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四) 書名:基督徒報(卷五)

 

問答(四) 基督徒報第七期

  新天新地

  問:『新天新地時城外的列國子民,是仍有肉體的。他們是從千年國裡搬過來的。那時是有肉體的,免不了軟弱。故生命樹的葉子,是為醫治萬民。』此等講解,究系根據於聖經之何處?(北京王)

  答:講解聖經的根據有二:一是聖經中的明證;一是聖經中的端倪。我們在這裡是看聖經中的端倪。啟示錄二十一章三至七節將新天新地的人分作『子民』和『兒子』兩種。照著第三節『子民』就是普通的世人,就是二十四節的列國。『兒子』就是教會裡面的人,因為惟獨教會的人,接受生命泉的水,而得勝。(比較二、三章的得勝。)讀了馬太二十五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我們知道列國中的綿羊是在千年國中的。讀了舊約先知的預言,我們知道千年國中的猶太國以及列國的人,尚是在肉身中間的。(因為他們還有生死等等。)千年國以後,聖經記載,新地裡沒有死亡。(啟二一4。)然而,聖經並不說列國之人的身體改變了。聖經只說,當主耶穌迎接聖徒時,活的聖徒要改變身體。(腓三20~21,帖前四16~17,林前十五52。)列國的人並沒有這應許。所以,他們進入新地時,必定尚有肉身。那時,他們尚有身體,所以,免不了軟弱,所以,神的話說,『樹上的葉子乃是為醫治萬民。』(啟二二2。)

  心中負擔

  問:茲有一事,求為解答:弟自前年在復興會中,得聖靈在我心中運行祂的工作,祂先一日令我大哭求赦,將多罪當眾人前明認,次日聽主領者講蒙赦罪之樂,講畢,我祈禱多謝天父洪恩,忽然喜不自勝,笑個不已;到晚間,沐浴後晚禱,又忽得一種特異感覺,好像蒙了喜膏般滋潤,大有快樂!無論我何往或見何物,這個喜樂是不離我的!(現下此樂雖不覺得,然平安是常偕我。)自此以後,我心中大大變化,在心中常常有一股氣要發洩,發洩時有時覺困難,有時覺順遂,順遂時好像說『阿們。』這事我自信是羅馬八章二十三或二十四節的應驗。(我祈禱時更多發洩。)但有人說,這是心靈不得滿足之征。亦有人說,這是聖靈擔憂。究竟我仍以我所自信的為是;雖是這樣,我仍想問你一下。

  答:主裡的復和先生平安!來信已收,願神親自施恩引導你!吾兄所謂的『一股氣』就是信徒所常有的重量,這重量有兩個源頭,一從聖靈而來,稱為 burden ;一從撒但而來,稱為 weight。聖靈把重量給我們,叫我們心中好像有了一種負擔一樣。祂的目的有二:(一)叫我們傳福音;(二)代禱。如果祂所要你傳述的,你已傳說了;祂就將這個重量挪去;如果祂所要你代禱的,你已代禱了,祂就將這個重量挪去,叫你好像發洩了一股氣一般。不過,祂若要你繼續為某人或某事代禱者,則祂就叫你繼續有這重量。聖徒有了這層經歷就是他與主同工的開端。重量也有從撒但來的。從撒但來的重量,並不像聖靈所賜的負擔。撒但所賜的乃是一種的壓制,叫聖徒在受一種無形的逼迫─叫他們無緣無故的自己難過。當撒但壓制時,聖徒好像坐臥不安:行不是,止也不是;說不是,靜也不是;禱告不是,讀經也不是─好像手足無措,心裡非常鬱悶,非常煩躁,好像心內有一種不可言宣,不知所謂的壓制;好像心頭被一種不可思議的東西─也許就是你所謂的氣─壓住了。照兄信而看─因其簡─弟不敢斷言,兄的重量是撒但來的,或是從聖靈來的。不過兄當分別一下:聖靈的重量是有目的物的─叫我們對於某人或某事擔心而為之代禱,或向之宣傳主的福音。撒但的重量則否;完全是在你不知不覺之時來,在忽然中,無緣無故的叫你難過。撒但就是以你為他的目的物,除擾你之外,他並無其他的意思。聖靈的重量是有意思的,祂叫你知道:你因何而負擔。撒但的重量是沒意思的,他叫你茫然無措,不知因何致此。所以,兄的重量若是從聖靈來的,就當忠心與主同工,不要為肉身安排。若是撒但,就當:(一)承認這是從撒但來的;(二)心中生不願意被他壓制的心;(三)在禱告中,或呼喊中,抵擋他,(最好抵擋的方法就是先求告十字架的得勝,)然後,開聲說,『主的寶血蓋過我,』『我不願仇敵的壓制,』『撒但快離開我,』『哈利路亞!主已得勝』…等語。黑暗的雲天就立發出陽光了!如何之處,望再來信通知。

