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信徒與他的身體 書名:屬靈人(下冊)

 

第一章 信徒與他的身體

  身體在神的眼光中,到底是站立在什麼地位,乃是我們所應當知道的。誰也不能否認身體和靈性的關係。除了靈與魂之外,我們還是有身體。所以,我們靈的直覺、交通和良心,雖然都是非常強健的,我們魂的情感、心思、和意志,雖然都是經過更新的,如果我們最外面的身體,沒有與我們的靈和魂一致的強健和更新,就我們還不能成功為一個屬靈人,還不能算得完全,還是有缺乏的。因為我們人並非光有靈、魂而已,也是有一個身體的。我們不能不顧身體,只顧靈、魂;因為這樣,生命就要偏枯。

  身體是需要的,也是要緊的,不然,神就必定不以身體給人。我們若謹慎讀過聖經,我們就能看見神是如何重看人的身體的;因為其中的記載,幾乎都是論到身體的事。最明顯的,最令人啞口無言的,就是道成肉身,神的兒子取一血肉之體,雖然死過,還是披戴這個身體直到永遠。

  聖靈與身體

  羅馬八章十至十三節將我們(信徒)身體的情形,聖靈如何幫助我們的身體,我們對待身體的正當態度,都一一告訴我們。明白了這幾節聖經,就不會錯看一個信徒的身體在神救贖法裡的地位。

  十節:『基督若在我們裡面,身體就因罪而死,靈卻因義而活。』本來我們的身體和靈都是死的。但是,當我們信主耶穌之後,我們就接受祂進入我們的裡面作我們的生命。基督(藉著聖靈)住在信徒裡面,乃是福音中最緊要的真理。每一個信徒,無論他如何軟弱,都有基督住在他的裡面。這一位的基督就是我們的生命。當祂進入我們裡面的時候,就叫我們的靈活過來。這是我們從前所看見的。因為得著基督住在我們裡面的緣故,便叫我們本來體和靈都是死的,現在靈卻是活的;從前靈和體都是死的,現在靈活過來,只剩下體是死的。這是每一個信主的人的普通情形─體死靈活。

  這個經歷(每一個信徒所共有的)叫信徒的外面和裡面有了極大的分別。我們裡面的人充滿了生命,外面卻充滿了死亡。我們是活潑的人,充滿生命的靈,住在死的身體裡。換一句話說,我們靈裡的生命,和我們身體的生命是完全不同的。靈裡的生命真是生命,身體裡的生命不過就是死亡。這是因為我們的身體還是那一個『罪的身體,』因為無論一位信徒的靈命如何長進,他的身體依然還是『罪的身體;』復活的身體,榮耀的身體,屬靈的身體,我們還沒有得著。『身體的得贖』還是在乎將來。今日的身體不過是一個『瓦器,』是『地上的帳棚,』還是『卑賤』的而已。罪雖已從靈裡、意志裡,趕出去了,但是,身體的得贖還是將來的事,所以,罪尚未從身體裡被趕出去。因為罪還是在身體裡,所以,身體是死的。這是『身體就因罪而死』的意思。但是,同時,我們的靈卻是活的,或者,更準確說,我們的靈就是生命。這是因為我們的靈因著基督的義的緣故,得著生命。當我們信基督的時候,我們同時得(一)基督的義,並(二)神的稱義。前者是基督將祂的義分給我們;這是一個實在發生的事情,並非什麼比方的話;基督將祂的義分給我們,像分世上實在物質的東西一般。後者是神因基督的緣故,算我們為義;這不過是一個律法上的手續。如果沒有分義,就沒有稱義。當我們接受基督的時候,我們得著神在地位上稱我們為義,並在實際上將基督的義分給我們,進入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使我們已死的靈又活過來。所以,這裡才說『靈卻因義而活。』

  十一節:『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裡面,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裡面的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上一節說到神怎樣使我們的靈變作生命,這一節說到神怎樣使我們的身體得著生命。上一節只說到靈如何活著,身體還是死的;這一節繼續下去,說到靈活之後,身體如何可以也活。從前說,靈活是因著基督住在我們裡面;現在說,身體活是因聖靈住在我們裡面。聖靈要賜生命給我們的身體。

