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心得(三) 書名:基督徒報(卷五)

 

讀經心得(三) 基督徒報第九期

  馬太福音二十八章

  五節:『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他並不對『渾身亂戰』的羅馬兵丁(4)說這話。主顧念祂的兒女!

  馬可福音七章

  七節:『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拜神固然是不錯,然而,在神的教訓之外,若加上什麼,就拜神也是枉然。

  二十九節:『耶穌對她說,因這句話,你回去罷;鬼已經離開你的女兒了。』主阿,你就是極嚴重的試煉我,叫我的意思不成就,心魂難過;願主加我力量,叫我也說,『主阿,不錯!』謙卑和盼望是她得福的原因。

  三十二節:『有人帶著一個耳聾舌結的人,來見耶穌,求祂按手在祂身上。』耳聾聽不見神的吩咐,舌結傳不出神的信息。耳聾的信徒多是結舌的;信徒結舌乃是因他耳聾!信徒非二者俱無,就是二者並有。

  他們要主耶穌按手在他身上,但主並沒有照著眾人的指示去作,因為『祂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我們應當知道主是不受我們指揮的。哦!我們多常在禱告中指揮主,而非受祂的領導阿!

  三十三節:『耶穌領他離開眾人,到一邊去,就用指頭探他的耳朵,吐唾沫抹他的舌頭。』『離開眾人』─這是主頭一步的工作。我們若要求主醫治我們的耳舌,祂就要領我們離開眾人,在安靜中與祂面對面。

  願主的手和主的沫,醫治了我們。

  馬可福音十四章

  十至十一節:『十二門徒之中有一個加略人猶大,去見祭司長,要把耶穌交給他們。他們聽見就歡喜,又應許給他銀子;他就尋思如何得便,把耶穌交給他們。』『要』─意志。『思』─心思。不過在意志之先,已有了心思。(約十二4。)所以,魔鬼誘人的秩序如下:(一)心思裡有了念頭;(4~5;)(三)意志贊成這念頭;(可十四10;)(三)心思打算如何執行意志所定規的;(11;)(四)實行。(十四43。)撒但試探的步驟,都是如此。所以,應當在動念時,就抵擋他。

  三十一節:『彼得卻極力的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相信主的話,和主的光照,是何等的穩當!雖然我們自信甚深,然而,主是更可信的。

  彼得信自己;基督信聖經。(27。)

  違反自己的感覺去信神固甚難;然因不如是信所到的難關,更難脫離。

  四十七、五十節:『旁邊站著的人,有一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門徒都離開祂逃走了。』前不儆醒禱告,故有此失。

  馬可福音十六章

  三至四節:『彼此說,誰給我們把石頭從墓門輥開呢?那石頭原來很大,她們抬頭一看,卻見石頭已經輥開了。』不要為未來之事掛慮。事到時,主會安排。

  六節:『那少年人對他們說,不要驚恐;你們尋找那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祂已經復活了,不在這裡;請看安放祂的地方。』在十五章四十七節也有同樣的話。十五章四十七節的『都看見安放祂的地方』證明祂的死。十六章六節的『請看安放祂的地方』證明祂的復活。主的埋葬,回頭看指著祂的死,向前看表明祂的復活。空虛的墳墓,就是復活的憑據。

  路加福音一章

  十八、二十節:『撒迦利亞對天使說,我憑著什麼可知道這事呢?我已經老了,我的妻子也年紀老邁了。…到了時候,這話必然應驗;只因你不信,你必啞吧不能說話,直到這事成就的日子。』要看憑據,就是不信。

  哥林多後書三章

  十六節:『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先歸向,後除帕子。人要先除帕子,後歸向!

  哥林多後書五章

  一節:『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現今的身體乃是一個『帳棚;』復活的身體乃是一個『房屋。』

  三節:『倘若穿上,被遇見的時候就不至於赤身了。』『赤身』─沒有穿上身體的靈魂,不能顯現在神的面前。

  十四節:『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基督的愛激勵,』所以,『為神顛狂,』為人『謹守。』(13。)代死的愛就是激勵的愛。

  『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叫…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祂替眾人死,是叫人活。』

  十七節:『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所以,不要『憑著外貌認人。』

  十九節:『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們。』神人在基督裡相遇。

  哥林多後書六章

  八至十二節:『榮耀羞辱,惡名美名;似乎是誘惑人的,卻是誠實的;似乎不為人所知,卻是人所共知的;似乎要死,卻是活著的;似乎受責罰,卻是不至喪命的;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哥林多人哪,我們向你們,口是張開的,心是寬宏的。你們狹窄,原不在乎我們,是在乎自己的心腸狹窄。』世人那能知道這個。未信者看此,真是一篇的啞謎!世人不知如何聯合如此相反的事實。然而,在我們的經歷上是何等確實!

  哥林多後書七章

  二節:『你們要心地寬大收納我們;我們未曾虧負誰,未曾敗壞誰,未曾占誰的便宜。』『未曾占誰的便宜』─佔便宜是聖徒心靈的污穢。(1。)佔便宜就是利己。在小事忠心者,在大者亦忠。

  三節下半:『我已經說過,你們常在我們心裡,情願與你們同生同死。』當有如此的心情,才是責備人!

  民數記二十三章

  四節:『神迎見巴蘭,巴蘭說,我預備了七座壇,在每座壇上獻了一隻公牛,一隻公羊。』他以為他自己被財物所動,所以,神能被他的祭物所移!

  九節:『我從高峰看他,從小山望他,這是獨居的民,不列在萬民中。』『獨居…,不列在萬民中』這是信徒的地位。我們是出世的人。

  二十一節:『祂未見雅各中有罪孽,也未見以色列中有奸惡。』這是以色列人的地位─在羔羊血下的地位。與他們的經歷是何等的不同!我們應當分別地位與經歷。

  二十二至二十三節:『神領他們出埃及,他們似乎有野牛之力。斷沒有法術可以害雅各,也沒有占卜可以害以色列;現在必有人論及雅各,就是論及以色列,說,神為他行了何等的大事。』『出埃及』─這是蒙恩賴血得救。『有野牛之力』─這是得著聖靈的能力。有了十字架和五旬節的經歷,就能勝一切撒但的攻擊。『法術…占卜…』─這是黑暗權勢的兵器,但它們不能害我們。

  民數記二十七章

  十三至十四節:『看了以後,你也必歸到你列祖那裡,像你哥哥亞倫一樣;因為你們在尋的曠野,當會眾爭鬧的時候,違背了我的命,沒有在湧水之地會眾眼前尊我為聖。(這水,就是尋的曠野加低斯米利巴水。)』這就是一個罪的結局。

  民數記二十九章

  六節:『這些是在月朔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常獻的燔祭,與同獻的素祭,以及照例同獻的奠祭以外;都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聖潔和安息是相連的。

  二十八、二十九章:無論何節,都脫不了祭;無論神在何事上對待我們,都當有十字架的功勞,輔助我們。

  民數記二十九章

  一至六節:『七月初一日,你們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是你們當守為吹角的日子。你們要將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七隻,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面,為一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為那七隻羊羔,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一。又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這些是在月朔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常獻的燔祭,與同獻的素祭,以及照例同獻的奠祭以外;都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吹角節預表聖徒迎接上天。我們的提接,若無主的燔祭(遵行神旨)、素祭(聖潔生命),和贖罪祭,就要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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