  放銀

  問:馬太二十五章二十七節的比喻是怎樣解呢?(清流賴)

  答:這一個比喻裡的銀子,就是聖靈的恩賜。把『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意思就是將從聖靈處所得的恩賜,傳給一二人,讓他們去作工,好叫你自己間接得著一點利息;主來時,可以『連本帶利的收回。』

  屍首

  問:馬太二十四章二十八節是指什麼?(清流賴)

  答:當大災難的時候,基督在半空,敵基督在地上;二者遙遙相對。聖徒們被主接提到主那裡;所以,基督的身體在半空聯合於基督。敵基督也有屬他的人,他們也在地上與敵基督相聯合;他們就是敵基督的屍首,因為他們都是死在罪惡裡面的人,與基督的身體是相反的;此二者也遙遙相對。鷹鳥指著罪惡或審判。敵基督的伴侶在那裡,罪惡和審判也在那裡。

  雅各的因行稱義

  問:以弗所二章八節和雅各書二章十四節是否一指救己,一指救人?若兩節都是同指一個目的,不就矛盾得很了麼?乞指正。(清流賴)

  答:以弗所二章八節和雅各書二章十四節都是指著我們自己說的。我們得救是因著信,這是全部所證明的,是毫無疑議的了。我們應當知道保羅所說的稱義,和雅各所說的稱義是不同的。我們所得著的稱義共有兩個,保羅在羅馬四章說因信心稱義的道,雅各在雅各書二章說因行為稱義的理。有一件事可作我們明白這兩個稱義的秘鑰,就是保羅和雅各都引證亞伯拉罕的歷史。保羅在羅馬四章所引的亞伯拉罕歷史以證明因信稱義的道,是記在創世記十五章裡。雅各在雅各書二章所引的亞作拉罕歷史以證明因行稱義的理,是記在創世記二十二章裡。保羅所引的是亞伯拉罕還未生子以前,他信神要叫他生子;雅各所引的是亞伯拉罕順服神把以撒獻上為祭。信神賜子是亞伯拉罕的第一次稱義;獻上以撒是亞伯拉罕的第二次稱義。亞伯拉罕共計稱義兩次。信徒亦然。我們先得著因信的稱義;然後再得著因行的稱義。所惜的,就是許多的基督徒只得著第一的稱義而已!但是,不得著第二的稱義者,並不取消他第一的稱義,第一的稱義是完全倚靠主耶穌得來的;第二的稱義是我們得著第一稱義之後,因著支取主的善行而得著的。保羅在羅馬四章、以弗所二章將行為完全取消;雅各在他的書信裡,乃是將信行並重,並不取消信心;可知信實是得稱義的根基。並且,雅各書二章十四節等所說的得救和稱義,並不是說,在神前的得救或稱義;乃是說,從人看來,基督徒若沒有好行為,只在口頭上以萬事歸於信神,則人必不直之。請看十八節:雅各並不是說,神不救之,不稱之為義;因為人一信主耶穌,神即救之,即稱之為義;(弗二8~9,羅三22,24,28,四4~5;)不過,世人(雅二18)要批評其信心而已。所以,雅各書二章這一段不過是說人的眼光如何看而已。雅各書的目的是在於勸人『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一22,)加之他所題起不過是人的品評而已;所以裡面所說的『能救他麼,』『信心是死,』等等,不過只就信徒身上而言,只就道理在人眼中的效力而言,並不涉及靈魂問題。我們應當知道,我們是先得救,後行善,不是先行善,後得救,得救後,我們自會行善;但行善的人永遠不會得救。『信主耶穌…得救。』(徒十六31。)

