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書名: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第二章

  本章可分作兩段:一至十二節說到希律謀害;十三至二十三節描述耶穌逃難。

  一節:『當希律王的時候,』希律是以土買人,(可三8,)是以東人以掃的後裔。他作王是分封的王,(路一5,)有如明時之藩王。當時,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恆。這與路加二章一至二節所記頭一次行報名上冊的事有關。按政治說,是皇帝的命令,按我們看見,是神要應驗聖經的預言。(那時約瑟住在拿撒勒。)君王的心在神手中。(箴二一1。)當時如早一點行報名上冊事,則報名完畢即返拿撒勒;遲一點,也許還在路上。在神的主宰下,約瑟和馬利亞剛好一到,就生產了。

  『有幾個博士從東方來到。』博士按希臘文是有道的人,有如印度的『聖人。』東方,未指明何處的東方,總是在耶路撒冷的東方,猶太之東。

  二節:『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這似乎指主耶穌只為著猶太人,但是首先來尋找主的,卻是外邦人;是從外邦人口中說出猶太人的王。這一節又可見主的工作是為著外邦人和猶太人的。『我們在東方看見祂的星。』東方博士之所以知主降生,聖經未給我們證據,但可得著一點端倪。(『光』─賽六十3,『祂』─詩七二4。)外邦人也有先知,巴蘭就是一個;四個講主耶穌事情最多的先知,巴蘭是其中之一個。(民二四17。)也許這些預言流傳在東方;也許東方博士讀了但以理書的預言,但以理被擄在巴比倫講七十個七,曾講主耶穌的事。(但九24~25。)『拜祂』等於我國之頂禮膜拜,並非拜神之拜,乃以最高對人敬禮拜主而已。

  三節:『希律王聽見了,就心裡不安;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希律不安尚有理由,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不安,真是奇怪的事。從瑪拉基到此時,約四百三十年,在此期間是猶太人受苦的時候,他們盼望彌賽亞來。如今他們聽見這信息,應當歡喜,卻反而不安。這沒有別的,因為他們並沒有真要救主。(基督徒盼望主來,盼望被提,當以此為鑒─箴四23,二五28。)三節說,希律裡面不安(動機),七節給我們看見希律外面的行事(計謀),十六節乃是這不安的結果(殺害)。

  四至六節:指明聖經的預言是一件事,啟示又是一件事;教訓是一件事,啟示又是一件事。有先知的話,還要有天上的星;有聖經的知識,還要有神的啟示。人不飢渴,神不賜給。也許東方博士是等候神、有所追求的人。光有死的知識,不過作法利賽人,雖明白聖經的話,從來沒有看見天上的光。天上星顯叫他們知道有救主,知道仔細是藉著聖經。一方面需要天上的星,一方面需要彌迦的預言。(彌五2。)可見,要得神啟示是有條件的:(一)等候,(二)有所要。

  彌迦書五章二節的話尚有:『祂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可見這一位生於伯利恆的是神。當主說,『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8,)他們要打祂,因為他們不承認祂是神。

  七節:『當下希律暗暗的召了博士來,細問那星是什麼時候出現的。』『暗暗』的事,不一定都是錯的,但常不免流入暗昧;基督徒可以有秘密,不當有暗昧。『細問,』把日期問好了,至此大約有一年多工夫,證據往下再說。

  八節:『就差他們往伯利恆去,說,你們去仔細尋訪那小孩子;尋到了,就來報信,我也好去拜祂。』不是存心去拜祂,乃是要殺祂。

  九節:『他們聽見王的話,就去了;在東方所看見的那星,忽然在他們前頭行,直行到小孩子的地方,就在上頭停住了。』這裡沒有題到一個文士或法利賽人跟去。博士能從東方尋到伯利恆來,他們卻不能從耶路撒冷下到伯利恆去。這叫我們看見外邦人要主,猶太人棄絕主。心思裡當明白聖經,同時裡面也當追求,曉得神的大能。慕安得烈說,可惜,可惜,太多的聖經知識,不過放在肉體的頭腦裡。

  『所看見的那星』是第一次所見的。我們如果要知道神的引導是否確實,就在頭一次星的啟示之後,還得有第二次星的啟示。這是一個原則,第二次的星來證明第一次的星是不錯的。神對亞伯拉罕說,『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創十二1。)如果第一步走了,第二步的『要指示』沒有,就恐怕第一步的路已走錯了。啟示之後的啟示就是證明你所走的不錯,這是一個原則,總是用啟示來證明啟示。

  十節:『他們看見那星,就大大的歡喜。』耶路撒冷的人聽見了不安,我們對於救主的態度,就表明我們靈性的程度。求人的愛是基督的特點。基督徒不只是信主,也應當愛主。一個信主的人,如果他裡面的感情、感覺沒有受主的影響,則他尚不能配作基督徒。

