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和死的律 書名:復興報(卷二)

 

罪和死的律 復興報第二十期

  讀經:

  羅馬書八章一至四節:『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這四節聖經,可以說是全部聖經中最緊要的一處。有某信徒說,全部聖經好比一枚鑲寶石的戒指;羅馬書好比那戒指上的一粒寶石,羅馬第八章好比那一粒寶石所發出的亮光。這話雖然形容得頂厲害,但是有經歷的人,都要承認他說的不錯。羅馬八章雖然頂清楚,卻又是頂深;雖然頂容易,卻又是頂難。羅馬八章一至四節,又是這章書中頂特別的。全羅馬書有四章頂要緊的,就是五至八章。五章是說在基督裡罪得著赦免,六章是說在基督裡的聯合,七章是說肉體不能遵行神的律法,八章是說在基督裡成功神律法的義。羅馬八章一至四節卻包括了這四章的意思。一節是說在基督裡沒有定罪,二節是說在基督裡的聯合,三節是說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四節是說在基督裡就能行。所以這四節是我們所得的救恩的結晶。 

  我還沒有講一至四節以先,要請你們注意一件事,就是羅馬第七章是說什麼?羅馬七章是說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弟兄姊妹們,這是不是真的呢?多少時候,我們是立志,卻是作不來;我們是知道,卻是作不來;我們想不愛世界,想多事奉神,卻是作不來。羅馬七章可以用兩個字包括,就是『不能。』請你記得,所有的人,在他的上面都寫著兩個字:『不能。』如果你沒有立志為善的決心,你就還不知道你的無能。什麼時候,你真要得勝,你就要覺得不能了。不要說事奉神這樣深的事,只說一件小事,就是每天早起禱告一下,不能;想一年三百六十天無間斷的讀經,不能。這是頂小的事,但是,許多基督徒都感覺到不能。一天兩天,至多一禮拜還可以,再多的日子就不能了。你明知有一罪,要除去而不能除去。例如:脾氣頂難得勝。有某信徒脾氣頂不好,但同時他又知道不應該如此。有一天,他家裡有一頂好的花瓶被僕人打碎了。他怕看見碎瓶又要發脾氣,就去用被蒙著頭睡,實在他的脾氣在被裡同在被外有什麼不同呢?許多基督徒,想要說誠實話,不言過其實,但是不能。一次跌倒,二次跌倒,想不再跌倒,不能。想不愛世界,不能。想完全為神活著,不能。雖然願為神作工,但一想到別人如何如何,又不免心動了。我們許多的經歷,都可以證明我們的不能。羅馬七章這一章,保羅所告訴我們的,只有一件事:『不能。』他絕望了,所以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24。)弟兄姊妹們,不知今天坐在這裡的,有誰是想不嫉妒驕傲而不能的?有誰是想不愛慕世界而不能的?有誰是立志為善而不能的?有誰是一次不能,兩次不能,最後就不求得勝了的?我說了這些,豈是傳律法給你們,叫你們好像用鏡子照一照而已呢?不,這裡有福音。

  八章一節:『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如今。』昨天過去了,如今有法子。如今在基督裡有法子,這是何等的寶貝呢!

  有一頂懂希臘文的人說,據一可靠的古卷,證明『定罪』二字有兩種用法。一即政治的用法,一即民間的用法。民間的用法,就是一種通俗的用法。在這裡的『定罪,』民間的用法就是『無能、』『掣肘』的意思。弟兄姊妹們,這樣說來,我們就從這節聖經,得了無限的安慰!真的,一個在基督裡的人,在律法方面,不能定罪了;在肉體方面,不再無能了。在基督裡就不再有什麼掣肘了。保羅在羅馬七章所說的不能,如今在基督裡都能了。

  八章二節:『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請注意,這裡說到兩個律:賜生命聖靈的律,罪和死的律。在這裡,為什麼說『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裡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而不說『賜生命的聖靈,』在基督裡使我脫離『罪和死』呢?『賜生命聖靈』與『賜生命聖靈的律』有什麼分別呢?『罪和死』與『罪和死的律』有什麼分別呢?