  試探

  問:魔鬼試探亞當是藉著蛇;馬太四章一至二節魔鬼試探主耶穌到底是藉著什麼?(江西吳)

  答:魔鬼在主耶穌裡面是毫無地位的,(約十四30,)所以,試探主耶穌不能像他試探我們一樣。大概他是現形試探祂。

  因信得救

  問:得救的人,若絕對不憑行為,只以其是否信為條件;則馬太七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之人,已傳道矣,醫病矣,大概必已認主耶穌矣;(如保羅曰:心信口認便得救;)何以被逐呢?(悔兒問)

  答:我們讀福音書時,有一件最要緊的,就是不要將永生和天國混了。永生和天國是不相同的。永生是因信而得,這是全約翰福音所證明的。天國是因行為而得。(太十一12等。)永生就是我們的得救免沉淪。天國就是千年國的屬天部分;(屬地部分是給猶太人和外邦人的;)天國就是聖徒和主耶穌在千年國中作王。這是一個獎賞,是應當用工才能得來的。馬太七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的人並不失去他們的永生,不過他們失去天國─不能同主為王一千年而已。主說不認識他們,因為主在這個時候和地方不能認識他們。比方:一個法官的兒子犯法,他的父親審判他時,不能認他作兒子一樣。『作惡的人』在原文是『不守法律的人,』『無法者,』『不按規矩而行者。』

  因信稱義

  問:已得分銀之僕,似已受恩典矣。何以後因不能賺利而被奪去至於哀哭切齒呢?則行為似乎有關於永生矣。我甚願接受因信而稱義之道,但願更得明白,乞示。(悔兒問)

  答:馬太二十五章的銀子是指著聖靈的恩賜而言,並非指救恩。因為救恩斷不能有五千、二千、一千之別,雖然路加十九章的眾僕所得的都是一錠,然而,頭一錠銀若是救恩,則後來所賺的諸錠也必定是救恩方可。若然,則後來所賺的十錠五錠當如何解說方可呢?所以,銀子不能指著救恩說的。這是指著恩賜說的。因為聖靈的恩賜能因忠心工作而加增,是當主耶穌離世時給祂的門徒的。這僕人所失者聖靈的恩賜而已,並不失去永生。並且,我們知道馬太二十五章十四至三十節,路加十九章十一至二十七節是一個審判。聖經中記載四個審判:(一)十字架已過;(二)半空信徒行為的審判;(三)地上列國的審判;(四)白色寶座死人復活的審判。這裡的審判必定是第二個─半空信徒行為的審判。對於這個審判,林前三章記很詳細;十五節說,工作雖然焚燒了,然而,『自己卻要得救!』所以,這僕人他雖然失去獎賞,然而他自己卻是得救的。至於他所以哀哭切齒的緣故,大概有二:(一)因見別人得著主心;(二)因自己錯想了主。(太二五24。)這等僕人的結局就是一千年在半空榮耀雲彩的外面黑暗裡。

  入京守節

  問:主之弟勸主入都守節,此大典也;主對以時未,至窺弟之行也,又潛蹤以往,敢問其故?(南京包)

