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的證實 書名:基督徒報(卷四)

 

得救的證實 基督徒報第一期

  每次我到一個地方,傳揚神恩典的福音,我都用一個問題,查問該地的基督徒。我相信:凡能明白而答我以『是』的,他都要歡喜快樂,享受神的恩典。這個問題就是:你得救了沒有?或換一句說,你知道你自己得救了沒有?在千人之中,只有三個,或者兩個人,知道他是已經得救了的。有的時候,在全會眾中,竟找不出一個知道他自己是已經得救了的!我就問他說,『你已經信了主耶穌,接受了祂作你個人的救主,倚靠祂十字架的寶血洗淨罪惡,為什麼緣故,你還不知道你自己是已經得救了呢?人墜在水中,旁人把他救起來,醒悟之後,他自然知道:他到底是還在水中,或是安在岸上。你們應當知道,你們到底還是沉淪的人,或是已經蒙恩得救了的。』許多人口不明言,總是答說,『我不知道我自己得救了沒有。現在我活在世上,就能說,我自己已經得了救麼?』

  我想看讀這篇的人,必定也有多位,要這樣的答應的!你們的錯處,就是在這裡。我們信靠主耶穌,並不是一種賭博─運好就勝,運乖就敗。信靠主耶穌十字架的救法,是十分保險的。我們並不是要等到死後,才能知道我們到底得救不得救;乃是在現在就能知道的。這是聖經明白的教訓。請讀幾節聖經罷!

  『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原文)是由這人(主耶穌)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主耶穌),就都得稱義了。』(徒十三38~39。)

  我們藉著自己的行為,不能叫神稱我們為義;我們有許多的罪,想起來叫我們心裡憂愁,不敢以為我們是能得救的。但是自己雖然失敗了,主耶穌仍是可靠的,信靠祂,罪得赦免;信靠祂,都得稱義。主的救恩是何等的大!神的話說,『你們當曉得。』曉得什麼?曉得你一信靠主耶穌,你的罪就赦免了,你就得稱義了─你已經得救了!神說『我們當曉得,』就是說我們是能知道我們到底得救了沒有的。我們不應當推辭。所以,快將你的罪交給救主,相信祂替你所成功的救恩,你就得救了。

  『神的見證,是為祂兒子作的。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祂兒子作的見證。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五9~13。)

  有主耶穌的,就有生命;沒有的,就沒有生命。你有沒有接受主耶穌作你的救主呢?有,你已經有了生命─你已經得救了。主耶穌親自說,『信的人有永生。』(約六47。)神替祂的兒子作見證,祂把永生賜給我們;這一段的聖經說,我們若不信這見證(即我們有永生),就是以神為說謊的。神說我們信靠、接受主耶穌的人,是有永生的。神說謊麼?我們應當相信我們被祂寶血洗淨的人,是有永生的,已經得救了。神藉著使徒約翰說,他寫這些話,就是要叫我們知道我們已經得救了。

  聖經的見證是:我們能夠知道我們得救了沒有。這並不是死後的事,並不是等到來世才知道的,我們現在活在世上,就應當知道我們得救了沒有。若是尚未,就當快來信靠耶穌基督,倚靠祂替我們所成就的救贖到神面前。如果已經得救了,我們就當多多感謝神恩,活在世上,像一個得救的人。『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六2。)神是現在悅納我們,現在拯救我們;不是等到死後。

  有的人,當我問他,得救了沒有的問題之後,就要答說,『我不過盡我的力量,作好,服事神,盼望後來能夠得救。』

  呀!這也是錯的。這是因為你不明白得救的方法。你想:你盡你的力量,作好,服事神,後來能得救麼?須知我們自己的功勞和行為,在神面前,沒有一件是蒙悅納的。我們『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四6。)你想這樣可以得救麼?不。一萬個的不。聖經明說,『得救…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得救是倚靠主耶穌。『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前二24,三18。)祂已經成就了救贖。我們信服祂就夠了。『信主耶穌,你…必得救。』(徒十六31。)你別想借你自己的行為,能夠盼望得救。你的行為,無論多好,總不能叫你得救,因為『得救不是出於行為!』你肯信靠主耶穌十字架上代死的功勞,你就得救了。不接受主耶穌作救主,你沒有得救的盼望─因為你不能自救。接受主耶穌作贖罪祭,你不必盼望得救─因為你已有永生。我們對於沒有得著的東西,才盼望。既有了,就不必盼望。一個小孩子的父親出外,他頂盼望見他的父親。後來他的父親回來了,他極其快樂。他的母親就問他說,『你還盼望見你的父親麼?』他回答說,『我已經看見了父親,我還要盼望麼?』真的已經得著了,就不必盼望。世人不是信耶穌得救有永生,就是不得救沉淪。二者之中,並無中立的地位。『信的人有永生,…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約三16~18。)聖經將人分為二等:得救的,與沉淪的。並沒有第三等盼望得救的人。你若真是倚靠耶穌基督作你的救主,相信祂在十字架上是替你死,擔當你的罪,你就已經得救了,不必再盼望得救。一個人從水裡被人救上岸來,人問他說,『你要什麼?』他答說,『我盼望得救上岸!』這樣的答應有意思麼?弟兄們!你信了主耶穌,你已經有了永生,你為什麼緣故還疑惑呢!你已經得著了,何必再盼望?讚美主罷!

