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吹七號 書名:啟示錄的研究

 

第五篇 吹七號

  八章六節至十一章十九節

  壹 第一號 八章六至七節

  八章六節:『拿著七枝號的七位天使,就預備要吹。』

  七位天使預備好要吹號了。

  八章七節:『第一位天使吹號,就有雹子與火攙著血丟在地上;地的三分之一和樹的三分之一被燒了,一切的青草也被燒了。』

  神的審判是從頂遠的地方起頭,然後才轉到人的身上,神的審判先從人以外的事物起頭,仍是盼望人悔改。

  這一號好像把火倒在地上,拿地上三分之一的樹當柴燒。舊約時,祭司將祭物一燒,旋即倒血,所以這裡有火有血,這火要一直燒到無底坑裡去。

  地的青草樹木被燒了三分之一,是指神先毀壞天然界的美麗。

  貳 第二號 八章八至九節

  八章八至九節:『第二位天使吹號,就有彷彿火燒著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三分之一變成血;海中的活物死了三分之一:船隻也壞了三分之一。』

  這號的災使航海業失去三分之一的商業。(詩篇四十六篇二節『山搖動到海心。』)這一號使海水受虧。

  參 第三號 八章十至十一節

  八章十至十一節:『第三位天使吹號,就有燒著的大星,好像火把從天上落下來,落在江河的三分之一,和眾水的泉源上。這星名叫茵蔯,眾水的三分之一變為茵蔯。因水變苦,就死了許多人。』

  第一號用火,第二號也用火,第三號仍是用火,因神記念與挪亞所立的約,不再用水來審判地,『茵蔯』即苦的意思。(耶九13~15,二三14~15,哀三15。)這一號使淡水受虧。

  肆 第四號 八章十二節

  八章十二節:『第四位天使吹號,日頭的三分之一,月亮的三分之一,星辰的三分之一,都被擊打;以致日月星的三分之一黑暗了,白晝的三分之一沒有光,黑夜也是這樣。』

  日、月、和星辰的光都減少,天像有變動,世界就黑暗了。但神並沒有擊打日、月、和星辰的全部,因祂記念自己的話。(創八22。)印的災是普通的,號的災是有所專指,是有定處的;所以到今天,即是已經應驗,並正在應驗中,號卻均未應驗,仍未吹一號。

  八章十三節:『我又看見一個鷹飛在空中,並聽見它大聲說,三位天使要吹那其餘的號,你們住在地上的民,禍哉,禍哉,禍哉。』

  印是分作四與三,號也同樣分作四與三。前四號不過是災難,後三號才是災禍的號。(九12,十一14。)。前四號的災非專一向人的,乃是間接及人的,後三號的死則是直接臨到人身上的。鷹就是鷹,並非表號,因為巴蘭的驢也曾說過話。『住在地上的民,』與在地上作客旅的人有別。

  伍 第五號─第一禍 九章一至十二節

  從第五號起,也許就是大災難的起頭,因第五號是災禍的號,且離第七號已近。

  九章一節:『第五位天使吹號,我就看見一個星從天落到地上;有無底坑的鑰匙賜給他。』

  這一個星不能像八章十節的星按字面解,因這裡的星接受鑰匙,能開無底坑。這星是誰?就是撒但自己。『從天落到地上,』原文是『從天上被摔到地上,』這與十二章九節的被摔下相合。『星』在聖經中是指使者,約伯記三十八章七節說,『那時晨星一同歌唱,神的眾子也都歡呼。』這明明告訴我們,星是代表天上的天使。既是『被摔下,』就必定不是好星,他是裝作光明的天使來騙人。(林後十一14。)

  全啟示錄所說的三年半,都是一同起頭,一同結束。十一章二至三節,十二章六至十四節,和十三章五節都是同時的,這星被摔必在四十二個月之先(大災難前),因他是在第五號就被摔下的,第七號也是在四十二個月之先就已經吹的。

