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書名: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第八章

  一節:『耶穌下了山,有許多人跟著祂。』這節當接在七章的末了。

  二節:『有一個長大麻風的,來批拜祂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原文起頭有『看哪』二字;即『看哪,有一個長大麻風…』這個長大麻風的得醫治,是在山上教訓之先,由別卷福音書可以看出。馬太福音並非絕對照歷史的次序寫的,馬可福音是照歷史的次序寫的。

  每一個寫福音的記事的次序都有他們的特點:

  馬太記主的行動和言語;馬可只記主的行動,很少記主的言語,因馬可是表明主為僕人,僕人不可多言。馬可特用的字眼是『立刻;』馬太特用的字眼是『天國,』共有三十三次。馬可既多題『立刻,』當然每件事是照歷史的次序記的。所以福音書中歷史程序的準確要推馬可福音了。歷史上的次序,馬可比路加准,約翰比馬太準。約翰常用的字眼是『次日,』『第二日,』所以約翰的記事次序比馬太準確。

  馬太、馬可、路加專講主在猶太的事,約翰專講主在加利利的事。(不過都不是絕對的。)路加的次序是以道德為標準,馬太的次序是以道理為標準。馬可所記的神跡大約是按次序記的,如馬可四章三十五至四十一節過海的事。

  按馬太八章記事實的次序(經過他的編輯了):(一)大麻風得潔淨;(二)百夫長的僕人得醫治;(三)醫治彼得的岳母。按歷史的次序是:(一)彼得岳母得醫治;(二)潔淨長大麻風的;(三)百夫長的僕人得醫治。

  為什麼馬太這樣記呢?因馬太福音從起頭到末了,要給人看見天國的嚴格。他的記載是以天國為脊骨,為中心,一條線的說下去。所以他是把有的事集在一起記,而不管歷史的程序。路加是以道德為目標,就是說神如何施恩給人。所以在路加福音,每一段都可以看見神的救恩。約翰是講主在加利利傳的,加利利有時稱為外邦人的加利利,所以約翰是以世界為標準,而除去一切背景不講。

  二節為什麼要有『看哪』放在前面呢?是使人注意,因為下面有一特別的事例,如乃縵,連以利沙都不敢見他、摸他,而只命他去洗。(王下五10。)在舊約裡有潔淨大麻風的條例,(利十四,)但此處是醫治,所以開頭說『看哪。』

  照歷史上的次序是:(一)彼得岳母得醫治;(二)潔淨長大麻風的;(三)百夫長的僕人得醫治。馬太如此記法,是因預表的關係。

  長大麻風的很多,其中只有一個得醫治。猶太人像長大麻風的,他們都犯了罪,但其中得恩典的,只有餘數的猶太人。百夫長的僕人是外邦人,因著以色列人不接受,所以救恩就臨到外邦人了。

  在路加福音,記百夫長是記猶太人的長老去求主,是要給人看見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馬太福音是寫給猶太人的,但要叫人看見外邦人可以直接到主面前,所以不寫猶太長老的事。大麻風的得醫治是被主摸著的,這表明猶太人與主是有肉體上的關係的。百夫長的僕人得醫治,主並沒有摸他,不過遠遠的說了一句話,他聽見就相信,並未見著主,這表明外邦人得救是因著信。今天神為我們定規的,就是要我們不見而信。(約二十29。)

  長大麻風,是指罪的污穢說的,代表猶太人。癱瘓的,是指罪的無能說的,代表外邦人無能行事。熱病,是指不順服神的血氣能力說的。罪叫人污穢,也叫人無力;污穢是在神面前,需要洗淨;軟弱是需要能力。

  醫好彼得的岳母,是因彼得和主有親密關係;這給我們看見,在外邦人蒙恩之後,主再恩待以色列人,是因亞伯拉罕和大衛的緣故。熱病指災難中的情形,因災難如火爐似的。馬太如此記事,是注重道理方面的。這節特別是指在千禧年說的,因在國度裡,死權已經沒有了,雖然有死,不過是因犯罪的刑罰;因在千禧年內所生的人,不一定都是得救的,他們死是受神的刑罰。

  司布真說,如果有人長了大麻風,不來拜主,這人的大麻風必是厲害。在此說『主若肯,』是心的問題。他沒疑惑主,乃是不知道主肯不肯。主說,『我肯,』原文是『我是肯,』『我確實肯』的意思;在此,可見主對病人的心如何。

  四節:『耶穌對他說,你切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對眾人作證據。』這是因為這時律法還未廢去,乃是藉著主的死,我們才脫離律法的要求。(羅七4。)這裡,主尚未去死,所以還要照律法。