  還有的人,當我問他得救問題的時候,他就回答說,『我現在活在世上,真是信靠主耶穌贖罪的功勞;但是,我到底得救了沒有,我還不敢說;須等到我死了之後,到天父面前,那時祂要審判看,到底我是綿羊或是山羊;若祂說我是綿羊能夠得救,我就喜歡不過;若祂說我是山羊應當沉淪,我就悲哀下地獄去。』

  咳!這樣的將來,豈不甚可憐!我實在告訴你,若我不知道我是已經得救的,恐怕我今天飯也吃不下,今晚睡也睡不著了。感謝父神,因為祂已經悅納我們,叫我們有永生了!你真的信靠主耶穌贖罪的功勞麼?你信祂了,還應當等到死後,才知道你自己是得救,或是沉淪麼?請看聖經的話,主自己所說的,是最可靠的。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這一節聖經豈不明白!『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這是神方面所作的。祂愛,祂賜。祂將主耶穌賜給世人,替世人死,成功救法於十字架上,叫一切信主耶穌的人,有永生,不至沉淪。你信了主耶穌,你就免了滅亡,就有了永生。約翰三章十六節是眾人最能誦讀的經節之一,但是,可惜許多人究竟不熟識約翰三章十六節。約翰三章十六節是明說,我們一信主耶穌,就免滅亡,反有永生的。許多的信徒把約翰三章十六節改了!他們信靠主作救主,還未得救,就是將約翰三章十六節改了!換了!而不自知!他們將約翰三章十六節好像是改作: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過了一月或者兩月、一年、十年、數十年,死了之後,或者能夠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感謝神!因為聖經並不如此說。聖經並沒有這些字擱在裡面。聖經是將『信主的人,』和『不至滅亡,反有永生』連起來的。你我什麼時候信主耶穌,借祂寶血洗罪,你我就在什麼時候不至滅亡,反有永生。『信子的人有永生,』(約三16,)不是到死後才有的。

  綿羊、山羊的比喻,因為教會歷來錯解的緣故,所以,以此指信主的人。馬太二十五章三十二節的『萬民,』本來應當譯作『外邦人。』神將世人分作『猶太人、希利尼(外邦)人、神的教會。』(林前十三32。)我們教會的人,已和外邦人沒有關係了。綿羊、山羊的審判是指著將來主耶穌同聖徒降臨到地上時,審判外邦列國的事。我們信徒並不在此受審。

  我們信主耶穌的人,後來不再受得救與沉淪的審判了。主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就是代替我們受罪的審判。祂已經擔當了我們罪的刑罰。罪的問題,祂已經替我們解決了。我們信祂的人,就是以祂作我們的代替。祂既已替我們受審受死;我們自然不必再受審受死。『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受審判了。』(羅八1,原文。)請再讀約翰五章二十四節的話: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審判),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主耶穌所說的話,是何等的甘美,沒有人說話像祂一樣!這幾句明晰的話語,如同雅樂吹入罪人的耳朵。既是『實實在在,』還有假麼?斷然沒有。主耶穌說,『就有永生;』這是實實在在的。主耶穌說,『不至於定罪,』這也是實實在在的。主耶穌說,『已經出死入生,』這也是實實在在的。祂說,『已經,』自然就是『已經。』我們平常說話的時候,怎樣用『已經』兩個字呢?『已經』豈不是說作事已經完成、過去了麼?主說,我們信祂的人,『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為什麼我們說應當等到死後才知我們是否得救呢?弟兄們,就是在今生我們信靠祂的人,已經出死入生了。這真是福音!我實在對你說,信的人『已經出死入生了;』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約翰五章二十四節和三章十八節的兩個『已經,』都是在現今就定規了。

