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巴比倫和其滅亡 書名:啟示錄的研究

 

第九篇 巴比倫和其滅亡

  十七章一節至二十章六節

  緒論

  十八章和十七章最好算為一章,不分作兩章。十八章一至三節是承先啟後的,因十八章三節說到三件事:(一)列國被她邪淫大怒的酒傾倒了,只有在十七章說到。(2。)(二)地上客商因她奢華太過,發了財,只有在十八章說過。(11,15。)(三)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十七和十八兩章都有記載。(十七2,十八9。)

  十七至十八章有些翻譯列於下:(一)十七章一、五、十五節的『淫婦』當譯作『妓女。』(二)十七章五節『奧秘哉,大巴比倫,』當譯作『奧秘大巴比倫。』(三)十七章八、十一節『先前有,』亦可作『先前在。』(四)十七章十一節『他也和那七位同列,』當譯作『他也是那七位中之一。』(五)十八章二節『巴比倫大城,』當譯作『巴比倫那大者,』與十四章八節者同。(六)十八章十四節『果子,』原文是『熟果子。』

  十六章十九節是說巴比倫大城,十四章八節的巴比倫大城,意是巴比倫那大者。但只這麼一說,若無十七至十八章,就不知十四章八節,十六章十九節所說到底為何了。十七至十八章,一是講巴比倫那大者,一是講巴比倫大城。

  『巴比倫』三字是從『巴別』來的,記在創世記十至十一章,是寧錄建造在示拿的一座城,他是靠自己的力量來保護自己的。『巴別塔』的起源,記在創世記十一章一至四節,後來神把人們分散到各地,變亂了他們的語言,因此那城名叫巴別。(9。)『巴別』或者『巴比倫,』乃是紛亂的意思。

  巴別也是拜偶像,和神相反的。她越過越大,到一極盛時代,就是尼布甲尼撒時代。那時神因以色列百姓的悖逆,將他們交給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那是在但以理時代。一日尼布甲尼撒作了一夢,後經但以理解夢,才明白所夢金像那巨大的金頭,是巴比倫極盛時代。後來瑪代波斯(銀臂)把巴比倫滅了,這城就荒廢了。之後希臘(銅腹)滅了瑪代波斯,而羅馬(鐵腿)滅了希臘。巴比倫是最初的一國,羅馬是最後的一國,這四國都是苦待猶太人的。前三國皆已過去,惟獨羅馬國的影響力一直延續到現在,那十個腳指頭還未顯出來。一直到今天,猶太人還服在羅馬底下,(因英國仍是羅馬的境界,)巴比倫是拜偶像,最恨惡猶太人的,羅馬亦然。

  羅馬不只是政治上的一個大城,也是宗教上的一個中心。教會初期,在羅馬城的基督徒最多,但羅馬又是最恨惡基督徒的。直至主後第四世紀,康士坦丁入了教,他不只獎勵人民入教,並且接受基督教為國教。就在此時,政治中心由羅馬城遷至康士坦丁堡,從此羅馬服康士坦丁堡的管理,直到主後七百年。主後七百二十五年以後,皇帝李奧三世(Leo III)在康士坦丁堡召開會議,論拜偶像為異端,為不合法的;這遭致了羅馬的反對,進而與康士坦丁堡分裂。自此基督教分為東羅馬教(希臘正教)與西羅馬教(即今日的羅馬天主教)。東羅馬教越過越衰微,西羅馬教反越過越發達。後來因羅馬教掌權,忠心愛主的基督徒被殺的不少。

  啟示錄十七至十八章預言羅馬教將來要有一空前的發達,勢力要大為伸張。等到敵基督起來,他要設立自己的像,命令人拜,並要與附屬於他的十王起來除滅羅馬教。但羅馬的宗教雖然過去,羅馬的政治(羅馬帝國)卻還存在,並且羅馬帝國要以地中海為中心;直至三年半的大災難後,神要把羅馬政治廢掉。

  為何啟示錄十七至十八章不明寫羅馬,而寫巴比倫呢?因約翰那時是在羅馬管轄之下,如明指羅馬,本書就不得印行了。這並非約翰怕明寫,乃是聖靈有意隱藏;但聖靈又不願人以為巴比倫不過就是歷史上的巴比倫,所以在十七章五節說到:

  (一)『奧秘大巴比倫,』奧秘是靈意的,不能按字面解。就如十一章八節若明寫耶路撒冷,就要立遭猶太人的反對,所以用靈意的寫法。

  (二)不說巴比倫,而說大巴比倫,可見這巴比倫比從前那實在的巴比倫更大。這樣一讀,就知道這巴比倫不是舊日的巴比倫,乃是指羅馬了。

  何以知這裡的巴比倫是指羅馬?其理由:

  (一)全世界只有一座城是建在七座山上的,那就是羅馬城,歷史上稱其為七山之城,這完全符合十七章九節。

  (二)十七章十節的『傾倒,』是『不得善終』之意。有的皇帝是自殺,有的是被殺;約翰寫本書時,在位的皇帝無疑是羅馬皇帝。

  (三)除了羅馬以外,沒有第二國是管轄地上眾王的,這乃應驗十七章十八節。

  巴比倫與羅馬有何相合處?

  (一)巴比倫是第一個攻入猶太聖地,並進入聖所的,羅馬在其後也是如此。

  (二)巴比倫意即紛亂,羅馬本身也是紛亂的。她把教會和國家,教會和世界,律法和恩典,人的遺傳和神的話,異教徒和基督徒,猶太教和基督教,神對教會的應許和神對猶太人的應許,屬肉體的和屬靈的,屬地的和屬天的,現今的被棄絕和將來的得榮耀,都攙雜在一起,所以是一切混雜的中心,其混亂可說到了極點。

  (三)是一不正當的合一,自命為羅馬公教會。

  (四)古教父也認為羅馬即巴比倫。特土良(Tertullian)曾說,『巴比倫就是羅馬。』耶柔米(Jerome)曾說,『當我住在巴比倫,就是住在那個腥紅淫婦的圍牆裡時,有羅馬的自由,來寫一本講聖靈的書,獻給那城裡的一位監督。』奧古斯丁(Augustine)說,『巴比倫是一個已過的羅馬,羅馬是一個後來的巴比倫。』

  (五)有幾位羅馬教出名的作者,比方:巴勒民(Robert Bellarmine)、巴若尼(Cesare Baronius)、柏恕(Jacques Bossuet)、和胡格(Hug)等,也都承認巴比倫是指羅馬。如巴勒民(Bellarmine)說,『約翰寫啟示錄時,每一次都以巴比倫指羅馬。』

  有一派人說,巴比倫不過是指羅馬的政治,不是指宗教說的。但這是個錯誤。如果巴比倫僅指羅馬的政治,就一次傾倒即可,何以十四章八節說到傾倒,十六章十九節又說到倒塌呢?並且前者的傾倒是在設立獸像之前,是在三年半前的事;後者的傾倒則是在倒第七碗時,是在設立獸像之後。所以這兩節聖經必定是指巴比倫的兩方面:一是指羅馬的宗教;(巴比倫即混亂的意思,是宗教方面的;)一是指羅馬的政治。(『羅馬』的希伯來文,意即『那個自高者,』是高抬自己,反對神的。)

  奧秘的大巴比倫是指羅馬的宗教,理由是:

  (一)『坐在眾水上的大淫婦。』(十七1。)這婦人是指羅馬說的,但羅馬城未建造在眾水之上,(羅馬城只有一條河,)所以這婦人必定不是指羅馬的政治。

  (二)『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9。)羅馬城是建在七座山之上,既然歷史上七山之城是指羅馬的政治,這裡的女人就不能指羅馬政治了。因為城不能坐在城上,所以這女人是指羅馬的宗教坐在羅馬的政治之上。