  九章二節:『他開了無底坑,便有煙從坑裡往上冒;好像大火爐的煙;日頭和天空,都因這煙昏暗了。』

  『無底』原文是『最深』的意思。『無底坑』是『最深的坑,』這無底坑到底在何處呢?乃是魔鬼的住處。路加八章二十八節和三十一節告訴我們,那是鬼受苦的地方,因有鬼,所以苦。鬼到了世界,就成了鬼的世界了。星被摔下與路加十章十八節相合,那裡是撒但被摔下的判決,這裡是撒但被摔下的執行。當撒但受限制時,坑是閉著的。

  有煙就表明裡面有火。無底坑是如何開的,就頗難說明,申命記二十九章二十三節:『遍地有硫磺、有鹽鹵、有火跡,沒有耕種、沒有出產,連草都不生長,好像耶和華在忿怒中所傾覆的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一樣。』這情形好像啟示錄九章十二節的預言,有關『煙,』可參閱啟示錄十八章八至九節、十八節,及十九章三節。在八章十二節,天空已減少三分之一的光,此刻則全然昏暗了。前者是因本體的光減少,現在則因煙遮蔽而昏暗。

  九章三節:『有蝗蟲從煙中出來飛到地上;有能力賜給它們,好像地上蠍子的能力一樣。』

  『蝗蟲,』這類的蝗蟲不是普通的蝗蟲,理由如下:

  (一)按九章四節,這裡的蝗蟲不像普通的蝗蟲吃花草樹木,並且普通的蝗蟲不咬人,這裡的蝗蟲咬人。(二)其能力像蠍子,(九3,)咬人痛苦也像蠍子,(5,)由九章七至十節可知其形狀特別,這都不像普通的蝗蟲。(三)出埃及十章十四節說,以後不再有這樣的蝗蟲。(四)箴言三十章二十七節說蝗蟲沒有王,但這裡的蝗蟲有王。(五)它們是從無底坑出來,無底坑不是普通的住處,乃是魔鬼的住處。

  這些蝗蟲大約是『魔鬼所附的一種特別生物,』由下可知:

  (一)九章三節、五節、和十節說它們的能力像蠍子,形狀好像戰馬,尾巴則像蠍子和毒鉤。九章十九節說,第六號馬的能力是在口裡和尾巴上,其尾巴像蛇。路加十章十七至十九節說到,主賜人權柄能踐踏蛇和蠍子,主的十字架已判決了撒但要被摔下,而啟示錄九章一節則是撒但被摔下的執行。

  (二)它們是一種特別的蝗蟲,有鬼魔附在身上,所以如此特別。

  地是給人住的,無底坑是給鬼住的。創世記一章二節的『淵,』原文是『深淵,』按七十士譯本譯作『最深的淵,』與無底坑同。鬼魔原居此。第二日神分上下水時,(7~8,)有些鬼浮至空氣中,於是空中又成了鬼魔的住處。(弗六12。)海也許是無底坑的口,啟示錄二十章十三節說,海也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交出死人是一件事,海也交出其中的死人,這死人即創世記一章二節前一世界的死人。主耶穌曾到無底坑,羅馬十章七節的『陰間,』原文與『無底坑』同。

  九章四至五節:『並且吩咐它們說,不可傷害地上的草,和各樣青物,並一切樹木,惟獨要傷害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但不許蝗蟲害死他們,只叫他們受痛苦五個月;這痛苦就像蠍子螫人的痛苦一樣。』

  由此可見它們有靈(超自然)的知識,因它們能受命令,並認識誰是神所印的人。(七章一至八節的印額當是神的一種暗號。)神是吩咐它們不可傷害受印的人,神沒有吩咐它們去害誰。從五節的『但不許,』就知道四節所說傷害沒有受印的人,不過是神的許可而已。

  蠍子的尾巴有一刺,尖而利且中空,儲有毒汁,一刺人即注以毒汁,能使人痛苦五個月。『蠍子』是舊約的一種用語。(代下十11。)

  九章六節:『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決不得死;願意死,死卻遠避他們。』

  願意死是心願,求死是找法子死。現在是死找人,將來是人找死,人寧願找死而不悔改。

  九章七至十節:『蝗蟲的形狀,好像預備出戰的馬一樣,頭上戴的好像金冠冕,臉面好像男人的臉面。頭髮像女人的頭髮,牙齒像獅子的牙齒。胸前有甲,好像鐵甲;它們翅膀的聲音,好像許多車馬奔跑上陣的聲音。有尾巴像蠍子;尾巴上的毒鉤能傷人五個月。』