  或者你讀到這裡,就要像許多的信徒一樣,以為:『我若說自己已經得救了,豈不太自誇麼?我的行為又不是比別人有什麼強處,我怎敢這樣說呢?』

  親愛的讀者阿!我們知道我們自己是已經得救了的,並不是自誇阿。『得救』兩個字,就是表明我們是被動的,這裡還有什麼自誇?若是我們不必得救,用不著得救,就真是自誇的人,看自己比別人強。我們若說,我們是已經得救的,乃是表明我們自己本是罪人,應當沉淪,現在因為信靠主耶穌,得著祂的拯救了。這是表明主的恩典是何等的深,主的救功是何等的廣,主的能力是何等的大,並非誇獎自己。我們若知道自己是蒙恩得救的,自然要特別頌讚主。時常將主耶穌從詩歌中唱出來。是完全高舉主,並不是自大。我們越知道我們的罪深,看見主的赦免大,愛主就也必更多。應當同保羅一起說,『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十五10。)

  神說,我們是已經有永生的─已經得救了。所以我們說我們是已經得救的,並不是自誇,乃是相信,承認神所說的為不錯。我們相信神的話,神是最喜悅的。我們應當信神的話。

  不錯,我們的行為,不是比別人有什麼強處。但是,得救並不是因著我們的行為好。主耶穌來不是救義人,乃是救罪人。『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保羅說,『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提前一15~16。)如果是靠著自己,不特我們不敢說我們自己是得救的,就是全世界上也絕沒有一人是得救的,如果得救是因著我們的長處、強處,就自然我們沒有得救的可能。倚靠自己行為的人,是搖移不定的。有時行為好些,就盼望可以得救;有時行為壞些,就以為應當沉淪。這等人始終未完全倚賴基督。親愛的讀者阿!不是我們的行為好可以得救,乃是基督救了我們,所以我們得救。祂的恩真是大阿!

  許多的人說,『我現在知道了。信靠了主耶穌十字架的功勞,就得救了,但是我都不覺得什麼。就是這樣得救麼?』

  弟兄阿!聖經並不是說,『我將這些喜樂的感覺賜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若是這麼說,沒有覺得什麼,就必定不得救。但是聖經的話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五13。)

  『這些話』是什麼話?聖經的話,父神的話。我們知道自己有永生,得救,並不是因為我們覺得什麼,乃是因為神的話如此說。聖經說,我們信主的人得救了,我們就是得救了。不管我們覺得得救,覺得不得救,神說我們得救了,當然就是得救了。你已經信靠了主耶穌,你已經藉著祂的寶血洗淨你的罪,你是已經得救了;因為神的話這樣說。

  比方:有一個窮人家甚貧寒,度日無由,甚為艱苦。他就寫信求助於他的一個朋友。這個朋友家境還不錯。過了幾天,沒有回音。他就想或者他的朋友輕看他,不肯賙濟他。心中甚為憂愁。越想越覺得他的朋友,恐怕不肯幫助他。就將此事告訴鄰里。有的人說,朋友有通財之誼,斷無推辭之理。有的人說,世態炎涼,恐怕也不一定。他聽到人說有望之時,就很歡喜;聽到人說絕望之時,又甚憂愁。翌日,他的朋友遣人送信到他的家裡。他心中忐忑,不知有無應許,拆信閱後喊告家人說,『現在已經定規了。他自己手書與我說:從今之後,家中用度,歸他擔任。好了,定規了。人說有望無望,我都不管。他自己說他要擔任。我們可以安心度日。』

  許多的信徒,豈不像這個窮人一樣麼?可憐許多神的兒女們,聽人們的議論,憑自己的感覺,漂流不定。這個窮人得其一言而定;神的兒女們,得著神的話就定規了。神說,我們信耶穌基督,就得著救恩。祂自己說了,一切都定了;還有什麼可疑惑的地方?我們的感覺算得什麼?人們的理想算得什麼?神說我們得救了,就夠了;祂的話是最終的判語。神既寬大的宣言祂的誠實,我們應當無疑的接受祂的話。

  有的人或者就要說,『以上所說的,固然不錯,但是我恐怕我的信心不完全,就不得救了。』

  聖經中只知道『信的』與『不信的』的分別。聖經卻不知道什麼叫作不完全的信心。應當知道,我們相信主耶穌並沒有什麼功勞,神並不是因為我們有相信的功績,所以救了我們。這差得遠咧!相信就是接受。(約一12。)約翰三章十六節說,神將主耶穌『賜給』我們,我們『接受』祂就好了。一與一受,此中毫無罪人的功績。救恩完全是主耶穌所成就的。

  我們那一個不是罪人呢?我們死在罪惡過犯之中,是何等的可憐!聖靈來了,叫我們知罪。罪的刑罰是何等的淒慘!想到將來,我們能無不寒而慄!尤其可憐的,就是我們自己並無自救的方法。沉在污泥中,而不能自拔!真是不堪言狀!感謝讚美那被殺的羔羊!祂來了,祂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祂站立在我們罪人的地位。祂愛我們,為我們捨己。當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祂就替我們死了。祂作成了救法。祂死的時候,說『成了。』祂是何等的可愛!主阿!你的大恩真是叫我們感激不盡阿!相信主耶穌沒有別的意思,就是我們這些無靠、無依、無助的罪人願意被祂救去而已。祂來救,我們願意被救,就完了。這裡並沒有什麼完全與不完全的信。