  五至十節:熱病是有反常的力量,癱瘓是反常的軟弱,大麻風是反常的污穢。大的信心,就是相信神的權柄;神的權柄和神的話是相連的,如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造天地,是用權柄。『能力,』在希臘文是『炸力;』『權柄,』在希臘文意思是頂奇妙的一種力量,叫無論什麼都服它。今天的人都注重能力,不顧權柄。人犯罪就是因推翻神的權柄。大災難期中,全世界的人要用能力來推翻神的權柄。撒但之所以是撒但,就是他要推翻神的權柄。他不只自己不服神的權柄,並且叫人起來反對神;但是基督來是用權柄去反對他,祂口中的利劍是權柄背後的能力。能力不是神直接管理世界的方法,所以基督徒今日當學習服在神的權柄下面。

  十一至十三節:主說天國時,沒有指明是今日,或是將來。有人說,是指今天的,則十一節就講不通了。但是十一章十一至十二節又似今天的。五章三節是將來的,因與賞賜相對。

  神的國,在馬太福音題過五次,神的國就是神的主權;神的國與天國必有分別,不然主就不會換一名詞。神的國是今天、將來都有的。

  解釋問題的方法:(一)先找事實─現象。(二)後找解釋。大分段:(一)一至四章第一大段。(二)五至七章第二大段。(三)八至九章第三大段。小分段:八章一至十七節又分四小段:(一)二至四節,潔淨長大麻風的;(二)五至十三節,醫治癱瘓的僕人;(三)十四至十五節,治好彼得岳母的熱病;(四)十六至十七節,醫好許多有病的人。

  主在地上的四個子的稱呼:(一)神的兒子;(二)人的兒子;(三)亞伯拉罕的兒子;(四)大衛的兒子。在八章的四小段中,給我們看見主作這四種兒子:(一)醫治大麻風─是神的兒子─對猶太人。(二)醫治癱瘓的─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因信心的關係─對外邦人。(三)醫治彼得岳母─是大衛的兒子─對將來的猶太人。(四)趕鬼、醫治一切的人─是人的兒子─對一切的人。)

  十四節:『耶穌到了彼得家裡,見彼得的岳母害熱病躺著。』『家』字也是本書的鑰字,是指猶太人說的,這字在聖經裡都有特別的意思。馬太二章十一節的房子,原文與家同。馬太記博士見主是在家裡,路加記主被人尋見是在槽裡。

  主醫治長大麻風的,是在露天,不是在家裡。到家裡是有親密的來往,這裡表明主第一次來,不過少數的猶太人得了救恩。醫彼得岳母是到她的家,家裡是親密、有感情的地方,這是表明猶太人將來都要得救。長大麻風的和彼得的岳母得醫治,主都是摸他們,這表明主與猶太人是特別有關係的。十六至十七節是主將來在國度裡所要作的,馬太所以如此記是有道理上的次序的。)

  十五節:『耶穌把她的手一摸,熱就退了;她就起來服事耶穌。』『摸,』主的『摸』是有能力的,祂一摸,就是祂的能力與我們的軟弱接觸了,主摸的地方,撒但就沒有立足之地了。

  十六節:『到了晚上,有人帶著許多被鬼附的,來到耶穌跟前,祂只用一句話,就把鬼都趕出去;並且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許多,』原文意思是『許許多多,』意即一大堆,這裡主『只用一句話』趕鬼,與第二小段『說一句話』治病遙遙相對;這可看見主是神子。『來到耶穌跟前,』就是站在可以受主祝福的地位上。

  十七節:本節的應驗一面是指當時該應驗以賽亞的話:祂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一面實在的應驗是主在十字架上。有兩班人趨於極端的說法是:(一)主擔罪的範圍與擔病的範圍一樣的大。(二)主只擔罪,沒有擔病。以上兩說都有錯誤。主今日是擔當了我們的疾病,但與擔罪的範圍、程度、意義、說法有分別。(十七節的『軟弱,』與林後十二章九節的『軟弱』同字。)例如:人有同樣的信心對於赦罪與醫病,但今日獲得的結果不同。信赦罪,罪就得赦免;信醫治,病不一定都得醫治。主擔病的工作,是要等祂再來時始完成的;十七節的實在應驗,是在十字架上。

  司布真先生說,主每次治病都是祂把能力流到人身上,祂自己受軟弱。在以上四小段中,看見主的能力和人的存心。

  八章十八節至九章八節,是第三大段中的第二小段。

  十八節:『耶穌見許多人圍著祂,就吩咐渡到那邊去。』人太多,主就離開;這是主的行徑,祂不要好奇的人來親近祂。『那邊』沒有人,主沒有捨不得人、注意人。自己得人,注意人多,是工作的大毛病。『渡到那邊』是作工最好的原則。我們工作不要想自己得著人,這是主的事。工作一完,就當離開,如再繼續下去,就是凡火了。恐人的吸引比神的命令更多了。

  十九至二十節:這裡的文士,可代表一班熱心的人,他自告奮勇,似乎無條件的來跟從主。但主給他看見,主比飛鳥、狐狸都還不如意,即主所享受的,還趕不上飛鳥、狐狸,文士就知難而退了。所以沒有計算代價的人,永遠不能跟從主。文士真是代表一班自己立自己的人;文士不肯犧牲。

