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三而一的撒但 書名:啟示錄的研究

 

第六篇 三而一的撒但

  十二章一節至十三章十八節

  壹 大異象 十二章一節至六節

  『異象』原文是預兆,一個兆頭顯出來就叫人知道要發生什麼事。由十二章一節起使徒約翰再說預言,因十章十一節說,『再…。』十五至十八節以後是吹第七號後的情形。十二章一節至二十二章二十一節的『再說預言,』乃為補充啟示錄第一段的預言,即六至十一章。六至十一章乃按時間次序的,是綱目;十二章至二十二章則是細述。

  第一段結束於十一章十五節:『地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這句話是一直講到新天新地,因為說國度是直到永永遠遠的,不是說千年國度,所以可以說六至十一章是一直說到新天新地。而十二至二十二章是將第一段中要緊的點再逐一細說。如創世記第一章講神在六日之內所作的,到第二章再專一仔細講第六天所作的。如此看來,啟示錄六至十一章與創世記一章同例,啟示錄十二至二十二章與創世記二章同例。

  啟示錄十二至十四章是用表號寫的;十五至十六章是按字面寫的;十七至十八章又是用表號寫的。神的怒氣和審判從來不用表號,都是按字面寫的。

  十二章一節:『天上現出大異象來;有一個婦人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的冠冕。』

  有人說『婦人』指教會,這並不全對,因(一)主耶穌再臨前,教會在基督面前的地位是『童女。』(林後十一2。)(二)教會從來沒有被比喻為母親或有兒女的說法,聖經裡也沒有母會等類的名字。(三)教會至終是被提了,但這婦人未被提。

  有人說,此『婦人』是馬利亞,這也不對,因為:(一)請問馬利亞怎樣有十二章一節的光景?(二)主耶穌是頭生的兒子,但這婦人已有其他的兒女了。(啟十二17。)(三)這與本書預言的性質不相合,若說婦人是馬利亞,兩男孩子是主,這就帶有記歷史的性質了,與本書預言的性質不合,因本書是耶穌基督的啟示。

  這婦人到底是誰呢?首先讓我們來看幾件事:

  (一)按本書,凡單數的女人都是指著一座城說的。(十七18,二一9~10。)

  (二)賽斯(J.K.Seiss)說,『日』指主,『月』指魔鬼,『十二星』指十二支派。日指主猶可說,但月指魔鬼就不知從何說起,至於星指十二支派則可以說得通。

  (三)郭維德先生(RobertGovett)說,『日』指恩典;(這猶可能;)『月』指律法;(這怎講呢?)『星』指以色列十二支派,這是對的。

  (四)另有人說,日、月、和星都是指基督徒說的,他們的憑據是林前十五章四十一節。但該處所指的星是普通的,與這裡的十二星是專一的不同

  我們的答案是,『婦人』指代表以色列國和其後又生出基督徒的耶路撒冷,理由如下:

  (一)讀創世記三十七章九至十節,就知太陽指雅各,月亮指以色列國的母親,十二星則指十二支派說的。這樣,我們才知道這城─這婦人是代表以色列國的耶路撒冷城。(日、月、星三者不能分開講,必須合起來看。)

  (二)身披太陽,明顯的是以色列的母親,(是『披太陽,』不是『太陽,』)腳踏月亮是被人忘記,頭戴十二星的冠冕,明顯是十二支派,因創世記三十七章九至十節說是十二支派。

  (三)十二章二節的『生產,』在以賽亞二十六章十七至十八節,耶利米六章二十二至二十五節,(錫安即耶路撒冷,)十三章十九至二十一節,三十章六至七節,彌迦書四章八至十節,五章一至三節,先知明說將來耶路撒冷有一艱難好像生產一樣。

  (四)十二章七節有天使米迦勒幫助她,在但以理十二章一節說米迦勒在大艱難中要起來幫助以色列。

  (五)這婦人是代表以色列國的耶路撒冷,神令她逃到曠野。(十二6,14。)主在馬太二十四章十六至二十一節明說他們要逃跑,而路加二十一章二十至二十四節也說得很清楚。

  十二章二節這婦人的一切既是表號,所以懷孕、生產、呼叫都不能按字面說。全本聖經關於生產,只有三個意思:(一)字面的生產,(二)屬靈的生產,(三)復活。十二章二節既是表號,所以不是字面的。男孩子用鐵杖轄管列國,可見是得勝的,也不是屬靈重生的生產。這樣既不是一,也不是二,所以必是第三,復活的生產。外面的憑據在行傳十三章三十三節,羅馬一章四節;本章也有證據,十二章十一節末句說,他們是曾死過,作過殉道者的,他們是從死裡生的,所以必定是復活。按表號講就是耶路撒冷,當基督徒要復活時,要經過大災難,好像產難一樣,呼叫可能是他們的禱告。