  我們已經看見過了,我們的身體如何是死的。雖然不是在軀殼上死了,但是,乃是向著墳墓而去。照著靈意而說,這身體也算是死的了。雖然照著人的話說來,身體是有生命的,但是,照著神看來,那一個生命,就是死亡,因為其中充滿了罪惡。『身體因罪而死。』所以,一方面身體雖然有力量,但是,我們卻不能讓它表顯它自己的生命。它不應當有任何舉動,因為它生命的舉動不過是死亡而已。罪是身體的生命,而罪就是屬靈的死亡,所以,身體乃是靠著一種屬靈的死亡而活。在另一方面,我們知道我們是應當為神作見證,事奉神,並作神的工作的。這些都是需要身體的能力的。身體在靈意上既然是死的,它的生命也不過是死的,就我們應當怎樣才能使用我們的身體,以供給屬靈生命的要求,而不利用其死亡的生命呢?我們的身體是不肯,也是不能,按著裡面生命的靈的意思而行的;反之,乃是與之反對、爭戰的。聖靈應當怎樣才能使之照著它們的要求呢?就是聖靈要將生命給我們這必死的身體。

  『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就是神。然而這裡不直接說神,而稱之為那『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是因為在這裡特意要注重神叫主耶穌復活的工作。目的是要叫信徒注意神若能叫耶穌已死的身體復活過來,就神也能叫信徒必死的身體活過來。使徒說,這位神的靈,就是聖靈,就是復活的靈,『若住在你們裡面,』神就要借祂『使你們必死的身體活過來。』這是使徒第二次說『若』字。他並非疑惑信徒裡面或者有沒有聖靈的。他在九節才已經說過凡與基督有分的人,都已經有聖靈了。他的意思就是:你們是有聖靈的,你們若有聖靈住在你們裡面,你們必死的身體就應當得著祂的生命才可以。這是每一個有聖靈住在裡面的人所共有的權利;他不願意有一個信徒不知道這個,而不相信支取,因而失去這一分的福分。

  這一節的聖經就是說,神的靈若住在我們裡面,神就必定藉著這位住在我們裡面的靈,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這裡並非說到將來復活的時候。這裡完全與復活無關。神不過將主耶穌的復活,和我們現在身體的得著生命,作為比較而已。這裡並非說到『已死』的身體;如果是這麼說,那就是指著復活說的。不過是說『必死』的身體,尚是未死,不過必死而已。信徒的身體在靈意上是死的(與死了有別),但是在實際上是必死的,是向墳墓而去的。聖靈住在我們裡面如何是一個今世的事情,聖靈使我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也如何是一個今世的經歷。這裡也並非說到我們的重生。因為聖靈在這裡並非以生命給我們的靈,乃是以生命給我們的身體。

  神在這一節聖經,將信徒身體的權利告訴了我們。就是祂要藉著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使我們必死的身體得著生命。並非謂『罪的身體』變作聖潔的身體了,或者『卑賤的身體』變作榮耀的身體了,或者『必死的身體』變作不死的身體了,這個是今生所不能的,這個非等到主提接我們,使我們的身體得贖的時候不可。我們身體的性質,在今生是永遠不會改變的。聖靈使我們身體得著生命,意思就是(一)如果我們的身體曾生了毛病,祂要使我們復原;(二)如果我們身體是沒有毛病的,祂要保守我們不遇見什麼毛病。總之,聖靈要使我們的身體變作剛強,能以合乎神的工作和生活所有的要求。叫我們不因著身體的緣故,而使我們自己的生命,或者神的國度受了什麼虧損。

  這是神為祂每一個兒女所預備的。但是,有多少的信徒真是有主的靈使他必死的身體天天得著生命的經歷呢?許多的信徒豈非還是受他們生理組織的影響,而危害及自己的屬靈生命麼?豈非常因身體的軟弱,而使自己墮落麼?豈非尚是受疾病的捆綁,因而不能為神作活潑的工作麼?今日信徒的經歷和神的預備尚不能一致。這個原因很多,有的是因為愚昧,不知道神在聖靈裡是有這樣的預備。有的是因為不信,以為這是不可能的。有的是因為不要,以為這個與他並無多大關係。有的也知道了,也相信了,也要了,但是,他並沒有將自己的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乃是盼望神藉著聖靈賜給他力量,好為自己而活;所以,也得不著。信徒如果真願為神而活,用信心來到神的面前支取這個應許和預備,他要看見聖靈使身體充滿了生命,乃是一件實在的事。(這個我們在下文還要說。)