  蝗蟲形狀特別像戰馬,頭戴金冕,胸中有甲,這是它們自身的保護,可見人必有設法而抵抗之者。

  九章十一節:『有無底坑的使者作它們的王;按著希伯來話,名叫亞巴頓,希利尼話,名叫亞玻倫。』

  本節的王是敵基督,而九章一節的星是撒但自己。十一章七節說『從無底坑上來的獸,』十三章一節說,『獸從海中上來,』可見無底坑是在海底下。

  亞巴頓是地名。箴言十五章十一節,二十七章二十節,和約伯記二十六章六節裡的滅亡,原文是亞巴頓。亞玻倫是人名,是滅命者的意思。(耶四7,六26,賽十六4,但八24~25,九26,十一44。)無底坑的使者之名是就其出處及行為而名的。

  九章十二節:『第一樣災禍過去了,還有兩樣災禍要來。』

  讀第一禍要注意兩件事:(一)撒但從天上被摔下來了。(二)敵基督的從無底坑出來了。現在是他們的出世,到四十二個月的時候,就是他們實在掌權的時候。

  陸 第六號─第二禍 九章十三至二十一節

  九章十三節:『第六位天使吹號,我就聽見有聲音,從神面前金壇的四角出來。』

  『有聲音,從神面前金壇的四角出來,』有人說這是神答應眾聖徒的禱告,但這樣說不準確,因為:(一)神答應禱告,應是從吹第一號起,即八章三節所說,香同著聖徒的禱告從金壇出來。(金壇是聖所的香壇。)(二)不是有聲音從金壇出來,乃是有聲音從金壇的四角出來。如果是為答應聖徒的禱告,就應從金壇出來,因為香是燒在壇中的,不是在四角。舊約時代,惟獨贖罪祭的血是塗在金壇的四角,(利十六18,)『有聲音,從神面前金壇的四角出來,』意思是說神根據主耶穌的工作來審判人,神所以審判人,就是因人不接受福音,不肯相信。這聲音是神的聲音,只有神是在香壇後面的。

  九章十四節:『吩咐那吹號的第六位天使,說,把那捆綁在伯拉大河的四個使者釋放了。』

  『伯拉大河,』這河將來要成為以色列人的境界。(如申命記所言─一7,十一24。)以色列人將來的地界,必到伯拉大河,歷史上的事實是,羅馬帝國在全盛時期,東境只到伯拉大河為止。第五號一吹就有了敵基督,第六號一吹就要有戰爭發生。現在所釋放的四使者,也許要進到羅馬的邊境,要和羅馬爭戰;敵基督要建立他的國。

  以西結三十八章一至三節、五至六節、十至十二節、十五至十八節,和三十九章一至三節、十一節等處經文,雖不敢說必定是指啟示錄九章的第六號說的,但也不能說無關係。可以說以西結三十八至三十九章起首於啟示錄九章的第六號,到啟示錄十六章的第六碗時完全應驗。

  以西結三十八章二節的地名,『瑪各,』還不知指何處,『羅施,』人多知是『俄羅斯,』『米設,』是指『莫斯科,『土巴,』是指俄國的一個土巴城。也許伯拉大河的使者(四個),將來要帶領這四個地方的兵去爭戰,(結三八15,)並且波斯、古實等國,也就是伯拉大河鄰近的國。九章的第六號是說,敵基督爭戰的得勝;十六章的第六碗是說,敵基督爭戰的失敗。

  九章十五節:『那四個使者就被釋放;他們原是預備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時,要殺人的三分之一。』

  這四使者是好殺的使者,他們一被釋放就去殺人。並非神命令他們去殺,神不過釋放了他們,但他們就去殺人,他們的本性是殺人的。『某年某月某日某時,』原文均無『某』字。(預言中每一件事,都是預先預備好了,然後到時執行。)不只年、月、日都定規了,連鐘點也定規好了。