  (三)『我看見她,就大大的希奇。』(6。)若這女人是指羅馬的政治,有何希奇呢?必定是指羅馬的宗教說的,所以才希奇。(外教人逼迫基督徒不希奇,羅馬教逼迫基督徒才希奇。)

  (四)二節的『淫亂,』在此是指道理方面,不是指肉體方面。物質的城不能行淫亂,所以這裡必是指羅馬的宗教。

  (五)羅馬的政治若是轄管地上君王的,她自然不能與地上的君王行淫,所以十七章二節必是指羅馬的宗教。

  另一面巴比倫有時也是指羅馬的政治,理由:

  (一)十七章十六節的淫婦之結局是被獸(敵基督)和十角(附屬十王)燒死。但在十八章八節又說到神審判她,所以可知十七章十六節是指宗教的,十八章八節是指政治的。

  (二)十八章七節說到『因她心裡說,我坐了皇后的位。』在十七章十六節已說女人被敵基督和十王廢掉,就十八章七節怎還能說她作了皇后呢?所以必定一是指羅馬的宗教,一是指羅馬的政治。

  (三)十七章多用表號,而十八章下半章差不多都是按字面說的;所以十七章,天使須為約翰解釋,因為是表號;十八章下半不必解說,因不是表號。

  (四)八章十三節說,『禍哉,禍哉,禍哉』三遍之後,剛好有三禍臨到;十八章二節既說『傾倒了,傾倒了,』也是指兩次的傾倒,所以必定一次是羅馬宗教的傾倒,一次為羅馬政治的傾倒。

  (五)本書一共有兩個耶路撒冷;(一是地上的,一是天上的;)同樣的,本書羅馬也有兩方面,一是政治方面,一是宗教方面;羅馬的政治與宗教有分別,但不可分開。

  壹 大妓女和所騎之獸 十七章一至十八節

  十七章一節:『拿著七碗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前來對我說,你到這裡來,我將坐在眾水上的大淫婦所要受的刑罰指給你看。』

  這是在倒七碗後的事。一件事頂希奇,就是二十一章九節也是七碗中一位天使指示新婦給約翰看,與本節遙遙相對。淫婦未受審判,神就不能將羔羊的妻指示給人看。『眾水』指多民、多人、多國和多方,(十七15,)這淫婦是坐在多民、多國、多方之上;換言之,就是羅馬教的勢力遍及全世界。羅馬教的人,常自稱為眾教會的母親和管家。

  神何以說她是一妓女呢?是因她和世界來往、調和。她把與聖徒的交通,公開到與世人的交通。她所得著的是世界的快樂與世界的榮耀,她變成了失味的鹽。『妓女』是指未經婚姻的手續而行淫的;『淫婦』是指已結了婚而行淫的。神說她是妓女,可見神從來不承認羅馬教與基督發生過關係。妓女在未結婚之先就已行淫,照樣,羅馬教也沒有為基督保守她的貞潔。

  她是一個『大』妓女,若她遵守馬太五至七章就不可能大,她只會在地上成功一個『小群,』路十二32,)見證說,世界是悖逆神的,基督要再來審判這世界。這個『大』正是主在馬太十三章三十二節所預言的。創世記一章十二節說蔬菜、果樹各從其類,但馬太十三章三十二節所說的芥菜竟長成為樹,這就是這裡大妓女的大。羅馬教皇是比皇帝還大,皇帝只能管人身體,教皇卻管人靈魂,連皇帝的靈魂也被教皇所管,所以教皇比皇帝大。這不是教會在地上所當有的情形。

  十七章二節:『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亂的酒。』

  十七章的『行淫』原文都是『淫亂』的淫,不是『姦淫』的淫。妓女是行淫亂的,淫婦是犯姦淫的。有了婚姻關係後去犯罪的是犯姦淫,沒有婚姻關係去犯罪的是犯淫亂。神從頭到末了,都不承認祂與羅馬教有關係。

  『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

  (一)羅馬教為要討地上君王的歡喜,只要他們肯受洗,就給他們施洗。他們把基督的原則和神的聖經都賤賣了。

  (二)他們把教會和國家弄成一樣大小,他們把基督教變成羅馬國教,生為羅馬人的,就可以是一基督徒。本來教會比國家小,他們竟把教會弄成同國家一樣大。

  (三)他們使教會和政治聯合,以致皇帝、官長都來管理教會。羅馬教犯淫亂,最大的罪,就是借皇帝和君王的力量,把教會強加於百姓。不只羅馬如此,不知有多少的國家也是如此,其結果不過是有名無實而已。

  她和君王行淫,是說她與他們直接發生關係;使地上的人喝她淫亂的酒,是指她和地上的人間接發生關係。『淫亂的酒』是異端的道理,她用異端的道理叫地上的人失去自主,變作糊塗。羅馬教的道理,一方面教人作基督徒,只要人出一點錢到神父面前認一認罪,就可得著赦免;另一方面,並不教訓人當有聖潔的生活,而讓信徒仍享受世界的福樂。淫亂的酒醉了全世界的人。世界的人沒有宗教不能過日子,而羅馬教最迎合世界人的口味。羅馬教一方面不顧屬靈的實質,另一方面,用宗教的種種儀式給人以情感的安慰,及將來的盼望。

  羅馬教已往是如此,將來也必興旺,如一九三○年代在中國,更正教信徒不過只有三、四十萬,但羅馬教的信徒卻已達二百多萬,並且羅馬教徒至死仍是羅馬教徒。美國有幾個大公會,曾有一年,一個教友都沒有增加,但羅馬教卻是幾百萬的加上來。英國有一派的人,主張回到羅馬教,另一派的人,要把羅馬教各種的特點,都放在公禱文裡,差一點在議院就通過了。

  十七章三節:『我被聖靈感動,天使帶我到曠野去;我就看見一個女人騎在朱紅色的獸上;那獸有七頭十角,遍體有褻瀆的名號。』

  『曠野』可按靈意解,因世界本是曠野;(詩一○七33;)亦可按字面解,因羅馬城的近郊都是曠野。『女人騎在朱紅色的獸上,』這獸一面是指羅馬國說的,因七頭十角不過都是她的一部分:一面是指敵基督說的,因敵基督雖是第八頭,但他卻包括七頭所有的兇惡和十角的權柄。神看敵基督不過是個野獸,神看這女人乃是個妓女。她並非兇惡無理性如野獸,她是有理性而行墮落的一個妓女。

  『女人騎在…獸上,』就是羅馬教和羅馬帝國聯合起來,女人(羅馬教)利用羅馬帝國,不知作出了多少壞事!例如縣官若得罪了神父,教皇就下令不許該地禮拜堂行彌撒,激動百姓反對縣官。若有什麼事,羅馬教不出面,都是讓羅馬帝國出面。獸的勢力有多大,她的勢力就有多大,因她是騎在獸上。

  『獸』是紅色,龍也是紅色,可見這獸是出於龍,也是像龍一樣。

  『褻瀆的名號,』與『褻瀆的話』有別。『褻瀆的名號,』是用一種稱呼神的稱呼來自稱。羅馬皇帝都是以神自命的。

  十七章四節:『那女人穿著紫色和朱紅色的衣服,用金子寶石珍珠為妝飾;手拿金盃,杯中盛滿了可憎之物,就是她淫亂的污穢。』

  『紫色』在羅馬帝國是一種『權貴』的象徵,好像前清重『黃色』一樣。羅馬帝國元老院議員胸前必有一條紫色寬帶,武士胸前也必有一條紫色窄片,皇帝則穿紫色袍。(好像中國皇帝登基。)『女人穿著紫色,』是指她得著世上的榮耀。(路加十六章十九節的富人也是穿扎色袍。)