  罪,就是一種裡面的能力。罪的律就是罪的習慣。比方:地心是有吸力的,什麼時候有東西一丟,總被這吸力吸之使下。這吸力就成了一種律,因為它的習慣是遇見任何東西都吸之使下的。一本書在這裡一丟,結果是落在地上;換一個地方去丟,結果仍是落在地上,這就是一種律的作用。如果一本書在這裡一丟,就落在地上;在那裡一丟,卻不落在地上,這一種情形,就不是一種律了。所以凡在習慣上作法相同,結局也相同的,就是一個律。

  罪是一件事,罪的律又是一件事。我們犯罪,是因我們裡頭有犯罪的律,好像一本書一丟,總落在地上,是因底下有地心吸力的律。弟兄姊妹們,你們看見麼?我們犯罪成了一個律,不是碰不巧才犯罪、才跌倒。犯罪是一種習慣,跌倒是一種習慣,犯罪跌倒都成了一個律。一個律,是在任何地方,任何光景中,對於一種同樣的作法,都有同樣的結局的。如果我們犯罪,不過是偶然的,並不是一個罪的律,那我們就有辦法了。比方你所以犯罪,是因環境不好,職業不好,就你換一個環境,換一種職業,就可以不犯罪了。但是,弟兄姊妹們,這本書(聖經)告訴我們,我們犯罪不是偶然的,乃是有一個罪的律。比方你頂容易發脾氣,你在上海容易發脾氣,就是到杭州去也容易發脾氣。你作生意容易發脾氣,就是換一種職業,你還是容易發脾氣。無論何時,無論何地,一觸即發。弟兄姊妹們,請注意,聖經裡是叫我們看見,有一個罪的律深深地抓住了我們。罪也許有法子勝,死也許有法子勝,但是,罪和死的律卻不能勝阿!

  為什麼聖經只說『罪和死的律,』而不說『罪的律』和『死的律』呢?因為罪和死,實在只是一個律。罪和死的律,不是兩個律,乃是一個律分作兩方面而已。這個律,在罪的方面說,意思就是說,裡頭有一種習慣,在積極方面去犯許多的罪。這律死的方面,意思就是說,在裡頭缺乏一種能力,去遵行律法的要求;所以這是消極的。許多人不明白『死』到底是什麼意思。死的意思就是軟弱到極點,沒有絲毫的氣力,失去了生命。死是個律,因為軟弱無能乃是我們所常有的習慣。羅馬第七章裡所最注重的,就是這兩件事。保羅所說的『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這是指著死說的。『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這是指著罪說的。我們裡面天天所感覺的難處,就是這個罪和死的律。多少時候,我們所喜歡的事,我們沒有能力作;我們所不喜歡的事,我們沒有能力不去作。

  弟兄姊妹們,我們看見這個罪和死的律的可恨了!我們不只當恨罪,也當恨罪和死的律。我們對這個律,竟然沒有辦法。但是,我們感謝讚美神,祂有根本的救法。神的救法不是對付你零零碎碎的罪,神的救法乃是解決你根本的律。本來你遇見同樣的試探,都有同樣的結局;但是,現在不會了,這是有聖靈的律與沒有聖靈的律的不同。不然,我們就沒法得勝了。

  八章二節:『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在這裡,是在那裡得釋放,脫離罪和死的律呢?是因在基督裡。我要說,阿利路亞!在基督裡都是好的。聖經沒有說,在基督裡的被定罪,在基督裡的會犯罪;乃是說,在基督裡就不再定罪,就有自由了。

  什麼叫作在基督裡呢?在基督裡就是與基督聯合。我們沒法憑自己與基督聯合,但是當基督死的時候,神把我們聯合在祂的死裡,我們是在基督的死裡死了,在基督的復活裡復活了。當我們信基督的那一天,我們就在基督裡了。約翰三章十六節說,『叫一切信祂的…得永生。』信是信入的意思。我們是用信心聯合在基督裡。羅馬六章三節說,『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所以我們信了以後去受浸,就是浸到基督裡去。這是信心。雖然你不能明白你怎樣就聯合在基督裡,這並不要緊,因為正當你因信受浸時,神就把你聯在基督裡了。沒有一個得救的基督徒,不是在基督裡的,個個都在基督裡。

