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書名: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第二十一章

  一節:『耶穌和門徒將近耶路撒冷,到了伯法其在橄欖山那裡。』『將近耶路撒冷,』此乃神的先知被殺之地。『伯法其,』意無花果不熟之家。耶路撒冷本是作王之地,今主來,竟被棄,都因無花果未熟。

  二節:『耶穌就打發兩個門徒,對他們說,你們往對面村子裡去,必看見一匹驢拴在那裡,還有驢駒同在一處;你們解開牽到我這裡來。』別卷福音書中只說驢駒,在馬太福音中有驢與駒,與預表有關。驢駒為不潔,騎過後才潔淨。

  三節:『若有人對你們說什麼,你們就說,主要用它;那人必立時讓你們牽來。』『主要用它,』主就是耶和華。故此,主耶穌以造物者的資格來用它;無論什麼,都是造物者的。駒預表外邦人,驢預表以色列人。主得力於外邦人身上,而猶太人跟從之。騎驢駒最難,連驢夫也不會。每一個得救者以前真像驢駒,得救時,主騎我們這樣的驢駒。騎馬指戰爭,騎驢表和平。主此次來是和平王,主第二次才騎白馬。(啟十九11。)

  四節:『這事成就,是要應驗先知的話,說。』應驗先知書撒迦利亞九章九節。

  五節:『要對錫安的居民說,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是溫柔的,又騎著驢,就是騎著驢駒子。』先知預言有『公義』和『拯救』等言。馬太福音中,引舊約的拯救與公義,都指國度而言。主在此表明,祂雖被棄,卻仍作王。

  六至八節:在此人都喊主是大衛的子孫。猶太人在十三章中早已被棄,否則主何故住在伯大尼?蓋耶路撒冷已成為被棄之地。

  九節:『前行後隨的眾人,喊著說,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和散那,意求救,(轉至稱頌,)即此人有能力,配叫我等稱讚。

  十至十一節:可惜,眾人在路上稱主為大衛的子孫,在此處稱之為加利利拿撒勒的先知,不久就把祂釘在十字架上。『合城都驚動了,』與第二章相對;路上的光景好,進城就不行了。

  十二至十三節:這是主第二次潔淨聖殿。主在工作之起始,潔淨一次,(約二13~17,)此處為工作之結束,故再有一次。在第一次是『我父的殿,』主以神子的資格來潔淨;此處為『我的殿,』以大衛子孫的資格,王的資格來潔淨。主作王,必須先有清潔的敬拜。『兌換銀錢…賣鴿子,』兌換庫幣,賣祭物,的確便利對神的敬拜,然主看為污穢。在敬拜的事上,主不用居間人、介紹人,彼等招牌是便利人,實則賺錢而已;便利聖殿,卻有買賣性質。『賊窩,』非指偷竊。在直街設店是生意,在殿中設一個攤位便是賊。賊在人不在意時偷,教會中之賊在人不在意時而反得人感謝。主給我們看見殿內必須清潔。

  十四節:『在殿裡有瞎子瘸子,到耶穌跟前;祂就治好了他們。』先清潔,維持道德;後醫治,恩典的流露。此處之病者,非大麻風,而是瞎子、瘸子,主醫治其目光與能力,使人明祂的旨意,行祂的旨意。

  十五至十六節:方纔的讚美,是無心的讚美,僅湊熱鬧而已。故在此處僅存幾個小孩讚美。祭司等既見主行奇事,而復惱怒,是明明妒忌,他們不能讚美,因不是小孩。

  十七節:『於是離開他們,出城到伯大尼去,在那裡住宿。』到『伯大尼去』─主末後七日都在伯大尼,住在馬利亞的家。主去不必先通知,主今天在我等身上的要求當如此。主在耶路撒冷找不到地位,祂可住在伯大尼,在那裡有一家,有生命、有愛、有事奉。伯大尼,意恩典、愛情、歌唱之家。

  十八節:『早晨回城的時候,祂餓了。』『回城,』主由伯大尼至耶路撒冷;『餓了,』指有一件沒有得到,沒有滿足。『無花果』指猶太人。(猶梅為中國之國花。)葡萄樹、無花果樹、橄欖樹,都指以色列。

