裡所寫的書信才與我們有關係。

  他們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主在四福音一直說,要儆醒預備等候主回來。不然,當主來時,他們就要被留下。他們既主張全教會都要在災難前被提,所以就只好把主在四福音警告門徒的話,推到所謂的猶太的門徒身上。因為在四福音裡,主從來沒有說,得救者都要一次被提的話,主都是說,惟有儆醒預備的人才能被提。他們知道,全體教會都是得救的,不過不都是儆醒預備的。所以,如果要說,全體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話,他們就必須證明這些儆醒預備的命令不是對教會說的。才不會把教會分為儆醒與不儆醒,預備與不預備的兩種人。不然,這一個大難關,他們就沒法過去。我們可以證明說,他們說門徒不是基督人,也不過是一種臆斷。請問十二門徒到底是不是基督人呢?我們說,是的。有以下的幾個理由:

  (一)如果十二門徒不是基督人,就聖經為什麼這麼注意過渡的事呢?馬太就有二十八章,馬可還有十六章。如果說四福音是為著所謂的猶太的門徒的,就聖經為什麼用這麼多的章,記載過渡的事,對於我們基督人反而只有寥寥幾本,而且每本不過短短幾章呢?

  (二)不錯,當時的門徒是猶太人。但是,五旬節的時候,不仍是這一班人麼?稱為教會的柱石的,不仍是這一班人麼?名稱雖有分別,人豈不是一樣呢?當五旬節還沒有到,教會還沒有被建立以前,主不是已揀選他們麼?主豈不是栽培這幾個作種子、作根基呢?主豈不是特別要他們在教會裡負責呢?有人打算開一個百貨商店,在還沒有開張的時候,就預先訓練一班人,把商業的常識教這一班人。等到商店開張了,這一班人能不能說,以前所受的訓練,不是為著此時用的呢?不錯,教會還沒有建立,但能不能說,在此以前所受的教訓都用不著,保羅所寫的才有用處呢?能不能把主所囑咐、所警告的那些話,都摔在一邊呢?(自然我們也承認,福音書中主耶穌對門徒所說的話中,有許多的時候,是把他們當作猶太人的。這個要等到我們出默想馬太的時候,才能詳說。目前,只這樣的分別一句夠了:凡關乎環境上的事,主是把祂的門徒當作猶太人,凡是關乎靈性上的事,主是把祂的門徒當作教會。)

  (三)聖經有沒有明文說門徒就是基督人呢?行傳十一章二十六節:『門徒稱為基督人,是從安提阿起首。』門徒豈不就是基督人麼?並且基督人這名稱,是當時的人譏笑門徒的一個名稱,他們把這名稱加在門徒身上,不過是譏笑他們像基督。我們能不能因一個人有兩個名字,就說他是兩個人呢?能不能門徒稱為基督人,就說凡與門徒有關的,都與基督人無關呢?門徒就是基督人,就是教會。

  (四)還有一個憑據,就是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這裡是說,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可見在這世界中,所有得救的人都是門徒,並非光是猶太人才是門徒,這『萬民』二字,原文和『外邦人』完全一樣的。馬太福音所說的萬民,就是外邦人。人們說,門徒是猶太人;但是,聖經說,主說,門徒中有外邦人,不光是猶太人,所以,主在四福音書裡對猶太門徒說的話,也是對外邦門徒說的。因為外邦人是同猶太人一樣的作主耶穌的門徒。

  這樣看起來,主耶穌同門徒所說儆醒預備的那些話語,乃是對所有的基督人說的。所以,凡不儆醒、不預備像主所命令的,就在主來的時候,都有損失的可能。如此就教會那裡能全體不管其儆醒不儆醒,預備不預備,都在災難前被提呢?

  臆斷五

  我們的弟兄說,主在四福音所說的話,就是所有的教訓,都是對猶太人說的。(司可福先生說,馬太五至七章,就是把律法抬到一個最可怕的地位。)

  我們現在要來看,主所說的,到底是對律法以下的人說的呢?還是對基督人說的呢?