  答:這節記在約翰七章。主的弟兄(一)是不信的,(5,)(二)所勸勉的是錯誤的,(4,)(三)並非欲主入都守節,不過要祂在都中自炫(3)而已;所以,主不聽他。並且,主耶穌的死是有定期的,(但九26,)猶太人此時正伺機殺主,(1,)主耶穌偶一不慎(?),就不能有十字架上的死─這是外邦人的刑罰,猶太人的法子是用石頭。祂的弟兄之意以為:主不必怕猶太人,應當趁節期之機,入京顯明其大才。這是撒但的摧促,故我們的主不聽從。十節更記其他的理由。我們的主上京不是明去,究也不是暗去,不過似乎是暗去而已。他自己謹慎,因為猶太人或將在路上殺之,使之不得入京;這樣,則違反路加十三章三十三節了。至於祂所以後來又去者:(一)因為祂的時候已到,(二)因為祂弟兄去了,祂能安靜獨往,不受人的注意,(三)約翰表祂為神,神不能受人的支配指教。這裡有個教訓:主雖自知應當上京,父未指示祂,祂卻待時而動;祂雖上京,究非聽其弟兄之言而往,乃是因著父命。我們應當傚法這個。

  教會

  問:吾輩倡無公會,極合聖經;但無大聚會,而聯絡感情覺乏統系之精神,而此大聚會之地點、組織等等若何?亦須討論。(南京包)

  答:先生用公會二字,恐怕要引人許多的誤會,實在我們所提倡的,是無宗派,並非無公會。真的,這是極合聖經的。我謹慎讀過各大公會的規章綱例,我深覺得她們尚末脫盡羅馬教的遺傳!教會中間多數的規矩和組織法是人的遺傳,人所創設的。復原教的大綱,就是教會是無權威的,聖經是有權威的。但是,改教的工作,在路德之時,並非已臻完境;拉撒路已經復活了,但是,手腳仍裹著布,臉上仍包著手巾!我是一個全心相信聖經的人。照我看來,聖經是最高的法庭,凡聖經所定規的,我們毫無權利可以稍加疑議。聖靈知道教會應當如何組織,祂已經在聖經裡完全啟示出來了;乃教會中人竟有以為聖經中所啟示的教會組織法,是尚屬幼稚的,處今世界進化(?!)的光景中,應當有更完善的組織─究竟這不過是照著羅馬教會的原路而進,究竟這不過是自大自高的世人,表明他們輕看神的心意而已。現今中國教會正處過渡的時代,多人都是題本色的教會;但是,本色而不合經,究非主旨;空洞洞的以『中華基督教會』為名,究有何益。願主在這背道的世代中叫我們忠心!(教會的組織法,請讀本報第四期全冊。)

  三層天與樂園

  問:詳解林後十二章二至四節之經文,何謂身內身外?。(南京包)

  答:保羅在此所說的,到底是指他自己,或是別人,經無明文,故難定論;不過,大概是指著他自己說的。保羅說,這人在前十四年被提上(原文)第三層天上去,得著特別的經歷。『身內身外』的意思就是:到底這人只是靈上天,或是也帶著體上天,他不敢說。在身內意即有體,在身外意即沒有體,只在靈中。『樂園』與『三層天』不是相同的。樂園是在陰間裡面,是在地的中心。這裡說提到樂園,和上文的『提上』(原文)三層天有分別。並且這人在樂園『聽見隱秘的言語,』在三層天則不然。保羅意思以為此人在天上得著特別的經歷,在地下聽見隱秘的言語。雖然如此得著主恩,尚當自卑!(五下。)多有特別恩賜的人,應當自卑阿!

  強逼

  問:人如以馬太五章三十至四十二之經節,而迫我至萬不得已時,宜以何法應之?。(南京包)

  答:山上教訓是我們所應當逐字遵守的。凡能遵守時,都當遵守。究竟,這不是一個律法,當主的十字架深在人心裡作工後,遵守這幾節好像是一件很天然的事。我們終不至有『萬不得已』之時。因為林前十章十三節。我們若相信這節的經言,主必定開路。

  駱駝穿針孔

  問:駱駝穿針孔,事所必無;財主入天國,果亦猶是,則財主復何望哉?敢問此喻之深意。(南京包)

  答:永生和天國是有分別的。得永生就是平常所謂的得救;入天國就是和主耶穌在千年國裡作王。聖經沒有說財主不能得永生的話;凡信主耶穌作救主的人,都有永生。但是,人要進天國,和主一同作王,便不如此容易;應當捨棄一切,背十字架來跟從主方可。財主進入天國恐怕是絕無的事;因為財主若進天國,他就不是財主了。(有人以為這裡的針孔,是指著耶路撒冷的一個城門說的;但是,這不過是人的理想罷了。)