  紫色不是正色,乃是藍色和紅色調和而成的。藍是屬天的,紅是屬地的。(創世記二十五章三十節『以東』是紅色之意,是屬地的。)紫是把天和地調和起來。

  羅馬教也頂注重紅色。巴尼斯先生(Barnes)在他的註解裡說,『在羅馬所見最顯著的是什麼?是「紅。」』『紅』是教皇和主教的特色,主教中有紅衣主教,他們的衣、帽、襪、和馬車等都是紅的,教皇則連裡衣及器具都是紅色。每當教皇出外,百姓表示歡迎時,結綵都是用紅的。

  『金子、寶石、珍珠』都是預表神的真理。但羅馬教是把這些都鑲飾在外面。(金子、寶石、和珍珠按字面解亦有意思─參彼前三3,提前二9。)她一面在表面擺出許多好處,另一面在神面前卻不正當。

  『手拿金盃,杯中盛滿了可憎之物。』這女人頭上無冠冕,因她不是皇帝;手中無杖,因她沒有屬世權柄。『杯中盛滿了可憎之物,』是指她誘惑人的一種勢力。她的得逞,並非因她有何直接權力,她乃是施行引誘的手腕來勝過人。

  羅馬帝國有一金屬牌,上面印有一女人手拿一金盃,杯底下寫著:『坐在宇宙之上。』可見羅馬人不期而然的承認這女人是指羅馬教。

  十七章五節:『在她額上有名寫著說,奧秘哉!大巴比倫,作世上的淫婦(應作妓女)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

  既是一個奧秘,而這奧秘又寫在額上,(是人可見的,)這就是說,你如果有眼睛,你就能看出這奧秘的意思。

  神承認耶路撒冷是祂管理全地的中心(政治的),也是人敬拜神的中心(宗教的)。羅馬教的錯誤,是說神設立她代替了耶路撒冷,以致羅馬成了政治與宗教的中心。她把耶路撒冷在千年國度的地位,挪到今天來。

  『世上的妓女,』雖然不是『大妓女,』但只問她們是不是從羅馬教而出。小妓女必是一種國立教會。安立甘會是英國的國教,所以安立甘會(在英國以外稱聖公會)必是一個小妓女。在英國管理安立甘會的監督長,必須由皇帝設立,控告監督長也必須到皇帝那裡去。同時,要定規教會裡一種的儀式,必須由議院通過,教會始能執行。

  不只國教(教會制度模仿或承襲羅馬教的)是個小妓女,凡一切與世界聯合的教會,(行為敗壞像羅馬教的,)也是一個小妓女。(如所謂『教友,』不以重生得救為單位,只要他肯捐錢,就可以作教友。又如領主晚餐的,不問其得救否,只看是否已收他作教友而定。此外,經過嬰兒洗禮的也變成教友;青年會的契友也算作教友等,都是妓女的行為!)

  『一切可憎之物的母,『可憎之物』在舊約都是指偶像說的。(申七25~26。)羅馬教是出名拜偶像的,她拜馬利亞、天使、使徒和聖徒等。她之所以與康士坦丁堡分開,就是因她要拜偶像。

  十七章六節:『我又看見那女人喝醉了聖徒的血,和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我看見她,就大大的希奇。』

  這告訴我們,這女人從前所作的,將來還要再作,並且要作得更厲害、更凶。要注意,這女人沒有『流』聖徒的血,和『流』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這裡只說她『喝醉了』聖徒的血,和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這是說她並未親手殺人,就如未得救前的保羅因司提反受害而歡喜。羅馬教從不親手殺人,都是借羅馬帝國的權勢去殺人。發動的是她,但直接迫害基督徒的是羅馬帝國。

  『聖徒』在此兼指猶太人說的,將來猶太人必受羅馬教的迫害;一切為耶穌作見證的人,也必如此受虧。

  約翰所以希奇,是因逼迫基督徒的,竟公開自稱是信基督的。以信基督自命的人竟迫害基督徒,怎不希奇呢!

  十七章一節至六節是約翰看見的異象,七節起則是天使解說異象,所以八至十三節應接字面解。

  十七章七節:『天使對我說,你為什麼希奇呢?我要將這女人和馱著她的那七頭十角獸的奧秘告訴你。』

  這說明了天使要將七頭十角的奧秘告訴約翰。

  十七章八節:『你所看見的獸,先前有,如今沒有;將要從無底坑裡上來,又要歸於沉淪。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見先前有,如今沒有,以後再有的獸,就必希奇。』

  天使告訴約翰所看見的獸有四段歷史:(一)先前在,(二)如今不在,(三)將要從無底坑上來,(四)又要歸於沉淪。

  本書所說的獸,一是指羅馬帝國,一是指敵基督。在此是指一個人說的,不是指羅馬帝國。理由如下:

  (一)這獸是先前在的。怎能說羅馬帝國是先前在的呢?

  (二)這獸是如今沒有的。在約翰時,怎能說沒有羅馬帝國呢?

  (三)這獸是從無底坑上來的。無底坑是關靈的地方,怎能說羅馬帝國是從無底坑上來的呢?

  (四)這獸既是又要歸於沉淪的,怎能說羅馬帝國將來要下地獄呢?

  這裡的獸既不是指羅馬帝國說的,所以必定是指敵基督說的。

  『先前有,』可見它是在約翰之先,曾經在世界生活過的一個人。

  『如今沒有,』就是當約翰時,它已經死了,不在世界。『沒有』的意思在創世記四十二章三十六至三十八節也說過,是指死了。

  『將來要從無底坑上來,』可見它現在不在,而是在無底坑裡。它『將要從無底坑上來,』是說它將來要復活。

  『又要歸於沉淪,』是指它不能永久在地上,不能永遠掌權,它的結局是下火湖。(啟十九20,二十10。)

  它先前在,如今不在,將來還要在,是假冒神的『昔在、今在、以後永在。』

  人們『見先前有、如今沒有、以後再有的獸,就必希奇。』這希奇的結果是來拜獸。(啟十三12。)惟獨神所揀選的人,才能蒙神保守脫離試探,就是名字記在生命冊上的人,才能被神保守不拜獸。

  十七章九節:『智慧的心在此可以思想;那七頭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

  十三章十八節也有同樣的話,不過那裡『智慧的心』所知道的,是獸的『數目;』而本節『智慧的心』所知道的,乃是獸的『頭。』這七頭有兩個意思:(一)指地方,(二)指人:

  (一)按『地方』說,『七頭』是七座山。山是地的頭,也是有勢力的意思。(民二一20,耶二6,摩一2,九3。)

  威土威史博主(Dr.Woodworth)說,『在約翰時代,羅馬是稱為「七山之城。」』許多羅馬的古詩,都稱羅馬為『七山之城。』還有人說,自約翰以後的五百年,羅馬詩人都異口同聲稱羅馬是『七山之城。』羅馬帝國的金牌上刻著一個女人坐在七山之上。再者,羅馬皇帝威斯巴仙(Vespasian)時代通用的錢幣上,印著建在七山之上的羅馬城,下面是兩個人,前面有台伯河。

  詩人賀拉斯(Horace)說『諸神以恩慈看顧七座山。』另一詩人提伯勒(Tibullus)也說,『你們這些牛,來這七山上吃草罷。』

  七山之名如下:

  一,Aventine;二,Esquiline;三,Coelian;四,Janiculian;五,Palatine;六,Quirinal;七,Viminal。

  (二)按人說,『七頭』又是七位王,因王是人民的頭。山為地的頭,是同時存在,且長久的;人的頭是暫時的,也是繼續不斷的,是一個過去,一個才來的。以賽亞七章八至九節最可表明地的頭和人的頭:『亞蘭的首城是大馬色,大馬色的首領是利汛。』『首城』與『首領』的原文是『頭,』可見頭的意思,一面指京城說的,一面又是指人說的。

  十七章十節:『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經傾倒了,一位還在,一位還沒有來到;他來的時候,必須暫時存留。』

  弟兄會的某些解經家認為,七王是指七種政體,這不合解經的原則,理由如下:

  (一)因七王是天使的解釋,所以不能另加解釋。

  (二)聖經從來沒有把一個王用來代表政治的,就是外教人的著作也無此說。

  (三)王已經是一種政體的表明,(王可代表專制或君主立憲的政體,)每一個王怎能再代表其他的政體呢?

