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的原則 書名:復興報(卷二)

 

『第二』的原則 復興報第二十一期

  讀經: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五至四十七節:『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但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

  創世記十七章十八至十九節:『亞伯拉罕對神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

  創世記二十五章二十三節:『耶和華對他說,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羅馬書九章十二至十三節:『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創世記四十八章十八至十九節:『約瑟對他父親說,我父不是這樣,這本是長子,求你把右手按在他的頭上。他父親不從,說,我知道,我兒我知道,他也必成為一族,也必昌大,只是他的兄弟將來比他還大,他兄弟的後裔要成為多族。』

  撒母耳記上八章五節:『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

  撒母耳記上十六章一節:『耶和華對撒母耳說,我既厭棄掃羅作以色列的王,你為他悲傷要到幾時呢?你將膏油盛滿了角,我差遣你往伯利恆人耶西那裡去,因為我在他眾子之內,預定一個作王的。』

  撒母耳記下十二章十四節,二十四至二十五節:『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與她同寢;她就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所羅門。耶和華也喜愛他;就借先知拿單賜他一個名字,叫耶底底亞,因為耶和華愛他。』

  今天下午主所給我們的信息,是在這幾段聖經中。這些聖經節,不過給我們一點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原則。我們可以稱今天所講的道的題目為『第二的原則,』或是『第二的律法』均可。

  在方纔所讀的聖經中,我們可以看見神所要的,神所揀選的都是第二,而非第一。在林前十五章記著說,第一個是屬於地,第二個是屬於天。第一個是屬血氣的,第二個是屬靈的。我自己常覺得,這是聖經中最希奇的,就是在聖經中神常常揀選第二個的人。以實瑪利是大兒子,是大哥;以撒是兄弟。神卻揀選以撒。以掃也是長子,是大哥;雅各是次子,是兄弟。但神所揀選的是雅各,而非以掃。我們往下看見,以法蓮是第二個兒子,瑪拿西是第一個兒子。神卻揀選以法蓮。拔示巴生兩個兒子;但神擊打第一個兒子,叫他死了;神卻愛第二個兒子所羅門。神愛所羅門,甚至叫先知拿單去賜他一個名字,叫耶底底亞,意思就是被耶和華所愛的。我們的主按肉體說,是從這一系生的。

  所以,我們在聖經中看出神多是揀選第二的,而不揀選第一的。不只這些,神不要第一個王掃羅,神要大衛,就是第二個王。神說大衛是合我心意的人。

  神為何不要大哥,而要弟弟呢?為何第一個是被神所恨惡的呢?為何第二個是被神所揀選的呢?這就是我們所要查考的。

  神不只對以色列人是這樣,不只對信徒是這樣,神對罪人也是這樣作法。在出埃及記裡,神為何要以色列人為他們的長子在門楣和門框上塗血呢?為何第一個兒子就有危險呢?為何第二個兒子倒沒有危險呢?為何聖經中頭生的牛羊要贖出來,凡不贖出來的,要把它們的頸骨打斷呢?把頸骨打斷,就是把它們的中樞神經打斷,這意思就是死。為何頭生的牛羊要贖出來呢?為何第二生的牛羊就不必贖呢?不只頭生的牛羊要贖出來,就是頭生的兒子也要贖出來。第二個兒子就不必贖出來。第一個兒子不出贖價就不算神的子民,就要被剪除。為何長子是神特別厭惡的,特別不喜歡的呢?為何次子就被神特別的愛,神對他特別的有恩情,神對他特別的寵愛呢?為何要把整個利未族,作為贖以色列人長子的贖價,不夠時,還得用銀子來補滿呢?神為何這樣特別要拒絕第一個兒子,而揀選第二個兒子呢?