  為何說基督徒是出於耶路撒冷?(一)因主是猶大支派的獅子;(啟五5;)(二)救恩是出於猶太人;(約四22;)(三)耶路撒冷是『我們的母親。』(加四26。)

  龍有二方面:(一)天上的龍,(二)地上的魔鬼。耶路撒冷也有二方面:(一)在神面前有一高地位,(二)在地上是一逃難的。

  十二章三節:『天上又現出異象來:有一條大紅龍,七頭十角,七頭上戴著七個冠冕。』

  『大紅龍』即十二章九節『魔鬼、』『撒但,』是神的對頭,就是創世記三章一節的蛇。『紅』是戰爭的顏色,『大紅龍,』指明它從起初到後來都是殺人的。(約八44,約壹五19。)

  『七頭,』參讀十七章九節、十二節,十角乃大王之附庸王。頭比角更大,角執行頭所定規的。龍要作的事情是復興羅馬國後,率同十個小王來逼迫神的兒女。

  十二章四節:『它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龍就站在那將要生產的婦人面前,等她生產之後,要吞吃它的孩子。』

  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就是十二章九節的使者。天使中有三分之一是附從魔鬼的。龍被摔下要發生在男孩子被提之後。

  十二章五節:『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了。』

  『婦人』是代表以色列國的耶路撒冷,『男孩子』是誰呢?有人說是指以色列人,但不可能,因為:

  (一)日、月、星已經代表以色列國。

  (二)這男孩子是被提到寶座那裡去的,聖經從來沒有說以色列國被提,這與關於以色列人的預言合不上。

  (三)這男孩子是信羔羊的血的,(啟十二11,)以色列人卻沒有。有人說以色列人在大災難時有信主的,但聖經沒有如此說。聖經是說,主耶穌的腳站在橄欖山,神為以色列家開一救恩泉源,他們是在那時才得救的。(亞十三1,十四4,十二10~14。)

  有人說男孩子是主耶穌,但也不可能,因為:

  (一)『婦人』是代表耶路撒冷,而主耶穌是降生在伯利恆。

  (二)這男孩子不是一個個人,乃是一個團體。(啟十二10~11。)

  (三)若男孩子是指主,就『龍』必定是指希律。但十二章九節明說是撒但自己。

  (四)男孩子是一生下就被提,但耶穌降生在世有三十三年半之久,並且死而復活後才被提。

  (五)因為是異象,就『生產』二字不能按字面講了。

  也有人說男孩子是指全教會說的,這也是不能,理由如下:

  (一)全教會不能都是復活的。若照如此說,就全教會都死過。

  (二)不是全教會都同時被提,乃是有的先去,有的後去。這裡的男孩子是一次被提的。

  (三)鐵杖管轄列國的應許不是給全教會的,乃是給得勝者的,(二26~27,)教會中並不是全是得勝者。

  (四)與主在國度裡掌權的不是全教會,惟有與主同受苦的,才能與主一同作王。(提後二12)。

  那麼男孩子到底是誰呢?乃指得勝而死了的基督徒說的。(一)必定是士每拿教會中的一部分人,他們『至死忠心,』(二10,)與十二章十一節末句『不愛惜生命』相合。(二)必定是推雅推喇教會中的一部分人;他們將『用鐵杖管轄列國,』(二26~27,)與十二章五節『一個男孩子,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相合。(三)必定是非拉鐵非教會中的一部分人,他們蒙保守在普世受試煉時得以免去試煉的時刻,(三10,)與十二章五節『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了』相合。(四)必定是老底嘉教會中的一部分人,他們要坐在寶座上,(三21,)與十二章五節『用鐵杖轄管萬國』(作王)相合。