  二十一節:『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穌說,主阿,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門徒』是已經蒙召的人,『葬父』是人子的本分,但是這人已經蒙召卻退縮了。

  二十二節:『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罷。』頭一個『死人,』即以弗所二章一節的死。主在這裡有一個要求,是比葬父更要緊的,葬父可以容那些能作的人去作。這給我們看一個原則:主的呼召勝過一切,主不許在祂之外,有什麼來支配。要求我們『容我先…』是最大的錯誤,主的呼召當然超過一切。

  這兩個人的不同點:一是不計算代價,一是太過分的計算代價。在跟從主的事上,一點不計算代價,是糊塗的,是不該的;一直計算代價,不敢往前,也不應該。我們當免去這兩個極端錯誤,主如果叫我們走,我們該計算代價而對主說,我肯;其餘的事都讓它去。順服的道路,是以順服為結局的,不是等難題解決了是結局。『跟從我罷,』就是解決『葬父』的難題。主如果呼召過了的人,雖然他是因難而思退,主還是說『跟從我罷。』

  十九至二十二節是插進去的一段,路加所記與此類似的事,也許是另外一件事。

  二十四至二十七節:他們的禱告是『救我們,』理由是『我們喪命喇。』因為看見要喪命,所以說救我們。他們因小信,所以說救我們。他們因膽怯,所以說我們喪命喇。小信比不信好一點,進步一點。

  主在百忙中還教訓門徒,因為對付風浪─環境,比對付門徒容易。所有的懼怕、膽怯,都是因為不信;信心是有了神的話。主所以責備他們小信,因為主已說過『渡到那邊,』(這是命令,也是應許,)但他們竟說,『我們喪命喇。』可見他們不信主所已說的『渡到那邊,』似乎以為主說渡到海底。主的話和信心是相連的。由此可見有許多的禱告,不過是小信的表示,禱告並不是以多就算好。

  本段『起』字題了兩次:『海裡起了暴風,』『耶穌於是起來…就大大的平靜了。』還有,『大』和『小』是相對的,『小信』對『大平靜。』

  二至十七節是特別將幾個神跡擺在一起,十八至二十七節是記主同在所發生的效力。風和海被斥責,必因它們是有意識的,但風海並無意識,主是斥責風海背後的那些鬼魔。風浪每每是在屬靈爭戰之先臨到的。

  二十八節:應驗了主在十八節所記的『渡到那邊。』這裡說到有兩個被鬼附的,但路加福音只記一個。路加的記載都比馬太仔細,特別是病人,因他自己是醫生。如馬太八章長大麻風的,路加記他全身長大麻風;被鬼附的,路加則記被營鬼所附。因他是醫生,所以在病人身上有他的觀察。

  路加之記事,常記一個的原因:(一)因為二者相同,所以只記一個就夠了。(二)路加不是直接跟從主的,他所寫的是經過考察而後寫的。所以他只記他所已查考過的。(三)馬太是表明主作王,所以常記二個,是多數的;路加是表明主是人,人只要記一個就夠了。(四)馬太福音是給猶太人的,猶太規矩見證要有兩人;路加福音是給外邦人的,外邦人無此例,所以不必記兩個。(五)馬太是注重道理方面的,所以不記那人個人下文的事;路加是注重道德方面的,所以詳記個人的事。

  二十九節:『他們喊著說,神的兒子,我們與你有什麼相干?時候還沒有到,你就上這裡來叫我們受苦麼?』鬼雖然卑鄙,還承認主是『神的兒子,』所以還比有的人強些。『時候還沒有到,』在原文是有指件詞的,意是一個專一的時候。鬼知道它們自己受苦的時候,這給我們一點端倪,就是神對於鬼有一個定規的時候,叫它們受苦。

  三十節:『離他們很遠,有一大群豬吃食。』主不回答鬼;對鬼,話越少越好。

  三十二節:『耶穌說,去罷!鬼就出來,進入豬群;全群忽然闖下山崖,投在海裡淹死了。』『去罷,』原文只有一字。豬是自己投海,它們不要鬼附,所以投海。豬受不住被鬼附,還比人好。

  三十三節:『放豬的就逃跑進城,將這一切事,和被鬼附的人所遭遇的,都告訴人。』司布真說,假教友死了,牧師就逃進城,將最驚慌的信息告訴人。

  三十四節:『合城的人,都出來迎見耶穌;既見了,就央求祂離開他們的境界。』人就禱告,求主離開他們的境界,這與上面鬼所求的相同。主從來不勉強人,主就離開他們。

  八章至十二章乃第三大段,描述王如何顯現自己,如何被人棄絕。八章二至十七節說到主作四個子的事。八章十八節至九章八節是第二小段,顯明主的權柄在四方面,就是:天然方面,鬼的方面,人的方面,信者方面;這四件事啟示人的心給人看。四段中主要的啟示兩件事:(一)主的能力和(二)人的存心。九章三十五至三十八節該放在十章的上面。九章九至三十四節是第三小段,說到基督怎樣向人施恩。第二小段是給人看見基督的權柄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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