  十條誡

  問:出埃及三十四章的十條誡,與出埃及二十章和申命記五章的十條誡不同;而出埃及三十四章二十八節明說是耶和華親手寫的;到底怎樣?(山東劉)

  答:出埃及三十四章並沒有明記十條誡的話語。十條誡的話語只記在出埃及二十章和申命記五章裡。三十四章十至二十六節的話,並不是十條誡的話語,乃是神在十條誡之外所說的話。我們謹慎一讀二十七、二十八兩節就知道。二十七節的『這些話,』和二十八節的『這約的話』是有分別的:二十七節的『這些話』就是十至二十六節的話,是神命摩西寫出來的;二十八節的『這約的話』就是十條誡,(28,)是神自己寫的。(申十2~4。)神是按著十至二十六節的話和以色列人立約,(27,)這約的話就是十條誡,(28,)看此,我們知道:十至二十六節的話並不是十條誡裡面的話,不過神本著它們與以色列人立約(十條誡)而已。我們知道摩西上山兩次,首次神寫十條誡在兩塊石版上給他。(出三四28。)後因以色列人犯罪,所以,摩西將它們摔破了。他二次上山,聖經記著,『耶和華將…所傳與你們的十條誡,照先前所寫的,寫在這版上。』(申十4。)摩西兩次上山所得的十條誡,完全是相同,並無少差。申命記五章是追述出埃及二十章;申命記十章是追述出埃及三十四章。申命記十章四節證明說,出埃及三十四章二十八節所得的十條誡和二十章是相同的。所以,我們的斷案就是:出埃及三十四章的十條誡,是和出埃及二十章是相同的,不過未記出來而已,至於十節到二十六節的話,是神在十條誡之外所說的話,摩西把它們記下而已。

  神呢撒但呢

  問:撒下二十四章,代上二十一章同記一件事,而撒下言神激動大衛數點百姓,代上則言撒但為之;且二書所言,能拿刀之人的數目不同;怎樣解釋?

  答:加伯林博士(Dr. Gaebelein)說,撒下二十四章首節在原文裡,可譯作:『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允大衛受激動…。』這樣,則歷代志上是直說撒但激動大衛,撒母耳記下是說神對這次大衛受激動,所處的地位─祂不過允准撒但去激動大衛而已;故二者並無反對。所以,這故事是:神向以色列人發怒,撒但就乘機起來激動大衛犯罪,而神允准他。至於神為何向以色列人發怒,則不詳。再者,二書對於能拿刀的人,記載如下:撒下說,『以色列拿刀的勇士有八十萬,猶大有五十萬。』(二四9。)代上說,『以色列人拿刀的,有一百一十萬;猶大人拿刀的,餚四十七萬。』(二一5。)撒下和代上所說的不是相同的:撒下是說拿刀的勇士有多少,代上是拿刀的人有多少。司可福博士說,『存留至今希伯來聖書的古卷裡,誠有數目上不同的記載,這是很天然的,因為希伯來人是以字母代替數目,自「苛」(字母的音,下同)至「頭,」代表數百到四百。有五個希伯來字母用別體來寫,代表數百至九百,在「帖」字上,加上二小點就代表幾千。這「帖」字上沒有二小點就代表九,有了二小點就代表九千。所以,抄寫希伯來數目時,很易錯誤,保守數目上的準確是很難的。』我們應當知道,神並不負抄寫上錯誤的責任。比如官和串珠第二○五七版的聖經,在馬太二十四章三十一節將『聚』誤作『娶,』在民數記三章三十五節將『米』誤作『木;』這樣校對的錯誤,神是不負責任的。我們能否因此就說聖經錯了呢?願神祝福你,引導你離開那個地方,不信那荒謬高等批評學的不信論調。

  亞當夏娃所羅門

  問:這三個人到底得救或沉淪?(馮村劉)