  因此,男孩子既不是教會的全體,又不是各處教會中的一部分人,他們乃是教會中的得勝者。他們是得勝者,死了並且復活的基督徒,因(一)十二章十一節明說,他們雖死不惜生命。(二)『生產』按表號講,在此是復活的意思。

  在講七章十六至十七節時曾列出八點與此相合,這裡的男孩子實在就是七章裡那些數不過來的人中的一大部分。(七章是被提的總綱,十二章則細述被提中一部分的人。)

  馬太二十五章一至三節的十個童女因是比喻,故『睡』不能按字面解,也不能說是不儆醒。五個聰明童女也曾睡著了,所以這裡的睡是死。五個聰明童女是啟示錄十二章五節的男孩子,五個愚拙的童女是啟示錄十二章十七節其餘的兒女這一部分中的人。(這一部分人中也有生存者在內。)

  十二章五節說,這一班死了復活的基督徒被提了。

  十二章六節:『婦人就逃到曠野,在那裡有神給她預備的地方,使她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

  婦人的逃避,就是馬太二十四章六至二十節。和路加二十一章二十至二十四節的『逃走。』十二章一節那女人是在天上,十二章六節是在曠野,男孩子一生,她就失去了天上的地位,她現在不過是那地上的耶路撒冷。曠野就是荒涼無人居住之地,這次神養活她也必須像從前神在曠野養活以色列百姓一樣。

  加拉太四章二十一至三十一節是兩個比較,一是天上的耶路撒冷,一是地上的耶路撒冷;一是基督徒,一是猶太人;一是以撒為代表,一是以實瑪利為代表。但主要的意思是證明我們基督徒是自由的,同以撒一樣。

  貳 天上的爭戰 十二章七至九節

  十二章七節:『在天上就有了爭戰;米迦勒同他的使者與龍爭戰;龍也同它的使者去爭戰。』

  所以有爭戰,是定規到底是男孩子住天上呢,還是龍住天上?男孩子現在要得龍在天上的地位,所以要爭戰。全聖經中,只有一位天使長,就是米迦勒,這個名字的意思是『誰是像神的?』這一句問話是太好了。撒但的打算就是要像神,(賽十四14,)且用像神來引誘人。但米迦勒的這一問題,搖動了撒但的權柄─『你要像神,但你不夠!』在約伯時代,龍能到神面前來,(伯一7,)在主基督時代也能,(啟十二10,)但至主被提時(男孩子被提後),龍就再也不能了。

  十二章八至九節:『並沒有得勝,天上再沒有它們的地方。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

  從不同的名稱可看出撒但的本性:龍─殘忍,古蛇─欺騙,魔鬼─誘惑,撒但─對敵。魔鬼從天被摔下,帶了三分之一的天使下來,又開了無底坑,(九1,)至此,世界真是何等黑暗!

  參 大聲音 十二章十至十二節

  十二章十節:『我聽見在天上有大聲音說,我神的救恩、能力、國度,並祂基督的權柄,現在都來到了;因為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

  神從前用血救贖,現在用能力救贖,神國的權柄在神的寶座前是完全的。撒但未摔下時,神的旨意在空中是不通行的。等一千二百六十天一滿,神的國度就臨到地上,神的旨意就通行在地上了。(參馬太十二章二十八節,鬼被趕,就是神的國臨到了。)

  十二章十一節:『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

  勝過撒但的控告有三點:(一)靠主的寶血,(所控告的不一定是假的,所以要靠血,)我們乃是安息在羔羊的寶血裡。(羅八34。)(二)自己所見證的道,這『道』原文就是話。不只心裡信,並且要用口說出來,一說撒但就沒有辦法了。(三)至死也不愛惜性命。最大的試煉是死,如果我們的態度是死也不怕,這樣一來,撒但就沒有辦法了。

  十二章十二節:『所以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們都快樂罷!只是地與海有禍了,因為魔鬼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就氣忿忿的下到你們那裡去了。』

  在十三章一節有一個獸(敵基督)要從海裡出來;十三章十一節有一個獸(假先知)從地裡出來;九章一節則說有一顆星(龍)從天上摔下來。這三者都到地上來,所以地與海有禍了。

  撒但的預知,(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是像歷史家經比較而作的預知。

  在災難時,有神的忿怒,另一方面也有撒但的怒氣。

  肆 龍逼迫婦人 十二章十三至十七節

  十二章十三節:『龍見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男孩子的婦人。』

  舊約先知在這方面記得頂多:大災難時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圍困,(亞十四1~2,)龍逼迫婦人就是此事的應驗,也就是十二章十二節的執行。