  十二節:『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這一節的聖經,將信徒與身體的正當關係,說得淨盡無遺了。今日也不知道有多少的信徒是完全作身體的奴隸的。多少信徒屬靈的生命,乃是完全關閉在他身體的裡面!他們好像是兩個人一般:當他們『回到自己』裡面的時候,他們要覺得自己是很屬靈的,與神很親近的,生命很高的;但是,當他們活在外面的肉體時,他們要覺得自己是墮落的,屬乎肉體的,與神隔斷的,他們順服他們的身體。身體好像是他們的重擔。只要稍有不適,他們的生活就改變了。只要稍有軟弱,稍有疾病,或者稍有苦痛,他們就要手足無措,自愛自憐,心裡忐忑不安。在這樣的光景中,自然屬靈的生活是不可能的。

  使徒在這裡所說的『這樣看來,』乃是承上文而言的。我相信這一句話是承著十節和十一節而來的。十節說到身體是死的,十一節說到聖靈使身體得生;使徒就承著身體這兩種的光景,發言說,『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著肉體活著。』(一)身體既然是因罪而死的,就我們斷不可順從它而活;不然,我們就要犯罪。(二)聖靈既然使我們必死的身體得生,就我們已經不必順從肉體而活,因為我們的肉體已經沒有權柄再來捆綁我們的靈命了;藉著聖靈的預備,我們裡面的生命可以直接使令外面的身體無阻了。從前我們好像欠肉體的債,它的要求、嗜好、和私慾,是我們所沒法制止的;所以,我們才順從它而活,而犯許多的罪。但是,現今有了聖靈這樣的預備,不只肉體的情慾不能勉強我們什麼,就是肉體的軟弱、疾病、苦痛等,也不能支配我們什麼。

  許多的人以為肉體有它合法的要求與欲好,是我們所應當補滿的。但是,使徒告訴我們說,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什麼債我們都不欠。除了保守肉體在一種正當的情形裡以作神的器皿之外,我們並不欠肉體什麼債。自然,聖經並沒有禁止我們稍微照顧身體,因為不然,若發生了毛病,反要給它更多的工夫。衣、食、住宿,都是需要的。有時休息也是不可少的。但是,我們所注重的,就是不要讓你的生命專向這些。饑當食,渴當飲,倦當息,寒當衣。但是,我們必定不應當讓這些深深的進入我們的心,也不應當使之變成我們生活目的的一部分。我們不應當愛慕這些。這些事情應當隨著需要而來,也隨著需要而去,絕不可久留在我們的裡面,如果一變為欲好,就是不應當的。就是有時,身體有了這一類的需要,但是,因著神的工作,或者別的更重大的需要,我們也應當能以攻克自己,不受其支配。門徒們在客西馬尼園的貪睡,和主耶穌在敘加井旁的忍饑,就是表明合法的要求也是應當勝過的,不然也是一個失敗。這是因為我們是不欠肉體的債的。所以,我們不應當因著肉體的情慾去犯罪,也不應當因著肉體的軟弱而減少了屬靈的工作。

  十三節:『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必要活著。』神既然有了這樣的預備,信徒如果不肯接受,反要順從肉體活著,就他們必定要受刑罰。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這裡的『死』和下句的『活,』乃是有好幾個意思的。我們在這裡只題起一個,就是身體的死。照著罪來說,我們的身體是『死的;』照著結局來說,我們的身體是『必死的;』但是,我們如果順著肉體活著,就必死的身體要變作快死的身體。(這裡的『必要死,』原文就是『快要死。』)這是因為隨從肉體而活,一方面我們要得不著聖靈將生命賜給身體;另一方面要催促身體的壽數。因為所有的罪,都是害身體的。所有的罪,都要在身體裡彰顯其效力,這個效力就是死。我們信徒必須靠著聖靈賜生命給我們的身體,以與身體裡的死亡反抗。不然,死亡在身體裡就要趕快結束它的工作。

