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神和好 書名:基督徒報(卷四)

 

與神和好 基督徒報第一期

  閱者!你已經與神和好了沒有?這個問題是最要緊不過的:你的得救與沉淪,全視乎你曾否與神和好而定。如果你已經與神和好了,你的福氣是何等大呢!你已經出死入生,得著神在主耶穌裡所預備的福樂。如果你尚沒有與神和好,則你的光景是何等的危險,何等的可憐!神的怒氣,常在你的頭上;這是何等的可怕呢!你應當老老實實的答應這個問題-與神和好了沒有-不要隨便,不要糊塗。與神和好了,就是和好了;與神為仇敵,就是為仇敵。此中並無中立之地。

  閱者,如果你尚未藉著主耶穌的死,與神親近,則你是神的仇敵。世人原來都是與神為仇的。與神為仇的意思,並不是說,打算反到天上去,那才是神的仇敵。乃是說,憑著自己的肉身行事,不顧神所要求於我們的,只顧我們的情慾。因為聖經記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八7。)不是人存心反對神,存心悖逆神,才是與神為仇;親愛的讀者,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了。不錯,你說,你很贊成宗教,你也佩服基督,你也常常幫助教會;這些雖都是很好的,然而,這些並不證明你不是神的仇敵。你應當知道:體貼肉體的人,就是神的仇敵。體貼肉體的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體貼肉體,就是悖逆神的律法。神的律法,是何等的聖潔,何等的公義。你能守麼?多少時候,你都是按著你的肉體,和肉體的邪情私慾,去行事為人?你自己問你的自己罷。『體貼』二字的意思是何等的輕!不是外面有什麼逆神的行為;就是在心裡隱密的地方,私下體貼一下,已經夠了!人不只是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這就是說,人們的天性壞了。

  各位!你知道麼?人們的性情是敗壞的。有時,人們真的很以為神的律法是良善的,祂的命令是正直的,他們很願意去遵守。然而,結果是怎樣?守不來。不能守。我們雖然有時欲守神律,然而人們裡面好像有一種能力,把人們抓住,叫人們去體貼肉體,不行神律。人們的天性壞了!人們不要想能服神的律法。諸君!你應當自己承認:你真是壞到這個地步,神的救恩才能臨到你身上。許多的時候,人們豈不是不欲放蕩、邪侈麼?然而,到底為何又陷到那個地步呢?因為天性敗壞了!世人都是與神為仇,你也在內!

  不但如此,你的心豈不貪愛世界麼?世界的榮耀、稱讚,豈不搖動你的心麼?『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四4。)這是神的話。不是真真在肉身上行淫的人,主才以他為行淫。淫亂的意思,就是接受、友交所不當接受、友交者。世界將主耶穌釘死,你怎能與釘主死的人為友,而不為神之敵呢?世俗曾否改變?世俗是否比基督在世時更好?若不,則你為何與世相交呢?看哪!世界的人是何等的美麗!世界的事是何等的有趣!世界的物是何等的可愛!因著世界的人、事、物,你就與世界結不解緣。就是因此,你是神的仇敵了。真的,沒有與神和好,而得著重生的人,終日滿心,都是思念世界的人事物。世界的名、利、權力,都是他們所尋求的。他們俯首向地,以背向天。神所要求於他們的,他們都不理;他們與神為仇。閱者!你已蒙主的寶血洗你沒有?如果沒有,如果友世,你就也是神的仇敵。

  人們的行為,也是人們與神為敵的大證據。神所要他去作的,他倒不去作。神所不要他去作的,他倒去作。日夜犯了許許多多的罪。身上的惡行,就是表明心裡的仇敵。『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祂為敵。』(西一21。)惡行!罪!污穢!這就是人們與神為仇,不可改移的憑據。經上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沒有一個血氣的人,在神面前,敢自稱為義。沒有一個世人,藉著自己的行為,能在神前稱義。世人所有的行為,在神眼光中,都是惡行。雖然有許多的作為,在人面前,是很可以過得去的;但是,在神看來,仍有許多的缺點,仍是『惡行』。諸君!你的行為,在神面前,是否表明你與祂為仇呢?不要以為你自己比別人好,須知在你所謂的善行中,尚有許多的惡行-驕傲、好名、自是呢!請你承認你可憐的光景,來倚賴主耶穌基督,則你尚有得救的可能;如果,你自滿自足,恐怕你就要死在你的罪惡中。願聖靈叫你知罪,叫你知道你實在的光景。

  世人若非自己居於罪人的地位,承認自己是與神為仇的,他就必定不能領受神的恩惠。人們若非知道自己不能叫神喜悅,自己的心性、愛慕、行為,都是與神相反的,他就不肯(實是不能)來到十字架,尋求神的救法。人們若非知道他自己與神為敵的可怕光景,並後來的永遠怒氣,則他雖說,他信了基督,這信恐怕不十分正當。世人是誰呢?豈非塵土麼?豈非細蟲麼?在宇宙中所站的地位是何等的小!何嘗有足誇的地方?神呢?祂怎樣呢?祂是至大無比的。天是祂的座位,地是祂的腳凳。(賽六六1。)若要多說他的偉大,就非今世一世所能說得了的。以極微小的世人,與極偉大的神為仇;不欲無幸,那作得到?以世人與神為仇,尚能倖免沉淪麼?不。聖經說,『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所以,諸君!不要自欺。不要以為你的外面行為很好,須知『心裡與神為敵』,已是致命。不要以為就是與神為仇,也是無關要緊的;須知世上沒有一事比這個更不對了。

  感謝讚美神!因為祂極愛世人,祂不願意世人沉淪,祂願眾人得救,祂現在不定世人的罪。雖然世人-你也在內-與祂為仇,祂卻是容忍耐受。祂差遣祂的獨生子主耶穌降世,代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作了挽回的祭,挽回了神公義的怒氣。(約壹四10。)我們所有犯罪所當得著的刑罰,都被祂代替我們受去。我們悖逆神、反對神、仇視神,無論是在天性裡、心思裡、行為上,所當得的惡果-沉淪,祂都替我們擔當了。因為祂代替我們站立在罪人的地位、仇人的地位,所以當祂釘死的時候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二七46。)祂是神的愛子,神所喜悅的,神常是親近祂的,但是,因著祂擔當我們的罪,站立在我們仇敵的地位上,代替我們受神公義、怒氣的審判;所以,雖是祂親愛的父神,也離棄祂了。因著祂這一次代我們受死,替我們受離棄,祂已經成就了和平,成功了救恩。這是何等的恩典呢!