  同樣是三分之一被毀壞,在一至四號的三分之一不過限於地、海、江河和天象,但第六號的三分之一,則是直接及於人的。四印裡四分之一的人死亡,不過在二十個世紀中死了那麼多人,但第六號的三分之一被殺,是在一短時期內殺了這麼多的人。

  九章十六節:『馬軍有二萬萬;他們的數目我聽見了。』

  『馬軍,』全世界無一國產馬比俄國更多,並且俄國也竭其力致馬。另外波斯、埃及、古實等國都是出馬之地。馬善戰,不畏槍炮,將來這些馬兵要歸敵基督指揮。

  九章十七節:『我在異象中看見那些馬和騎馬的,騎馬的胸前有甲如火、與紫瑪瑙、並硫磺;馬的頭好像獅子頭,有火、有煙、有硫磺,從馬的口中出來。』

  騎馬的胸前的甲如火,有火、紫、黃三色。『甲』不過為保護自己而已。並非這些騎馬的爭戰,他們不過指揮馬向何處。這騎馬的若是人,也必定特別是被鬼魔所附的。『火』是焚燒的,『煙』是悶人的,『硫磺』是臭的,這三樣都是火湖裡所有的。(啟十九3,二一8。)

  九章十八節:『口中所出來的火、與煙、並硫磺,這三樣災殺了人的三分之一。』

  殺人的不是騎馬的,乃是馬。馬口所出來的火、煙和硫磺,要殺害人的三分之一,所以是馬的口叫人死。

  九章十九節:『這馬的能力,是在口裡、和尾巴上;因這尾巴像蛇,並且有頭用以害人。』

  馬的尾像是蛇的頭,能叫人受傷。申命記二十八章四十九至五十七節所說的光景,好像是補充第六號所沒有說的。

  九章二十至二十一節:『其餘未曾被這些災所殺的人,仍舊不悔改自己手所作的,還是去拜鬼魔,和那些不能看、不能聽、不能走,金、銀、銅、木、石的偶像。又不悔改他們那些兇殺、邪術、姦淫、偷竊的事。』

  神許災禍如此臨到人,目的是要人悔改。人呢?不但不肯悔改,反去犯六樣罪。這六樣罪是拜鬼魔、拜偶像─得罪神;兇殺、邪術、姦淫、偷竊─得罪人。第六印是講到人怕神的忿怒,第六號是講到人的兇惡。第六印一完,插入一段別的事,第六號一完也是如此。

  有兩種罪是神所恨惡的:(一)拜偶像,(二)拜鬼魔,(就潘湯先生的查考,在英國倫敦一地,就有四十多處地方有此光景,如花園求神、主日學拜蛇等,)拜鬼魔是拜神所造的,拜偶像則是拜人手所造的。九章二十節說偶像有三不能,但沒有說它不會說話,因啟示錄十三章十五節說偶像會說話。所有的罪都是從不認識神而來,羅馬一章二十四至三十二節是這裡的註解。

  (插入第六號及第七號中間的異象)

  柒 大力的天使 十章一至七節

  十章一節:『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大力的天使,從天降下,披著雲彩,頭上有虹;臉面像日頭,兩腳像火柱。』

  這位大力的天使是指主基督,因為:

  (一)主在此顯現作天使,是回到舊約的地位了。

  (二)祂是在雲彩中,是『披雲彩,』不是『駕雲彩。』(太二四30。)主把自己放在雲彩裡,可見還是奧秘時,尚沒有顯出祂的榮耀來。

  (三)四章三節,『虹圍著寶座,』十章一節,主『頭上有虹,』主是披著雲彩,虹也必在雲彩裡。雖然虹是表明主記念到恩典和憐憫,惟因這記念是在雲彩裡,所以還是奧秘,尚未顯明。

  (四)『臉面像日頭,』顯明祂的榮耀,但此時還在雲彩裡。

  (五)『兩腳像火柱,』是穩固的意思。(加二9,耶一18。)『火,』是表明神的聖潔和公義。
(出十九18,來十一29。)