  十一節:『看見小孩子,』不是嬰孩;這證明九節所說的事,已有一段不少的時候。博士走路需要時候,當時交通是不便的。希律先前問那星出現的時候,等他要殺孩子,是殺兩歲以內的。再者,『房子,』不是馬槽,這是馬太福音所特別用的字,在此是第一次用。此房或許是約瑟租的,當時他們也許在拿撒勒與伯利恆兩處來往的住。這些都可證明博士來見主並非主初降生時候了。

  東方博士來見正是顯出主作王,並且是進房子拜祂。馬可福音記述主來是作僕人,所以不記降生的事。路加福音描繪主是人,所以記降生的事,而來見者是牧人,乃平民。約翰福音揭示主是神,所以不題降生,只說『道成肉身。』

  黃金是指神性,乳香是指喜悅,沒藥是為著死人的用處。以賽亞六十章所記只有黃金、乳香,而無沒藥,因以賽亞書是記主在千年國為王,所以只記黃金、乳香。在此博士獻沒藥,表明主此次來是要經過死的。黃金正好為約瑟預備了逃避希律的路費;神的作為何等奇妙。

  十二節:『博士因為在夢中被主指示,不要回去見希律,就從別的路回本地去了。』見過主的人,不能再回去見希律了。

  十三節:『他們去後,有主的使者向約瑟夢中顯現,說,起來,帶著小孩子同祂母親,逃往埃及,住在那裡,等我吩咐你;因為希律必尋找小孩子要除滅祂。』『等我吩咐你,』可見神是一步一步的引導。

  十五節:『住在那裡,直到希律死了;這是要應驗主借先知所說的話,說,「我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神沒有行一神跡救祂的兒子,乃是叫祂逃,主一生下來就是逃,主不抵抗,『從這城逃到那城,』(太十23,)這是主對基督徒受逼迫時說的。『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是神對以色列人說的,以色列人受不住時,就是逃。以賽亞四十九章三節給我們看見,主與以色列人是聯合的,似乎主是末了的以色列人,把以色列人包括在內。以色列人是頂惡的,所以主要到十字架上去。

  十六至十八節:此段是引自耶利米三十一章十五節。拉結是葬於伯利恆,(意即出餅之處,)拉結哭她兒子,是形容詞,是希律殺太多伯利恆的孩子了,致令拉結好像要從墳中出來,哭她孩子一樣。拉瑪離伯利恆約有二百碼光景。

  十九節:『希律死了以後,有主的使者,在埃及向約瑟夢中顯現,說。』人算不得什麼,一死了事;叫人死的,他已經死了。神不行神跡使祂兒子不必逃,卻是從埃及召祂兒子出來。

  二十節:『起來,帶著小孩子和祂母親往以色列地去;因為要害小孩子性命的人已經死了。』『往以色列地去,』主還是要作一個以色列人。

  二十二節:『只因聽見亞基老接著他父親希律作了猶太王,就怕往那裡去;又在夢中被主指示,便往加利利境內去了。』我們不只要有主的引導,亦要有常識,神祇命約瑟回以色列地,並未命他住在那裡,此時若回耶路撒冷,就要出事,因他有此常識,停一停,就被神引導,便往加利利去了。『加利利地』是一大鎮,四章十五節說,『外邦人的加利利地,』可見此地是外邦人與猶太人雜居的地,好像今日的租界。前三卷福音書多記主在猶太地所言的,後一卷福音書多記主在加利利地所言的。

  二十三節:『到了一座城,名叫拿撒勒,就住在那裡;這是要應驗先知所說,祂將要稱為拿撒勒人的話了。』『先知』在原文是多數的,即眾先知。聖經上未見一個先知曾預言主要作拿撒勒人,拿撒勒是出不出好東西的,(約一46,)所以稱主為拿撒勒人,乃是輕視、卑賤之意。眾先知預言主都有如此意思,卑微、下賤。(賽五三2~3,詩二二6。)

  一章、二章引舊約五次,分為三種應驗:(一)二章六節,二章十五節要應驗─情形相同;(二)二章十七至十八節應驗了─按字面;(三)一章二十三節,二章二十三節該應驗─教訓上之應驗。

  二章中論得神的引導,需要有:(一)聖經的知識,(二)天上的啟示,(三)人的常識,(四)信心,及等候、順服。

  這二章說到三個人物:

  (一)約瑟─最有信心。一,童女懷孕,違反自然律,但他相信。(一24。)二,神子耶穌還要逃難,但他相信。(二14。)三,聽命回來。(21。)

  (二)希律─一,因基督降生而心裡不安。(二3。)二,妒忌主。(7。)三,想要搜滅耶穌。(16。)這給我們看見,撒但如何裝著光明的天使。

  (三)博士─一,有聖經知識。二,有追求、等候態度。三,有聖靈啟示。四,有尊敬主的表示。五,不從原路回去。

  結論:神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賽五五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