  在基督裡得著什麼呢?羅馬八章一至二節有兩個『了』頂寶貝!我們可以感謝讚美神!基督釘死十字架,已經對付了我們的罪。基督從死裡復活,已經對付了我們的死─靈性上極點的軟弱。基督如何勝了罪,我們也照樣勝了罪。基督如何勝了死,我們也照樣勝了死。我們在基督裡得了釋放,就是在基督裡得了自由,因為已經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我不知道你有一個律是專門作什麼?但我知道在你裡面有一個罪和死的律,你必定有你特別專門的一個罪和死的律。但是,我告訴你,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裡已經使你脫離你那一個罪和死的律了。這賜生命聖靈的律,就是復活的律,就是叫主從死裡復活的那個律。我們信主那一天所得著的生命,就是復活的生命,就是重生的生命。我們一信主的時候,不只得著一個復活的生命,也同時得著一個賜生命聖靈的律,使你得著釋放,使你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當我們信主的時候,聖靈就進入我們的心,將主那個勝罪勝死的生命分給我們,使我們靠著這賜生命的聖靈能夠勝過罪和死。弟兄姊妹們,也許你們不能明白這個,但這不要緊,你們只要捏牢神的話。你可以對神說,你的話是說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聖經是說快要釋放麼?不。是說將要釋放麼?不。聖經是說『釋放了!』我這個人從前好像坐在監牢,有罪和死的律鎖住我,比監牢的鎖鎖住我還厲害;罪和死的律圍著我,比監牢圍著我還厲害。但如今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裡釋放了我,好像我從監牢裡得了官府的釋放。一個人從監牢裡得著釋放的命令,他是歡喜的立刻出來,還是哭一場才出來?他什麼時候得著釋放,他什麼時候就喜樂地出來了。是賜生命聖靈的律釋放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釋放是聖靈的工作,脫離是我們得的結果。

  弟兄姊妹們,你敢不敢用信心捏牢神的話?你知不知道這個生命包括有多大?神不只救你脫離罪和死,乃是救你脫離罪和死的律。你是否有污穢的思想、有嫉妒、有脾氣的律抓住你呢?你敢不敢用信心說,『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裡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呢?我問你:你『在基督裡』沒有呢?如果你已經在基督裡,你就已經得了釋放,已經脫離罪和死的律了。你能不能信,就是昨天抓住你的那個罪,在基督裡已經得了釋放呢?你能不能信,你就是一百萬人中一個頂大的罪人,如果你肯抓住這一句─『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你就沒有什麼不能的。如果我今天勸你作好,比世人勸人修德有什麼不同呢?比勸你遵守神的律法有什麼不同呢?我們感謝神,聖經是說,神曾在基督裡為我們作什麼,只要我們相信就好了。全世界沒有第二個得勝的法子。你可以修身克己,你也許可以勝過罪和死,但你總不能勝過罪和死的律。弟兄姊妹們,我們可以仰起頭來感謝神說,常叫我犯罪的那個律,你已經使我脫離了。沒有別的,只要相信,相信神在我得救的時候,就藉著聖靈在基督裡釋放了我,脫離那個又污穢又軟弱的律。一信就得勝了。當你一信,聖靈就立即作工,那素來抓住你的那個律,就沒法管你了。我知道我有罪,我也知道罪和死的律的厲害,但我相信,在基督裡,罪和死的律就抓不住我了。

  地心吸力雖是一個律,但是用手拿著一本書,就手的力可以勝過地心吸力的律。不是地心吸力的律除去了,乃是另有一個律勝過了它。賜生命聖靈的律,使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正同此理,不是罪和死的律廢掉了,乃是另有一個律,使我能不被罪和死的律抓住,使我能不感覺有一罪和死的律。比方政府有個法律,是人不可以作強盜。但我從來沒有作強盜的傾向,那個法律就與我不發生關係。不是說政府沒有那個律,乃是因我從來沒有想到作強盜,所以我就不感覺有那麼一個律。