  十二章十四節:『於是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賜給婦人,叫她能飛到曠野,到自己的地方,躲避那蛇;她在那裡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

  婦人既是表號,所以翅膀也必是表號,是神賜給它們超然的力量能飛得快,就像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是鷹負雛鷹一樣。(出十九4,申三二11~12。)這與馬太二十四章十六至二十節相合。那時猶太人要蒙神特別的保護。

  十二章十五節:『蛇就在婦人身後,從口中吐出水來像河一樣,要將婦人衝去。』

  『蛇』既是撒但,所以『水』就不是水,乃另有所指:由耶利米四十六章七至八節可知,水是追來的敵兵,(參耶四七2~4,賽五九19,)所以說用水追婦人必是龍用列國的兵來追以色列人。

  十二章十六節:『地卻幫助婦人,開口吞了從龍口吐出來的水。』

  『地』就是地,出埃及十五章十節記載神曾用水淹沒埃及的軍兵;民數記十六章三十節也記地開口吞過人;神要用祂的方法來保護所揀選的猶太人。

  十二章十七節:『龍向婦人發怒,去與她其餘的兒女爭戰,這兒女就是那守神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那時龍就站在海邊的沙上。』

  這其餘的兒女中有一班是忠心的猶太人,有一班必是遺下的基督徒。若單是猶太人,就只能說他們是守神誡命的,不能說他們是為耶穌作見證的。(此時主未降臨,猶太人尚未信主。)十三章七節的聖徒是指猶太人,也是指遺下的基督徒,就是這裡所說『其餘的兒女。』

  伍 從海中上來的獸 十三章一至十節

  十二章十七節的末句應聯於十三章一節的首句(海邊的沙上)。海指地中海,獸指代表國,就是羅馬國,代表人就是敵基督。

  若獸是指一國說的,海就得按靈意解。若指一個人說的,海就得照字面解。按著靈意,海都是指外邦人說的,地則是指猶太人說的。聖經對地和海的預表向來是如此,例如啟示錄十七章十五節,和但以理七章三節均指出海即外邦人的世界。從海中上來,就是指從外邦人的世界中出來。

  獸從海中上來,就是羅馬國要復興,海表明它來的地方,獸表明它的性情。九章十一節從無底坑上來,十三章一節從海中上來,兩處正相合。『上來』是從底下上來,(撒上二八13~14,)獸是死而復活,因無底坑是關靈的。

  十三章一節:『我又看見一個獸從海中上來,有十角七頭,在十角上戴著十個冠冕,七頭上有褻瀆的名號。』

  『十角』指十國小王,(啟十七12,)『七頭』指七個大王;(十七10;)頭比角大,七頭十角必是指七個皇帝十個小王。

  『七頭』是先後繼承的王,十角是同時並存的王。(羅馬帝國一共十三位該撒;在使徒約翰之前的,其中有五位不得善終,正如啟示錄十七章十節所說的『傾倒,』在原文是『不得善終』之意。第六位多米田,在使徒約翰時代也是被殺的,將來的第七位也要被殺。神所題的七位羅馬皇帝,終局都是不得善終的,而十角不過是羅馬附庸之王而已。)

  敵基督就是獸,也就是第七頭。十二章三節是說七頭戴著七個冠冕;十三章一節則是說十角戴著十個冠冕。將來敵基督要從復興的羅馬國出來,並要轄管歐洲。按歷史記法,十二章三節時十王還沒有冠冕,還未得著權柄,到十三章一節有冠冕,也有權柄,此時敵基督還沒有得著權柄。到了十七章十三節十王將冠冕加給獸時,敵基督才得著權柄。

  『七頭上有褻瀆的名號,』就是他們自己說自己是神;根據歷史,羅馬帝國的那五位皇帝都是要人拜他們,像拜神一樣。凡高抬自己降低神格的都是褻瀆。(太九3,二六65,約五18,十33,可三28,啟十六21。)

  十三章二節:『我所看見的獸,形狀像豹,腳像熊的腳,口像獅子的口;那龍將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權柄,都給了它。』