  (四)雖然有人分析出羅馬帝國有七種政體,但這裡的七王是承繼的為王的,而羅馬帝國的七種政體,不是承繼不斷的,乃是散漫、忽興忽衰、斷斷續續的。

  (五)若七王是七種政體,那十王是指什麼說的呢?豈非十王也代表十種政體麼?若這樣說,羅馬豈不是有了十七種政體麼?

  (六)十七章九節說女人所坐的七座山,每一座都是山,不會一座是山,一座不是山。同理,這七王必然都是王。

  (七)聖經裡所用的『頭』字都是指人說的,怎能說是指政體呢?但以理七章六節的『四頭』是指『四王,』並非指四種政體,何以在啟示錄反說七王是七種政體呢?

  (八)若說王是指政體,在康士坦丁為王時,基督徒也應是一種政體,但啟示錄十二章三節的『七頭』是長在龍身上,說出一切的頭都是屬乎撒但的。所以能不能說基督教也是屬乎撒但的呢?

  或有人批評說,羅馬共有十二位該撒,而約翰時的多米田已是第十二位該撒,怎能說羅馬只有七王呢?我們可以反問啟示錄二至三章,怎麼只說到七個教會呢?當然是舉出七個教會來代表所有教會。

  或有人說,就是從羅馬歷史中找出七個王來代表,但從何而知這七王是十二該撒中的那幾位呢?我們可根據下面幾點找出來:

  (一)十三章一節說,『七頭上有褻瀆的名號,』所以這七王必都是以神自命,叫人拜他們如拜神一樣。

  (二)十七章十節的『傾倒』是指『不得善終』之意,(參士三25,撒下一19,25,27,)所以這七位王都是不得善終的。在約翰之前已有五位王:一,猶流(Julius Caesar),二,提庇留(Tiberius),三,加利古拉(Caligula),四,革老丟(Claudius),五,尼羅(Nero)。這五王都是以神自命,叫人拜他們像拜神一樣;他們的結局,不是自殺,就是被篡殺。

  多米田(Domitian)則是第六位,在約翰時還在,他也以神自命並且被人殺死。

  第七位就是那『一位還沒有來到』的。聖經沒有告訴我們,第七位王會在第六位王后多久來,只說這第七位王在地上不過暫時存留,(啟十七10,)後來要被殺死。(10,十三3,14。)第六位與第七位間隔的時間,是讓宗教的羅馬來掌權。一至五位,以及七至八位都是由政治的羅馬來掌權,因此現在是以宗教的羅馬來代替政治的羅馬掌權。

  當西底家被巴比倫擄去後,空了一段時間,以色列一直沒有王,直到基督降生。照樣,羅馬亡國後,也將空一段時間,敵基督才生出來。

  敵基督來時,全世界必都已經預備好,所以敵基督一上台,就能在三年半之內作出許多事,因為第七位早已預備好了。

  十七章十一節:『那先前有,如今沒有的獸,就是第八位;它也和那七位同列,並且歸於沉淪。』

  這一節要與本章第八節比較著讀,八節講到獸的歷史分為四段,而本節講到獸的歷史也是四段,即(一)先前在,(二)如今不在,(三)它也是那七位中之一,(四)將來歸於沉淪。

  既然十七章十一節的第一、二、四段的歷史特點,與八節的第一、二、四段完全相合,就十一節的第三段也必與八節的第三段相合,所以它必定是從無底坑裡上來的。

  這裡一面說它是第八位,又是七位中之一;另一面又說它是從無底坑裡上來的,所以它必定是七位中之一位復活後來作第八位的。

  到底它是七位中的那一位呢?

  (一)它不是第七位,因為第七位是還沒有到世界來過的,(十七10,)而這獸是先前在過世界的。(8。)

  (二)它也不是第六位,因為第六位在約翰時代還在世界,而當約翰在世時,它已是『如今沒有』在世界的(11。)

  它既不是第七位,又不是第六位,就必是前五位中之一。它是這五位中的那一位呢?從十三章十八節,我們已確知它是尼羅了。

  第八節告訴我們,將來敵基督在地上的地位是如何;而十一節是告訴我們,敵基督的王家地位是如何。

  第七位是作敵基督的先鋒,第八位是借第七位的身體還魂。『八』是復活的數目,但它的復活與主的復活不同,主是自己復活,它是借屍還魂的復活。

  主在世上,猶太人揀選活的該撒,不要活的基督。就是基督復活後,人還是不接受。將來敵基督是一位該撒的復活,人們將又要揀選這復活的該撒,而不要復活的基督。

  十七章十二節:『你所看見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們還沒有得國;但他們一時之間,要和獸同得權柄與王一樣。』

  『七頭』是七王,『十角』也是十王,但頭與角有分別:

  (一)角是生在頭上,所以角必定比較小。頭是整個的羅馬,角不過是羅馬一個分封的王,就是羅馬國的附庸之王。

  (二)頭,一時只有一個,是繼承為王的;角,是同時作王的。

  (二)七頭中,有一位還沒有出現,而十角是都還沒有來的。

  『他們還沒有得國,』是指在約翰時代還沒有得國。這十位要與第八位的那獸同時得權柄。

  有許多人說,十王是指十個國度說的,這不準確,理由如下:

  (一)因十王的事天使已作解釋,所以不能再有其他解釋。

  (二)十七章十二節和十七節的『王,』若改為『國度,』讀起來就不成語了。

  (三)獸既是一個『人,』所以十王也必定是『人。』

  這十王與地上的君王是不同的:

  (一)地上的君王,在這十王未來之先,已早在地上,但當十王在位時他們仍在。

  (二)地上的君王始終與大妓女有聯絡,但十王從未與大妓女聯合過,並且大妓女最後是被十王滅掉的。(十七16。)

  十七章十三節:『他們同心合意,將自己的能力權柄給那獸。』

  『他們』指十王。如有說獸是指教皇,斷無此理,因從來沒有十王把權柄給教皇的事。如有說獸是指羅馬的一位皇帝,亦無此理,因從來沒有十王將權柄交給羅馬的一位皇帝的。

  十王所以把能力權柄給獸,是因:(一)見獸從死復活,是一超然的人。(二)見邪靈的工作。基督死而復活後,聖靈就降臨成功一個教會。敵基督從死復活後,那邪靈也模仿、運行,叫十王把能力權柄交給獸。

  十七章十四節:『他們與羔羊爭戰,羔羊必勝過他們,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同著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也必得勝。』