  我們知道聖經的記載不是隨隨便便的;聖經所以如此記載乃是表明一種極緊要的原則,雖然這原則不是盡人所能明白的。我們也知道神的作為不是任意所之的;祂所以一次、兩次以至於多次如此作,乃是因為祂的『道路』原是如此,祂的一切『作為,』都受祂的『道路』支配的。所以,我們若能學會這個原則和道路,就我們在認識神和屬靈的事上,必定有不可限量的進步。

  到底神不要第一的,而要第二的,有什麼意義呢?我們現在要把林前十五章四十六節再讀一讀:『但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我們知道,林前十五章都是講身體復活的問題。不過我們讀這段聖經的目的,並不在乎身體的復活,我們所注意的是屬靈的原則。按這段聖經所講的,先是有屬血氣的身體,後有屬靈的身體。這裡屬靈的原則,就是凡屬靈的是在後,凡屬血氣的是在先。這就是神為何揀選在後的,拒絕在先的緣故。

  什麼是第一個的呢?請看約翰三章三節:『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又三章六節:『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主耶穌在此所說的是重生。主耶穌說,一次生是不夠的,是要重生的。主耶穌是說,只有一個生不能見神的國,是沒有用的;若有了重生,就能有永生,就能見神的國。主耶穌隨後就解釋說第一個生是什麼,就是從肉體生的;第二個生是什麼,就是從靈生的。所以沒有別的,凡從肉身生的,凡從生下來就帶來的,凡生出來就有的,就是屬第一個的。第二個的就是本來肉身所沒有的,是從聖靈生的,從聖靈生了才有的。

  讓我們看從肉身生的所包括的有多少。這些就是從父母生我就帶來的。有如:情感、天才、聰明,以及生下來就有的溫柔、謙卑、仁愛、和平、果斷、忍耐等等。凡這些在沒有得聖靈重生之先,就有的特長,就是在人看來是頂可愛的,主耶穌卻都包括在一個圈內,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所以,弟兄姊妹們,我們當自問:我重生後所有的一切,到底是否都從神生的?還是有從肉身生的在內呢?我們不要想罪和污穢是從肉身生的,應當除去;而溫柔、忍耐、可愛的性情、聰明、天才等等,就可以留著,帶著過去,不必從神生的了。豈知凡不必信主耶穌,凡不必依靠神,凡不必藉著聖靈就可以有的,就可以能的,就可以是的一切,都是從第一個得著的,從肉身得著的,從父母得著的。這些都當拒絕,都當放下。凡因信主耶穌,因依靠神,因藉著聖靈而有的,而得的,而是的,才是神所喜悅的,才是神所要的。

  所以,第一件的事,是重生。凡有兩個生命的有福了!凡有兩個性情的有福了!有人口裡說信主耶穌,也作禮拜,若他所有的,不過是從父母生他而有的,若他所有的不過到這些為止,就他還是一個應當沉淪的罪人。一個人所有的、所學的、所得的、所是的,若都是生下來就有的,就他在神面前是沒有盼望的,沒有用的。你若信主去得著第二個的,就是得重生,你就是得了救,就是得了永生。

  現在的基督徒應當注意一件事,就是分辨什麼是第一個的,什麼是第二個的;什麼是父母給我們的,什麼是神藉著聖靈給我們的。許多基督徒有頂不清楚的眼光,他們不分別什麼是第一個的,什麼是第二個的;何者是從第一個來的,何者是從第二個來的。許多基督徒想,只要我很熱心,我很忍耐,我話語也說得很好,禱告也很好,熱心的散勸世文,熱心的救人,我的生活、生命、性情、工作就都好了。

  但是我請你們注意一件事。我所講的,並非我不知而言的,乃是我所知道的。我知道我所說的是什麼。神從來不注意要人行善,神祇注意你的善義是從何而有的,從何而來的,從何而得的。你這源頭是什麼。你作得好,但是從那裡好起?不是神不要溫柔,乃是問這溫柔是從何來的?靠自己而得的呢,還是靠聖靈得的呢?你的熱心是從那裡來的呢?靠自己而得的呢,還是靠聖靈得的呢?這一切的原則是什麼呢?就是凡事要問看,到底這事是從第一個來的呢,還是從第二個來的?神總是拒絕第一個,神總是稱許第二個。所以你當注意你的熱心,是從第一個來的呢,還是從第二個來的?