  『豹』原文是指金錢豹。要明白這一段,須讀但以理七章三至八節和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三節:(一)獅子即二章之金頭,指巴比倫;(二)熊指瑪代波斯,即銀胸;(三)豹即銅腹,指希臘;(四)不可名狀之獸即鐵腿,指羅馬帝國。巴比倫帝國打仗甚是厲害;瑪代波斯雖然慢但凶悍;希臘頂猛;羅馬則頂兇殘。

  十三章二節這一個獸具有上述四獸的各樣壞處,它是外邦人能力的集大成。豹上的斑點指出它是有罪的。(耶十三23。)主耶穌是沒有瑕疵、沒有斑點的。

  啟示錄二十八次說到主是羔羊,三十六次說獸是野獸。神要用這獸來審判人。(耶五6,何十三7,哈一8。)豹說出它是有罪的;熊咬人;(王下二章二十四節,熊撕裂四十二童子事;)獅也咬人。(但以理六章二十二節,神封住獅子的口;提後四章十七節,神救保羅脫離獅子口。)

  十三章二節的『獸』是指國說的,因有七頭十角。根據十七章九至十節和十二節,就知必是指國而言。並且按但以理七章,獅、熊、和豹都是指國說的,所以第四獸也必定是指國,就是羅馬帝國。

  同時,這節的獸又是指一個人說的,因十七章八至十一節『傾倒,』原文是『不得善終』之意。『還在的一位,』是指約翰那時的羅馬皇帝多米田。十九章二十節及二十章十節的獸,必定是有人格的人,因為神不能把國丟下火湖。

  再者十三章三節、四節的『受了死傷,』必定是指一個人說的。龍冒充神,獸冒充基督,假先知冒充聖靈。假父也一樣把權柄給了假子,『能力』是叫人能行超然虛假的奇事。(帖後二9。)『虛假的奇事,』並非說奇事是虛假的,乃是行奇事的目的是為騙人。

  有『座位』必定有國度,沒有國度就沒有座位。龍把復興了的羅馬帝國交給假基督。

  『能力』是『勢力,』『權柄』是能支配律法的合法能力。

  十三章三節:『我看見獸的七頭中,有一個似乎受了死傷;那死傷卻醫好了。全地的人,都希奇跟從那獸。』

  『受了死傷,』應譯作『殺到死那樣。』『死』原文是名詞。十三章十四節告訴我們這傷是用刀傷的。約翰寫這書是在主後九十六年,從十七章七至八節可明白『先前有,』就是主後九十六年之前;『如今沒有,』就是約翰寫本書時仍沒有;『將要從無底坑裡上來,又要歸於沉淪,』就是將來要出現,最後要沉淪下火湖。根據十七章九至十一節『五位已經傾倒了,一位還在』的,就是約翰那時的多米田皇帝,『一位還沒有來。』(當時尚未來到,現在也許已經在世上,不過還未顯明而已。)按十七章十一節的話,只有七個靈魂,七個身體,卻有八條命;他是第八位,卻又是從前七位中的一位,可見這一位必定是死而復活的。(第七位死了,那以前六位中的一位復活了。)這樣看來,將來必有一頂有勢力的人,起來復興羅馬帝國,作十國的王;然後有人將他殺死,之後,也許只有三天,他又復活了,所以全世界的人以為他就是神。但實在不是他復活了,乃是從前羅馬七位皇帝中一位的靈附在他身體裡而復活了。(這靈也許是尼羅的靈。)基督的復活,人不肯相信;但敵基督的復活,人都相信。

  十三章四節:『又拜那龍,因為它將自己的權柄給了獸;也拜獸說,誰能比這獸?誰能與它交戰呢?』

  敵基督能如此是因龍在背後;人所以拜獸,因為(一)人格中沒有能比獸的;(二)能力沒有能比獸的。

  十三章五節:『又賜給它說誇大褻瀆話的口;又有權柄賜給它,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

  『誇大的話』是高抬自己;『褻瀆的話』是污衊神。這一節的權柄是神所許的,是有限制的。四十二個月的『四十二』乃是七乘六,七是完全的數目,六是撒但的數目;撒但在此作不六不七的事。(有如不三不四之例。)民數記中從離開埃及到進迦南地共四十二個站,熊撕裂四十二個童子;(王下二42;)『四十二』在聖經裡是漂流、審判的數目。從帖後二章九至十一節可知神之所以允許撒但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的理由。十一節中的『虛謊,』在原文裡有一專門指件詞,應譯作『這謊言,』就是指創世記三章四節撒但所說的謊:(一)不一定;(二)像神那樣大(智慧)。