  按記載次序來看,是先說本節,後說十六節;按事實的次序來看,十六節是發生在十四節之先。十九章十一節是細說十七章十四節的爭戰,實在的爭戰是記在十九章十一至二十一節。雖然有許多人是跟隨羔羊的,但得勝的是羔羊自己,是羔羊口中出來的利劍,及腳下的力,勝過仇敵並將它踹在腳下,而不是靠著跟隨祂的人。羔羊能勝過仇敵,並非靠著能力,乃是靠著權柄。祂得勝,是因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這是權柄,並非任何能力。

  同著羔羊的有三等人:(一)蒙召的,(二)被選的,(三)有忠心的,這三等人是與大妓女對峙的。跟從羔羊的,必須是蒙召的。蒙召是憑著神自己的定規來召我們。本來揀選都是在蒙召之先,但這裡的被選是在蒙召之後,可見這是在信徒中的揀選。主說蒙召的人多,被選的人少,(太二二14,)就是這裡的次序。詩篇八十九篇十九節可以講明此意。以色列人已經是蒙揀選的,但神從所揀選的以色列人中,又揀選出大衛來,這可見得救的是一班,(蒙召的都得救,)得勝的又是一班。(合神心意的人。)跟從羔羊的人,不只是蒙召被選,並且是忠心的。『忠心』是不顧自己,惟獨體貼主心意的。

  十七章十五節:『天使又對我說,你所看見那淫婦坐的眾水,就是多民、多人、多國、多方。』

  這一節解釋『水』的意義。因妓女是奧秘,是表號,是不按字面解的。所以水也是奧秘,是表號,是不按字面解的。我們若以基督為滿足,就不會坐在眾水上。如把聖徒的交通弄成公開與世界的交通,就是坐在眾水之上了。

  本書說女人坐在三個地方:

  (一)坐在獸上,(十七3,)就是說她和羅馬帝國聯合。

  (二)坐在七山上,(9,)是說她以羅馬為中心。

  (三)坐在眾水上(15,)是說她的勢力達於全世界。

  為什麼有時稱她作『妓女』,有時又稱她作『女人』呢?女人一辭是指她與羅馬的關係說的,妓女則是指她和基督之間的關係說的。說到政治方面的關係,她是個女人;說到宗教方面的關係,她是個妓女。

  十七章十六節:『你所看見的那十角,與獸,必恨這淫婦,使她冷落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將她燒盡。』

  十角和獸是恨妓女,不是恨女人,因女人(羅馬城─十七18)是他們的國度。他們恨這妓女,是因這妓女在名稱上還是屬乎基督的。

  這獸在本書,一是指羅馬,一是指敵基督。在此是指敵基督說的。我們已知道敵基督就是尼羅從死裡復活。他從前在世時,是最逼迫基督徒的,他復活了,豈肯容他的羅馬變為屬基督的,所以他第一要作的,就是除滅那大妓女。他恨大妓女的原因有:

  (一)因妓女的行為太惡劣。世人的良心雖未蒙神光照,但他們也看不慣羅馬教的行為。如餅經神父祝福過就真變成主的身體、聖經惟神父能讀、認罪要向神父認罪、異端裁判所把異教徒遞送官刑、濫售贖罪券等。此外,她的卑鄙、詭詐、貪逸,外教人都看不過。

  (二)因她的好。羅馬教也有不少的真理,如神是三而一的神,耶穌是神的兒子,是童貞女生的。她也承認主的死、主的復活和主的升天等。她的名稱,仍是屬乎基督的,所以他們恨她。

  他們對付她的法子:

  (一)使她冷落。『冷落』可譯作『荒涼;』可能教皇所住的梵諦岡要變為荒涼之所。

  (二)使她赤身。按字面解,大約使她在物質上損失;按靈意解,大約是揭露她的秘密。

  (三)吃她的肉。按字面講,就是吃她的肉;按靈意講,也許是殺死她的大人物,或是殺死那些羅馬教徒。

  (四)用火將她燒盡。按字面講並不難。

  地上君王和她是好朋友,但見她遭難,不過為她悲哀歎息,並不出來幫助她。(啟十八9~10。)第七位王也是她的朋友,但不過是暫時的,也不能幫助她,(十七10,)敵基督卻成為她的大仇敵。

  十七章十七節:『因為神使諸王同心合意,遵行祂的旨意,把自己的國給那獸,直等到神的話都應驗了。』

  這大約是在除掉妓女之後的事,此時,好像是敵基督的國降臨的時候。

  十七章十八節:『你所看見的那女人,就是管轄地上眾王的大城。』

  女人在此是指羅馬說的,因在約翰時,惟獨羅馬是管地上眾王大城的。

  貳 物質的巴比倫(政治的巴比倫) 十八章一至二十四節

  十八章一節:『此後,我看見另有一位有大權柄的天使從天降下;地就因祂的榮耀發光。』

  這一位就是基督自己,除祂之外,無人能有此大權柄,也無人能使地因他的榮耀發光。

  十八章二節:『祂大聲喊著說,巴比倫大城傾倒了,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處,和各樣污穢之靈的巢穴,並各樣污穢可憎之雀鳥的巢穴。』

  藉著獸與十角,神毀滅了羅馬宗教的那一部分。(十七16。)現在,神自己要來滅羅馬城,所以如此大宣告。這件事在舊約已預言過。(以賽亞十三章二十一節,其中『野山羊』於七十士譯本作『鬼魔,』另按以賽亞三十四章十三至十五節,所記的光景雖是說以東,但與啟示錄十八章二節很相像。)

  十八章三節:『因為列國都被她邪淫大怒的酒傾倒了;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地上的客商,因她奢華太過就發了財。』

  這裡說三件事:

  (一)列國,(被她那邪淫、大怒的酒傾倒了─十七2,)這特別指羅馬宗教的那一部分說的。

  (二)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十七2,十八9,)這是與羅馬的宗教和城都有分的。

  (三)地上的客商,(因她奢華太過就發了財─十八15,)這特別指與羅馬的商業有分。

  十八章三節末句,是神對於商業的看法。在新天新地裡,大概再無商業。這裡的商業所以發達,是因為奢華;商人為滿足人的奢華,及本身的利益,所以在神看來不是可稱許的行業。

  十八章四節:『我又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我的民哪,你們要從那城出來,免得與她一同有罪,受她所受的災殃。』

  『城,』指羅馬城,也指羅馬的宗教。神倒了第七碗,隨即有閃電、地震等。(十六17~18。)接著神即想起巴比倫大城來,就有大冰雹降下。(十六19,21。)十七章告訴我們巴比倫就是那大妓女,因她額上有名寫著『奧秘大巴比倫,』並將她已往的歷史,及將來敵基督的出來,並她的結局告訴我們。十八章則告訴我們,大巴比倫要傾倒。

  『從那城出來』這命令,雖在此時才下達,但系針對在十七章五節的大巴比倫之內的人說的,因在羅馬的宗教裡,也有真正屬乎主的人。

  十八章五節:『因她的罪惡滔天,她的不義神已經想起來了。』

  本節與十六章十九節正相合,都說到神想起了大巴比倫,十七章是專講宗教的那一部分要被除滅,十八章是講整個的大巴比倫要被神除滅。

  神每次想起一件罪,就立刻有刑罰。神要記就記得頂清楚,神忘記也忘記得頂乾淨。

  十八章六節:『她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的報應她:用她調酒的杯,加倍的調給她喝。』

  這是應驗羅馬二章六至九節的話,但是這裡的『加倍,』不是與羅馬二章六至九節中『按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衝突了麼?但也許有兩次的報應。