  『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必要活著。』我們不只應當接受聖靈作我們身體的賜命者,並且應當接受祂作我們身體行為的治死者。如果我們忽略了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就我們不能盼望聖靈將生命賜給我們的身體。因為惟獨靠祂治死身體的行為,我們才會活著。身體若要活著,就身體的行為必須先死。不然,死是快來的結果。我們在這裡可以看見許多人的錯誤。信徒以為他可以為著自己活著,用自己的身體,作自己所喜好的,而得著聖靈賜生命給他的身體,叫他的身體強壯,不生毛病。聖靈賜生命和能力給人,使人好為自己活著!這那裡是可能的呢?神所賜給我們身體的生命,乃是為著祂自己的,要我們自今之後為著祂活著,如果我們沒有將自己完全獻上,而聖靈卻將康健、強壯、和能力賜給我們,就是叫我們更為自己活著!許多追求聖靈作他身體生命的信徒,都要看見,如果他們沒有注意這一點,他並不能得著他所求的。

  我們的身體本來是我們自己所管治不了的。然而我們如果藉著聖靈就能。祂叫我們有能力治死身體的行為。信徒都有經歷,看見自己肢體中的私慾怎樣鼓動身體,叫它再起來,使用它的肢體來滿足自己私慾的要求;也看見自己是如何沒有力量來對付這個的。但是,他如果藉著─或說由著─聖靈,就能。這是最重要的一點。自己釘死自己,無論在何時都是沒有用處的。現今在信徒的中間,明白十字架同釘真理的人也算不少了;但是,實在彰顯這個生命的實在很少。幾乎同釘的真理,在許多人的生命裡不過是一種的教訓而已。這就是因為沒有看清楚聖靈在救恩裡的地位─不知道聖靈是如何與十字架聯合作工的。我們必須看見,如果光有十字架,沒有聖靈,就十字架是一點用處都沒有的。十字架所成功的一切,惟獨聖靈能夠『引用,』能夠使之成為信徒的經歷。我們如果聽見了十字架的真理之後,而不『藉著聖靈』使這真理成功在我們的生命裡,我們要看見什麼不過都是理想而已。

  知道『舊人與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固然是好;但是,如果沒有『藉著聖靈』─藉著聖靈的能力,而在聖靈裡─『治死身體的行為;』就知道了這種真理,也是不會使我們脫離肉體行為的。我們也不知道看見了多少的信徒,都是頂清楚的明白,並接受十字架的道,但是,竟然得不著一點的效力。這個叫他們疑惑,十字架在實行方面的拯救,到底是否實在的。這自然無怪,因為他們忘記了那一位會使十字架變成經歷的聖靈。惟獨祂會使救恩變為實在,然而祂卻被人忘記。所以,信徒今日如果不是完全遺棄自己,而完全藉著聖靈的能力─乘著聖靈的能力─來治死身體的行為,就他所認識的真理,不過都是理論。因為惟有藉著聖靈能力的治死,才會以生命給身體。

  榮耀神

  林前六章十二至二十節,一段的聖經,對於信徒的身體,加增不少的亮光,我們現在逐節略為一看。

  十二節:『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使徒在這裡是論到身體的問題。(這是下文就表明的。)他以為一切的事,都是可行的;因為照著天性來說,身體所有的要求都是天然的、應當的、合法的,如飲食、性慾等。(13。)但是,他以為這些事(一)『不都有益處,』(二)不應當轄制人。換一句話說,信徒對於他的身體,雖然有許多的事,照著他『為人』方面說來,是可以作的,但是因為他是屬主的人,他可以不必作來榮耀神。

  十三節:『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敗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這節的上一半就是與前一節的上一半相對。食物是可行的,但是食物和肚腹都要敗壞,所以,不都是有益的。下一半就是與前一節的下一半相對。對信徒能以完全不受性慾的轄制,而將身子完全歸給主。(七34。)

  『身子乃是為主』這一句話,乃是非常緊要的。使徒才對我們說到食物的問題。飲食叫信徒有一個機會可以實行『身體是為主』的教訓。人類的墮落原是為著食物;主耶穌在曠野裡也是受食物的試探。許多的信徒並不知道在吃喝的事上來榮耀神。他們並不以為吃喝不過是要使身體能以合乎主用,乃是為著他們的欲好而吃喝。我們應當知道『身子乃是為主』的,並非為自己的,所以,我們並不應當使用身子來使自己喜歡。飲食總不應當攔阻我們與神的交通,不過要使身子不失常度而已。

  使徒也說到淫亂的問題。這一種罪是污穢身體的,所以,乃是與『身子是為主』完全相反的。在這裡所說的『淫亂,』不只包括婚姻之外的放縱,並且,連夫婦之間的都包括在內。身子乃是為主的,身子乃是完全為主的,不是為自己的,所以,就是合法的縱慾,也是在所當禁的。