  十章二節:『祂手裡拿著小書卷是展開的;祂右腳踏海,左腳踏地。』

  『右腳踏海,左腳踏地,』主的頭朝天,與地不發生直接關係,主以那像火柱的兩腳踏海踏地,就是將火丟在海上地上,意即以神的聖潔公義來審判海與地。『踏』就是『領』的意思,主所踏的,就是主所領,屬於主的。(申十一24,詩八6。)

  『小書卷,』這小書卷有人說是指舊約,有人說是指舊約中關乎猶太人的預言;也有人說是指啟示錄十一至二十二章說的。但這些解法都說不過去。我們有許多證據,證明這小書卷就是第五章所說的那書卷:

  (一)五章三節和七節明說書卷在羔羊手中還未開,十章二節則說小書卷在天使手裡是打開的。

  (二)在五章一至三節,因書卷是封嚴的,所以未說明是大是小,到了十章二節則已展開,能知它是如何,所以能說是小書卷。

  (三)十章九至十節說約翰吃了這小書卷,是指明神已經啟示約翰了。

  (四)十章七節的『時候,』原文是『時期。』一吹第七號,神的奧秘就要成為過去,就要變為顯明的了。但在第七印一揭開時,仍未能看見書卷是開的,因第七印生出七號來。必須第七號一吹,書卷才展開,所以一吹第七號,奧秘就成全了。

  (五)十章二節、七節、和八節是約翰預先在異象中看見書卷開了,並非說在第六號書卷就展開了。

  (六)十章十一節題到『再說預言,』可見預言是分兩段的,小書卷分作兩段,啟示錄的預言也是分兩段。小書卷是在吹第七號時始展開的,所以第一段是從第一印至吹第七號,第二段是從第七號至新天新地。吹第七號後就有七碗之災,我們何以知道預言(小書卷)的第二段不只說到國度和新天新地,並且還包括七碗呢?因十章十節說到約翰吃了肚子發苦,口中卻甜,有苦有甜。

  並且吹第七號時,書卷始能展開,可知小書卷第一段是封閉的,第二段才是開著的。所以這書卷的預言,第一段是奧秘的,從第一印至吹第七號,就是六章一節至十一章十九節。又因十章七節明說,吹第七號時神的奧秘就成全了,十一章十五節也明說,一吹第七號國度就來到了,因此第二段是顯明的,是從第七號(不是吹)至新天新地,就是十二章一節至二十二章二十一節。

  七印和七號的審判乃是展開書卷的手續,要領進國度和永世。

  十章三節:『大聲呼喊,好像獅子吼叫,呼喊完了,就有七雷發聲。』

  『七雷,』原文系專一指件詞;這雷聲是本書常聽見的,是神的怒氣要發出來。(完全發出。)『獅子吼叫,』是說出神是全世界的王,正發出審判的聲音,叫人聞之而顫抖。

  十章四節:『七雷發聲之後,我正要寫出來,就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七雷所說的你要封上,不可寫出來。』

  封上乃不可寫之意,可見約翰乃是一面看,一面寫。神不要人知道的就不許寫,可見神許約翰寫的,都是要人知道的,是人可以明白的。

  十章五至六節:『我所看見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舉起右手來,指著那創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直活到永永遠遠的,起誓說,不再有時日了。』

  這些物不只包括死的,也包括活的。(天上有天使,地上有人,海中有靈。)『起誓,』說明又回到舊約了,因新約是不可起誓的。(太五34~37。)

  十章七節:『但在第七位天使吹號發聲的時候,神的奧秘就成全了,正如神所傳給祂僕人眾先知的佳音。』

  當第七號一吹,奧秘的事就過去了。

  捌 神吩咐約翰吃下小書卷 十章八至十一節

  十章八至十一節:『我先前從天上所聽見的那聲音,又吩咐我說,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開的小書卷取過來;我就走到天使那裡,對祂說,請你把小書卷給我;祂對我說,你拿著吃盡了,便叫你肚子發苦,然而在你口中要甜如蜜。我從天使手中把小書卷接過來,吃盡了;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吃了以後,肚子覺得發苦了。天使對我說,你必指著多民多國多方多王再說預言。』

  小書卷是神命約翰吃的,可見神急於將下面的事實告訴我們,這與一章一至二節合。『苦』就是苦;(得一20;)『甜』是歡喜。(詩一一九103。)