  (一)看主自己如何說 馬太二十八章二十節:『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這一句話,是主活在世上的時候對眾門徒說的。祂吩咐門徒去,使萬民作祂的門徒,祂也囑咐門徒,要把祂的教訓都教訓他們遵守。所以福音書的教訓都是對基督人說的,不是對猶太人說的。主的命令,不只是給當時的門徒的,並且也是給那些聽見使徒的教訓而相信的人。

  (二)看聖靈對這件事如何說 約翰十四章二十六節:『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祂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一切的話,就是無論那一句話,聖靈要叫我們記得。換一句話,聖靈就是要領我們回到主耶穌的話。

  (三)看保羅對這件事如何說 歌羅西三章十六節:『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話(原文),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這是保羅囑咐在歌羅西的基督人的。

  但是今天呢?相信全教會都在災難前被提的朋友們,卻說,四福音的教訓是對猶太人說的,不是對基督人說的。但這並不是主,並不是聖靈,並不是保羅所告訴我們的。聖靈和保羅,都是帶領我們回頭到主耶穌在四福音的教訓。

  我們的弟兄為什麼要說,四福音的教訓,與教會無干呢?這是因為四福音有多少地方說,不儆醒禱告,不預備等候的人,當主來的時候,就要被留下。所以,你若在福音書裡引一節說,被提是有條件的,是要儆醒預備的;他們就可以回答說,這些話是對猶太人說的,不是對基督人說的。所以,不管儆醒不儆醒,預備不預備,只要我們是教會中人就必定被提。這是人們的說法。主沒有這樣說,聖靈沒有這樣說,保羅也沒有這樣說。所以,這樣的臆斷是站不住的。

  如果基督在世的教訓,乃是對我們教會說的,我們就知道,光是重生是不夠的,我們還得好好的儆醒預備。全體教會(重生的)都在災難前被提是沒有的事,因為全體教會不都是儆醒預備的阿。

  臆斷六

  我們的弟兄說,馬太二十四章十四節說,『這國度(原文)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這國度的福音,與恩典的福音是不同的。教會是靠恩典的福音得救的;國度的福音是為猶太人的。他們說,國度的福音,有兩時期的傳揚,一是主活在地上的時候,一是在大災難的時候。教會是傳恩典的福音,不是傳國度的福音。

  他們為什麼要說,恩典的福音是對於教會的,國度的福音是對於猶太人的呢?這是因為他們的主張是,我們一切都是靠著恩典,連被提也是靠著恩典的。儆醒預備乃是行為,不是恩典。四福音裡所講的是國度,所以其中的儆醒預備都是對猶太人說的,與我們基督人是無關的。他們頂注意來分別恩典的福音和國度的福音。豈知神的福音只有一個。恩典的福音和國度的福音,在字眼上固有其所特別注重的點,而其實,國度的福音,是包括了恩典的福音。所以國度的真理,都是對我們說的,我們不該因其高深,對我們有了要求,就將其推到猶太人身上。不只福音是講國度,就是最講教會的使徒行傳,也是講國度的。我們看使徒行傳對於這個怎麼說,就知道國度與我們的關係了。

  (一)主耶穌所傳的 行傳一章三節:『祂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主復活後,四十天之久,講什麼呢?講說國度的事。

  (二)腓利所傳的 行傳八章十二節:『及至他們信了腓利所傳神國的福音,和耶穌基督的名,連男帶女就受了浸。』這裡說腓利所傳的福音,是神國的福音。

  (三)保羅所傳的 行傳十四章二十二節:『堅固門徒的心,勸他們恆守所信的道;又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這是保羅和巴拿巴所勉勵門徒的。這裡何嘗說,國度的福音,不是恩典的福音呢?

  行傳十九章八節:『保羅進會堂,放膽講道,一連三個月,辯論神國的事,勸化眾人。』這裡說,保羅一連三個月,都是辯論神國的事,這不是講恩典,是講什麼呢?

  行傳二十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我卻不以性命為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我素常在你們中間來往,傳講神國的道。』保羅說他所傳的是什麼福音呢?上文說,『證明神恩惠的福音,』下文說,『傳神國的道,』這可見神國的道,就等於神恩惠的福音。一面說神恩惠的福音,一面說神恩惠的福音,就是神國的道,誰說恩典的福音與國度的福音有分別呢?保羅是說國度的福音,等於恩典的福音阿。

  行傳二十八章三十一節說,『放膽傳講神國的道,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並沒有人禁止。』這是使徒行為的結局。使徒一直注意的是神國的道。

  聖經那裡說國度的福音與我們基督人無干呢?聖經並沒有這樣說。聖經反而說神國的道就是恩惠的福音。可見他們的臆斷是靠不住的。這個就是給我們看見,福音書的儆醒預備的教訓,乃是對我們基督人說的。