  十三章六節:『獸就開口向神說褻瀆的話,褻瀆神的名,並祂的帳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

  獸作的第一件事就是褻瀆神。神的名包括神的個格、性情和權柄。『帳幕』就是神的居所。

  十三章七節:『又任憑它與聖徒爭戰,並且得勝;也把權柄賜給它,制伏各族各民各方各國。』

  聖徒就是遺下的基督徒及忠心於神的猶太人。那時獸的勢力及於全世界,但國的範圍僅限於羅馬。

  十三章八節:『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它。』

  這節證明那時還有基督徒,因那時還有人的名字記在羔羊的生命冊上。藉著神的揀選,才有能力保守他們勝過試探。

  十三章九節:『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在二、三章時,教會的地位還在,所以總有:『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此時雖然還有遺下的基督徒,但是教會已失去她的地位,神又回到舊約了!

  十三章十節:『擄掠人的必被擄掠;用刀殺人的,必被刀殺。聖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

  基督徒不能像十字軍一樣去與他們的敵人爭戰,只能忍耐而已;(一9;)失去忍耐就是失去信心,結果就是被殺和被擄。

  陸 從地中上來的獸 十三章十一至十八節

  十三章十一節:『我又看見另有一個獸從地中上來;有兩角如同羊羔,說話好像龍。』

  『獸』原文是『野獸,』它是從地中上來,因此它必是一復活者,因陰間是在地下;另一面,地是指猶太國,因聖經常用海指外邦,地指猶太國。

  這獸就是假先知,是一個人,因為:(一)聖經三次稱它為假先知;(十六13,十九20,二十10;)(二)主在馬太二十四章二十四節也明說必有假先知出現;(三)這裡共有三個邪靈:撒但、獸(敵基督)、和另一獸(假先知);每一個都有它的任務,所以這另一獸必定不是一個系統或制度。但另有人(如加伯林先生)說,十三章一節的獸指北方王,(但以理書所說,)十三章十一節之獸才是敵基督。但這樣說不通:(一)因基督出於猶太,當然敵基督出於外邦。(二)因是撒但,十三章一節之獸必是敵基督,十一節之獸是假先知,正好假冒三而一的神。

  『兩角,』此獸不過是人,並不代表國。羔羊的角是指靈說的,(五6,)這角既像羔羊的角,所以這獸的兩角必是指兩個靈說的。一個靈乃十三章十五節的『叫獸像有生氣,』原文是『把靈給獸像,』而十六章十三節乃說明另外有一個靈。

  『說話好像龍,』它不只說話欺騙人,說的話又兇惡。第一獸坐龍的座位,此獸說龍的話。

  十三章十二節:『它在頭一個獸面前,施行頭一個獸所有的權柄;並且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死傷醫好的頭一個獸。』

  第二獸利用第一獸的權柄來工作;『叫』是主動的,論第二獸『叫,』本書共用八次。聖靈是神格中的能力,是執行者;照樣假先知也是如此。『拜』在此是一強迫制度,與十三章四節的拜不同,十三章四節的拜是自動的拜。

  有許多憑據可以證明第一個獸是尼羅皇帝從死復活,第二個獸是賣主的猶大從死裡復活。

  關於第一獸就是將來要復活的尼羅皇帝,更多的證據列於本篇的後面。我們先看第二獸:行傳一章二十節,詩篇六十九篇二十五節,和一百零九篇八節都是指猶大說的。行傳一章二十節是引詩篇六十九篇及一百零九篇的話。詩篇一百零九篇六節說到撒但是站在猶大右邊,這話尚未應驗。當初撒但不過是進入猶大的心,(約十三27,)必是在啟示錄十三章十二節時,撒但始站在其右邊。行傳一章二十五節說,『往自己的地方去了,』全聖經惟獨說猶大死了是往自己的地方去,對別人都說歸往列祖之地,或者說下陰間;但猶大好像到一特別的地方去,特別放在一處,留作他用。全新約聖經只說二次『滅亡之子,』一在約翰十七章十二節,內中明指猶大,一在帖後二章三節,(沉淪之子就是滅亡之子,)是指敵基督說的。若第一獸是那敵基督─滅亡之子,就第二獸除了被稱為滅亡之子的猶大外還會有誰呢?主耶穌在約翰六章七十節也說猶大就是魔鬼,因此三而一的假冒中,除了猶大,還有誰呢?

