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書名: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第十四章

  一節:『那時分封的王希律,聽見耶穌的名聲。』(此段乃系掌權者─希律─棄主。)分封的王,意皇下之王,『聽見耶穌的名聲,』或許是因十二門徒傳道之故。

  二節:『就對臣僕說,這是施浸的約翰從死裡復活,所以這些異能從祂裡面發出來。』希律認主僅為約翰,不認主是基督。

  三至四節:當在十二門徒傳道之前,希律娶弟妻,犯姦淫,約翰直言。可見我們對於罪不可馬虎。這裡是聖經中惟一作生日之處;作生日不十分好,易出事情;因人的歡樂,罪最容易進入。希羅底顯然為淫婦,為她之故,約翰被禁,因約翰說娶她是不合理的。(見可六18。)

  五節:『希律就想要殺他,只是怕百姓;因為他們以約翰為先知。』希律早先就欲殺約翰,惟懼怕百姓;及至與約翰接觸,便知約翰是義人、聖人,(可六20,)因約翰講道能摸著希律的良心。王敬畏他,想保護他。(20。)良心雖有,惜不敵撒但之勢力。撒但此時隱於幕後,與神的兒女為敵。

  六節:『到了希律的生日,希羅底的女兒,在眾人面前跳舞,使希律歡喜。』不該使子女拋頭露面在公共之處,今為父母者應注意。

  七節:『希律就起誓,應許隨她所求的給她。』人喜樂最盛之時,最易失卻自主力,希律之起誓一例也。

  八節:『女兒被母親所使,就說,請把施浸約翰的頭,放在盤子裡,拿來給我。』天真女兒受母指使,要求約翰之首放在盤中。受此教育,此女一生不可收拾,將來定為凶悍之婦,父母當向兒女負責,如電影、跳舞、書籍…等。

  九節:『王便憂愁,但因他所起的誓,又因同席的人,就吩咐給她。』王天良發現,礙於面子,寧犯罪,不肯丟臉。

  十二節:『約翰的門徒來,把屍首領去,埋葬了;就去告訴耶穌。』此節為基督徒處世原則之一,約翰門徒不聲不響,不宣傳埋葬屍首,只是去告訴耶穌。屍者乃不合理待遇之憑據,受冤枉之鐵證也。人欺,你不響,憑據隱藏,告訴耶穌。我人則不然,遇事最喜暴露人虧待之證據。

  十三至二十一節:為第二最大段中之第二小段,其大意為:主自己亦要死;變餅預表主為我們死。約翰六章一至十四節與此段同,二十六節下面則解變餅之意,非請茶點,實預表主自己的死。(約六35,48,51,53~58。)

  十四至十六節:憐憫是主的本性;無論人怎樣棄絕祂,祂始終對人憐憫。門徒請祂叫眾人散開,即令眾人離主,不該!我們亦常有此等之口吻。不負責不是信徒應有之態度,信徒當找機會負責,傚法主耶穌在此處之負責。不要在皮鞭下才肯作磚。主在這裡不只講道,還供應人。主在這裡作富的窮人─『你們給他們吃罷。』信徒不可寒酸,不可作窮富翁。

  十七至十八節:何故主要門徒給他們吃?因為門徒有。不論多少,先給先知吃。(王上十七13~14。)或有捐錢事亦然:『拿過來給我』─凡頂少的放在主手裡,就會變頂多。

  十九節:『於是吩咐眾人坐在草地上;就拿著這五個餅,兩條魚,望著天,祝福,擘開餅,遞給門徒;門徒又遞給眾人。』沒有餅在主手裡是不祝福的,惟祝福後須擘開。人願祝福,不願擘開。一粒麥子落在地中,惜不肯死;『若是死了,』可見,有不死之可能。沒有在主手裡的餅是不擘開的;不擘開,五千人不能得飽。何時何地你抵擋主的擘,主只得把你放下。主每次悅納你的奉獻,祂隨即開始擘;不料多數人是喊痛心。擘後須遞給眾人,遞給眾人須有能力,如果信徒順服,被擘後自然有能力。有時我們奉獻之後,每遇非常之事,例如喪子、失財等,此即擘;平時不擘,奉獻後才擘。

  二十節:『他們都吃,並且吃飽了;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惟擘了之後,眾人都吃,並且吃飽。主不給人則已,一給終是滿足;活水成泉源與江河,亦一例也。(約七38。)剩下的十二籃,就是事實。獻主後,給主用,總是增加。我們時常如此,工作後覺缺乏,須要靈修,大錯,因我們是電車生活,不是汽車生活。主餓,惟給活水後自己亦飽。(約四6,13~15,32。)故當信徒飢渴而餵養他人,不可有屬靈的私心。十二籃,十二指永遠的完全,即主死之功效永遠完全。(十五章中之七籃,指神的以色列在千年國中豐滿的完全。)