  比方:我的脾氣頂急,我看見別人頂忍耐,我就頂羨慕他,說他好。但是神要多說一句。神要問說,他是藉著什麼力量而有的呢?神要問,他忍耐的能力從何而來?我們看見第一個裡的好,就說好。神要看見從祂出來的好,才說好。神看的好,才是真好。我們看傳道人聲音大、喉嚨響、活潑辦事、熱心救人,就說他屬靈。但神看這些是從第一個出來的呢,還是從第二個出來的?我們有一位弟兄說,現在的基督徒不會分辨,只要看見傳道人用拳拍桌,就說他的能力大!我們當問,能力是從那裡來的?凡天才、能力、性情是從第一個來的,我們都不要依靠。凡從重生之後所有的,凡從第二個來的,才是神所要的。

  不只傳道人當如此,就是每一個信徒都當拒絕第一個的。凡是天生的好,天然的忍耐,有如橡皮鬆緊帶,拉到沒有伸縮力時,就停止了,是永不能和神同行的。若是從神來的,人要把他拉到多長,他就能拉到多長。屬肉體的根源不能供給屬靈的需要,這是定規的。亞當不能幫助基督,屬亞當的也不能幫助屬基督的。多少人想,我能愛人就好了。但是,這個『好了』不夠;這個『好了』是否神給你的呢?

  某弟兄曾說,惟獨從天上來的,才會回到天上去。我常想,我們所以說天是我們的家,是因我們和我們所有的,是從天上來的。所以回到天上去,就說回家。如果我們所有的是屬地的,那麼天就是我們的客寓,而非我們的家了!凡不是從神出來的,神不能收回去,這是定規的。

  我們要問:我們從信時起,至這時為止,到底有何分別?是否我們作基督徒,不過是除去那些不信時的罪、失敗、軟弱、污穢、和一切不好的呢?若是,人就要說,作基督徒只要除去一切不好的,就好了。但神說不好。神並不只說不好的是不好,並且也說有許多好的,也是不好。神並非說除去一切不好的,神說整個第一的我都不要。不只肉體的罪神不要,就是肉體的聰明神也不要。不只肉體的污穢神不要,就是肉體的善義神也不要。凡從第一個生命而來的,凡從肉體生命而來的,凡從天然生命而來的,神都不喜悅,所以一點也不可與新的調和。

  我們在四福音裡,看見主耶穌基督對人說,『凡不愛我勝過他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生命的,就不配作我的門徒。』主又在一個地方說,『人若不恨他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就不配作我的門徒。』但是我們的主在保羅的書信中,不只說兒女應當順服父母,並且說作父母的,不要叫兒女生氣。等一等我們又看見夫婦之道應當如何,丈夫應當如何愛妻子,妻子應當如何愛丈夫。福音書是一直說恨,書信是一直說愛。你若不能分辨第一個的和第二個的,你若不能分辨肉體的和聖靈的,你就不能明白其中的緣故。你若不能分別第一個的和第二個的,天然的和超然的,當主說,凡不愛我勝過他的父母、妻子、兒女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時,你就以為你可以隨便怎樣的待你的家人;當保羅說,父母、兒女、夫婦應當彼此相愛時,你又要以為應當不顧一切的愛你的家人了。豈知主耶穌所禁止的是屬天然的愛,保羅所命令的是屬靈的愛。你的愛若是屬天然的,就你必定要因你所愛的家人的緣故,與主疏遠,減去交通,分了愛心,失了親密。你若肯把你的父母、妻子、兒女等放在神手裡,就是神叫你恨他們也都肯,你就要立刻看見神第二個的命令,就是愛你的父母、妻子、兒女。因為你已經脫了那第一的,進入那第二的了。有許多人只接受福音書的這一半,又有許多人只接受保羅的那一半,其實都是錯了。

  弟兄們,我們的工作生活,必須脫離從第一個出來的。我舉例來說,比方:屬肉體、屬靈這兩個名詞,在字面上是容易懂得的,在生活中我們卻頂難分辨。那麼,我們怎能知道那一種善義是從第一個出來的,那一種善義是從第二個出來的呢?到底有什麼標記沒有,使我們能夠清楚分別什麼是什麼呢?所以,讓我現在講一個定律,就是凡是屬靈的,定規都是死過的。(凡有經歷的人都要說阿們。)換一句話說,凡是屬靈的,都是復活的。凡從生下來就有的,凡不必花神的力氣就有的,就是第一個的。凡從生下來到信主時,所有的聰明、可愛的性情、良善、天才等,神都算是屬肉體的。在這一段時期中的,神不喜悅。凡從重生起,神另外加上的,就是從我們信主耶穌基督後,神借聖靈所加上的,才算是第二個的。至於一切天然的長處,乃是專一的拒絕過,不倚靠著它們而活,以為它們不足恃的,無依無靠的藉著聖靈,盼望祂來引導,來賜能力,來賜得勝,來活出基督。一切第二的,就是一切出乎神的,需要我們專一的放下我們自己的智慧,自己的能力,和自己的天然秉賦。在這拒絕之後,所得的才是復活的、屬靈的、第二個的。