  所以,諸君,我們現在因著主耶穌所成就的功勞,『借這十字架……與神和好了。』(弗二16。)不是我們去變好,不是我們去克己,不是我們去苦修,因為這些工夫不能滿足神的心意。只用『藉著十字架』夠了。這功勞已經成就了,不必我們加上什麼。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流……血,成就了和平。』(西一20。)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苦刑時,祂流出血,祂血所說的,比亞伯所說的更美。(來十二24。)和平已經成就了。救恩完全是基督替我們成功的。我們不必再去成就,再去造作;因為是已經完全了。

  主耶穌未成就救功之先,神雖然極愛世人,但是,祂因著世人的罪的緣故,不能親近世人,不能叫世人親近祂。現在神的兒子死了。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林後五19。)現在神人中的關係已經改變了。基督的死,不是改變神心,因為神從來就是頂愛世人了。基督的死,也不是改變人心,因為世人仍是在罪惡中,不肯服神。但是,感謝神!因為基督死了,神人中的仇敵關係改了。現在,神因為已審判主耶穌,所以祂能接收世人,毫無阻礙。這裡可用一個比喻:一個審判官,獨生一子,甚鍾愛之。其子竊其父公家的款而逃。此時,他的父親雖然愛他,然而他父子中的關係已經改了。本來他們是父子的關係。現在呢?如果這子能夠擒拿到案,則其父不能以父子相待;必定審判他,定罪他,當他與別的犯人一樣。他的父親雖然愛他,究竟無法。如果他的父親肯賣其家產,代子賠墊,則他的兒子自由了;父親也能接收他回來,而無攔阻。我們世人都犯了罪,得罪神,應當受審判,受定罪,永遠沉淪;但是,神愛我們,祂親自成人-主耶穌是神-受苦在十字架上,還清了罪債,改變了神人中的關係。現在神已能接收罪人。和平已經成就,只看人肯不肯接受這個和平,而定他的得救與沉淪。

  閱者!你與神和好了沒有?你是不是一個得救了的人?你有沒有藉著主耶穌與神相和?神的法子,是『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神相和;』(羅五1;)『藉著神兒子的死,…與神和好。』(10。)不是你自己的功勞,能夠叫你與神相和。你雖然已經是一個教友,你已經受過洗禮,領過晚餐,你雖然會作禮拜,也不時讀聖經、祈禱,有的時候還勸人信主,或者你是個傳道人,或者在教會裡當很大的職任,為信徒的領袖;你如果還沒有借主耶穌的死,與神和好,相信祂的死是替你死的,為你成就救功,擔當你的罪,則你尚是神的仇敵-沉淪的罪人。不要以為作作工、熱熱心,就能叫你自己與神和好。不。與神相和的代價不是這麼便宜的。如果神看應當叫主耶穌死,則凡是不及主耶穌的死的,祂都不滿意。人們不是藉著主耶穌與神相和,就是不借主耶穌,藉著自己,而為神敵,而永遠沉淪。

  神已經出了所有的代價。祂已經作成功了完全的救恩。主耶穌基督已經完全成就了和平。現在擺在你面前的,就是得救與沉淪。你不能因你的義得救,你也不必因你的罪沉淪。得救與沉淪,就是看你肯不肯借主耶穌所成功的救恩。

  美國南北交戰的時候,一個得勝的將軍下令告訴敵兵說,我現在畫出數里之地,作為和平的所在;凡敵兵肯棄械走入這塊地上者,都免死,否則殺無赦。許多相信的人,紛紛走入,丟棄軍械,都得生了。其他狐疑和不肯走入者,後來都被屠殺無存。諸君!神現在已定規各各他的十字架,作為和平的地方;你本來與神為仇的,若肯在這時候,丟棄你的罪惡,站立在十字架的根基上,倚靠主耶穌替你所成就的和平,你就必定得救。你若狐疑不信,你就要死在你的罪惡當中。敵兵的生存與殺死者,並沒有別的分別,就是看他肯否進入那塊地而已。有的人或者就是站在界線之外,或者近在咫尺,一舉足就可進入;然而,究竟他們還是在地外,就都被殺死了。諸位!不要遲疑!不要只差一步!一倚靠主就得救,何樂而不為。凡『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二二17。)你來罷!

  你如果真是肯來,接受了主所成就的和平,你就脫離你一切的罪,不再怕受罪的刑罰,因為經上記說,『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林後五19。)何等的快樂!我們就必定得救;『既已和好,就更要……得救了。』(羅五10。)既然得著救恩,罪就不控告我們,其樂何如!『既……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祂,以神為樂。』(11。)

  諸君!我現在再問你:你已經與神和好了沒有?這是應當快快答應的。將來的結局,全視你今日如何答應這個問題。『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借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林後五20;)『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弗二17。)願聖靈感動看這篇人的心,叫他接受主作救主。

  『主阿!我是你的仇敵,現在因著你在十字架上所顯的愛心,和所成就的和平,我願意信你;主阿!救我這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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