  十三章十三節:『又行大奇事,甚至在人面前,叫火從天降在地上。』

  最大的奇事是從天降火,或因十一章五節的兩傳道人也會降火,或降火奇事行多一點。

  十三章十四至十五節:『它因賜給它權柄在獸面前能行奇事,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說,要給那受刀傷還活著的獸作個像。又有權柄賜給它叫獸像有生氣,並且能說話,又叫所有不拜獸像的人都被殺害。』

  這是將來偶像的集大成。主復活後傷痕猶在,並曾給多馬看;(約二十27;)這獸好像也是如此,它的刀傷痕也在,叫人不能不信它是從死裡復活。

  『生氣』也可譯作『靈,』一給靈就當然有生氣。這獸有三個特點:(一)有生氣;(二)能說話;(三)這獸能使不拜獸像的人被殺害。這些特點與詩篇一百三十五篇十五至十七節,和耶利米十章四節所記古時的偶像不同。古時的偶像,有嘴不會說話,有眼不能看,有耳不能聽,沒有生氣;但將來卻不然。至於獸像用何方法殺人,當然不知,或者是這獸像說話定人死罪,以致人被殺害,或者獸像有什麼機關會殺人。

  十三章十六節:『它又叫眾人,無論大小貧富,自主的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

  『印記』必是明顯的;既是印在身上,身體是物質的,所以印也必是物質的。購物時易予人認識,所以必是明顯的。撒但印人是說人的靈魂身體屬於他,並且要作一明顯的跟從他者,是不能隱藏的。也許女人是在右手上受印,男人是在額上受印;這些人中必無基督徒在內。

  十三章十七節:『除了那受印記,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作買賣。』

  不賣猶可,不買真難。印有幾種,有的印記是獸名,有的印記是獸的數目。

  十三章十八節:『在這裡有智慧。凡有聰明的,可以算計獸的數目;因為這是人的數目,它的數目是六百六十六。』

  這獸並非指地中上來的獸,乃是指海中上來的獸。很多人只知在『六六六』這個數目上去尋求,卻忘了注意全節相聯的地方。按這一節這裡有三件事必須相合:

  (一)是人的數目。(地名的數目不算數。)

  (二)是獸的數目。十三章一節說這獸有七頭,十七章九至十節說這七頭就是七座山,又是七位王;(歷史明載羅馬城是七山之城;)那麼這獸是指羅馬帝國呢,還是指羅馬帝國的一個皇帝?本節既說獸的數目是人的數目,這獸就不是指羅馬帝國說的,乃是指羅馬帝國的一個皇帝了!

  (三)必是一個人名字的數目,且又為一個羅馬皇帝名字的數目,而這數目的和又必須是『六六六。』故須從與此三者相合的數目中,找出這獸究竟是誰。

  希臘文及希伯來文的字母均可當作數字來計算。歷史中除了羅馬皇帝尼羅有此數目外,無第二人。不過『尼羅』的數目是『三○六,』必須加上『三六○』才對,而『該撒』的數目正好是『三六○。』聖經中稱羅馬皇帝的名時,都加該撒,例如路加二章一節,三章一節有稱該撒亞古士督、該撒提庇留者。歷史上告訴我們,尼羅總是自稱該撒。

  按希伯來文,『該撒尼羅』的數目之和正好是『六六六,』有人想從前的尼羅是自殺的,將來的假基督是被主投在火湖裡,怎能說是尼羅呢?但我們根據十七章十一節就知道這假基督是復活的尼羅,如此並無衝突了。

  該撒尼羅名字數目的和表列於下:

  中文    尼 爾 羅 昂

  希臘文(英譯)  Ne R O N

  希伯來文

  數目    50 200 6 50/306

  中文    該 撒 爾

  希臘文(英譯)  KaiSa R +

  希伯來文

  數目    100 60 200/360 =666

  因此,我們知道第一個從海中上來的獸,就是敵基督,也就是將復活的該撒尼羅。而從地中上來的獸,是假先知,乃是賣耶穌的猶大復活。


Copyright © Living Stream Ministry, Anaheim, Californ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