  『用她調酒的杯,』將來神審判羅馬城,也是因羅馬宗教方面的罪惡。

  十八章七節:『她怎樣榮耀自己,怎樣奢華,也當叫她照樣痛苦悲哀;因她心裡說,我坐了皇后的位,並不是寡婦,決不至於悲哀。』

  教會不是榮耀自己,乃是榮耀基督。但羅馬教適行其反,並且奢華。

  十八章八節:『所以在一天之內,她的災殃要一齊來到,就是死亡、悲哀、饑荒,她又要被火燒盡了;因為審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

  因有痛苦,始有悲哀。神所以給她痛苦,是叫她悲哀。

  『主神』是舊約的名字,表示神又回到舊約的地位。

  十八章九節:『地上的君主,素來與她行淫一同奢華的,看見燒她的煙,就必為她哭泣哀號。』

  地上的君王,並無力幫助女人,因為是神作的,所以他們毫無辦法。十七章十六節是妓女被燒,十八章九節是這城被燒。

  十八章十節:『因怕她的痛苦,就遠遠的站著說,哀哉!哀哉!巴比倫大城,堅固的城阿,一時之間你的刑罰就來到了。』

  『哀哉!哀哉!』這一次是君王說的。(本章三次說『哀哉!哀哉!』─十八10,16,19。)

  十八章十一節:『地上的客商也都為她哭泣悲哀,因為沒有人再買他們的貨物了。』

  有許多人說,按地理位置來看,羅馬並不能成為商業中心。但請注意十八章十一節所說的,這城並非進出口的中心,他們除了買進以外,並不賣出什麼,因敵基督住在那裡,要極其奢華,所以如此。

  十八章十二至十三節:『這貨物就是金、銀、寶石、珍珠、細麻布、紫色料、綢子、朱紅色料、各樣香木、各樣象牙的器皿、各樣極寶貴的木頭和銅、鐵、漢白玉的器皿、並肉桂、豆蔻、香料、香膏、乳香、酒、油、細面、麥子、牛、羊、車、馬、和奴僕、人口。』

  共有七種貨物:

  (一)珍寶,(二)衣料,(三)用器,(四)香料,(五)美味食品,(六)牛、羊、馬、車,(七)奴僕、人口。『奴僕、人口,』可譯作『身體、靈魂,』有一出名的話說,巴比倫所守的,第一是金,末了是靈魂。

  十八章十四節:『巴比倫哪!你所貪愛的果子離開了你;你一切的珍饈美味,和華美的物件,也從你中間毀滅,決不能再見了。』

  這是對羅馬城說到她所經過的。

  十八章十五至十六節:『販賣這些貨物,藉著她發了財的客商,因怕她的痛苦,就遠遠的站著哭泣悲哀,說,哀哉!哀哉!這大城阿!素常穿著細麻、紫色、朱紅色的衣服,又用金子、寶石、和珍珠為妝飾。』

  本節的『哀哉!哀哉』是客商說的,與十七章四節比較,前後正相合。

  十八章十七節:『一時之間,這麼大的富厚就歸於無有了。凡船主、和坐船往各處去的,並眾水手,連所有靠海為業的,都遠遠的站著。』

  『一時之間…歸於無有了,』是連著上句的。

  十八章十八至十九節:『看見燒她的煙,就喊著說,有何城能比這大城呢?他們又把塵土撒在頭上,哭泣悲哀,喊著說,哀哉!哀哉!這大城阿!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珍寶成了富足;她在一時之間就成了荒場。』

  『哀哉!哀哉!』這一次是船主、乘客並水手說的。

  『一時之間』在本書說過三次:

  (一)君王說的,(十八10,)(二)客商說的,(17,)(三)船主、水手和乘客說的。(19。)

  十八章二十節:『天哪!眾聖徒、眾使徒、眾先知阿!你們都要因她歡喜;因為神已經在她身上伸了你們的冤。』

  『眾聖徒』其中也許舊約的人多一點;『眾使徒,』其中也許基督徒多了一點;『眾先知,』也許第二次五旬節的人多一點。

  十八章二十一節:『有一位大力的天使舉起一塊石頭,好像大磨石,扔在海裡,說,巴比倫大城,也必這樣猛力的被扔下去,決不能再見了。』

  神如何滅巴比倫雖不知道,但十六章十九節說神想起大巴比倫來,正是在大地震之後,所以也許是用地震滅的。有地震必有火,所以地上的君王、客商等,遠見燒滅的煙,但不能進前援救。(十八9。)

  十八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彈琴、作樂、吹笛、吹號的聲音,在你中間決不能再聽見;各行手藝人在你中間決不能再遇見;推磨的聲音在你中間決不能再聽見;燈光在你中間決不能再照耀;…你的客商原來是地上的尊貴人;萬國也被你的邪術迷惑了。先知和聖徒,並地上一切被殺之人的血,都在這城裡看見了。』

  『不再』用了六次,二十三節後半至二十四節說到神審判巴比倫有三個原因(罪):

  (一)地上的客商都是地上的尊貴人來作的。

  (二)萬國被她的邪術迷惑了。

  (三)一切被殺之人的血,都在這城裡看見了。

  今世商業的錯誤,不是互通有無,乃是誘惑人,所以是罪。『邪術』是交鬼的事,將來交鬼的事,也許以羅馬為中心。流人的血,也是羅馬最厲害。

  參 天上的讚美 十九章一至六節

  十九章一至六節是繼續十八章二十四節的。

  十九章一節:『此後,我聽見好像群眾在天上大聲說,哈利路亞,救恩、榮耀、權能,都屬乎我們的神。』

  『此後,』就是巴比倫完全滅了之後;『群眾,』包括所有得救的人,不只是恩典時代得救的人。

  『哈利路亞』宜譯『阿利路亞,』這是希臘話,意思是讚美主。『阿利路亞』是因救恩、榮耀、和權能現在都到了。

  十九章二節:『祂的判斷是真實公義的;因祂判斷了那用淫行敗壞世界的大淫婦,並且向淫婦討流僕人血的罪,給他們伸冤。』

  『祂的判斷是真實公義,』與十五章三節『義哉!誠哉』相合。『真實』是說按著實在情形而審判;『公義』是方法合式。底下引伸神審判羅馬的宗教方面(大妓女)來證明神是公義的。

  十九章三節:『又說,阿利路亞。燒淫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

  羅馬城的煙自然要熄滅,惟她的刑罰,是直到永永遠遠的。

  十九章四節:『那二十四位長老與四活物,就俯伏敬拜坐寶座的神,說,阿們,阿利路亞。』

  這是聖經末了一次題到二十四長老和四活物。天上的群眾先說『阿利路亞,』(十九1,)然後二十四長老與四活物就和他們和聲說,『阿們,阿利路亞,』可見他們是與天上的群眾有別的。這天上的群眾既說到救恩、榮耀和權能等,可見教會明明是包括在內,而二十四長老卻不是代表教會。此後不再題二十四長老,是因他們此時退職了。

  十九章五節:『有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神的眾僕人哪,凡敬畏祂的,無論大小,都要讚美我們的神。』

  此處是最末一次題到『寶座。』(與白色大寶座有別。)『寶座』是在神的殿裡,現在只有殿,沒有城。在新天新地時,只有城沒有殿,所以十九章五節以後不再題寶座了。

  『聲音,』是主耶穌的聲音,因五章六節羔羊是在『寶座…之中』的。

  『神的眾僕人,』指教會裡的人說的,因本書是注重教會中個人在神面前的責任。『敬畏祂的,』是猶太人及外邦人中一切敬畏神的。

  『都要讚美我們的神,』是主一直說的。(參來二12。)

  十九章六節:『我聽見好像群眾的聲音,眾水的聲音,大雷的聲音,說,阿利路亞;因為主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