  十九節:『看見路旁有一棵無花果樹,就走到跟前,在樹上找不著什麼,不過有葉子;就對樹說,從今以後,你永不結果子。那無花果樹就立刻枯乾了。』猶太人的無花果收穫有二次,當葉子茂盛時,樹上有先熟之無花果,然後有後熟的收穫。故主才至樹前找之,否則主不會去尋。主咒之,因其葉子茂盛,外表頗好,卻是虛空、欺騙。『葉子,』指人的義,遮蓋亞當的赤身。(創三7 。)『果子,』指真使神滿足者。

  二十至二十一節:我們當信神的應許,神的話。我們的禱告,有時應當對山發言、教訓。山,指阻攔,固定的難處。(平坦指順利。)我們的禱告,有了足夠的信心和催促,就當直接對難處說。為醫病、趕鬼,不只求神,有信心後,即當斥責病和鬼。

  二十二節:『你們禱告,無論求什麼,只要信,就必得著。』最大的應許,只須有信。

  二十三節:『耶穌進了殿,正教訓人的時候,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來問祂說,你仗著什麼權柄作這些事?給你這權柄的是誰呢?』祭司長和長老見其作事神奇,故有此二問;二問實為一問,蓋知其一便知其二。

  二十四至二十七節:『我也要問』─信徒可以傚法主,當人問不該問的問題,即可反問之。主不答,因對於彼等已有太多的亮光和啟示;太多的光徒使人目盲而已。主的問題頗有意義。彼等最乖巧,不信,然亦不肯說。他們說,『不知道,』乃說謊也,實不能說,說即丟臉。主說,『我也不告訴』─權柄問題,主不說不知或不能,因祂是全能全知,祂不能說謊。

  二十八至三十節:此比喻指法利賽人、文士、長老、祭司等的地位。『兩個兒子,』都是指以色列人,因肉體上蒙揀選之故。(在今世,只有得救者是弟兄;猶太人在約翰八章中已為魔鬼之子。)『大兒子,』指稅吏、娼妓─罪人順服、悔改。『小兒子,』指法利賽人等,乃名義上的兒子。他們在街上禱告,經文披在衣上,律法重要者卻不去行。

  三十一至三十二節:這裡的『義路,』即平安的路。約翰激勵他們一次,稅吏和娼妓的信再激勵他們一次,他們還是不信。上文說到『神的國』─那裡是指屬靈的實際;不重生不能進天國。(約三3,5。)『倒比你們先進』─並非說法利賽人等後進;這是希臘文的語氣。

  三十三至四十節:此比喻說到一個作家主的人,故人的部分不能解說。『家主,』指神;『葡萄園,』指以色列範圍。『籬笆,』作為保護。(伯一10。)『壓酒池,』酒是使人快樂的東西。『樓,』乃望樓,借此可得知識。『租,』非賣,絕非送給,租有神的主權,僅是托猶太人管理。『收果子的時候近了,』指神盼望急切,在主未來之先,已有如此之盼望。『僕人,』指主前的先知,彼等都受逼迫,甚至受害。『他的兒子,』即主耶穌,祂來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承受產業的,』這是在人的眼光裡看主,因為文士、法利賽人根本否認。『園戶,』就是法利賽人、文士、和祭司等。

  四十一節:『他們說,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這是他們自己下斷案。這在主後七十年應驗,在羅馬太子提多毀耶路撒冷之時。然僅一部分應驗,大部分要在大災難時應驗。

  四十二節:『耶穌說,經上寫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匠人,』指文士、法利賽人、祭司。『房角的頭塊石頭,』就是主耶穌。(見詩一一八22~23,徒四11。)希奇!猶太人(有親族關係)不信,我們外邦人竟信之。房角石亦指復活而言。

  四十三節:『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這裡『神的國,』乃是指屬靈的實際,惟有屬靈的經歷才能奪過來。

  四十四節:『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對於猶太人,主是絆腳石。猶太人因主不華麗,沒有王的氣概,故絆倒。(見賽八14~15,羅九32~33,林前一23,彼前二8。)主對於教會是磐石,是頭塊房角石;(林前三11,弗二20~22,彼前二4~5;)對於外邦人,是擊打的石頭。(但二34。)本節上至指猶太人,下半指希利尼人。對於外邦人,須待至國度降臨。(但二44。)

  四十五至四十六節:不信者都是畏首畏尾,基督徒膽子最大,不怕人家輕看、譏諷;膽怯者不敢信主,自取永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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