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獻身體 書名:復興報(卷一)

 

奉獻身體  復興報第六期

  讀經:

  羅馬書十二章一節:『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在這裡我們看見使徒『勸』信徒將身體獻上。他可以命令,但是,他喜歡勸,因為這件事若非甘心樂意,就作不來,就是作了,也是沒有用處的。但是,他在這裡非叫信徒獻上自己的靈、或魂,乃是叫信徒獻上不要他們的身體,這是什麼緣故呢?我們在這裡能以看見身體地位的重要。『神所喜悅的,』就是這個身體的獻上。神雖然不在身體上與人直接來往,而以靈為祂的居所,然而,神並不輕看人的身體。靈雖然是首要的,然而,身體也有它的地位。雖然信徒無論作什麼都應當讓聖靈居首位,然而,這並非謂他就可以不顧身體了。當我們看見神是如何注重靈的直覺、交通、與良心之後,我們最容易的就是有一個錯誤,以為身體是神所完全不顧的,身體除了害我們之外,是沒有別的用處的,靈裡的生命如果剛強了,充滿能力了,就外面的身體可以不理了。但是,神的眼光並非如此看法,祂雖然注意靈裡的生命,但是,祂以為祂兒子的救恩應當達到最外面的身體才可以。救恩如果沒有達到身體來,就救恩的效力尚是不完全。

  並且,身體的獻上就是所有的獻上,因為身體在這裡是所有的代表。信徒的靈已經是屬神的了,自然這是不必獻上的,但是他的魂與體尚是與神的生命有別的,所以,若非獻上就不可。這裡雖只說身體,而不說到魂,其實魂已經包括在內了,因為我們現在的身體乃是與魂緊緊組織的。所以,聖經才稱之為屬魂的身體。(林前十五44,原文。)獻上身體的意思就是獻上一切本人所有的。我們在這裡看見,神的目的實在不只是在乎我們裡面的人而已,並且也是注意我們外面的人。在與神交通的事上,除了裡面的人之外,外面的人是沒有什麼用處的;但是,在別的事上,外面人的重要也是不可抹煞的,不然,聖靈就不在這裡有這樣的呼求。

  這個獻上身體,意思到底是什麼呢?就是為主作工,並為主生活。我們必須注意這身體兩字,才能知道裡面的意思。身體和靈有一個大分別的地方,就是身體是講時候、地方的,靈是不講的。身體是在外面的,所以,是特別與外面的事物發生關係的。所以,獻上身體,就是天然的獻上與身體相連帶的時間、地方、並一切與天然界的接觸。所以,獻上身體的意思,沒有別的,就是為主作工並生活。在此二者之中,所注重的還是為主生活。許多人以為為主生活的意思就是為主作工。豈知其中大有分別。人可以為主作工,而不為主生活;但是為主生活的人,都是為主作工的人。為主生活的意思,就是不留下一點時間來為自己尋求什麼。將完全的時間給主,(不是為主作工,)就是為主生活。聖靈現在就是呼召信徒來獻上身體,為主生活。

  現在我們可以看這一節的意思。『弟兄們,』這是對信徒說的。『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獻上身體是因為神的慈悲。因為神一切的恩待與愛心的緣故,所以,身體應當獻上。這與林後五章十四、十五節的意思相合:『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獻上身體作什麼呢?『當作活祭。』祭都是死的,但是,神卻要我們的身體作活祭。舊約祭物的身體,都是死的放在祭壇上。但是神要我們的身體活著為祭獻給祂。活著死,就是這裡的意思。活著多久,就獻上為祭像死的一般多久。這樣的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因為神慈悲的緣故,『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弟兄們,神既然已經在我們裡面得著地位了,就要求我們把外面也奉獻給祂。祂既然居住在我們的靈裡了,祂就等候我們將身體也獻上。我們既然靠祂而活了,祂就盼望我們再為祂而活。靈既然更新了,祂喜歡我們的身體也完全交在祂的手裡,好叫更新的靈,有一個同心的身體與祂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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