  『大雷聲,』是威嚴的聲音。

  『作王了,』原文是『已經作王,』因『主全能者』是一直作王的,不過現在才顯出來。

  肆 羔羊的婚娶與婚筵 十九章七至十節

  十九章七節:『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祂;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

  『新婦』到底是誰?在這裡必定不是指教會說的,因為:

  (一)十九章一節的『群眾,』包括外邦得救的人、以色列得救的人,教會自然在內。七節是群眾的宣告,教會必然也在內。教會既如此說,可見新婦是指著別的了。

  (二)馬太二十五章一至十三節說到全教會的人,但惟有五個聰明童女,是有資格赴筵席的。

  (三)這新婦與保羅書信所說的不同。保羅所說的新婦是穿上基督的,這裡的新婦是穿著自己的義。保羅書信看教會全體是基督的新婦,而啟示錄是將教會分開來看,是注重教會在神面前負責的方面。在保羅書信裡,教會得蒙悅納是在乎基督;而啟示錄裡,教會得蒙悅納是靠自己的行為。教會在保羅書信裡,都是屬乎基督的;而教會在啟示錄裡,是分作得救與得勝者兩班。

  馬太二十五章一至十三節的五個聰明童女,不過是赴筵席,並非作新婦。

  這裡羔羊的新婦乃是得勝的信徒合成的。我們需回頭看男孩子的原則:男孩子所作的,是代替教會全體作的。教會全體要等到新天新地才是新婦,要等到那一天才預備好。然而早一千年,得勝者即已先預備好,這就算作全體預備好了,所以能宣告說,新婦已經預備好了。羔羊的新婦不是別的,就是新耶路撒冷。(啟二一9~10。)

  神現在是在聖殿裡,群眾讚美的聲音也在聖殿裡。到千年國度時,聖殿要漸漸失去其地位。在千年國度時,得勝者在城裡是作王,在聖殿中是作祭司。(那時還有罪,所以有祭司。)但是在新天新地時,聖殿就要取消了。

  教會中有的得赴婚筵,(五個聰明童女,)有的不能赴婚筵。(五個愚拙童女。)

  十九章八節:『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

  新婦是新耶路撒冷的表號,『蒙恩得穿,』表明要作獎賞賜給她,『光明,』是白色的,這與十七章四節大妓女所穿者相反。『潔白,』照原文可譯作『清潔,』與十九章十四節的『潔白』相同。

  『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這『義』原文是多數的,可譯作『諸義。』以賽亞六十四章六節『我們的義』之義,也是多數的義。

  『聖徒,』這些聖徒就是快要住在新耶路撒冷城的人。人作新婦不過是一短時期,作妻子乃是始終都是。新耶路撒冷城也是如此;新耶路撒冷在千年國度時,是作羔羊的新婦,在新天新地時,是作羔羊的妻子。

  基督徒之所以分得救的信徒與得勝的信徒,是因只有得勝的信徒才與千年國度新城有關係。然而,在新天新地裡,就得救與得勝者都一樣有分。

  本書所指的『聖徒,』不單指基督徒,也指猶太人說的。

  羔羊婚娶時,好像城門第一次開放,讓那一班得勝的信徒進去,五個愚昧的童女,此時是進不去的。

  十九章九節:『天使吩咐我說,你要寫上,凡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又對我說,這是神真實的話。』

  這裡明明給我們看見,有的人被請,(如五個聰明童女,)而被請的人是有福的。這城就是羔羊的新婦,凡享受這城所有的榮耀美麗的,就是被請的人,穿著自己所行的義的聖徒,(也是這些義,作這新城的榮耀美麗,)他們得預享這城所有的榮耀美麗。『這是神真實的話,』在二十一章五節和二十二章六節共有兩次如此說,這是要我們特別注意上面所說的。或有人以為被提是一件小事,但只有赴羔羊婚筵的人,才與國度有分。沒有被請的,就不能有分於國度,這婚筵必定是得勝的信徒才能進去。這與啟示錄三章二十節的應許頗為相合,因那裡說到坐席,這裡也說到坐席。

  十九章十節:『我就俯伏在他腳前要拜他。他說,千萬不可;我和你並你那些為耶穌作見證的弟兄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神;因為預言中的靈意,乃是為耶穌作見證。』

  天使是神的僕人,我們也是。敬拜被造之物是一個頂大的試探。『預言中的靈意,』可譯作『預言的靈,』這就是林前十四章三十二節所說的『先知的靈,』因為先知是說預言的。

  伍 哈米吉多頓戰爭 十九章十一至二十一節

  十九章十一節:『我觀看,見天開了;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祂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

  羔羊婚娶已過去,現在主帶著人降臨到地上來了。稱為『誠信真實,』亦可譯作『忠心誠實,』這名稱在第一章已用過,在這裡則是主再來時的名字,表明祂與世界的關係;而在第一章,這名重在祂與教會的關係。

  十九章十二節:『祂的眼睛如火焰,祂頭上戴著許多冠冕;又有寫著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沒有人知道。』

  這裡的『冠冕』是一層一層的,沒有頂的;所以能戴許多。這一個『名字』是一特別的名字。主應許別迦摩教會的得勝者一無人能知之名,(啟二17,)所以主所得之特別名,也必是神所賜的。

  十九章十三節:『祂穿著濺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稱為神之道。』

  這衣服上的血並非在天上濺的,乃是到地上爭戰時所濺的血,這就是哈米吉多頓之戰時的景況,與以賽亞六十三章一至六節相合。

  『神之道,』惟約翰曾如此說過,可見本書是約翰寫的。

  十九章十四節:『在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祂。』

  這些跟從羔羊的,就是十七章十四節的蒙召被選有忠心者。基督徒的地位,此時都已定規了,在此看見,凡被請赴羔羊筵席的人,才能進入國度,因為:

  (一)新婦的衣服,就是聖徒所行的義。

  (二)聖徒所行的義,是新城的榮耀和美麗。

  (三)凡被請赴羔羊婚筵的人,必須是有『聖徒所行的義』的人。這裡同主降臨的人,就是被請赴羔羊婚筵的人。所以凡進入國度的人,必是被請赴羔羊婚筵的人。

  (四)主說,『直到我在神的國裡,喝新的那日子。』(可十四25。)可見筵席是在國度裡吃的。

  (五)本書三章二十節的『坐席,』與十九章九節相合。

  (六)被請與坐席有分別,凡被請的才有分於筵席。

  (七)十九章九節的『有福,』與二十章六節的『有福』有關。

  (八)『新耶路撒冷,』在國度時是羔羊的新婦,在新天新地時是妻子;然而在二十一章九節時,她還有新婦的樣式。

  十九章十五節:『有利劍從祂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祂必用鐵杖轄管他們;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

  此處說到主作三件事:

  (一)『有利劍從祂口中出來,』就是祂口中所出的話。

  (二)『鐵杖轄管,』在二章二十七節及十二章五節也說過。(本書共說三次。)在這裡是國度的起頭,祂要打破一切反對的權勢。

  (三)『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這與十四章十七至二十節,以賽亞六十三章一至六節相合。

  十九章十六節:『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因祂騎在馬上,所以特別題起祂的大腿。

  十九章十七至十八節:『我又看見一位天使站在日頭中,向天空所飛的鳥,大聲喊著說,你們聚集來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與將軍的肉,壯士與馬和騎馬者的肉,並一切自主的、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

  『天空所飛的鳥,』可譯作『天空的飛鳥。』『羔羊的婚筵,』是為著被請的人,而『神的大筵席,』是為著空中的飛鳥。

  十九章十九至二十節:『我看見那獸,和地上的君王,並他們的眾軍,都聚集,要與騎白馬的並祂的軍兵爭戰。那獸被擒拿,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之人的假先知,也與獸同被擒拿;他們兩個就活活的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