  使徒在這裡就是要我們看見,一切的過度與無度,無論是關乎那一件的事,都應當絕對的抵擋。身子既是為主的,就除了主之外,沒有人是應當使用這身子的。一切使用身子,無論那一部分,來娛樂自己的,都非神所喜悅的。除了作義的器皿之外,身子不應當再作別的了。身子像我們全人一般,是不應當服事兩個主的。雖然事之天然如食、性二者,也不過只容其在有需要時,得著補滿。雖然滿足了它們,然而,身子還是為主的,並非為著食、性。現今許多的信徒,只為著他的靈與魂,來追求聖潔;卻不知道靈與魂的得聖潔,也不知道有多少的地方是靠著身體的聖潔的。他們忘記了他們身體上所有的神經、知覺、舉動、生活、工作、飲食、話語等等都是應當完全為主的。不然,就不能達到完全的地位。

  『身子乃是為主的,』意思就是身子是屬乎主的,然而,又是交在人的手裡,要他為主來保守。但是,今日知道這個,或者說,實行這個的人是何等的少呢!多少神的兒女現今所以軟弱、患病、痛苦,乃是神責打他們,要叫他們的身體完全獻上,然後,才醫治他們。祂要他們知道,身子不是他們自己的,乃是主的。如果他們今日還是隨著己意來生活,他們就要看見神的鞭打還不能離開他們。如果我們中間有人害病的話,真應當注意這裡的話。

  『主也是為身子,』這是一句頂希奇的話!我們平常以為主來是只救靈魂的,但是,這裡竟然告訴我們說,『主也是為身子』的。真的,許多的信徒太輕看身體了。他們以為主耶穌只來拯救靈魂而已,身體是沒有用處的,所以,不特在靈命上沒有什麼價值,就是在神的救贖法裡,也是沒有恩典之預備的。但是,這裡告訴我們說,『主也是為身子的』人所輕看的身子,神說,主也是為著它的。

  因為信徒這樣輕看身體的緣故,他們就以為主耶穌只救靈魂的罪惡,並不救身體的疾病,所以,當身體軟弱和疾病的時候,是只可以人世的法子來補救的。雖然,他們一讀四福音書,就能看見主耶穌拯救身體是比拯救靈魂更多,但是,他們卻將那些事完全靈然解了。他們以為那些疾病都是指著靈性的疾病。他們承認主耶穌當日在世是醫治人身體的疾病,但是,他們卻相信主耶穌今日只醫他們靈性的疾病。他們肯將自己靈性的疾病交託給主,求祂醫治,但是,他們卻以為身體的疾病是主所不過問的,是他們自己應當尋求法子來醫治的。他們卻忘記了『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十三8;)所以,他們以為主耶穌在世時是醫治身體疾病的,今日只醫治靈性疾病而已。

  在今日普通的信徒中,我們能以看見,身體是完全抹煞的,神並沒有為著信徒的身體預備什麼似的。所有基督的救贖都限定在靈魂裡,身體一點的分都沒有。當日主耶穌如何在世醫病,使徒們如何繼續經歷醫病的權能,都是他們所不顧的。自然,這些的原因,除了不信之外,並沒有別的。神的話語,在這裡是對我們說,主也是為身體的。主是為身體,主的一切都是為著我們的身體。

  這一句話是接著上文說的,我們的身子是為主的,同時,主也是為我們身子的。在這裡我們看見神和人的連環關係。神所以將祂自己完全給我們,就是要叫我們也完全將自己給祂。當我們把自己給祂之後,祂又照著我們怎樣給祂,把祂的自己又給我們。神要我們知道祂曾為我們捨去身體。祂也要我們知道,如果我們的身子真是為祂,就我們要經歷祂是為我們身子的。身子為主的意思,就是我們將自己的身子完全奉獻給主,為主而活。主為身子的意思,就是我們的奉獻,主已經悅納了,主要將祂的生命和能力賜給我們的身體。祂要照顧、保守、培養這個身體。