  臆斷七

  我們的弟兄說,主在地上所作的工,根本就是對於猶太人的。主是作受割禮的職事,可見主是專門服事猶太人的。換一句話,福音的時代,是主死了以後才起頭的。

  他們這樣說靠得住麼?靠不住。我不是說,主在地上的時候,沒有猶太人的背景。猶太人是有已往的律法、盟約、應許的。律法也是到主死的時候結止的。但是,按聖經看來,福音時代,並非到主死的時候才起頭,乃是當主在地上作工的時候,就起頭了。這有頂多的憑據呢。他們偏要把基督所作的工,放在律法底下;他們說,教會是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所以,基督在福音書裡所有的命令、警戒,與教會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是,聖經不許他們這樣臆斷。我們可以看以下各處的話,看聖經告訴我們說,律法是到什麼時候為止,福音是在什麼時候起頭。

  (一)馬太十一章十三節:『因為眾先知和律法說預言,到約翰為止。』又路加十六章十六節:『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聖經告訴我們說,律法是到約翰出來傳道為止了。從此,就是從約翰出來傳道起。從約翰起,神國的福音就傳開了。聖經沒有說律法是到十字架為止,聖經沒有說律法是到五旬節為止,聖經沒有說律法是到司提反為止,聖經沒有說律法是到保羅傳道時為止,聖經沒有說律法是到行傳二十八章為止。聖經是說律法到約翰為止。雖然這個時候兩邊還交代不清,雖然是到了十字架才是交待清楚的時候,但是,福音的時代,卻已經起頭了。

  (二)行傳十章三十六至三十七節:『神藉著耶穌基督…傳和平的福音,將這道賜給以色列人。這話在約翰宣傳受浸以後,從加利利起,傳遍了猶太。』什麼時候施浸約翰宣傳受浸,什麼時候福音時代就起頭了。

  (三)行傳十三章二十三至二十六節:『從這人的後裔中,神已經照著所應許的,為以色列人立了一位救主,就是耶穌。在祂沒有出來以先,約翰向以色列眾民宣講悔改的浸。約翰將行盡他的程途說,你們以為我是誰?我不是基督;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的,我解祂腳上的鞋帶,也是不配的。弟兄們,亞伯拉罕的子孫,和你們中間敬畏神的人哪,這救世的道,是傳給我們的。』我們要注意,這『救世的道』是什麼時候起頭的,就福音時代也是什麼時候起頭的。救世的道是什麼時候起頭的呢?是從施浸約翰起頭的,那麼福音時代也是這個時候起頭的了。

  (四)馬可一章一節:『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若從第一節一直讀到第十五節,就知道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是從施浸約翰宣傳悔改的浸禮就起頭的。這是頂清楚的。聖經並沒有說到基督死,福音才起頭。

  (五)路加四章十七至十九節:『有人把先知以賽亞的書交給祂,祂就打開,找到一處寫著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這裡所記載的事,我們說它是恩典的福音。主說是什麼時候起頭的呢?二十一節說,『耶穌對他們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主說,『今天。』就是今天應驗。福音時代那天就起頭了,不是死了才起頭的。

  (六)約翰四章二十三節:『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祂。』律法時代的人,是憑著什麼敬拜神呢?什麼都是憑肉體、憑儀文。潔淨是憑著肉體,污穢也是憑著肉體。但是,主說,『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祂。』什麼時候用心靈和誠實拜祂呢?是恩典的時候。主說,如今就是了,可見那一天就是恩典的時候了。主說,如今就是了。

  (七)約翰五章二十五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這是律法呢?這是福音呢?我們都知道這是福音。主說,如今就是了。這樣,福音時代,不是就起頭了麼?不是等將來,乃是如今就是了。

  憑著以上各處的聖經,我們就可以斷定說,當基督活在地上的時候,福音的時代就已經起頭了。不是等到馬太第二十八章才起頭,不是等到行傳第二章才起頭,不是等到行傳第二十八章才起頭,是當主耶穌出來作工的時候,福音時代就已經起頭了。如果這樣,就四福音所有的話都是對基督人說的。如果這樣,就四福音所說要儆醒祈求,預備等候的人才先被提的話,也都是對基督人說的。如果這樣,就被提這件事,不是所有基督人都能在災難前被提。所以,被提不是把重生當條件,乃是把儆醒當條件。既然如此,就怎能說全教會都會在災難前被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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