  本段聖經是講到獸和假先知的結局。

  (一)十九章十一至十六節是講主要怎樣爭戰得勝。

  (二)十九章十七至十八節是講到飛鳥怎樣吃那些失敗者的肉。

  (三)十九章十九至二十節是講到獸和假先知的結局。

  假先知曾行三件事:

  (一)在獸面前行奇事。

  (二)迷惑受獸印記的人。

  (三)迷惑拜獸像的人。

  『活活的』這一句話要注意,這正與我們所解十三章十一至十八節相合。因他們都是死而復活的,他們的肉體不能死兩次,所以被活活的扔入地獄。

  十九章二十一節:『其餘的被騎白馬者口中出來的劍殺了;飛鳥都吃飽了他們的肉。』

  這是跟隨獸者的結局。忠心跟主的基督徒,比平常的基督徒先一千年享榮耀。照樣,這些忠心跟從敵基督的人,也比平常人先一千年受刑罰。

  陸 撒但受縛 二十章一至三節

  二十章一至二節:『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鏈子。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它捆綁一千年。』

  本書九章一節告訴我們,無底坑的鑰匙是交給撒但的,他作了兩件事:(一)叫兩個人復活;(二)叫蝗蟲傷人。

  撒但被摔到地上,是因空中的爭戰;此時撒但被摔到無底坑,是因主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神得勝是以權柄,神的話滿帶權柄。

  二十章三節:『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它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它。』

  也許有人問,為什麼不立刻將龍扔到火湖呢?聖經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來九27,)『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龍按肉體說未死過,無底坑是關閉幽靈的,將龍關在無底坑,就好像使它經過死一樣。

  印封嚴了,是無可逃脫的。(但六17。)

  將龍關一千年後又釋放可能有三原因:

  (一)表明龍是不會悔改的。

  (二)暴露人未顯明的罪惡。

  (三)因神喜歡如此作。

  柒 千年國度 二十章四至六節

  二十章四節:『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它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幾個寶座,』原文是『許多寶座;』『並有審判的權柄,』原文無『權柄』二字;『都復活了,』原文是『都活著;』『還沒有復活,』原文是『還沒有活著。』本節說明三等人與主一同作王:

  (一)得勝者,就是已坐在寶座上的。(二十4上。)得權柄來審判就是得國。(但以理七章十節、十八節、二十二節,『聖民』可譯作『聖徒。』)

  (二)二千年來的殉道者,這是開第五印時所說祭壇底下的靈魂,是二千年來為主作見證而殉道者。『靈魂』原文是『魂,』就是『人。』復活是人復活,不是靈魂復活。

  (三)大災難中的殉道者,就是在大災難中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它印記的人。

  我們要注意兩件事:

  (一)這些人並非到二十章四節才復活。這裡不過是追述復活的事而已,約翰並非在此時才看見他們的復活,乃是在這裡看見他們是活著而已。

  (二)這裡的活著,不單指復活的人活著,也包括活著被提的人。因我們不能說這裡與主一同作王的,都是從死裡復活的,雖然活著被提的也許不多,但他們也與主一同作王。

  王上十七章二十二節,王下十三章二十一節,啟示錄一章十八節,都是說從死裡復活。提後二章十至十二節則講到與主同死、同活、同作王。

  二十章五至六節:『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頭一次的復活,』不一定只有一次,也並非指世上許多的復活,乃是包括凡在千年國度以前所有『上好的復活。』(原文。)

  五節首句的『這』字包括了四節末句所題到的兩件事:(一)復活,(二)作王。『第一次的復活,』原文是『上好的復活,』就是復活而又作王。因二十章四節有兩個動詞:復活、作王;所以五節的『這』字就是指上文的復活與作王,這就叫第一次的復活。這一個復活乃是一個賞賜,乃是復活了並與主一同作王一千年。

  『第二次的死』並非就是死,乃是到一地方去受苦害。這與第一次的復活遙遙相對。第一次的復活乃是享受榮耀。不只從死復活的信徒才與第一次的復活有分,就是活著被提的,也能與第一次的復活有分,因第一次的復活不是別的,乃是得賞賜的時候,乃是受報答的時候。(見路十四14,二十34~36。)

  保羅在腓立比三章十一節是說,盼望從死裡復活(死人當然都會復活)呢,或是只盼望靈的復活?(靈的復活在重生時已經得著了。)他乃是盼望得著一個『特出的復活,』從死人裡的復活,就是二十章五節的『上好的復活,』也就是與主一同作王。

  再讀腓立比一章二十三至二十五節,保羅在一章是說要活著,他並未想死,到三章,他怎能講盼望從死復活呢?腓立比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明說他所等的是主再臨,可見他在腓立比三章十一節所盼望的,是與主一同掌權。

  聖經裡『從死復活』雖然包括從死裡復活的事,但更深的,是指與主一同作王說的。以下的兩個名詞是不同的:

  (一)『從死人裡的復活,』是指與主一同作王一千年。

  (二)『死人的復活,』是一千年後的事。(啟二十12。)千年之先的復活,是『從死人裡的復活,(5,)一千年之後的復活,是『死人的復活。』(12。)

  『其餘的死人,』自然包括未得救的罪人。

  『有福』應譯作『可樂。』在今世快樂的人,不一定都是聖潔的,而聖潔的人很難在今世快樂。

  頭一次的復活有三樣福氣:

  (一)『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第二次的死就是火湖。若在頭一次的復活無分的,可見還得經過第二次死的苦,有的基督徒將來要受管教和刑罰。(太十八34~35。)帖前四章五至六節,也說到待弟兄不好的要受刑罰。路加十二章四至五節,勸戒信徒要懼怕主,主有權柄把人丟在地獄裡。可見地獄對有一等的基督徒要有權柄。並且約翰十五章六節說,不住在主裡(葡萄樹上)的枝子,是要受刑罰的。

  或者有人問,聖經明說人得救了是永不滅亡的,何以在這裡又說基督徒還會受第二次死的害呢?(啟二11。)這是因以下的聖經節容易叫人誤會,現在列舉於後:

  一,約翰八章五十一至五十二節裡的『永遠不見死,』原文是『不永遠見死;』『永遠不嘗死味,』原文是『不永遠嘗死味。』

  二,約翰十章二十八節中的『永不滅亡,』原文是『不永滅亡。』

  三,約翰十一章二十五至二十六節裡的『必永遠不死,』原文是『必不永遠死。』

  (二)『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祭司』的意思就是親近神。這一等人要特別親近神,與神和基督極親密。今天我們都是祭司,都能親近神,但在千年國時,必須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才能作神和基督的祭司。

  亞倫的杖發芽,亞倫才能作祭司。發芽的杖表明復活。藉著復活,表明誰是神所揀選的祭司。(民十七6~10。)

  以色列人剛出埃及時都是祭司,(出十九6,)後來因有人拜金牛犢而失敗了,神才揀選亞倫支派為祭司。

  得勝者在此為祭司,因此時還要為人禱告。

  『他們必作…基督的祭司,』因基督此時受人的敬拜,像神受人的敬拜一樣。

  (三)『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舊約沒有一個王能作祭司,也沒有一個祭司能作王,但這裡有一班人是作祭司又作王。他們作祭司是親近神,他們作王是管理地。惟獨受過苦的人,才能與主同作王,同享榮耀。

  這裡只說作王的事實,沒有說他們如何作王,因這裡的作王是屬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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