  玖 殿和壇 十一章一至二節

  十一章一節:『有一根葦子賜給我,當作量度的杖;且有話說,起來,將神的殿,和祭壇,並在殿中禮拜的人,都量一量。』

  『量』是什麼意思呢?由民數記三十五章二節、五節,以西結四十五章一至三節,四十二章十五節、二十節,四十八章八節、十二節、十五節,得知量是保護,是分別為聖歸於神的意思。『葦子…當作量度的杖,』是何意呢?二十一章十五至十七節只說用金葦子量,沒有說用葦子當作杖量,因在新天新地的時候,罪、撒但、敵基督的、和假先知都被丟在火湖裡了,一切都是平安的了。但是這裡的量有刑罰的意思。(箴十13,詩八九32。)杖量以內的是聖潔的,是蒙神保護的;杖量以外的是危險的,是世俗的。

  『神的殿,』這殿是天上的殿呢,還是地上的殿?是天上的殿,因為:(一)本書所注意的殿都是天上的殿。(十一19,十六17。)(二)將來地上的殿要為偶像所污穢,神怎能保護它,說它是聖潔的呢?

  『祭壇』原文作『壇,』這裡的壇應指香壇,不是祭壇。十一章二節說殿外的院子未量,而祭壇是在外院子裡的,既不量外院子,而說量壇,可見這壇是在殿裡的了,在殿裡的只有香壇。並且『祭壇』下文是『在殿中禮拜的人,』可見這壇應是香壇了。量『在殿中禮拜的人,』是說神祇保護那些被提的人。

  十一章二節:『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

  『殿外的院子,』就是地上的殿。天上的殿是殿,地上的殿在此被看為『殿外的院子。』舊約猶太人在古時,有一中心的聖殿,雖到列王時代,設立邱壇(高地)用以拜神,然而神所興起的中興之王都是廢去邱壇,因為人所設立的是神所不要的。惟有外邦人蒙召歸主的過渡時期,成了基督徒的猶太人仍到聖殿去敬拜神。(徒二46,三1,五20。)

  舊約時代有一敬拜中心的聖殿,但新約的敬拜並不在物質的禮拜堂,因新約乃是在靈和誠實裡拜神,(約四23~24,)是到天上的至聖所敬拜。(來十19~22。)神是怎樣把地上的殿廢去,使人到天上的殿拜祂呢?乃是主耶穌以自己為祭獻給神,主一死,獻祭就停止了。(十5~18。)主後七十年羅馬人就把聖殿拆毀了,地上就沒有聖殿了。現在地上又有殿了,又是回到舊約了。馬太二十四章十五節說,『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可憎的』是指偶像說的,『聖地』原文是『聖所,』這聖所在大災難時會有偶像在其中。(帖後二2~4,啟十三,十四。)

  『聖城』就是耶路撒冷;(太四5;)在天上的殿禮拜的人就是七章九至十七節所說的人。『踐踏』就是路加二十一章二十四節所說的,外邦人要踐踏耶路撒冷,期間有四十二個月。

  拾 兩個見證人 十一章三至十二節

  十一章三節:『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著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這兩個見證人到底是誰呢?有人說是指基督教國家,有人說是指某宗派,有人說是指基督徒所傳的福音,然而這些都缺乏充分理由。因為:(一)這兩個見證人身穿麻衣,(皮衣的原文,)試問這能指團體麼?(二)十一章五至六節說,他們所行的神跡是自衛的,也是殺人的,不像福音時代的神跡是為救人;(三)十一章九節說到他們的屍首,這屍首不能是指團體,更不能是指福音。

  這兩個見證人就是兩個作見證的人。因為:(一)見證是人作的;(徒一8;)(二)他們身穿麻衣;(三)他們被殺;(四)死後留有屍首;(五)他們是先知。

  那麼這兩個見證人到底是誰?有說是摩西和以利亞的,因為他們說十一章六節能叫天不下雨,是以利亞所作的;(王上十七1;)能叫水變血,是摩西所作的。但這樣的解釋不過是根據這兩人所作的。希伯來九章二十七節說人人都有一死,摩西既已死過一次,怎能再死呢?所以不能把摩西包括在內。