  我們的身體是軟弱的、污穢的、罪惡的、必死的。好像很難以相信主怎樣是為我們身體的。但是,當我們看神的救法的時候,就可以明白。主耶穌降生時是道成肉身的。祂有一個身體,當祂在十字架上時,乃是親身(身體)擔當我們的罪。我們用信心與祂聯合,就叫我們的身體也已經與祂同釘了。因此,祂便釋放我們的身體脫離罪的權能。在基督裡,這個身體現今已復活升天了。現今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所以,我們能夠說,主是為我們身子的─不只為靈,為魂,也是為身子的。

  這個主為身子是有好幾個意思。第一,主為身子就是主要拯救身子脫離罪。幾乎所有的罪都是與身體發生關係的。有許多的罪都是從生理上的特別構造而生的。例如:人的醉酒,是因著他的身體有這個嗜好;宴樂,是因著他的身體有這樣的要求。許多人的忿怒,乃是因著受他們身體構造的影響。過敏的神經和易受刺激的生理組織,叫人容易發生冷硬、厲害、傷人的話語。許多人的性情特別,乃是因他們生理的構造特別。許多特別污穢、放蕩、淫亂、不法的人,多是因為這些人身體的組織和常人不同,所以,他們因為受了身體的支配,就發出這些的罪惡來。但是,主是為身體的,所以,我們如果將身體先獻上給祂,承認祂是一切的主,並用信心支取祂的應許,我們就要看見,主是為身體的罪的,祂要救我們脫離罪。所以,不論我們生理的組織,有什麼比別人軟弱的地方,都可藉著主得勝。

  第二,主也是為我們身子的疾病的。祂怎樣除滅罪惡,祂也怎樣醫治疾病。凡與我們身體有關的,祂都是為我們的,所以,祂也是為我們疾病的。疾病不過是表明罪在我們身體上的權勢而已。主耶穌是要完全拯救我們的,所以,無論是罪惡,是疾病,祂都要拯救我們脫離。

  第三,主也是為我們身子的生活的。主要作我們身體的力量和生命,使我們的身體也是靠著祂而活的。祂要使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經歷祂復活的大能,看見我們的身子也是靠著祂而活在世的。(以上兩點,我們要有專章詳說,故不贅。)

  第四,主也是為著我們身子的榮耀的。這是在乎將來。我們今日的身子所能達到的最高點,就是靠著主而活。但是,這並不改變我們身體的性質。日子到時,主要救贖我們的身體,使我們的身體和祂榮耀的身體一樣。

  我們不能不注重說,身子為主乃是非常緊要的。如果我們真要經歷主為身子的話,我們就必須先實行身子為主。我們如果不奉獻自己的身子,完全為主活著,而隨自己的意思使用自己的身子,來使自己暢快,我們要看見主為身子的經歷是不可能的。乃是當我們將自己完全交在神的手裡,凡事聽神的吩咐而動,將自己的肢體獻給義作器皿,我們才會證實主真是為我們身子的。祂要給我們生命和能力。我們的身子如果不是為主的,我們要看見主為我們的身子乃是我們所經歷不來的。

  十四節:『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這是解釋上一節末了一句,『主也是為身子』那一句的話。主耶穌的復活是身體的復活,我們將來的復活也是身體的復活。神已經叫主耶穌的身體復活了,神也要叫我們的身體復活;這兩件是一樣的確的事實。主怎麼為我們的身體呢?藉著祂的能力,要叫我們復活。這是說到『主為身子』的最高點。這是在乎將來。但是,今日呢?我們就能預先嘗著祂復活的大能。

  十五節:『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麼?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麼?斷乎不可。』這裡第一個的問題是最奇妙的。在別的地方(十二27)不過是說,『你們就是基督的肢體;』但是,惟獨這一個地方說,『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不錯,『你們』整個人都是基督的肢體,但是,為什麼在這裡特別題起身子呢?我們好像只能相信我們的靈命是基督的肢體,因為那是屬靈的。但是,這個物質的身體怎麼能,也怎麼是基督的肢體呢?在此我們看見一件極奇妙的事。