  但是,神所給我們的第二個的,我們所得的太少了!我們藉著第二個而活的也太少了!我們常常怎麼作呢?我們就把第一個中壞的除去,把第一個中好的就借用了。神是說,不只壞的、污穢的、和罪惡的應當除去;神也是說,我們本來的聰明、天才、溫柔和可愛都當放下,帶它們經過死。那麼,我們要想:我們本來的聰明不用,我們應當作癡子麼?我們本來的溫柔不要,我們應當頂剛硬麼?不是的。神要把這些帶去經過死。比方:我是頂聰明的,我可以用我的聰明,從聖經中找出許多新的意思來。但我不靠自己的聰明,我專一依靠神。無論是讀聖經、禱告,都依靠神、若不依靠神就不能作什麼。真像聖經中所說,你們離了我就不能作什麼。你就要看見,你已經經過死,你的自己已經放下了。你要看見,神要用你更新過的聰明。你能看見,凡是經過死,經過十字架的,神都要,神也都用。

  這是頂苦的生活!這是多麼苦的生活!這樣作,我們不能自由,不能作得快,我們必須多等候神,多禱告,先認識我們自己是沒有用的,先認識我們自己是敗壞的。但是,惟獨這種的生活是結果子的生活。『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多少人不肯取這態度。所以他們一生一世在第一個裡活著,他們一生一世不能在第二個裡活著,因為天然的沒有經過死,所以他們外觀雖好,終不能結出真實屬靈的果子。我再舉一個例。主耶穌基督是從來不知罪的。主耶穌若藉著祂自己說什麼,也是從來不會錯,若藉著祂自己來作什麼,也必定是很好,因為祂是沒有罪的、清潔的、無瑕疵的,祂的性情和生命都是完全的。但是祂說,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說什麼;子從父所聽見的,就說出來。為何祂不隨著自己作事呢?因為祂看見,這是天然的,並非憑著神而作的。就是天然像主耶穌那麼完全,那麼清潔,那麼美麗,也是不能跟隨的,何況我們的呢?主是從天上來的,尚且不靠著祂完全的肉體,而靠著聖靈,就我們應當如何呢?祂無論如何,總要憑著神的旨意,靠著聖靈的能力,就是要我們看見,不是沒有罪就好了。我們的生活要不只勝過罪惡的,並且要勝過血氣的;不只勝過污穢的,乃是勝過天然的。神的生命在我們裡面太受我們天然的壓制了。我們生活和工作太隨著自己的意思而定規,太憑著自己的智慧而活動,太藉著自己的能力來事奉神。神今天的呼召就是要我們專一的在祂面前,看見一切出乎天然的是何等的沒有用處,肯謙卑虛己的在神面前,作個完全順服並投靠神的人。

  我也承認這道路是苦的!這種的生活,就是依靠的生活,卑下的生活,捆綁的生活,囚犯的生活,奴隸的生活。這種的生活是苦的生活。你若靠著第二個的生命活著,你要看見你天天是卑下的,受捆綁的,是像囚犯、奴隸的。但是,惟有這樣的生活是神所喜悅的,惟有這樣的工作是有屬靈的效力的。一切出乎血氣的,就是血氣的聖潔,血氣的熱切,藉著自己的秉賦,藉著情感的衝動,在神看來,其效力是等於零的。

  末了,讓我們記得一件事,就是凡不必多禱告,不必完全依靠神,不必有聖靈的能力,就可以作的,就會作的,就能作的,必定不是神所喜悅的,必定是神所定罪的,必定是出乎肉體的。我們所有的一切,必須是從謙卑依靠神而得來的方可。盼望我們天天靠著神的生命來治死天然的生命,直到主來到的那一天。但願神的新造吞滅了我們的舊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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