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五章二十四節 書名:復興報(卷一)

 

加拉太五章二十四節  復興報第十二期

  我們應當看準了,這裡所說的,並非經歷的問題─不論你的經歷怎樣─乃是神的事實。『凡屬基督耶穌的人,』─軟弱也好,強壯也好─都『是已經把肉體釘在十字架上了。』你說,你還會犯罪,神說,你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你說脾氣尚在,神說,你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你說,你私慾厲害,神說,你的肉體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請你現在不要注意你自己的經歷,先注意神對你說的話。你若不聽、不信神的話,天天看你自己的經歷,你就永不能有肉體釘十字架的經歷。不要理自己的感覺和經歷罷。神說你的肉體已經釘了,就是已經釘了。先聽信神的話,才能有經歷。神對你說,『你的肉體,已經釘十字架了。』你應當回答說,『阿們,是的,我的肉體,是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的。』你這樣作,就要看見你的肉體真釘死了。

  我們應當知道,聖經並沒有叫我們去釘十字架,乃是對我們說,我們是『已經』釘十字架的人。因為並非我們自己單獨去釘,乃是與主耶穌同釘的。(加二20,羅六6。)既是同釘,就主耶穌在什麼時候釘十字架,我們的肉體,也是在什麼時候釘十字架。並且我們的釘十字架,並非我們自釘,乃是主耶穌在祂釘死的時候,也將我們帶到十字架上去。所以照著神的眼光看來,我們的肉體,乃是『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的。』這件事,在神看來,乃是已經作清楚的,已經成功了,已經是一個事實了,所以無論人有無經歷,神總是說,『凡─每一個─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若要得著肉體釘死的經歷,法子並不在乎注重經歷─自然這也是不錯的,但是,不要以太大的地位給它─乃是在乎相信神的話語。『神說我的肉體已經釘了,我相信我的肉體真是釘了。』『神說我的肉體已經釘在十字架了,我承認神所說的是真。』這樣,我們就要得著經歷。應當先注重神的事實,後注重人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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