  答:已死的人的得救和沉淪,我們可不必掛心,因為神是公平的,祂不會偏待人。(羅二11。)不過,這三個人大概都是得救的。神為亞當、夏娃作皮衣穿,(創三21,)就是代表主耶穌的救恩,所以,他們是得救的。所羅門是主耶穌的預表,斷無沉淪之理。

  

  問:馬太十三章的酵,一派指罪惡,一派指能力;何派對?(馮材劉)

  答:酵在聖經裡頭,從來沒有好意思,(太十六11~12,可八15,林前五6~8。)酵指罪惡和誤謬的道理。『三斗面』全團發酵,並不是說,福音的能力要叫全世界改變;因為就是在本章主耶穌說世界永不能改變,裡頭有『稗子,』還有『壞魚,』直到審判的日子。社會福音,以及盼望改造社會的信徒,在聖經裡從來沒有他們站立的地位。世界要一日壞過一日,直到主來。

  比喻

  問:讀馬太十三章十至十五節,大旨謂用比喻悉使人不易明白;而常人用比喻悉使人易於明白;敢問孰是孰非?(安徽崔)

  答:主耶穌基督在前十二章裡受猶太人的棄絕;所以,從十三章起,主耶穌就也開始棄絕以色列人。在本章裡主將祂的門徒,和猶太人分別出來。祂的眼目已經注視及教會了。主耶穌在此用比喻,是要叫祂的門徒(將來的教會)明白天國的奧秘,(11,)同時叫猶太人聽而聽不見,看而看不見,也不明白。祂用比喻並非悉使人不易明白真理,不過使一部分人不明白而已。所以,並無孰是孰非的解決。

  外面的黑暗

  問:馬太二十五章三十節說,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請問此黑暗裡是否地獄?那無用的僕人是否信徒;信徒是否因不作工下地獄?(安徽崔)

  答:我們知道這三班的僕人是站在基督審判台前受審。基督的審判台是在信徒提接的空中,(帖前四16~17,)所以,是在空中,『外面的黑暗』是在空中的外面;所以,不是地獄。讀了詩篇十八篇九節、十一節之後,我們知道,基督降臨半空時,在祂的榮耀外面,有厚雲,有黑暗包著。所以,這個不忠心的僕人,並不下地獄,不過丟在半空外面的黑暗而已。這僕人是信徒;信徒不作工,不能同主作王,要到外面的黑暗裡。

  聖靈的浸禮

  問:聖靈浸禮以何為憑證?有人以行傳十章四十六節,十九章六節方言為證據。聖靈的浸禮,一派以方言為證,一派以靈果為證,這兩派誰對?(馮村劉)

  答:聖靈浸禮,聖經並沒有記載有什麼憑據。這都是人的造作。使徒行傳裡記載人被聖靈充滿的甚多,然而,只有三數次說到方言:這證明被聖靈充滿的人,不一定都有方言。並且,方言是聖靈許多恩賜中之一,(林前十二4~10,)『是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11。)所以,不能每一個信徒,都得著方言。靈果證明我們到底有沒有接受聖靈的浸禮。勉強尋求方言,就要引起邪靈的假冒,我們應當小心。

  以弗所的門徒

  問:行傳十九章十二個信徒未受聖靈時候,他們算得救否?(馮村劉)

  答:聖經稱他們作『門徒,』(1,)門徒就是『基督徒,』(十一26,)就是信主耶穌的人;(太二八19;)以弗所一章十三節告訴我們說,信主耶穌的人已有聖靈為印記。所以,這十二個門徒是已經有聖靈的了;他們所未得著的不過是復活和五旬節的聖靈而已。他們不過沒有接受賜下的聖靈(徒十九2)而已,並不是說他們並未得著聖靈的重生和印記。他們是已經得救了的。(弗一13。)

  基督的靈

  問:羅馬八章九節人若沒有基督的靈,這人得救否?(馮村劉)

  答:自然不得救。但是,凡相信主耶穌基督作救主的人,就是屬基督的;所以,就有基督的靈了。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有基督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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