  在這裡我們必須明白我們與基督的聯合。神並不單獨看什麼信徒。神是把所有的信徒都包括在基督裡。沒有一個信徒能夠在基督之外,因為他日常的生命,乃是基督供給他的。信徒與基督的聯合,在神看來,乃是一件極乎的確的事。基督的身體並不是一個屬靈的名詞,乃是一個實在的事實。頭與身體怎樣聯合,基督與所有的信徒也是有同樣聯合的。我們與基督的聯合,在神看來,乃是完全的、無限的、絕對的。換一句話說,我們的靈與基督的靈相聯合,(這是最緊要的,)我們的魂與基督的魂相聯合,(這是意志的聯合,情愛的聯合,和心思的聯合,)我們的身子也是與基督的身子相聯合的。如果我們與基督的聯合是無間隙的,就我們的身體斷不能獨外。如果我們是基督的肢體,就我們的身體也是基督的肢體。

  自然,這個在將來復活的時候,才得圓滿,但是,今日因著我們與基督聯合的緣故,已是一個事實了。這個教訓是極乎緊要的,因為我們如果知道基督的身子是為我們的身子的,就我們是有何等的安慰呢?所有的真理,都是可以經歷的。我們曾看見我們的身體有了什麼生理上的缺點麼?疾病麼?苦痛麼?軟弱麼?但是,基督的身子是為我們的身子的。我們的身子是與祂的身子聯合的。所以,我們可以從主耶穌身上得著生命和能力,來供給我們身子一切的需要。凡在身體上有缺乏的人,都應當用信心站住在與主聯合的地位上,承認你就是祂,祂就是你,支取祂的一切為著你的身體。

  使徒很希奇以為像這樣明白的道理,哥林多的信徒竟然尚不知道。他以為信徒如果知道這個教訓,就不特他們可以有許多屬靈的經歷,並且,還有實行方面的警戒。就是:如果這個身體是基督的肢體,我們怎敢以之與娼妓聯合呢?

  十六節:『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麼?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使徒在這裡就把聯合的道說得最清楚。凡『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娼妓成為一體,』所以,就變為『娼妓的肢體。』信徒是與基督聯合的,所以,是基督的肢體。現在將基督的肢體,與娼妓聯合,叫之變成娼妓的肢體,就基督要居於何種地位呢?使徒以為這是斷乎不可的。

  十七節:『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我們在這三節的聖經裡,能夠看見我們身體與主聯合的奧妙。這三節所最注重的就是聯合這一件事。這裡十七節的話意思是:如果人用身體與娼妓的身體聯合,會變成一體而成為其肢體,就我們信徒與主聯合的,是變成一靈的,我們的身體反不會變成祂的肢體麼?這是這裡最關鍵的思想。只以身體與娼妓聯合的,都會使二者的身體合一,就以全人與基督聯合的,他們二者的身體反不能合一麼?

  使徒以為與主聯合的,最初『是與主成為一靈』的,因為這是靈中的聯合。但是,他並不以為信徒的身體乃是獨立的。他承認最初的聯合是在靈裡,但是,靈裡的聯合叫信徒的身體也成為基督的肢體。現在的話語就是證明他剛才所說的,身子是為主的,主也是為身子的。

  所有的問題就在乎聯合。神的兒女必須清楚知道自己在基督裡的地位,乃是絲毫無間與祂聯合的。因此,他的身體就是主的肢體。主的生命可以在他的身體上表顯出來。如果主是軟弱的、疼痛的、患病的,他就沒有話說,不然,他是可以藉著聯合,得著主的康健、能力、和生命的。

  但是,在這裡,還有一件事要題醒,就是:並非謂因為身體是基督的肢體,所以我們當在身體上知覺一切屬靈的交通和事情。凡事都要在身體上看見證據。以為神的同在應當在身體上覺得的;神是在身體上震動的;神是震動身體的;神要直接管理身體;聖靈要充滿身體;聖靈要將祂的意思在身體上表明出來;聖靈要使用身體的口舌說話。這樣就是以身體代替靈作工。結果:靈竟然失去功用,身體竟然代替靈作工;有時因為受不住這樣勞碌,竟然衰頹下來。並且,邪靈,就是脫體的靈,是最喜歡人的身體的。它們所有的目的都在乎依附人的身體上。信徒既然將他的身體張大到它所不當有的地位,它們就可以趁著機會作工了。這是按著靈界的定律的。信徒以為神和祂的聖靈乃是在身體上與他來往的,就盼望神和聖靈在身體上與他來往。但是,神和聖靈並不直接與信徒的身體來往,乃是藉著祂的靈而與之來往。然而,信徒卻依然追求在身體上的對神經歷。邪靈就趁著機會進來,因為這是正投其所好的。所以,結果沒有別的,就是邪靈依附在信徒的身體上。說到身體與基督聯合,乃是要表明身體也是可以接受神的生命,而使之強壯的,並因其地位尊貴的緣故,所以,應當謹慎使用,非謂其可以代替靈的工作阿。