  罪是一件在外頭的行為,律是一件在裡頭的要求。所以一個人勝過罪,不過是勝過一件一件的事。如果是勝過罪的律,那就是勝過這罪的律的要求。比方一個人愛喝酒,他可以用強制的工夫一次兩次不喝;但是,他不能除去他裡頭貪酒的要求。我有一個朋友,沒有信主時,看戲成了癮,只要聽見鑼鼓聲音一響,他裡頭立刻就動了。記得有一次,學堂附近有個村莊,有迎神演戲的事,一連要演三天三夜。他去看戲,竟然三天三夜不回家。看到太累了,就倒在地上睡,醒了就再看,一連三夜都是如此。到了信主以後,主救他脫離罪和死的律,他現在不是強制自己不去看,乃是裡面絕對不喜歡去看。神拯救我們脫離罪和死,都是這樣的拯救法。神是先救人的裡頭,叫他裡頭不受這個律的支配,然後外面自然有好的行為。

  神是救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但神並沒有叫罪和死的律脫離我們。比方我如果要一本書不落在地上,我並非要費九牛二虎的力,去把地心吸力除掉,我只要用我的手拿著這本書就好了。地心吸力的律雖然存在,但是,我手的握力勝過了它,叫地心吸力的律雖然存在,卻沒有一點的效力。神的救法從來不是除去火蛇,乃是設立銅蛇。

  我們感謝讚美神,神能救我們到一個地步,勝過罪的律的要求。我今天就是講的不好,不要緊,只要你們能捏牢神的話就夠了。神說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就我已經得了釋放,脫離了罪和死的律。所以從今以後,我是一個得了釋放的人。但是,當你這樣相信了回家去,罪的律好像仍是一樣的存在,也許你要自問自答說,在聚會中,我是相信已經脫離了罪和死的律,怎麼現在好像仍然存在呢?就是在這樣的時候,撒但要來控告你說,有什麼兩樣呢?不信是這樣,信也還是這樣。信心的試煉就是在此時。如果你在這個時候不理感覺,不理控告,你就得勝了。不是你小心一點,防備一點,就能保守你;乃是神的話能保守你。神說了就算得數。當第一個試探臨到你,你能站住的話,你就得勝了。神必須試煉你的信心是真的,你也必須試驗到神的話拯救你是真的。信心不真,就不能得著神的祝福。我們如果信,對神說,我抓住你的話,你說了就算數,所以我相信我已經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如果神把幔子一揭開,你就要看見在基督裡所成功的是何等的事實。請你記得,你的眼睛要看神,不要看自己。聖經沒有一次叫你看自己、看經歷。義人是因信而活的。得救需要信心,得勝也需要信心。我們是要在試探來的時候榮耀神。撒但說,你信來信去,仍是一樣。你要說,你作了半天,我還是信。撒但說,神的話也許不真。你要說,神的話是真的,惟有魔鬼是說謊的。
 
弟兄姊妹們,我真覺得,勸人作好還容易,勸人相信神的話頂難。但是,我實在告訴你們,不相信神的話,就沒有得勝。

  為什麼第一節說,我們在基督裡不再無能了呢?第二節已經替我們解說得清楚,因為我們是在基督裡,我們已經脫離了罪和死的律。我們所以不能,所以受掣肘,都是因為罪和死的律。這個律纏累了我們,叫我們作我們所不喜歡的事。所以,當我們在基督裡,祂復活的生命和聖靈就釋放了我們,使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我們在基督裡,就不再無能了。不過我們要記得,這個脫離,是在基督裡的,所以這個不再無能,也是在基督裡的。我們不能盼望神替我們作了某種工作在我們裡面,使我們自己覺得很過得去,現在是綽有餘裕,可以得勝了。這是沒有的事。我們的不再無能,是在基督裡的,一脫離了基督,我們又是仍舊一樣的軟弱。因此約翰第十五章才有常住在基督裡的命令。

  八章三節:『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定了罪案,按原文是定了罪的罪。)這一節是說我們人因肉體的軟弱,不能遵行神的律法,所以神就差主耶穌到世上來,成就救贖的工作。主一面替我們作了贖罪祭,替我們死了;另一面把我們的罪也帶到十字架上審判了。這樣,罪就不再有力了。

  八章四節:『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這一節是說我們在基督裡,就能成就律法的義,能以遵行神的旨意,能以得神的喜悅。感謝讚美神,我們今天相信,我們今天就有能力,就有得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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