  『我那兩個見證人,』『那』是專一指件詞,好像叫人一讀即知道這兩人是誰。十一章四節的話是引自撒迦利亞四章二至三節;又十一章四節的『立』是生活的表示,人累了就坐,病了就躺下,死了就倒下,這兩人乃是立在世界之主面前。全聖經只記兩人未死,就是以諾和以利亞,只有他們兩個人是站在主面前的。(相傳約翰所寫的次經有以諾、以利亞還要再來之說。)『兩個見證人』是聖經例定見證的數目。(申十七6,十九15,太十八16。)『麻衣』是苦的意思,新約無此命令,舊約才有。(賽二二12,珥一13。)他們所傳的是審判,不是福音;以諾是傳審判的,(猶14~15,)以利亞是拿刀的先知,(王上十八40,王下一10,12,)他們所傳的是悲哀的信息,不是佳音。

  『傳道』乃是說預言,在三年半大災難中,就是有剩下的基督徒,也不能傳福音,因逃難不了呢!

  十一章四節:『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台,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

  『橄欖樹』是供油,『燈台』是發光,因此既有油又有光。他們在先知撒迦利亞時代是站著,(亞四11~14,)在約翰寫啟示錄時也是站著,現在仍是站著。他們是『受膏者,』(四14,)原文是『油的兒子,』意指這兩人充滿了聖靈。

  『世界之主,』神在創世記十四章二十二節時,是天地的主;當猶太人亡國後,神就只作天上的神。(但二18,37,44。)現在祂又是地的主,因為神又回到舊約的地位,重新承認猶太人了。

  這兩個人是怎樣的人呢?也許是那賣油給五個愚拙童女的,(太二五1~2,8~10上,)也許是大災難時作那些受逼迫之人的幫助。(但十一34。)

  十一章五節:『若有人想要害他們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燒滅仇敵;凡想要害他們的,都必這樣被殺。』

  這兩人反對全世界的人,也反對敵基督的。『若有人想要害…,都…被殺,』可見這兩個人連人心裡所起的惡念都能知道。他們以武力作見證,可見不是傳福音,他們行神跡是在保護自己,並扶持一些在大災難中的猶太人及留下的基督徒,並非為著救別人。

  十一章六節:『這二人有權柄,在他們傳道的日子叫天閉塞不下雨;又有權柄,叫水變為血;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

  『下雨』是表明神的恩典,因神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5;)不下雨是神收回祂的恩典。

  十一章七節:『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那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必與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

  獸或作野獸,指敵基督。『野獸』一辭在本書用過三十六次(六乘六),這是人的數目。野獸之名表他的性情、工作、和他所有的一切。〔羔羊之名在本書用過二十八次(七乘四),這名表明主的性情、工作,並祂與神、與人之間完全的態度。〕

  這獸是從無底坑上來,而十三章一節說一獸從海中上來,可見無底坑是在海底下。無底坑是魔鬼的住處,從無底坑上來的必是一復活者,從十七章八節就知道它曾死過,現在復活了。兩個見證人的權柄能隨意殺人,但不能殺那獸,因那獸是復活的獸。

  十一章八節:『他們的屍首就倒在大城裡的街上;這城按著靈意叫所多瑪,又叫埃及,就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

  『大城,』按人肉眼看是耶路撒冷;按靈意看是所多瑪(罪惡出名的地方),又是埃及(反對神的地方);按歷史事實看,則是主釘十字架之地。這兩個見證人之死,也許是像主釘十字架,因為『就是』的原文乃『就也是。』『也』字注重在主如何死,他們也如何死之意,這與馬太二十三章三十四至三十五節,先知被釘十字架相合。

  十一章九節:『從各民各族各方各國中,有人觀看他們的屍首三天半,又不許把屍首放在墳墓裡。』

  『從各民各族各方各國中,』乃是各國各民的代表來參觀,以此二人為人類的公敵,各國聞其被殺死,故來一觀其究竟。據約珥書三章一至二節,與撒迦利亞十二章三節,及十四章二節可知,此時有各國的人聚集到耶路撒冷。