  二十一節:『吃的人,除了婦女孩子,約有五千。』何故婦女不計?因婦女與男人成為一體,(見創二24,)即有處女亦宜隱藏。孩子,因未成丁,故不計。

  二十二至三十三節:此為第二最大段中第三小段,其他意包括復活、升天(上山)、代禱(禱告)、門徒留世、大災難(四更天─最黑暗之時期)、再臨(到門徒那裡)等。這裡的『船』指教會,船在海中即教會處在世界。又上山去禱告,即復活、升天到神前為眾聖代禱。

  二十四節:『那時船在海中,因風不順,被浪搖撼。』逆風浪,即教會在世所受之逼迫。主曾催門徒上船,即欲我們在上受試煉,以圖長進。那時是晚上,主離世後,世界即黑暗,因主是真光,(約一9,九5,)世界須待祂再臨時,晨星、義日才出現。(啟二二16,瑪四2。)故教會在主前看來為燈台,(啟一20,)信徒為世上的光。(太五14。)

  二十五節:『夜裡四更天,耶穌在海面上走,往門徒那裡去。』四更天指大災難,最黑暗的時期。最黑暗之後才有黎明,早晨將到,黑夜亦來,(賽二一1,)有同樣意思─在大災難中主到門徒那邊。

  二十六至二十七節:在此之前人嫌主不神秘,不信之;(太十三54~57;)然後主神秘,人必因主太神秘而懼之,如門徒然。『連忙』二字表主的愛流露,主立刻安慰。

  二十八至三十一節:此段為彼得履海事,有數原則可見:(一)主的呼召須自己請的─『請叫我…到你那裡去;』信徒當請主來請你。(二)信徒當效彼得之特別與最先跟隨。彼得個人到主前比其他門徒為早。(三)『請叫我,』(28,)還是彼得順服。(四)彼得在船中雖風浪猶嫌不穩,不思圖更進之作為。(五)『你來罷,』這是主話的應許。若無主許,等於無意識的冒險。人謂彼得好出風頭,惟此處主不責之,反說,『你來罷;』是應許之,亦即嘉獎之。(六)人以為船中穩固,無須走海從主;須知信徒生活全恃信心,在團體中信心易,單獨的信心難。實則,信心是個人的,彼得之走海,個人信心也,為主所嘉。(七)冒險是錯,惟信徒當有話的冒險,即信心的冒險,才能生經歷、老練。(八)彼得既走了海,(若非即沉下,必走過,)不該再看風,有主的話更是不該看風浪,一看就忘主的話。如風靜浪平,無主的話亦絕不能走。走海既不靠風浪,則不該看之,走海必須單獨看主,則自不會看風浪。(九)主盼望有人從船中,(教會弟兄姊妹中,)更有信心走海。(十)要不遇見風浪,則須抓住主的話,神的道,就是聖靈的寶劍,乃惟一積極抵抗的軍械。(十一)有時信徒即使信心不夠,可是主的愛真大,仍是以恩典扶持。(十二)將要沉之前,主趕緊伸手拉住他。(十三)『小信的人哪,為什麼疑惑呢?』疑惑是由小信而來;先有小信,然後有疑。

  三十二節:『他們上了船,風就住了。』他們,彼得與基督;這是彼得最得意、最快樂的經歷。

  三十三節:『在船上的人都拜祂說,你真是神的兒子了。』在船上的人不得不拜主。

  三十四至三十六節,為第二大段中之第四小段,其大意為預示千年國主再回猶太地。

  三十四節:『他們過了海,來到革尼撒勒地方。』革尼撒勒,意即王的保護地,即國度。今耶穌已在千年國中。

  三十五節:『那裡的人,一認出是耶穌,就打發人到周圍地方去,把所有的病人,帶到祂那裡。』因主是主基督,隱藏不住祂的愛心、憐憫、聖潔、公義等。信徒能否叫人認出是基督徒?所有的病人摸主一下都好了,這是何其寶貴。難道我們所有的禱告都得答應麼?恐怕沒有,甚至保羅亦沒有,(保羅不能醫治提摩太的胃病─提前五23,)醫病是千年國中之事。

  三十六節:『只求耶穌准他們摸祂的衣裳穗子,摸著的人,就都好了。』不須摸手,摸衣裳穗子足矣。我們禱告亦需摸主,惜人多擠祂,少有人摸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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