  十八節:『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之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聖經把淫行看得比什麼罪都重。因為淫行是與身子特別發生關係的。而我們的身子又是基督的肢體。我們不要希奇為什麼使徒是最注重的,不斷的,勸信徒們逃避淫行。我們所注意的,就是淫行在道德方面的污穢。但是這個還非使徒所以注重的原因。所有的罪都不會叫我們的身體與別人聯合,獨有淫行。所以,淫行是得罪身子的罪。這就是說,無論什麼罪,都不會叫基督的肢體變作娼妓的肢體,惟有淫行。所以,淫行是得罪基督肢體的罪。因著信徒與基督是聯合的,所以,淫行變為加倍可憎。反過來說,我們看見淫行是這樣可憎的,就知道我們身體與基督聯合就必定是非常的確的。

  十九節:『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這是第二個的『豈不知。』第一個的豈不知(15)是說『身子乃是為主』的。這裡第二個的豈不知乃是說『主也是為身子』的。使徒從前(三16)已經告訴我們說,『你們是神的殿』了;但是他現今卻更專一的說,『你們的身子是聖靈的殿。』這就是說,聖靈的居住,是從靈裡發展到身體來的。我們如果以為身體乃是聖靈最初的住處,我們就是大錯了;因為聖靈最初乃是住在我們的靈裡,也是只與靈直接交通的。但是,這並不禁止聖靈從靈裡發出祂的生命來,叫我們的身體又活過來。我們如果以為聖靈是降臨在我們身體上的,我們就要受欺。但是,同時我們如果限定聖靈只當住在我們的靈裡,我們就要受虧。

  我們應當知道身體在神的救贖法裡,也是有它的地位的。基督乃是要分別我們的身體為聖,被聖靈所充滿,來作祂的器皿。因著祂的身體已經死了、復活、得榮的緣故,祂現在能將祂的聖靈賜給我們的身體。我們的魂生命如何充滿了我們的身體,祂的聖靈也要那樣的充滿我們的身體。祂要流通到每一個肢體。祂要給我們生命和力量過於我們所能想的。

  我們是聖靈的殿,乃是一件已經定規的事實。並且這個也是可以活潑經歷的。多少的信徒,像哥林多的信徒一般,好像忘記了這一件事。所以,聖靈雖然住在裡面,竟然雖有若無一般。我們需要信心來相信、來承認、來接受神的事實。我們如果用信心來支取,我們要看見聖靈不只將基督的聖潔、喜樂、公義、愛心帶到我們的魂裡;並且,要將基督的生命、能力、健康、強壯帶到我們軟弱、疲倦、衰病的身體來。祂要將基督自己的生命,和祂榮耀身體的成分帶到我們的身體來。當我們的身體肯完全順服基督,拒絕一切的己意和單獨行動,除了作主的聖殿之外,並不再要求別的,簡言之,真與主同死,就聖靈必定要在我們的身上彰顯出復活基督的生命來。如果信徒真能看見,主藉著祂的聖靈住在我們裡面,醫治我們,加力量給我們,作我們的康健和生命,那是何等的好呢!信徒如果看見他自己的身體怎樣是聖靈的殿,他要如何又驚、又喜,充滿聖潔和愛心的隨從聖靈呢!

  十九至二十節:『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十九節的末了一句,乃是繼續十九節頭一句的問題。『豈不知你們不是自己的人麼?』你們是基督的肢體,你們是聖靈的殿,你們不是自己的人。你們是神用重價買來的。你們的一切都屬乎神,特別是你們的身體。基督與你的聯合,聖靈作印記住在你裡面,都是證明你的身體特別是屬乎神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弟兄們,神要我們在身子上榮耀祂。祂要我們在『身子為主』的奉獻上榮耀祂,並在『主為身子』的恩典上榮耀祂。讓我們謹守,讓我們儆醒,不要讓自己利用身體,也不要讓身體陷入不像主是為身體的樣子。這樣我們才能榮耀神,讓祂自由的彰顯祂的能力,使我們一方面脫離自私、自愛、和罪惡,另一方面脫離軟弱、疾病、和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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