  『三天半,』是介於三天與四天之間,他們並沒有像主一樣三天不見朽壞,(約二19,徒二30~31,)也沒有像拉撒路四天就臭了。(約十一17,39。)而三天、四天、及本書的三天半均約翰一人所記。

  十一章十節:『住在地上的人,就為他們歡喜快樂,互相饋送禮物;因這兩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

  這是因兩人被殺的消息傳到各處而有的舉動。送禮表明歡樂之極,所以如此歡喜,大概是因為:(一)他們的肉體曾受痛苦,(二)他們的良心也曾受痛苦。

  十一章十一節:『過了三天半,有生氣從神那裡進入他們裡面,他們就站起來;看見他們的人甚是害怕。』

  『生氣,』原文是『生氣的靈;』復活是聖靈所成功的。『站起來,』表明『生活。』(十一章八節的屍首是倒下的。)『害怕』大約有二因:(一)近因是看見他們忽然間又活了;(二)遠因是這兩人從前那樣有權柄,現在復活,不知將來會怎樣。

  十一章十二節:『兩位先知聽見有大聲音從天上來,對他們說,上到這裡來。他們就駕著雲上了天;他們的仇敵也看見了。』

  『雲』字與本書十章一節的『雲彩』同,因其專一指件詞同。主升天時只有祂的門徒看見,而這兩位見證人升天時,連仇敵也看見了,要叫他們的仇敵知道惟有神是神。

  拾壹 大地震 十一章十三至十四節

  十一章十三節:『正在那時候,地大震動,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因地震而死的有七千人;其餘的都恐懼,歸榮耀給天上的神。』

  『城,』即耶路撒冷城;『七千人,』原文是『七千有名聲的人。』全啟示錄只記四次地震:(一)六章十二節(六印時);(二)八章五節;(三)十一章十三節;(四)十一章十九節。(十六章十八節之地震就是本節之地震,因為次序是一樣的:即大聲、閃電、聲音、雷轟、
地震,最後是大雹。)

  『恐懼,』並不是悔改,他們不過承認這是神作的,因十六章十一節明說他們不肯悔改。(參出八18~19,撒上六5~6,書七19。)

  (第六號與第七號間插入異象終)

  拾貳 第七號─第三禍 十一章十五至十八節

  十一章十五至十八節:『第七位天使吹號,天上就有大聲音說,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在神面前,坐在自己位上的二十四位長老,就面伏於地敬拜神,說,昔在、今在的主神,全能者阿,我們感謝你,因你執掌大權作王了。外邦發怒,你的忿怒也臨到了;審判死人的時候也到了;你的僕人眾先知,和眾聖徒,凡敬畏你名的人連大帶小得賞賜的時候也到了;你敗壞那些敗壞世界之人的時候也就到了。』

  十一章十五至十八節乃是吹第七號後所有的結局;七碗之災是吹第七號時所有之災,即十一章十四節所說的第三樣災禍。從十一章十六節後不再題到二十四位長老的座位,因為國度已經來到。十九章四節以後不再題到二十四位長老,因他們已辭退管理宇宙之權。

  十八節的『忿怒,』就是七碗之災;本節並指出得賞的只有三等人:(一)眾僕人先知;(新約也有先知,即是有屬靈恩賜的;)(二)眾聖徒;(三)敬畏神的人。(舊約時代有敬畏神的人,但教會時代不能援此例,所以這時候敬畏神的人大約是那些進入國度作地上百姓的外邦人。)『敗壞世界的人』大約是指:(一)建立宗教巴比倫的人;(即羅馬教的人;)(二)拜獸像和跟從獸的人;(十三章十四節的人;)(三)啟示錄二十章七至九節的那些人。

  拾參 七號後天上的光景 十一章十九節

  十一章十九節:『當時神天上的殿開了;在祂殿中現出祂的約櫃;隨後有閃電、聲音、雷轟、地震、大雹。』

  十一章十九節與十六章十七至二十一節是同時的;十一章十九節給我們看見第三樣災禍末了的光景,十六章十七至二十一節也是給我們看見第三樣災禍末了的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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