  祂自己說到:『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我們既來了,現在只有一個問題:『祂有沒有丟棄我?』讚美神!因為基督是誠實的、可靠的,在祂口裡都無詭詐!祂總不丟棄來到祂那裡的人。明知有罪,肯接受祂作救主的,祂都拯救。『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約七37,)這是主現在的請帖。

  弟兄們阿,並不光是你們的信心,能夠救你們,乃是祂的恩典和誠實。神樂意救我們,祂要施恩給我們,我們還不信麼?還有什麼疑惑呢?主的愛情,應當充滿我們的心,擠出一切漂流無定的意思!

  有的人當他明白了這個道理之後。卻常有一個疑惑,以為:『人若知道他自己是得救的,已經有永生了,天堂保險是他的了。就他豈不隨便去犯罪麼?無論如何,他總是得救了。就他豈不是放縱私慾,任情犯罪麼?因為他知道他已得救了,犯罪不要緊。』

  這不過是一個理想。許多人以為人若知道自己已經得救了;他就仍要犯罪;豈知這不過是一個理想。在事實上乃有完全相反不同的行為發生。人若知道他自己得救了,他不特不願犯罪,而且在他的思想和行為上多有屬天的性質。我在此可以用一個比方:我們中國現在每年中都有數百人到外國去留學;尤其多是到美國去。比喻說,這裡有一個兒子,他父親要把他送到美國去;他要如何裝扮呢?他要否留心中國人的長衫馬褂,何種是最時尚?他要否研究中國人的進退揖讓,如何方合乎禮?以及中國人許許多多和其他的事物?他斷不如此。他現在快要到美國去了。他現今的心理不是要多認識中國,乃是要學習彼邦的風俗時尚。他要學習如何運用刀叉於飲食時,如何握手脫帽。他也要詳知美國人的嗜好、恨惡、以及個人的習尚。他要查詢美國人的心情、性質。他說英語時,就要加之以美國人的腔調,他行路時,就學習美國人的步武。他的衣服帽履,都要一一求美國人的時尚。總之,快往美國者,都有一種天然心理,要一舉一動畢肖美國人。如果信徒知道他自己已經有了永生,乃是天上的國民,就他必定要在事事上─言語、行事、為人─學習天上的模樣。不知自己得救的,就要傚法世人,而與之同化。弟兄阿!知道自己得救的,並無叫他隨便犯罪的危險;反之,知道的,卻要天天專心思念上面的事。這是信徒的靈歷所充充足足證明的。要往美國的,如何要學作美國人;要往天上的,也自然要學如何作天上人。

  親愛的弟兄們!你們現在已經信了主耶穌基督。這是人在世上最要的事情。這更是人在永世中最大的福分!主已經救了你,你應當知道。知道我是一個已經有永生的人,是何等的安慰!何等的快樂!『歡喜!因名記錄在天上!』這是何等寶貴的信息!這真是福音:在今世就知道我已得救了!前是罪人,今已蒙恩,豈不樂哉!知道主已經救我免滅亡,反有永生,是何等感激!何等的熱情!知道這個,就叫我們多多讚美神。自知不能自救,所以就將一切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歸與那被殺的羔羊,直至永遠!

  你看神是何等的愛我們!祂既是這樣的愛我們,救我們,我們就應當因為感恩的緣故,也愛祂,活在世上,如同一個得救的人。祂既然在我們心裡動了善工,也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一6。)我們自己不會叫祂喜歡,因為『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八8。)我們惟有讓祂的靈,在我們裡面作工,叫我們有聖潔的生活。雖然,有時不幸失敗了,這並不是說我們又沉淪了;因為主所賜給我們的是永生,一有失敗,不要灰心,當就起來,求主赦免,祂必定再領導我們前進。

  有一次我到一個地方去布道。一位弟兄明白這個道理之後,就對我說,『從前我不知道我是一個得救的人,所以隨便生活在世界中,因為恐怕今生為主丟棄一切,到審判時,主又定我沉淪,那就真是如諺所謂:「既誤於府,又誤於縣,」既無世界的喜樂,又無天堂的福氣!今我知道了這個得救的道理,天堂已經保險是我的,我既是天上的國民,就不願再糊塗活在世上了。』真的,我們若知道我們的生命是與基督同藏在神裡面,自然要尋求上面的事。這是何等的奇妙!我們有一位奇妙的救主,我們得一個奇妙的救恩;豈不可樂!我們唱阿利路亞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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